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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欢歌-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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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他不出差了怎么办?”于昭雅问。
  “那有什么关系,就当杭州二日游呗,反正有住的地方,大不了把他也拽上。”
  为了下个学期有整块的时间实习,何欢这学期选的课比较密集。昏天黑地上完课做完作业,周五下午便收拾行李直奔虹桥火车站。
  到杭州时何乐还没下班,于昭雅堂姐亲自来接她们。她堂姐叫于子矜,长得不算漂亮,但特别有味道,穿着YSL的风衣,戴着Dior的墨镜,风度翩翩雷厉风行,一看颇有女王气场。她开了辆奔驰的SUV,一路带着她们在杭州逛,快到吃饭时间的时候把车停在了白堤的楼外楼。 
  “姐姐不用这么客气,我们随便吃一点就好啦。我还打算等我弟弟下班以后跟他一起吃呢。”何欢之前来过这里,知道大概的消费水平,想到自己也不是特别喜欢,便笑得萌萌地跟她说,“让一个大老总给我们做司机,真的是太浪费了,姐姐有事就先忙吧,不用管我们。能跟着昭雅沾光有人接有地方住就已经很感谢啦!”
  于子矜笑笑说:“我这两天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今天专门腾出一晚上陪你们玩,你们俩要是不饿咱们就晚点吃饭,等你弟下班了把他也接上。”
  “不用不用!”何欢觉得很过意不去。于昭雅拍了一下她的肩说:“没关系,我跟我姐从来不客气的,咱们这两天跟着她混就行。”
  何欢也没再扭捏,乖乖任她带着四处兜风。
  “我们去换辆车吧。”她路过一家酒吧,停下来带她们进去。酒吧里环境不错,没有震耳欲聋的喧嚣,有的只是轻吟慢唱,暧昧的灯光,雅致的卡座,十分小资。何欢一路跟着走进一个豪华包间,里面有男男女女七八个人,都风流倜傥不可方物。
  于子矜径直走到一个高瘦时髦的男人身边,招呼也不打就直接伸手:“阿斯顿马丁借我一晚上。”
  男人穿着一件绿色印花T恤,柠檬黄短裤,头上歪戴了一顶鸭舌帽,左耳上一颗很夸张的钻石耳钉,细皮嫩肉,五官极标致,笑起来却一脸不正经:“泡上小鲜肉了?”
  于子矜不耐烦地皱了皱眉:“长没长眼睛啊,没看见后面两个小美女?”
  他眉毛一扬:“哟!换口味了?连小妹妹都不放过?”
  于子矜哭笑不得给了他一拳:“撕不烂你的臭嘴!这是我堂妹于昭雅,她同学何欢,还在读书,从上海过来玩两天。”
  “这种好事不早说,包在哥哥我身上!”
  于子矜被气笑了:“霉气鬼,有什么好事也被你吓跑了。快点,我要走了。”
  “先别急着走,坐会儿嘛。”他带着浪荡公子的贱笑按着她的肩,把她按在座位上,转过身又招呼她俩:“两位小妹妹也坐呀,别客气。想喝点什么尽管跟哥哥说。”
  于子矜拗不过他,示意昭雅先坐。何欢觉得这个人既风骚又娘炮,实在没太多可取之处,便目不斜视地坐到于昭雅旁边,表情柔和地向在座各位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她本来就长得极美,即使端坐不动,也自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高雅风骨。
  孟朝阳最不能容忍的不是女孩子的不接受,而是忽视。他自认为自己洒脱不羁,在哪里都是一道亮眼的风景,饶是第一次见面也会立即成为视线的焦点,偏偏她从头到尾只看了他一眼,目光里还略有嫌弃,这让他倍感受挫,不由出言相挑:“小妹妹在哪里上学?几年级啦?”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低眉敛目说:“我在复旦大学读大三。”
  “好学校啊!” 孟朝阳却还不满足,打了个响指,“有男朋友吗?需不需要哥哥帮你介绍一个?”
  “有。不用了,谢谢。”何欢克制着内心的不耐烦,尽量用温和的语气低声答道,声音柔婉动听,低下来更带一点微颤的沙哑,萌化人心。
  他拿起一杯血腥玛丽:“喝一杯吧!”
  她不紧不慢地拒绝:“对不起,我不会。”她皮肤白皙细嫩,像一个瓷娃娃,声音也柔柔的,就算没有表情,也带出一丝甜味儿来。这样温柔的语气一般是发怒的先兆,可惜某人毫无所觉。
  孟朝阳哈哈大笑,语气越发放肆:“原来是个软妹子呀!”
  何欢表情不变分毫,似笑非笑斜了他一眼,声音不高,却掷地有声:“我需要硬吗?”
  全场冷寂三秒。
  然后是震耳欲聋的爆笑声。
  孟朝阳脸都黑了,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旁边的一个清俊的男子打趣地拍拍他的肩:“你也有吃瘪的时候,难得难得!”一群损友便开始揭他老底,似乎不把他打击得站不起来这事儿就没办法结局。
  何欢把地址微信发给何乐,静静地坐在一旁看他们说笑。有陌生男子搭讪,她也只礼貌地笑笑,偶尔应付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何乐电话打过来时,她笑语盈盈、略带歉意地向在场的人道别,于昭雅和于子矜也跟着出门。外面是高大英俊的年轻男孩,手插在卫衣口袋里,棱角分明的脸上神采飞扬,随便摆个造型就远胜杂志广告上的男模;站在灯红酒绿的门口,却自有一种出尘气息。
  聚会上几个富家公子本来都跃跃欲试,看到她亲热地挽上他的手臂,嫣然回首笑着和大家告别,不禁都流露出失望之色。孟朝阳心犹不甘,走上前指着自己骚包的跑车问何欢:“哥哥的车怎么样?”
