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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妻要翻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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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毕曲姆被这双美丽的眼睛望著,心底萌生出被需要的骄傲:“嘿嘿,卓玛,你这次可问对人了。我在逻些城还真听到了不少关於伟大赞普松赞干布的故事,据说他生下来时就能开口说话,十三岁时就继承了……”
逻些城?大昭寺?松赞干布?
逻些城不就是拉萨的古称吗?松赞干布是数百年前的伟大藏王,大昭寺是唐朝文成公主所建。那现在的中原该是什麽朝代?五代十国?宋元?还是明初?旁观这里的服饰、饮食、风俗和婚礼现场,没法判断具体属於哪一个地区,所有的东西总是与自己所知的有著一定出入。
可是这里也有逻些城,也有松赞干布,也有大昭寺和唐蕃古道,那麽是历史中途变轨了?罗朱轻轻扣了扣想得迷糊的脑袋,不管是历史变轨也好,是原封不动地延续也好,反正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了,生活在了古代的高原上。她活著,就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思绪随著旺毕曲姆的讲述翻飞,她想到了那个在和亲历史上留下赫赫声名的文成公主。
“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种子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禽兽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工匠三百六十行,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绸缎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佛主的光芒照亮了大地……”後世藏民们在歌声中传诵著她的功绩,将她的身影留在壁画上,寺庙里。然而作为一个女人,她真的像传说故事里那般和英俊的松赞干布一见锺情,相依相偎,携手过著幸福的生活吗?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历经艰难跋涉,在拉萨城外又经过漫长的四年等待後才终於以大唐高贵公主的身份进入了拉萨城,她的洞房花烛都是在城外度过的。她嫁过去时,丈夫已经有了三个藏妃,还迎娶了尼泊尔的墀尊公主为王妃。为她修建了巍峨雄伟的布达拉宫又怎样?给了她独有的“赞蒙”封号又怎样?那被女人瓜分後的王者之心到底有多少是属於她这个女人的,而不是属於她背後实力雄厚的大唐国。入城六年,丈夫就去世了。她一生无子无女依靠,寡居了三十年,又是怎样独自度过漫长而凄凉的日子?或许作为一个文化传播交流的大使她是出色的,可作为一个女人,她却是不幸而悲哀的。
为那个伟大而悲哀的女性黯然叹息一声,罗朱庆幸自己没有身死魂穿在文成公主身上。旋而唇角一翘,又不由自嘲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
“……後来,我离开逻些城,去了古格王城,在那里看见了许许多多不曾见过的东西,还有许多身著奇装异服的外族人。”旺毕曲姆的讲述还在继续,也逐渐勾起了她聆听的兴趣。
古格王城?难道是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的重孙德吉尼玛衮在吐蕃王朝崩溃後,率领亲随逃亡阿里所建立的那个古格王国?!古格王朝有七百多年的统治历史,在现代二十一世纪中,辉煌的王宫只余下无数的石堡废墟,静静地矗立在西部高原的黄沙大漠中。
突然间,罗朱涌出一股去看看的强烈冲动。她在现代参观过古格王宫遗址,站在王宫最顶端的废墟上,俯瞰下面的土林,胸中满是历史的苍凉。现在她居然有机会去见证过往历史的灿烂与辉煌,即便她不是一个考古学者,作为一个曾经的驴行者,却也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和兴奋。
“曲姆,古格王城里有古格王吗?长什麽样?”她抢在格桑卓玛之前开口询问道。
“我这个小小的平民怎麽可能看见古格王?不过古格民众对古格王非常敬畏,传说他和几百年前的伟大赞普松赞干布一样是天神之子。天生便能召唤秃鹫,指挥雪豹。他的身躯像野犛牛一样雄壮强健,眼睛像秃鹫一样威严锐利,力气像熊一样可怕,速度像豹一样迅捷。他比狮子还高贵,比野狼还残忍,比……”
罗朱看著还在滔滔不绝忠实转述传言的旺毕曲姆,嘴角抽了抽,额际滑下一条黑线。这Y的确定他说的是人而不是禽兽混合体?人要真长成那样还叫人麽?可格桑卓玛却听得津津有味,她也不好打断让人家重新换个话题,只有继续耐著性子听著,终於拨云见日地等到旺毕曲姆转开话锋了。
“……在古格王城中,还有一个备受民众尊敬爱戴的莲华法王。据说他自幼出家,五岁便进行了灌顶,七岁时前往逻些城……”
旺毕曲姆的话锋只是从一个人的传说转到了另一个人的传说,玄乎又玄的内容听得她无趣无聊至极。
