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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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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方很无奈地说:“我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总能轻易被这个学生挑起怒气。真是气死我了。”
赵明月同情地摇头笑笑。
北京市四中离他们学校倒是不远,每天早上,他们从师大出发,到学校去上班,下午学校放学的时候再赶回学校,每天如此,风雨无阻。
沈旭跃是理工科,他的实习期一向比较长,去年就实习过,今年还有实习,跟去年不同的是,他今年的实习单位没有安排在外地,就在北京的污水处理厂,实习期差不多和赵明月的重合。
两人自从实习之后,见面就少了,只有星期天的时候才能碰头,还得两人都没事才行。
这天放学,赵明月和高东方结伴同走。出了四中校门,高东方说:“小赵,咱们去那边巷子里吃炸酱面去,我想吃了。”
赵明月说:“中午不是去吃了吗?一会儿回学校食堂去吃饭吧。”
高东方说:“我下午跟那臭小子辩论了一节课,现在元气大伤,饿死我了,需要补充体能,走吧,陪我去吃。反正晚上回去也还是要吃饭的。”
赵明月笑了一下:“好吧。”那家炸酱面馆是一家新开的小面馆,但是味道却相当不错,据说老板家以前就是开面馆的,家传手艺,但是后来不让私人开店,就关了门,这两年政策稍微松动了些,可以自己做买卖了,老板就赶紧将面馆重新开了起来。
要去那个面馆,需要穿过两条胡同,赵明月看着狭窄的胡同,除了她俩就没别人,她心想,要是在这里来个抢劫的,根本就是无处可逃。不是她想多了,而是最近社会真不大太平,常常会听到类似的传闻,谁谁又被抢了,哪儿又遭窃了。
赵明月想到这个念头,就跟高东方说了,高东方伸手摸了一下胳膊,不会那么背时吧?赵明月嘿嘿笑了两声:“没准。”她正说着,然后转进一条巷子,然后猛地后退,高东方想问发生什么事了,就被赵明月伸出手捂住了嘴巴,拉着她往回跑了好一段。
高东方吓了一跳:“怎么了?”
赵明月压低了声音说:“有人在那边持刀抢劫。”
高东方吓了一大跳:“怎么办?”
赵明月说:“你听我的,我们一起跺脚,快速跺脚,我说话,你应声。”
高东方猛地点头,赵明月猛地哒哒哒原地踏步起来,一边踏步一边说:“小方、老陈、刘晓峰、杨曦,你们快点啊。”
高东方连忙接腔:“小赵你能不能别那么快。”
赵明月嘻嘻笑:“小方你别那么快,哎呀,你别抓我,放开我,救命!”然后她又装成男人的声音,“你们能不能别闹了,一会儿又扭到脚了我可不管。”
赵明月一边自说自话着,一边猛地往前冲过去,扭头往巷子里一看,持刀抢劫的人已经走了,只有那个被抢劫的对象坐在地上。赵明月心想那些人应该已经走了吧,便问地上的受害者:“你没事吧?”
那个男生抬起头来,看见她身后的高东方:“高老师?”
高东方看着那个学生:“冯侃?怎么回事?”
“刚才有人将我的自行车抢走了。”
高东方伸手将学生扶了起来,没好气地说:“那怎么不求救啊?”
“他不准我叫,说叫了就割破我的喉咙。”冯侃无奈地说。
赵明月说:“车子丢了,去报警吧。”
冯侃没精打采地点头。
他们不敢在巷子里逗留,赶紧原路退了出来,赵明月听高东方说起,才知道这个男生就是经常跟她抬杠的那个男生。赵明月看这男生瘦瘦的,黑黑的,一双眼睛没精打采的,看样子被打击得不轻。
高东方揶揄说:“平时顶撞老师的勇气哪儿去了?”
赵明月拉了一把高东方:“这位同学,你以后别走捷径了,安全至上,走大路吧。走小路也要和同学结伴,起码要两三个人。”她自己想起来也捏了一把冷汗,要是前面不是有冯侃过去了,那歹徒不就正好遇上她俩了?
冯侃点点头:“哦。”
闹了这么一出,两人自然没有心思再去吃面,赶紧坐车回去了,再晚点就天黑了,天黑了就更不安全了。
赵明月以为这事就是她们遇上呢,她们把今天的经历跟钱斯盛和李春梅说了, 叮嘱她俩平时外出也要小心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剑兰怎么还没回来?去图书馆了吗?”
“应该没有吧。”李春梅说着想起什么,“哦,对了,这个学期她不是找了份家教,今天星期三,应该是做家教去了。”
大家都在宿舍里看书备课,讨论白天上课遇到的问题,交流经验教训,气氛非常融洽。大概快十点钟的时候,毛剑兰回来了,衣衫还有些凌乱,脸上的表情泫然欲泣,见到大家,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大家都吓了一跳:“怎么了,剑兰(老五)?”
毛剑兰抽了一下鼻子:“我今天被人抢了。”
“啊?”大家一齐发声,“到底怎么回事?丢什么东西了,受伤了吗?”
