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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裹胸的围布绑好,再套上里衣,再套上外衣。她看见自己这渐渐发育的胸部很是恼火,十二岁的身体虽然还青涩能轻易骗过众人,但是再过几年,就不敢保证了。
而且这种惨无人道地自我摧残身体的做法,她也是深恶痛绝,她的好身材估计就要报销在这三尺裹胸围布上了。不过。两害取其轻,她还是觉得先保命要紧。
她迅速地解决了早膳,以温习功课为由,将所有人打发出去。然后自己回到密室继续她的修缮事业。她打听到其实焦尾琴有一个美丽的传说。传说东天国的无情崖顶,盛产最优质的青桐木。
远古著名的琴痴伯牙不远万里慕名而来从西一直走到东,在到达无情崖时,意外遇见山贼而险些丧命,幸得采茶女搭救。二人逃离遂结为夫妇,路遇一废弃的青铜木,伯牙凿之有声仿若虚谷,随即刻为琴。两人在无情谷建茅屋逍遥自在,不料惨遭山寨主的追杀,火烧屋舍。
伯牙之妻因进屋取琴而丧命,伯牙望着妻子的尸体,她的手中紧握他珍爱的古琴,泪水瞬时决堤,被火淬炼过的古琴音质更加清亮委婉,伯牙丧妻忧思过度,不久便也离世。但古琴却代代流传了下来,因琴身的尾部已经烧焦,故得名焦尾琴。
也许世人看多了美满幸福,看多了完美无瑕,也就对残缺与瑕疵有了包容与怜惜,焦尾琴也许就是因为它的残缺,才令无数音律爱好者们疯狂追逐。
琴修好了,她看看自己的手艺真是越发的进步了。很满意地将它放入专用的收纳布袋中,因为她很珍惜这把古琴,有的时候她不肯承认自己的心。
她真的很好笑,她喜欢他喜欢的东西,喜欢去做他做过的事情,有时候还喜欢用同样的语调重复他说过的话,最终还是不肯对他说,其实她喜欢的是他这个人。她知道自己不可以任性,也没有权利拒绝这个太子的身份。但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不去见他,不去想他。
她出了密室,欢快地朝着琼华书斋方向跑去,一路上她自然没有乘坐歩撵,因为她嫌太慢了,她想快点见到他。
柳逸尘聚精会神地描摹丹青,他的水墨画也是枫城一绝,他本是不喜欢画人物的,可是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的山水之间有了人物,虽然是长发飘逸的模糊背影,但是却给景物增添的许多生气,画中人在赏风景,人与景融合为另一景。
就如: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他微笑的看着纸上那抹白色的背影,那是她最不喜欢的颜色,她曾经告诉他,她最喜欢的是黄色,因为那是帝王之家的御用颜色。可是他知道她是在说谎。
因为她说谎的时候会不经意摆弄她自认为很潇洒的刘海。那么如果她可以选择的话,她会喜欢白色吗?那么单调的颜色,显得落寞孤寂,也许她的性格不会喜欢吧,不过,似乎这些都是只能想一想的东西。是一个遥远的梦。他不知道,他对她的感情是怜悯还是喜欢,是疼惜还是同情。
“太傅,你的焦尾琴弄好了!太傅,太傅!”她还未进门就高声喧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习惯了高调的表达方式。夸张的行为举止,嚣张的说话气焰。
俗话说,三代才能培养一个贵族,她用了12年的时间,慢慢消化了这个时空的生存之道,仅仅12年的时间,她就带着21世纪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习惯了作为太子应该有的气场,虽然是顽劣不堪,却也颇具皇家应有的气派。有些东西是骨子里带的,怎么都无法抹杀。
她知道环境会改变一个人,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这么能适应环境。
他回头便看见她满头汗水地出现在自己眼前,她今年才12岁,好动且要强、嚣张而任性,即使这样她却不刻薄阴狠,在她脸上找不到十二岁小女孩的稚气,但她的笑容却不失纯真。
见不到她梨花带雨的娇弱,却能看见被皇后责罚时放声大嚎的憨态。她城府却不失真诚,她的叛逆,她的嚣张,她的冷冽,她归根到底还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可是她的肩膀却要承受太多,从不吝惜灿烂的微笑,从不轻贱下人的生命,从不循规蹈矩的生活。
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所以他才会慌乱,慌乱自己的心动。他今年二十三岁,而她才十二岁,他自己都会嘲笑自己。他拿什么等她长大,他又有什么资格与她并肩。
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我恨卿生迟,卿恨我生早。
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我离卿天涯,卿隔我海角。
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太傅,本殿下把你的焦尾琴修好了,下次可要收取报酬了哟!”她得意地将琴放在桌子上,他将琴从布袋里取出,这个丫头还挺细心,他满意地点点头。
“殿下昨日课业温习得如何?”他将琴收好,顺势将桌上墨迹已干的丹青收好。
