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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国大盗-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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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冷笑道,“刘将军令你们弹压八旗,可曾令你们搞女人、抢银子?!”

那军官一时语塞,随即脸色涨得通红,突然挣扎着站起来,怒声道,“大帅,咱们弟兄豁出命来,是要跟着你打鞑子的——那些鞑子杀了咱们多少人、祸害了咱们多少女人,难道老子们干他一回也不成么?”他瞪大双眼,愤怒得几乎要喷出火来,一时竟然忘记了林风的身份,愤怒的大喊道,“你是谁家的大帅?你的心到底向着谁?!”

林风愕然,怔怔的瞧着这个愤怒的男人,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沉默良久,温言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那大汉发泄完怒火,见林风注视着自己,积威之下,不觉心中胆怯,膝盖一软重新跪倒,低声道,“我叫余大业,是……是扬州人……”

“扬州……”林风默念着这个地名,忽然抽出佩刀,一刀把余大业身上的绳索斩断,低声对身边的周培公道,“培公,把对八旗犯事的士兵都放了!”

听到这个命令,周培公阴沉的脸上竟然露出少许笑容,欣然道,“大帅英明!”

林风叹了一口气,这才有些明白,连周培公这样的人都如此仇视八旗,可见时下人心,他转过头来瞧着余大业,“你的职衔是连长吧?”

余大业轻轻活动着手腕,俯在地上磕头道,“卑职是刘将军旗下二旅六营三连连长!”

林风将他扶了起来,和蔼的道,“大业,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了那些八旗贵人,却养着那些普通眷属呢?!”

余大业茫然道,“大帅神机妙算……我只是个连长……我……”

“不为别的,那帮家伙就是因为满手血腥,所以我才血债血偿!”林风悠悠一叹,“但那些血债却与普通八旗眷属干系不大,所以我只没收了他们的家产,要他们做工偿还!”

余大业愤然道,“可鞑子却没这么好心!他们当年……”

林风苦笑着摆了摆手,“这话到点子上了,咱们不能跟他们学,咱们是大汉子民,他们是蛮夷,咱们是文明人、是有诗书教化的,和他们不同,你知道么?——你说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咬回去?!”见余大业若有所思的样子,林风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是有八旗兵和咱们沙场对阵,那咱绝不含糊,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但那些女人孩子,咱们还是祸害不得,你要晓得,人是决计不能跟畜生学的!”

余大业仍自不服,强声道,“大帅仁义,卑职佩服,不过俗话说除恶务尽……”

林风脸色一变,森然道,“余连长,这是我的命令——莫非你要抗命?!”他转过身去不再理他,大声喝道,“刚才对八旗犯案的士卒只是未明军令,姑且饶过一命,全部拖下去责打八十军棍,以示惩戒!以后若是再有害百姓——不论是八旗眷属还是大汉子民,一律斩首示众!!”

话音未落,百多名死囚猛的蹦了起来,一齐朝林风山呼谢恩,就在此时,校场外围观的人群中忽然有人哈哈大笑,排众而出,抵着宪兵的枪杆,远远的嘲讽道,“好威风地大帅,好绵软地心肠!!”

林风讶然转身,此人戴着一顶破草帽,遮住了半边脸,身上却穿着一套上好的长衫,清清爽爽整洁无瑕,林风对维持秩序的宪兵挥了挥手,皱眉头道,“你是什么人?!”

待宪兵让开,那人缓缓步入校场,一把摘下破草帽,“我就是此间郡守,大清天津知府,纳兰德性!”一字一顿,目光灼灼,直视林风,眼中满是仇恨。

身边的宪兵稍稍错愕,立即反应过来,未等林风下令,一拥而上,将他绑得结结实实。



 第一节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经过反反复复认真细致的观察之后,林风确认自己已经回到了过去。

当然,这与月光宝盒之类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说这根本没有任何原因,又或者有原因林风也搞不清楚,虽然平时他在厕所蹲坑时喜欢看看《科幻世界》,也知道大英帝国皇家科学院有个叫霍金的老头提出过著名的时空理论,确认人不可能回到过去,但根据眼前的情况来判断,这个论证显然是绝对错误的,可惜他现在不能回到21世纪戳穿这个科学骗子。

其实昨天晚上本来非常快活,几个哥们约好了一起到城西某著名大排挡胡吃海喝,喝到晚上十点大伙醉醺醺的散了伙,然后自己就在黑黝黝的街道上走夜路,接着自己支持不住不知道躺在哪里趴下了,然后就是现在——一睁开眼睛满眼郁郁葱葱。

虽然没有考上飞行员,但林风对自己的视力依然拥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现在他正身处在一个小小的山冈上,触目之处江山如画,平地上树木生机勃勃,脚下绿草如茵,微风轻拂,令人浑身舒泰,好似身处神仙境地。

唯一可惜的就是噪声太大,山冈下的小路上人喊马嘶,一队骑兵手持长枪,簇围着几辆马车,后面无数壮汉跳着担子,在步兵的保护下蜿蜒而行,放眼望去人头汹汹,长长的看不到尽头。