  她淡然一笑:“车不错,不过车牌寓意似乎不是特别好。”
  孟朝阳瞪眼:“你知道这车牌花了哥多少钱吗?居然说不好!”
  何欢看着拉风的“浙B 99999”,略无奈地说:“五九四十五,连起来不太好听。”
  旁人还没反应过来,何乐已经笑抽了。于子矜也随后了悟,前仰后合地说:“确实不怎么好听,哈哈哈哈……小孟,你就不能搞个浙A吗?”
  孟朝阳终于明白过来,五九四十五,45谐音“是我”,可不就是自表身份?再加上前面的浙B,就更是独领风骚了。明知她拐弯抹角地骂人,他却莫可奈何:“浙A的被别人抢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忘忧草 2

  于子矜听昭雅说他们是双胞胎,惊讶不已:“不说的话没感觉,这么一说的确看起来有点像。”
  “神似而形不似。”何乐一条胳膊搭在何欢肩上,懒懒靠在后排的椅背上,神态风流俊逸,饶是她阅人无数,也不由有点神迷。她带他们去火车站附近一家餐厅吃饭,店名叫做“唐宁街8号”,何欢看到牌子便笑了出来:“好有优越感。”于子矜笑着说:“这家味道还不错,你们难得过来一趟,当然要吃点有特色的。”
  服务生带着她走在前面,何欢看到她凉鞋带子下的的新旧疤痕,不由心有戚戚焉:再娇贵的女人,也难免有一双饱受摧残的脚。高跟鞋,既是福音,也是梦魇。明知如此,各个年龄段的女子还是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成为牺牲者,难道只是因为诸多男人为之情迷?绝不仅仅如此,她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痛苦中寻求自我救赎。一双鞋子的价值早就偏离了“帮助脚更好地走路”,它是一种装饰,一种象征,可以增加身体的高度,突显身材的比例,让一个人更加自信。就像爱情,本质上不过是生物□□的前奏,却演绎出多少赚足眼泪的动人故事。新鞋子往往磨脚,经历了一系列的伤痕累累、血迹瘢瘢之后,终于磨合得舒适,却也即将寿终正寝,退居二线。这与爱情何其相像!两个人爱上之后便互相伤害,忍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痛苦折磨,好容易相处得熨贴顺利,却发现爱情已消弥于无形,或者转化为亲情。很少有顺顺当当的爱情,正如难得碰到舒适合脚的新鞋子。
  她想,她对纪南星的爱是不是也如此,因为有猜疑和伤害所以才更深刻。那些死去活来、轰轰烈烈的爱情,大约都是历尽曲折,在痛苦的凌虐中变得更加疯狂浓烈吧?
  吃完饭于子矜载他们去西湖边看喷泉,兜了会儿风就送昭雅和何欢回公寓,顺路把何乐送去宾馆。临下车时她探出头问:“我妹妹是不是喜欢你?”
  何乐歉然一笑:“这个问题还是问她比较合适。”
  “那你喜欢她吗?”
  “作为何欢的好朋友,我是蛮喜欢她的;但如果单就我个人的话,只能说有一定好感,但不会发展成男女之情。”
  “为什么?”她还不依不饶。
  “人往往都是先知道自己爱与不爱,然后再为此找一个合适的理由。有时候两者就像鸡与蛋的问题一样,不想没事儿,想想嘛又很困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事实如此。”
  “希望你不要让她受伤害。”她恳切地说。
  “爱情里面不管相爱或单恋都难免受伤害,我只能保证尽量不去伤害她。”
  于子矜无奈地笑:“有没有人说你是□□?”
  他也笑起来:“不碰就没事儿。”
  晚上洗濑完毕歪在沙发上聊天,于昭雅问起石楠那天为什么要跟他们一起骑车。
  “他打电话给我,问我周末做什么,我就实话实说喽。然后他就非得跟着我们,还专门花了八万多买了辆Trek的车,你说奢侈不奢侈!”
  “你不是说上次你俩因为我的事吵翻了吗?怎么他又打电话给你?”
  “那天是有点恼了,谁都不想理谁。可后来我就气消了把这事忘了。他说他后面有打电话发信息给我,可十一我在北京,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手机就放在家里,谁会闲着没事干删我的通话记录和短信?但手机上就真的一条都没有,邪了门儿了!搞得石楠以为我多小心眼,因为一句话耿耿于怀恼他两礼拜。”
  “他给你发什么了?”
  “无非是道歉求原谅,问我在哪儿之类的。”
  “他向你道歉?”于昭雅惊呆了,“怎么可能?他即使做错了也从来不肯主动道歉的!”
  “不是吧?我觉得他不是那样的人啊。至少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挺能为别人着想的。”
  于昭雅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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