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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赵明月心想,一宿未归,孤男寡女的,该不会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吧,不过这也不关自己的事,他们都是成年人了,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去插手,只做自己该做的。
接下来几天,沈启学频繁来找毛剑兰,具体进展如何,毛剑兰和沈启学都未曾跟赵明月汇报过。周末的时候,赵明月去了清华,找到在沈旭跃,他现在已经有办公室可以办公了,是系里专门为编辑部批的办公室,平时一般都只有沈旭跃在,房间里还有暖气,条件不错。
“你最近回去了吗?”赵明月问他。
沈旭跃说:“这两天正忙,没回去。怎么了?”
赵明月笑:“你要不要回去声援一下你哥?”
沈旭跃叹了口气:“我自身难保,他们还是自求多福吧。其实我觉得,他们俩的事,不在我妈的态度,而在小毛的态度。她要是像你一样能不在乎那些,我妈再折腾也是没用的。”
赵明月瞪他:“谁说我不在乎了?”
沈旭跃站起来,伸手环抱住她:“我知道你当然在乎,但是你很坚强,也很坚定,所以我才不担心,谢谢,明月。”
赵明月嘻嘻笑了两声,沈旭跃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赵明月感觉到有些异样,猛地抬头,撞进了沈旭跃笑意盈盈的眼中,脸瞬时红了。沈旭跃在她鼻子上亲了一下,赵明月闭上了眼睛,沈旭跃喉头滑动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轻轻吻上了那两片粉红的唇瓣。
四唇相印,温柔的触感令双方都有些失神,沈旭跃伸出舌尖轻轻舔了一下赵明月的唇,赵明月下意识地微启朱唇,沈旭跃试探性地探了进去。
这是两人的初吻,来得有些突然,赵明月甚至都没有想到过。与心爱的人接吻的感觉竟是如此美妙,让人的灵魂都舒展开来,感官完全失灵,只有触感还在,美妙的感觉直抵人的灵魂深处,两人沉醉在这种美好中,缱绻缠绵,不忍分离。
、第七十一章 住院
终于;两人都有点喘不过气来,这才分开,赵明月将头埋在沈旭跃怀里,久久都没有抬起头来。沈旭跃吻了吻她的发顶,脸颊贴着她的脑袋;与她紧紧相拥。
接吻的感受是如此的美妙,沈旭跃简直有点爱上这样了。这屋子里除了他们就没有别人,以后他想什么时候亲她都可以,他忍不住偷看对面看书的赵明月。
赵明月被他看得脸颊发烫:“你看什么呢?”
沈旭跃冲她露齿一笑;标准的八颗牙,白生生的;足见心情之愉悦。
赵明月拿了书挡在面前:“好啦;赶紧干活吧。”
她害羞了,沈旭跃满心愉悦:“我这两天抽空回去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赵明月点点头:“好。”
沈旭跃还没回去,赵明月这边就已经知道结果了,毛剑兰坚持跟沈启学分了手。沈启学似乎不愿意,每天都跑到学校来堵人,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头扔了满地,熬得胡子拉碴、双目赤红,哪里还有当初那个英姿飒爽的形象。
但毛剑兰就是避而不见。赵明月倒是帮着他们传了好几次话,毛剑兰斩钉截铁地不回应。她的性格本来就跟果决,这回下了决心,就不肯回头,她自尊心本来就强,好不容易熬到出人头地,结果还要被人百般讽刺刁难,觉得以后就算是和沈启学在一起,也是被沈母瞧不上,她不愿意受那个委屈。
赵明月看着他们这样,一个追一个躲,搞得两个人都形容憔悴,觉得很是愧疚,要是当初自己不叫沈启学停下车就好了,他们就不会相识,以后也不会出现这种事了。赵明月只好去跟沈启学说:“算了吧,大哥,你回去冷静一下,好好休息一下。剑兰也累了。”
沈启学看一眼赵明月,低下头不做声。赵明月觉得,沈启学可能觉得不甘心的成分更多一些,她叹了口气:“大哥,你别去怪伯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要说这件事里,做得最错的,就是我和旭跃了,不该为你们牵这个线搭这个桥的。”
沈启学抬头望着天,叹息:“是啊,要是不认识,就什么事也没有。”
赵明月说:“这件事,你也别怪剑兰。只能说你们俩有缘无分,你们都要好好的。”
沈启学苦笑了一声,然后转身,挺直了腰杆,赵明月又见到了那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军官,沈启学背对着赵明月说:“替我转告一声,就说,对不起,我不该打扰她平静的生活,请她保重。”然后大踏步往前走了。
赵明月突然觉得有些心酸,这到底是怎样的阴差阳错,让两个都这么优秀的人这么痛苦。
沈旭跃跑来找赵明月的时候,是两天后了:“我哥昨天走了,回部队了。”
赵明月惊讶地说:“这么快就走了?不是还有半个月吗?”
沈旭跃苦恼地说:“我都没赶上跟他打招呼。唉,这都什么事啊,都怪我,不该出这个头给他们拉红线的。”
赵明月捏了一下他的胳膊:“算了,这个事情让双方都冷静一下吧。你也是,不早点跟我商量,就自己做了主。”
“我哪里知道会闹成这个结果。”沈旭跃叹气。
“不用想都知道,你妈本来就不喜欢我,让你大哥跟我的同学处对象,她心里怎么想?”