“罗朱,快过来跳舞!”扎西朗措向阿兄和阿嫂献上祝歌後,快步寻了过来,朝她招呼道。
已经快要听得打呵欠的罗朱如蒙大赦,对格桑卓玛歉意地笑笑:“对不起,卓玛,朗措在邀请我跳舞。”
“去吧,去吧。”听得入迷的格桑卓玛挥苍蝇般甩甩手,眼珠紧紧盯著旺毕曲姆,转都不转一下,生怕漏掉一点。
耶,她居然还不受待见了。尼玛的要不是怕惹来麻烦,她肚子里装的故事和传说比旺毕曲姆多了去。何况听万里事不如行万里路,光听有个屁用,尽吸收些虚假知识。等她和扎西朗措成亲後,就拐著他陪自己走出大山,去外面看看。
罗朱心里鄙夷。站起身笑盈盈地朝扎西朗措走去,将自己的手放进他的大手中。在被握住的刹那间,她突然觉得自己虽然平凡渺小,却比伟大的文成公主幸福,也比那对恩爱情仇纠葛不休的父母幸福。


、第十九章 婚礼突变(一)

篝火在灿烂的阳光下跳跃得更加明亮耀眼,架上的肥美烤羊被村子里烤肉手艺出了名的阿叔不断地翻动著,肉质逐渐变成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儿,眼看就能下架割肉盛盘了。
牛角琴悠悠拉动,手鼓轻轻敲响。热情的歌谣盘旋高飞,长长的袖子欢快飘舞,无数双皮靴踏出整齐而悦耳的旋律。人们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尽情地唱著、跳著、笑著、说著,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脸上全都洋溢著质朴动人的笑。
“朗措,我今天好开心!”罗朱甩出袖子,右脚顿挫翻转,和扎西朗措迅速错身交换了位置。
“等我们成亲时,你会更开心。”扎西朗措看著笑靥如花的仙女,眉梢眼角和唇角全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笑意。
罗朱面上一红,朝他啐了一口,俏皮地吐舌做了个鬼脸。脚下连续几个旋动,甩开他舞进了几个博巴姑娘中间。
扎西朗措轻笑出声,左右脚交替踏动,折转旋身,舞进了一群小夥子中间。
“羊烤好罗!”烤羊大叔高声唱喊,又洒下一层喜悦,惹来阵阵叫好。
金黄喷香而又热气腾腾的烤羊被搁到了篝火边的案板上,大叔拎起锋利的尖刀正准备剔骨割肉。蓦地,一声嘹亮的号角穿透婚礼的喧沸,钻进每个人的耳朵。不等人回神,又是一声拉长的号角紧接著穿越而来。
喧闹的婚礼现场犹如被浇泼了冰水一般,顿时凝固静谧。人们站直了身,目光朝声音的发源处望去。
在东面的山头,有一座高高的雕塔,号角声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雕塔之下,领主居住的山腰处隐隐绰绰可见许多人影晃动。
嘹亮悠长的号角一声紧接一声,那不是欢庆的号角,而是宣告敌人来袭,集结兵士作战的号角。
“糟了,有敌人袭击!”站在宴席主位的扎西阿爸浓眉紧锁,旋而大声喊道,“婚礼暂停!青壮男人立刻穿甲拿武器向领主家集合,老人、女人和小孩找地方躲好!”在纳木阿村,扎西阿爸有著不亚於村长的威信。他说的话,很多时候连村长也要听从。
话音刚落,凝固的婚礼现场又喧哗起来,欢乐的气氛被紧张恐慌取代,汇聚在一团的人群像炸了锅的油四下溅开,其间夹杂了孩子无措的哭声、女人尖利的喊声以及男人们紧张的吼声。
罗朱立在原地,茫然地看著迅速奔逃的人群。咋……咋回事?这方圆百里的高山草甸连绵起伏,河谷农田丰饶可喜,牛羊兴旺,领主温和,百姓安居,她来了半年,每天触目所见的都是一个安宁祥和的世外桃源,咋会突然就面临敌人的袭击了?哪里的敌人?失神间,肩膀被一个奔蹿的女人猛地撞上,她身体一晃,眼看就要栽倒在地,沦为众人踩踏的对象。
“小心!”一双粗砺黝黑的大手及时稳住她的身体,避免了一场要人命的踩踏事故。随即整个人被抱起,在乱成一锅粥的人群中迅速穿梭。
屋外欢庆的人群眨眼散去。四处是翻到的矮桌,各类狼籍倾洒的食物。案板上的烤羊也不知被谁撞进火堆中,发出难闻的焦糊味儿。
“朗措!”她紧紧抓住扎西朗措的袍襟,直到被小心放在了屋堂中,仍旧是满脸满眼的茫然。
“罗朱不怕。应该又是格拉多荣领主率兵袭击。”扎西朗措柔声安慰道,“几乎每隔一年他就会来闹一场,你安心和阿祖她们躲好,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回来的。”
“朗措,磨蹭什麽,还不快去准备!”扎西阿爸撩开布帘走进屋堂,对扎西朗措厉声喝道,“我们先去马棚拉马,你快点跟来。”那身喜庆的长袖皮袍换成了简单方便的短袖皮袍,脖颈的硕大饰物一应取下,前胸後背和腰部都穿戴了粗陋的褐色皮甲。腰间挎著大刀,背上背著弓箭,剽悍中透出几分凶煞。跟在他身後的扎西次仁和扎西泽仁也都是同样的装扮。
“是,阿爸。”扎西朗措拍拍罗朱的头,对她安抚地笑了笑,便头也不回地朝西屋的储物室跑去。
“朗措──”罗朱心头突跳,伸手抓他,却抓了个空。
送亲的队伍以新娘舅舅在内的六个青壮男人并赶来参加婚礼的旺毕曲姆全都在扎西家脱去累赘的装饰,将身上的袍子捆紧,挎刀背箭,随著扎西阿爸一道走了出去。他们所在的村落与纳木阿村同属一个领主,面对入侵的敌人,都有参战的义务。
“阿妮子,快跟我过来。”扎西阿妈牵著德央,上前抓住还在发呆的罗朱迈出大门往牛棚疾步走去。新娘子已经从北屋婚房里走了出来,扶著扎西阿祖尾随在後。格桑卓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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