毛剑兰摇摇头说:“我放了学去给学生做家教,回来的时候经过一条小路,有人突然跳了出来,捂住我的嘴将我往草丛里拖。我咬了那人的手一口,大声叫救命,那人就猛地打了我一拳。小赵的老乡于有清正好经过,他跑上来救我,被那个家伙打伤了,不过那个人也跑了。”
赵明月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有清受伤了?严不严重?你有没有事啊?”
毛剑兰猛地摇头:“我没事,他受伤了,送到医院去包扎了。”
“有没有住院?”赵明月听得都急死了,“你快点说清楚啊。”
毛剑兰猛地吸了口气,止住了哭声:“医生说回来休息两天,没有住院,我刚刚送他回宿舍了。”
赵明月坐不住了,赶紧拔腿就往外面跑。赵明月看着满身瘀伤的于有清,真是又急又担心:“你怎么伤成这样了?”
于有清说:“我从外面做家教回来,听见有人叫救命,便跑过去救人,没想到是毛剑兰。”
“你救人,怎么把自己伤成这样?”
“我也打那个人了。”
“最后还是给他跑了?”
于有清嗯了一声。
赵明月说:“你自己也是的,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啊。看你那小身板,以后好好锻炼锻炼吧。”
于有清嘿嘿笑了两声。
赵明月觉得庆幸,还好毛剑兰遇上了于有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抢劫她的那家伙,分明就是想劫色吧。现在怎么这么乱啊,连京城都这样,看来那场严打真是必不可少。
于有清受了伤,不能下水,毛剑兰为了报答他,每天都去帮他打饭、洗衣服。于有清的同学都在说,英雄救美,结果美人以身相许,这点牺牲还是值得的。于有清倒是没那么想,要是那样,这不就是挟恩图报么。
物理系安排的实习时间比历史系晚半个月,巧的是,于有清居然和毛剑兰分配在了同一个学校。两人在实习学校碰到,都觉得略有些尴尬,但是却也按捺不住有些欢喜。
一般来说,实习老师可以跟实习单位申请留校,而如果实习老师在实习期间表现好,而那个学校正好又需要招新人的话,双方就可以达成一致。赵明月自然也是想过留在四中的,她和沈旭跃商量了一下,沈旭跃说四中是个很不错的单位,如果赵明月想做老师,当然可以去申请。其实沈旭跃觉得赵明月的才能,走仕途应该更适合她。
赵明月把自己的申请报告打上去了,虽然他们学校很多人最后并不一定真的去教书了,但是比起到政府部门上班,她更愿意做个老师。当然,跟她一起的其他同学也都打了报告,好单位谁都想进,只是会招多少人,这就都要看四中的需求了。
宿舍的几个姐妹都打了报告,甚至连说不打算留在北京的毛剑兰都打了申请报告。赵明月觉得有些奇怪,是什么让她改变了主意?但也没有去细问,她愿意留在北京,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放寒假前,他们终于结束了实习,拿到一份优秀的实习报告单,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这是不是意味着,留北京的可能性又大了一些?
放寒假之前,沈旭跃跟赵明月说:“寒假晚点回家吧,我大哥要带对象回来。”
赵明月诧异地看着沈旭跃:“是那个广州姑娘?”
沈旭跃笑着点了点头。
“这是准备要结婚啦?”赵明月问。
沈旭跃说:“差不多吧,带回来给我爸妈看看。”
赵明月说:“你妈应该早就知道这事儿了吧?她什么态度?”
沈旭跃点头:“我哥上次跟她说了,她好像也没有特别反对。那个姑娘家世还不错,父母都是军医,除了不是北京人之外,我妈也没什么可反对的。”
赵明月点点头:“大哥可算是修成正果了。”
“可不是嘛,也该结婚了,都三十二了。”
“那我晚点回去,也认识一下这未来的嫂子。”赵明月开玩笑道。
沈旭跃摸摸她的头发:“我是希望你们能够认识一下,我觉得你应该跟她处得来。”
赵明月也对这个未来的嫂子怀有很强的好奇心,到底是个怎样温柔的女子,把沈大哥这个硬汉从失恋的低谷中拉了出来,又转而爱上她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七章 大嫂

放寒假后,赵明月没有立即回去;她要等见过沈启学的女友才回去。宿舍里其他人都回去了;连毛剑兰都走了;就只有她一个人在;白天她就去找沈旭跃;晚上则回学校宿舍。
沈旭跃放了假也仍在学校忙活;还是忙的那些事,翻译、校对;准备出他的第三本译著。
这天赵明月说:“小蕊姐是不是快要生了?”
沈旭跃停下来,看着她:“应该是吧,小蕊说是年前生;要不咱们下午去看看她?”
当天下午;两人就去看宋小蕊;宋小蕊和魏勤住的是魏勤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他们单位的大院里。魏勤是搞兵器装备研究的,属于机密单位,进去还查得非常严,比去沈家和宋家都要查得严。
进去的时候,门口的警卫查了证件,还打电话到魏勤家对证,但是他家的电话没人接。警卫说:“他家没人,要不你们还是回去吧。”
赵明月问沈旭跃:“难道他们去方姨那儿了?”
沈旭跃问:“同志,你看见他们出门了吗?魏勤的老婆快要生了。”
警卫眨巴了一下眼睛:“我值班这段时间没有看见她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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