沈旭跃无奈地摇头:“真是不懂你们女人的那点歪歪道道的小心思,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当然是人好,谈得来,才会在一起的,谁去专门找个人来气她啊,又没跟她有仇。”
赵明月说:“大哥走了,你妈什么态度?”
“我妈生病住院了。”
赵明月吓了一跳:“啊?!住院了啊,什么病?”
沈旭跃说:“说是血压高,气的吧,现在还在医院呢,住了好几天了。”
“那你不去照顾?”
沈旭跃说:“我姐在照顾呢,晚上我姐夫守着。其实没什么事,估计是想逼着我哥和小毛分开。我妈也是,看见毛剑兰不跟我哥来往了,赶紧又安排他去相亲,你说这不赶着往伤口上撒盐么,所以我哥当天就去买票回部队了。”
赵明月叹了口气,这都成什么事了啊:“要不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你妈吧。”
沈旭跃说:“周末再去吧,她明天就出院了。年纪大了,这都是惯常的毛病,没什么大碍。我觉得应该是三分病七分装的。”
赵明月无奈地笑了一下。
沈旭跃拿出一个盒子:“这个是我哥放在我姐那儿,要求转交给小毛的,说是留个纪念。”
赵明月看着那个盒子,是个手表盒子,叹气:“我拿去给她吧。”
回到宿舍,赵明月告诉毛剑兰:“他走了,回部队了。”
毛剑兰抬起头睁大眼看着赵明月,过了一会儿,眼睛变得湿漉漉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差点就掉落下来了。赵明月将手表递过去:“他说,这个留给你做纪念。”
毛剑兰摇头,不肯接,眼泪被她摇晃得四处飞溅,然后伸手捂住了脸,失声痛哭。赵明月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将她的头靠在自己腹部:“拿着吧,别浪费了他的一番心意,好好收着。”
毛剑兰哭着说:“我不能要。”
“这是一段记忆,放在他哪里也是存着,放在你这里也是存着,留个纪念也好。”
毛剑兰不再做声。
宿舍的姐妹们都看着毛剑兰,最近她和沈启学的事闹得全宿舍人都知道了,大家都对她深表同情,但是谁也无能为力。
自那之后,毛剑兰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脸上极少有笑模样。第一次谈恋爱,就是这种刻骨铭心的经历,对以后再找对象估计都有了心理障碍,赵明月有些同情她。那块手表,毛剑兰也一直没有戴过。
但是这一切都还是要过去的。赵明月去看了沈母,其实也没什么事,老太太气得血压有点高,赵明月买了不少山楂果去给老太太降血压。她也没给赵明月好脸色看,可能还是在埋怨赵明月多管闲事吧。
这年暑假,赵明月听说公社还在收购茶叶,她就没有回去,依旧在北京开店做生意,跟毛剑兰合伙。赵明月一个暑假下来,能攒上一百多块钱,三个暑假下来,除去花费的,倒是存了四百块钱,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但是对赵明月来说,还是太少了,根本就不能干什么,还得继续存。
春去秋来,赵明月已经大三了。赵明月发现,于有清从老家回来,又跟边红玉走得很近,她简直哭笑不得,他们怎么又凑到一块儿去了。
那天赵明月在图书馆碰到一个老乡,就是第一次同乡会时认识的胡玉,胡玉看见她,跟她打完招呼,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赵明月看她似乎有话要说:“我们去外面坐坐吧。”
胡玉点点头:“好。”
两人在校园里找了条长椅坐下,树上的银杏树叶又染上了风霜,变得金黄,阳光照射着银杏树叶,似乎变成了半透明的了,秋天又要来了。赵明月感慨说:“北京的秋天真美丽。”
胡玉看着头顶的银杏树叶,问:“于有清跟你是一个地方的吧?”
赵明月说:“对呀,一个村的,怎么了?”
“他最近是不是和边红玉走得很近?”
赵明月说:“我见过两次,也觉得有些奇怪。”
胡玉想了想,然后还是说了:“最好叫他少跟边红玉来往。”
赵明月扭头看着她,她跟胡玉并不熟,不知道为何她会提醒自己这个事,胡玉压低了声音说:“边红玉这人私生活比较糜烂,我有朋友说,看到她在看医院的妇产科。”
赵明月惊讶地看着胡玉:“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个?”虽然看妇科并非人人都是那个方面的事,但是结合她的脸色,就能明白个七八分了。
胡玉说:“我觉得于有清是个很淳朴善良的人,上次我回去的时候扭伤了脚,我的行李都是他帮我提着的。”
赵明月点了一下头:“好,我去提醒一下他。”
胡玉又补充说:“边红玉在学校谈了起码四个男朋友了。当然谈恋爱自由,我们不该干涉,但是她明显跟于有清不是一路人,最好还是别让于有清跟她搅和在一块了。”
“我知道了,谢谢你。”赵明月对边红玉的印象一向不好,如此看来,此人的私生活也不太检点,还真要提醒于有清多注意一点,别被欺骗了感情。
赵明月碰到于有清的时候,问他:“有清,你什么时候又和边红玉走到一块儿去了?她是个言而无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