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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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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过门后,虽然的确是,过分了一点,但还算了很收敛的,怎么所有人都一副“七皇子你惨了居然娶了个夜叉”的表情?他觉得自己挺幸福的,真的,毕竟是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嘛,那感情可不是别人一两句流言就能摧毁的。
不过,在他们在湘州的那段儿时间里,他深刻了解了自己家亲人是多么的有先见之明。
他去湘州是有公务在身,就带了几个随从,轻骑而至,倒也省了许多麻烦。
呆了几天,觉得无聊了,忽然就想起回乡祭祖的小紫,算算日子,也有近三个月没见过她了,想啊想啊想啊,没有她在一边叽里呱啦,耳朵都快长茧子了——于是乎,心血来潮的凌之轩殿下一骑红尘,直奔几千里之外的翼州,在幽深幽深的夜里,拐走了无心睡眠只好赏月弄花以娱自我的王妃娘娘。
这事儿被史官记录在册,说是为了发扬皇室光辉灿烂的形象。
小紫想当当丫环,于是瞒了身份,以“王爷出门随手捡回来的落魄歌女”的身份住进了行宫,过得相当滋润。那时候,她完全就是一小女人,娇娇滴滴地伺候人,端茶送水,送进送出,态度良好端正地让人不自在。
本着便宜不占白不占的精神,凌之轩揩足了油,并且很天时地利人和地诱使貌似很纯良的小紫进行完了当初洞房花烛夜未完成的最后一步,礼至周公——虽然事后凌之轩后怕了很久,生怕小紫一个不高兴就把他给踢下床。
当然了,乐极生悲,凌之轩有切身体会。他以为,他跟小紫可算是如胶似漆卿卿我我两情相悦两厢情愿伉俪情深鸾凤和鸣了,所以,就有点得意忘形了——
那天的确是喝多了,迷迷糊糊的,被人搀着扶着回了房,软趴趴地倒在床上,让人伺候着宽衣就寝,乐乐呵呵的。感觉到宽衣的手轻轻柔柔地划过脸,划过颈项,划过胸膛,轻车熟路地解下腰带,向下游移。敏感的身体禁不起这样的挑逗,凌之轩一个翻身,将宽衣之人压在身下,坏坏地笑,动手去解她的衣衫,不安分的唇亲亲咬咬,不忘嘟囔一声:“小紫你今天穿的好多……”难为他,在这时候还记得小紫嫌天儿热,穿的很单薄。
正是捉奸在床的好时候——门被人踹开,气冲冲闯进了的不是别人,正是如假包换的小紫,身后还跟着一票没拦住她这号超大电灯泡的倒霉鬼。她双手插腰,一脚踢烂了湘帘边价值连城的半人高的大花瓶,一脚踢倒了盛满玉器瓷器琉璃器的木架,噼里啪啦一阵乱响,夹杂着旁人的惊呼。
“小紫姑娘,姑奶奶哟!息怒息怒啊!”这是行宫里的仆人。
“紫儿姐姐,快走啦!”这是跟小紫相熟的婢女。
“小紫姑娘,属下为您讨回公道!”这是凌之轩的随从。
“紫姑娘还请自重!”这是存心给凌之轩送美人的湘州祸害。
“凌之轩你给老娘死出去!”这是暴走的野蛮女小紫。
被打断好事的凌之轩晕晕地抬起头,看到走火的小紫后,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一阵绿,很纠结地看看身下,就差肚兜亵裤还没脱的女子满脸羞红,竟然是湘州知府的大小姐——恶俗啊,美人计居然算计到本王头上了——跳过第一念头,他可怜巴巴地看着小紫,欲哭无泪,无比利落地摔下床,哗倒一片。
“小紫——”他要解释!他一定要解释!
“你不出去是吧?那老娘出去!”一转身,一摔门,小紫姑娘毅然决然地抛弃倒霉到家的凌王爷,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宫出走了。
“都给本王滚出去!”向来温文有礼高贵典雅的恪亲王发飙了。
跟小紫相熟的婢女临出去之前很有勇气很有勇气地把怀里揣了一路的搓衣板递给凌之轩的一个随从,眨眨眼,说道:“紫姐姐今儿买的,说说不定哪天能用上,现在应该是时候。”吐吐舌头,撒开脚丫子就跑了。
随从拿着搓衣板,叹了又叹,最终还是很不怕死地走进乱糟糟的屋子,双手奉给自家主子。那一刻,凌之轩仿佛听到二哥遥远的幽怨声:“呜呜……呼呼……搓衣板,女人的同盟,男人的宿敌。”真知灼见哪!
