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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事务所-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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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亦思对我下手,他就有足够的理由与他开战。
“可惜的是,当时的我,虽然不知道他的计划,却很清楚他的感情。
“——是否喜欢一个人,根本伪装不了。
“所以我逃了。”
苏沉夕的声音沉稳有力,低垂着眼睑,仿佛说着与自己无关的事,冷静自持,与之前的慌张判若两人。
“但陛下,聪慧如您,应该知道我逃走的真正理由吧,”苏沉夕的嘴角泛起一抹浅笑,“当时的九逸,根本就没有与亦思对抗的实力。”
月牙山顶,雪玉被亦思所伤,这个理由已经足够九逸动手。既然如此,为免九逸战败让她落入亦思之手,趁两人相争时逃跑,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等九逸再找到她时,把一切责任都推到那个伤害她让她害怕的九逸身上,就能把一切重新挽回。
“我苏沉夕,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
她的笑容渐渐扩大,抬起头来,直视珠帘白纱后的那抹嫣红,“如今九逸手握大权,今非昔比,陛下,若您处在我这个位子,怕也不能轻易放手了吧?”
白纱后骤然发出一阵大笑,魔王的声音依然轻柔如云,但却终于不再压抑那股戾气,透出一种慑人的诡异,“果然不愧是苏沉夕,倒是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精明呢。没错,若我是你,看到这丧失了百年记忆的九逸,只怕会觉得更好掌控。这么些天,你误导流樱,灌醉九逸,擅闯魔狱,偷见恭喜……丫头,你可试出了什么?”
苏沉夕的眼睛弯成了两轮月牙,“九逸喜欢我,不,应该说,他以为三年前的他,真的喜欢上我了。”
大殿里的火把闪烁不定,朦朦的亮光在苏沉夕的面容上闪动。
“这么说来,九逸把这些年的事都查得一清二楚,半点不漏,才是他所犯最大的错误。被自己做出的假象所蒙骗,看来,没有经过那百年的怨恨和执念,他不过是个容易心软的孩子……丫头,你真的很聪明。”
“说到聪明,又怎能及得上陛下您呢,”苏沉夕耸了耸肩,“本以为可以把这场苦情戏演下去,就算捞不到太子妃,做个得宠的侍妾也不错……嘛,侍妾还是算了,我苏沉夕虽然贪图安逸,但也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过,既然都被您看穿了,我无话可说,心服口服,一切就任凭陛下处置吧。”
“若只是贪图安逸,除去九逸这条路,苏沉夕,你的选择其实很多。”
苏沉夕笑了笑,“陛下倒是多虑了。说到我这山里来的小丫头与陛下最大的不同,恐怕就是没有野心。九逸殿下一表人才,我为之倾心不已,这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不过是用了些心机手段,哪会连一点感情都没有呢。”
“那若我能给你另一个更好的人选,你当如何?”
苏沉夕挑眉,“陛下吩咐,岂敢不从,只是不知是何人?”
白纱不知被何处吹来的风微微扬起,魔王从榻上坐了起来,婀娜身姿依稀可见,她的语气暖若春风,“你的师兄,我的第七个孩子,祈无。”
苏沉夕的眼神微微闪动,“请陛下明示。”
“苏姑娘何必装傻,你体内这股力量的来源,难道还要我来说明?”
苏沉夕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心。
那里,有一轮浅浅的草绿色月牙标记。
山魅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直接吸收与自己同源的灵气,短时间内便能极大提升自己的实力。祈无是这么告诉她的,但却没有说出,他给她的那股巨大的灵力是从哪里来的。
“不瞒陛下,我确实不知。祈无只给了我这些灵力,却并未告诉我它的来源。”
“这个傻孩子,总是这般心软。”白纱倏然高扬,珠帘也在同一瞬间伶仃作响,朱红的身影一步一步从台阶走下。
白如薄瓷的赤足上,有一圈精致的小铃铛,一晃,再一晃。
空旷的大殿上,那串清灵的铃响,一点一点回响,扩散。
“既然如此,就让我这个做母亲的,来帮他吧。”

◆番外四

我说:“你帮我把绳子解开,我绝对不会跑。”
他没理我。
我又说:“我在一天之内帮你分辨完这堆药材,你就解开绳子,给我三天时间玩,怎么样?”
他调整了一下鼻孔里塞子的位子,一言不发地继续将药材归类。
“那……两天?就放我玩两天,就两天,好不好嘛~~”
“……”
“好嘛好嘛,就知道你小气啦,那我勉为其难就只要一天啦,真是的,便宜你了!”
他终归还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绑在他腰带上的绳子扯了扯,我捂着被绑住的手腕,知道他看不见,于是飘在空中象征性地哼哼了两声,表明我还处于捆绑对象。
他说:“谁让你碰上了我七哥。他不开口,我没法放你。”
“不就是把他的那朵破烂花弄蔫了么,至于这样小气?亏他还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美男。果然人家说得没错,越是好看的东西,越是危险。
他哭笑不得,“什么破烂花,那叫珀兰花,七哥天上地下的找了这么些年才在竹山上发现仅有的三朵,结果还被你这虚魅毁了两株,他不生气才怪。”
“喂喂,没必要天天把‘虚魅’挂在嘴边吧,我不就是功力不到还没凝聚成实体么,你用得着搞种族歧视吗!我以后会成为魅女,高贵美丽的魅女啦!再说了,我在竹山待了不说一千也有八百年,我在我家吸我家山上花花草草的灵气,什么时候还要你们同意了?”