“太傅不要拔苗助长,应该因材施教才对,本太子对《典章》、《家训》根本不感兴趣,再说了,虽然说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太傅应该多教导我一些武艺,因为咱们云苍国似乎连容易的打江山都没有完成,谈什么守江山。就这几百城池的弹丸小地,我有什么可守的。”
她有些不耐烦,天天讲什么治国之道,也不知道谁撰写的书籍,简直和《资资通鉴》、《史记》这些书差远了,更别说《论语》了。她前世可是军校毕业,说这些理论上的东西,她真的比这个时空的“圣贤”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不是她的尘尘那带有磁性的话语让她迷恋,她根本懒得来琼华书院受罪。
他其实是知道一个女孩应该对这些枯燥的历史和治国之道不感兴趣,但是她却不是普通的女孩。他知道也许她要想活着,估计这辈子就得顶着男子的身份接受太子的头衔,甚至她可能会是下一任的云苍国的储君。
所以这些东西,他都是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她平时学习武功、骑射、八卦布阵等都很有耐心,也很有悟性,他基本不会刻意约束她,她自然认真学,但是一上文化课,她不是打瞌睡就是东张西望玩毛笔,她可能更喜欢男孩子喜欢的东西。
他有些担心,他要把她培养成是一代明君,而不是好战的武夫。
她看见他的眉头紧锁,知道自己有让他失望了,她就是不想让他不开心。她一本正经将手立于后背,在屋中来回踱步,是的她是在极力回想以前学过的东西。胸有成足的言道:
“为君之道无外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我以为治国先要齐家,齐家、治国,方能平天下。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民,国之本也,若民安则国强,反之国强乃民安之先。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太傅,以为如何?”
他郑重地看了看那张小脸,她的谈吐是多少帝王穷其一生也没有的见地,他是杞人忧天了些,甚至她说出应材施教的时候,他都从心里佩服她的理论,不同的人,资质不同,学习的方向、内容、目标也不同,他是迂腐了。
“殿下所言甚是!”他给她深深鞠了一躬。
“苍云之于太子,乃家也!之于百姓同样如此。故而微臣替天下布衣谢过殿下的爱民之义。愿我苍云能够世代相传。”
他本为名将之后,哪知朝中奸臣当道,他的宦途一路黑暗,征战沙场是他家族的百年传统,却在他的手中没落,他不甘心的不是自己名将家族威望的消散。而是担心云苍的军备就此衰退,他空有一腔热血,却没机会流在需要他的地方。
天下明主众多,他却苦苦期待云苍君主的觉醒,但是他没等来国主的重用,却让他看见新秀的崛起,自古英雄出少年。他要倾其所有助轩太子振兴云苍。
她可能不知道,因为自己几句话,就改变了这位正直的太傅的人生轨迹,也许,一切都是天意,她只是怕他失望,所以更加努力地让自己强大。
而就在这个自强的路上。他与她终是不同路,谁说终点在同一处,就能相遇。为什么她的尘尘,还是消逝在她的世界。
第六章 太子初长成(五)
更新时间2013712 10:23:25 字数:2761
转眼深秋将至,天气转寒了不少,虽然枫城四季变化不大,但是秋季却是一年中最为寒冷的时节,比之冬日有过之无不及。
上个月,她曾偷偷地学习了刺绣,为他绣了一巾丝帕,这个时空的女子表达爱意都流行赠送亲手绣制的东西。她一个新新人类居然也动了这份心思。原来为自己喜欢的人做东西是那么幸福、温暖。她在丝帕上秀了他最喜欢的翠竹,现在她满怀希冀地绣着他名字中的一个尘字。只是她的技术还不纯熟,所以速度是慢了些,她虽然知道自己未必有机会将这个礼物送出去,但是她还是绣了。
看着歪歪扭扭的绣图和那个不太工整的“尘”字,她傻笑了起来,前世没时间谈恋爱,今世更可悲没机会谈不了恋爱。但是暗恋总行吧,这样不会伤害到他,也不至于把自己置身于险境。
她将手帕放好,又将《驭风九煞》拿出来研习。是的最近一个多月,她都很老实地呆在自己的宫里,因为尘说外面不安全,她一向不问国事,客观上便宜老爹似乎对此颇为不满。但是主观上谁知道他内心深处是不是为自己的儿子没有心思搞什么谋权篡位而高兴呢?人心难测,圣意难揣夺。只要老皇帝不来找自己麻烦就说明自己是做对了。
她的风流不羁虽然让许多大家闺秀大失所望,但是太子妃的名位却吸引着大批贵族女子追逐。所以她还是安分点好,怕就怕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一年前,在枫城大街上,就有曾出现过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拦轿,说怀上自己的骨肉的闹剧。不就摸过她几次手,就能让让她怀孕,她还真惊奇自己的手与《西游记》中女儿国的子母河河水有相同功效。
《驭风九煞》她现在已经练到第二煞飞花射水了,与内气武者的绿焰上段不相伯仲,她的进步神速与她的苦练密不可分,天才是百分之三十的聪明加上百分之七十的汗水造就的,她从来不相信,天才不用努力就能成功的。
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