林风确认自己已经回到过去的理由就在这里。

根据目测判断,那些壮汉的身体素质绝对已经达到了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这么一长溜挑夫,个个肩头的青竹扁担压得凹弯,最起码也超过了一百公斤,更离谱的是从他们的行动速度和面目表情来看,挑着这么沉重的担子居然还一个个身形矫健神色轻松,林风实在无法想像,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有谁会有这么大的手笔,在这个沿海省份凑集这么多高手一齐挑担子。

而当先开路的骑兵个个骑术好得惊人,山冈下的小路坎坷狭窄,但他们却左右奔驰策马如飞,起伏纵跃之间马鞭飞舞,显然尤有余力——在林风的大学同学之中,很有几个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的同学,根据他们的介绍,在他们的家乡已经不大流行骑马了,成吉思汗的子孙到了二十一世纪,胯下的座驾大多是摩托车,而眼前这一大队骑兵既不象国家仪仗队,又不似香港马会高等骑师,如果这不是海市蜃楼,那一定是自己所处的地方有了古怪。

正当林风正张大了嘴巴,无比惊异的看着下面的大队人马时,异声忽起,一支响箭滴溜溜的破空而至,倏的插进他前方的泥土中,吓了他一跳,下面的那些骑兵分出一队,左右散开,朝山上奔来,瞬间已经把他围了个结结实实。

“什么人?胆敢探窥大军!?”为首的骑兵年约三十多岁,皮肤黝黑满脸络腮胡子。

“我……在下……小人……”林风正琢磨着合适的称呼,啪的一声,背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鞭子,登时痛彻心肺。

“好大的胆子——还不跪下!”身后也不知是哪个混蛋,刷了他一鞭子然后大声咋呼道。

在剧痛的刺激下,林风精神一振,反应也迅速起来,手上拱了一拱,急忙分辨道,“小生游学至此,不知大军过路,还请各位将军大人恕罪!!”膝盖虽然软了一软,却也终于没有跪下去,老实说这倒不是他有什么风骨,只是初到贵境,长这么大除了清明节外很少行这个礼节,实在是跪不下去。

“刷”的一声,旁边一名骑兵手腕一抬,马鞭又挥了下来,吓得林风心中乱跳,为首的骑兵却眼明手快,一抬手托住了他的手臂,面无表情的道,“带下去,自有军门决断!”

林风尚未反应过来,身后一声呼哨,忽然脚下一空,一只强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揽在他的腰间,把他掳在马上,象提口袋一样把他横在马上,耳边风响,这队骑兵径直朝山冈下奔去。

不知道骑马是个什么味道,但现在林风倒感觉象是在坐海船,肚子紧紧的贴在马鞍一侧,颠簸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正当他打算偷他马刀自杀的时候,腰间一松,“啪”的一声被人扔在地上,屁股重重的砸在泥地上,痛得他叫出声来。

“禀军门,抓到一个奸细!”

林风偷眼望去,面前马上踞坐的骑士和刚才的骑兵大为不同,皮肤虽然谈不上白皙但至少不象刚才那几位一样象是非洲人,颚下的胡须也显然经过了仔细修理,分成几缕飘飘忽忽很有点山羊的味道,浑身亮晶晶的,盔甲也显然是高级货,只是五官很不端正,小眼睛塌鼻子獐头鼠目显得非常猥琐,破坏衣甲的衬托的整体形象,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册,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

林风一个机灵,马上爬了起来,不顾浑身的酸痛,恭敬的一拱到地,“小生参见将军!”

“秀才哪里人?!在此何为?!”将军看了林风半晌,缓缓问道,说话文绉绉的慢斯条理。

“秀才?!”林风呆了一呆,但在周围大刀长枪的映射下,迅速的进入角色,“正是本地人,只因烽火又起,故入山间结庐读书,适才临山眺望,无意间冲撞了大军,尚请将军恕罪!”

“哦?!”那将军脸上似笑非笑,只看着他的头顶,林风心中恶寒,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发型还算不错,上星期才理的平头,虽然刚才又是挨打又是骑马,但整个头型也没遭到很大的破坏,抬起头来左右四顾,旁边的士兵都戴着头盔,无法比较,但那些挑夫脑袋上却都是乱糟糟的有长有短,和自己比起来形象更差,怎么着个将军却对自己很感兴趣?

“适才军士禀报你是奸细,秀才何以自辩?!”那将军面色和蔼,说的话却让人感觉非常危险。

“…………”林风虽然很想辩论辩论,却忽然发现自己不晓得现在是哪个年代,也不晓得自己现在自己身处的是什么军队,心中直叫糟糕,此刻却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现伪清窃据中原,我汉家儿郎正当奋起以御外夷,秀才读了圣贤书,怎么连这点道理都分不清楚?!”

“清朝?!!!”林风吓得一个哆嗦,情不自禁的左顾右盼,心道这是谁的队伍?虽然自己文科生出身,历史还算学得不错,但这年头队伍实在太多,什么李自成张献忠左良玉什么的一大堆,而且更危险的是这些队伍好像互相都不大对头,若一不小心说错了一句半句多半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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