竹山所有有灵气的物体我知晓得一清二楚,那日下了大雪,能填饱肚子的东西跑得无影无踪。接着,大地上突然了冒出三株灵气高到令人发指的珀兰花,想想看,当时饿得缩成一团的我如果不立刻抓紧机会扑上去吸□气才真的是脑残!
虽说我花了三百年学会嗅东西,再三百年学会看东西,再再三百年才终于学会讲话,如今还没一具像样的身体,但如果借此来否定我的智商,我是万万不能同意的。
其实,我这次行动的败笔在于我的习惯,喜欢把最好的东西留在最后,因此在摧残了两朵花苞后,最后才扑向那株最大朵的珀兰花……结果,就在这时手腕上突然多了一道奇怪的绳索,被两个美男拎回了家。
我从来没有下过山,虽然整天见到各种飞禽走兽花花草草,但要说到人,却只看过狐狸小夭叼来的话本。所以当我被套住时,看到身后的两个脸上没毛站得笔直的生物,才恍然,难怪都说人类是万物灵长,你看,他们的皮都是五颜六色的,好看得紧。而且看样子,还是可拆卸的!
说是美男,其实我没什么概念。只是他们牵着我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旁边路人从姑娘大婶到少年大叔都仿佛被雷劈了一样看着两人经过。然后身后就会传来无数尖叫,其中叫得最多的,非美男莫属。
我没有实体,但还算隐隐约约有个形状,比鬼魂的强硬程度还要弱上几分,穿过人身时就仿佛微风拂面一般。
所以阿七那个混蛋能用绳子捆住我时,我虽然破口大骂了两天一夜,但心里对他还是颇为佩服的。
照我看,阿七跟阿八这两个都不是什么普通人。
虽然阿八是个彻彻底底的白痴,和我吵架从来就没赢过,但我亲眼看到他不使用任何法术就治好了各种顽疾诅咒,从牛皮癣痔疮黑指甲到瘟疫肺痨,医术好得令人叹为观止。他还可以自创药方,将数种普通至极的药材煎成一锅起死回生的灵药。我常感叹如果他的厨艺也能达到此水准,那该多节俭,可以天天拿着葱花当五花肉享用……
美中不足的是,他天生对药材过敏,据说越是珍贵的药材,他就越是过敏得厉害。因此他辨识药材只靠眼睛和手感。这样居然还能救人,还能救活很多别人救不活的人,所以我说他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医术界一朵实而不华的终极奇葩。
而阿七,则让人更加看不明白。
按照隔壁大婶的儿子的小女朋友的说法,阿七身上有一种极强的气场,如同私塾里最俊美最冷漠的夫子,每个学生不由自主地惧怕他,尊敬他,但却又同时都想接近讨好他。
当然,这种烂俗的比喻没有得到我的认同。
我对阿七的印象,加起来就是一座巨大的花房,还是会用绳子套魅女的移动花房。
阿七身上诡异莫测的香气,一盏茶不见就会换种味道,功能强大而多样。可以说,在阿七身边的短短半个月闻到的香,比我千年来闻到的种类还要多几十倍。
最让我头疼的莫过于那种如同梨花般清幽舒坦又如茉莉般清雅淡泊的味道,能让我瞬间失去所有警惕心,老老实实任凭他摆布,错失了无数次逃跑的机会。
面前的阿八挠了挠头,“待在我们身边有什么不好的吗,我看你每天也挺开心的吧,不是吗,气球?”
“你才叫气球,你们全家都叫气球!”我怒极,这家伙说什么像我这样被捆起来飘在空中,一生气肯定会变成一个球一样鼓鼓的,于是自作主张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气球”!
他委屈地看着我,虽然他什么也看不见——那根绳子也是隐形的,“可是都过去半个月了,你都不肯告诉我你的名字啊。”
“怕是没有名字吧。”一个淡淡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直击我脆弱的心灵。而当我正要发火之际,突然闻到一股醇净安宁的清香……唔,这是新品种,以前都没闻过诶……
烦躁的心一下子就宁静了下来。我想扭过头表示不屑,但想到他们看不到,只得哼哼两声。
阿七的声音此刻听来格外顺耳,“既是看不见,就叫透吧。”
阿八一拍手,高兴道,“那以后就叫你小透啦。”他一激动,鼻子里的塞子掉了一边——
“阿——嚏!”
“哈哈哈哈哈……”我在半空中看着他鼻子喷出的晶莹液体,捂着肚子笑得打滚。
清香满室。
真好,我也有名字了呢。
我低下头,看到阿七,温柔好看的眉眼间,敛着些许笑意,好似春风。
一瞬间,一百三十年前好不容易才感到的心脏,剧烈地跳起来。
今日阿七上竹山采香草,将我带了出来。
其实这两个月是我过得最热闹的冬季,知道了什么是春节,知道要在放鞭炮的时候捂住耳朵,看到了什么是舞狮,闻到大街上各种肉的香气。在大年三十晚看着他们被烟花映亮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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