天将晓,侍卫传来消息,说小紫姑娘在依香阁找了个姑娘过夜,其间打伤了三位公子,并自称前太子妃皇甫月白,很快就要嫁给落涯谷谷主萧声,引起不小的骚乱,大概不出三天,这消息就会传遍大江南北。
在搓衣板上坐了一夜的凌之轩认命地叹气,把头深埋进膝盖里。
中午的时候小紫回来了,一身混合脂粉香,无情地宣布着她的确是去秦楼楚馆过夜了的事实。
凌之轩跪在搓衣板上,第无数次腹诽天下女人——除了他家小紫。

难兄难弟(上)

兴国,虽然叫兴国,但是它的的确确没有莫朝兴盛——可能我是受莫朝人影响太大了。
这儿是游牧区,也有耕织之事,不过比较少就是了,不像中原那样稼穑满地。说实话我本人还是相当喜欢粗犷的马上民族的,如果我未婚,一定跑这儿来找个英雄做老公,享受一下草原的奔放豪迈,让诗书礼仪都到凉快地儿呆着去。
叶陵还是老样子,走到哪里都能得到自发粉丝团的狂热支持,连兴国都不例外,看来兴国人的审美跟中原还是很一致的,都喜欢线条精致精雕细琢的小白脸儿。但是,也很明显的是,粉丝团里的男性成员呈高速增长状态,其前景非常可观,大有压倒女性粉丝的趋势。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兴国人的性取向问题,不得不想入非非,不得不产生兴国男风昌盛的腐想法。
我还是很激动的。在莫朝,男风虽然没有被明令禁止,但好这一口的的确是凤毛麟角,万事只能凭自己YY,真是憋闷的很,连英勇献身当红娘的机会都没有,少飞说这是人家的地下工作做得好,我很鄙视地看他一眼,说有本事你也给我做做地下工作永远别让别人知道你丫暗恋你父王,还是万年单恋,呕死你。当即少飞就给我来一绊脚丫子,在我马上要亲吻大地的时候又很无耻地扑过来,用他那小身子板儿给我当了个没实质用途的肉垫子,顺带着亲了我一口,然后就很大义凛然地当着他皇爷爷的面儿,说一定会对我负责教我安心在家等他长大了去迎娶。我记得当时皇上很激动地抱起孙子,可劲儿地夸他年少有为天纵英才英明神武不压老子当年。所以说,媳妇总是人家的好,孩子就是自家的妙,皇帝老子都以身作则了,我有什么办法?这乱七八糟的事儿大不了不掺和了,我跑总可以吧?
“小姐,你又在想什么呢?”落儿很无奈地扯扯我袖子,一脸“我就知道你没想好事儿”的表情。我这侍女还真是可爱又聪明,细致又周到,喜欢啊!
我看着叶陵,呵呵笑两声,“我在想我们亲爱的叶三少会喜欢什么样的情人啊!美型还是丑型?威猛型还是柔弱型?咳咳,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朝廷贵胄还是江湖豪侠?一品书生还是冷血杀手?咳咳,那个,落儿啊,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看脚底下也知道我们在兴国,在人家家里蹭吃蹭喝,小姐你钱还够为什么我们要以这种方式——过日子啊?”落儿很不理解,小脸儿扭曲成麻花了都,不过这小丫头是越来越有个性了啊,跟我在一起久了,果然是会变坏的,呵呵,呵呵。
目前我们在兴国一乡下财主家蹭吃蹭喝,待遇还是很不错的,当然了,代价也是很可以的,那就是由亲爱的叶三少亲自上阵教土财主大爷写汉字儿念诗书,顺带着被占点小便宜。叶陵总是很苦很苦地看着我,满脸的幽怨,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样儿。
“叶陵我也是没办法啊,要怪就怪你爹妈把你生的太漂亮,人家要是稀罕我我立马就屁颠屁颠跑去献媚了可是人家就是垂涎你啊那你就满足一下人家对美丽的追求怎么了?就当是做善事了,为人民疾苦服务,何乐而不为?”
叶陵一双眼秋水激转,长袖一挥,虽然是怒意横生,可也是仪态万方,翩然欲飞,声音里也是饱含纠结郁闷愤怒:“我不是院儿里的小倌儿,没必要出卖色相吧,娘、娘!”
你不出卖色相谁出卖啊?暗自嘟囔一句,面儿上却摆出谄媚的笑容,“三公子啊,你我们明儿就走,总可以了吧?下次换落儿出卖色相,我保证!怎么能让你这贵公子如此屈尊呢?我也知道委屈你了,我向你赔罪了,可好?”
“如果换你出卖我会更高兴!你一出逃王妃你没钱啊你?恪王府里金银财宝你随便一拾掇也不用寄人篱下!”
我也知道恪王府不缺钱,可是这钱总有花完的时候吧?怎么就没人理解我未雨绸缪的心情呢?我完全是好意的啊!
“一看你们就是没吃过苦人!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我们要努力把它的功用发挥到最大是不是?能白吃白喝干什么非得自己掏腰包啊?”
“敢情你吃过苦似的,皇甫家的二小姐,恪王妃!”叶陵哼一声,不以为是。
“我吃的苦绝对比你多!你以为王妃就不愁吃穿用度啦?猪脑子才会有这么无知的想法!叶三少你别告诉我你脑子需要进化,我接受不了。”
叶陵虽然一脸不信与不屑,但是还是很美啊!
没有人规定王孙公子皇亲贵族一定要时时刻刻都锦衣玉食钟鸣鼎食吧?尤其是处在一千古一帝的强悍压迫下,今儿还挥金如土,明儿就叫你一分不名,悲剧啊悲剧啊!我有过深刻体验的,那从金窝一下子挪到草窝的感受真不是一两句话能形容得了的。
很清楚地记得那天阳光特灿烂,我在街上捡回来的小绿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忽然凌某人就气喘吁吁地回来了,一脸悲摧地拉住我还拽着小鸟腿的手,很严肃很严肃地对我说:“收拾东西,我们逃命。”
“啊?”我反应了一会儿,“为什么?你弑君篡位失败啦?宗亲府来灭门了?造反的杀上来了?人民暴动了?改朝换代了?还是你被色狼围追堵截?”
凌某人严肃的脸一下子就瘫了,很悲壮地咳了一声,“父皇立刻就会来封府,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你不会想死在这里吧?”
我又反应一会儿,不再联想事情的前因后果,嗖地就要回房收拾东西,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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