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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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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看着面带讥诮的何绍群,脑海里冷不丁蹦出一个很奇怪的念头:
将来我要是生孩子,一定不能生儿子。儿子就是养得再好,将来也不是我的,早晚会被别的女人给夺了去,到时候可不就是处处向着外人了么!瞧,眼前就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有了我这个“媳妇”,他何绍群可真就是忘了娘啊!

没有了继母的照顾,何绍群在医院康复期间的作息安排,自然是由我当仁不让的承担起来了。反正我早就辞去了中天的代理总经理一职,正是无所事事的时候,专心的照顾他,让他早日恢复健康,回到中天主持大局,也算是为我自己找点事情做,顺便也能安抚一下“何老爷”对我这个不称职女朋友的不满之心,一举两得的事情,我喜欢做。
一开始,天天往医院里跑请示工作的中天高管们看到原本说要离开的我突然又出现,而且还一改以往拒不探病的惯例,亲自担负起照顾何绍群的工作,看得出来,他们都是感到很讶异的。不过,这些人到底是商场上经常混的老手,心思都像明镜似的铮亮,不用说破,光用一双慧眼看看就能大概的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很快,他们就把我当成了隐形人,对我做熟视无睹状。
我呢,虽然脑袋不够聪明,但是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每次这些高管们带着电脑和相关资料来找何绍群汇报工作,我都会很识趣的离开,顺便临走的时候关上门,还他们一个私密的谈话空间,让那些曾经被我所熟知的商业机密永远的成为他们之间的绝密。
既然当初我决定了彻底放下中天,离开中天,将中天永久的交还给真正属于它的主人,那么现在,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我姓周也好,不姓周也好,我都不会再插手。一来,我已经完成了自己当初的使命,我做到了能为中天、为何绍群所做的一切努力,那么现在我功成身退,急流勇退,是最明智的选择。二来,我从来也没有欲望想要权力,我不喜欢,我没兴趣,仅此而已。
我要走,没走成,又回到了何绍群的身边,这是让很多朋友与亲人为我们这对情路多舛的“苦命鸳鸯”感到由衷高兴的。
家里的司机老左,每天都乐呵呵的开车送我进出医院,早上将我从梧桐树小街的别墅里接到医院,晚上又从医院将我送回别墅。虽然他平时一向话不多,但是有一次他还是难耐心中的感慨,颇多感触的对我说,小姐,有你在,真好,何先生这下不会觉得孤单难过了。老实人说话,贵精,说得我惭愧之余,鼻子都觉得酸酸的。
叶管家恐怕也是最高兴看见我又回到何绍群身边的人了,他怕我照顾何绍群的时候,忽略了照顾自己的身体,于是每天都来医院,为我和何绍群送上他在家里熬好的各种补汤。也许是因为心上没有压力的关系,这些补汤喝得我腰围比起以前激增了一寸多,整个人都胖了一圈。就连大病初愈、脸色苍白的何绍群天天喝这些汤水都能喝得脸泛红光,更不用说本来就无病无痛的我了。
叶管家每次看见我和何绍群乖乖的喝完他送来的补汤时,站在一边,脸上带着梦幻一般的笑容,总是要说,大小姐,你看,有你在,何先生的病都好得那么快,你比灵丹妙药还灵啊!
真是的,这个叶管家,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这到底是算在夸他啊,还是在损我呢?我怎么听着感觉他在拿我们取笑呢!然后何绍群就会冷着脸接口说,是啊,我正想着该怎么样才能把这颗灵丹妙药彻底的吃到肚子里去,这样我才能安心,活得长命百岁。
叶管家每每听到他这样说,更是笑得得意而满足,他们两个在那里“眉来眼去”的以眼神交流着什么,看不懂其中奥妙的我则完全成为了被他们忽略的人。在那一刻,那种言谈之间犹如父子情意的情感传递,让我觉得房间里好像充满着一种粉红色的气息,很温暖,很感人,很温馨。我,喜欢。
大卫么,自然不用说。作为所有最新消息的第一手掌握人,他已经不知道看了我和何绍群两个人在二十多年的岁月里上演了多少场分分合合,吵吵闹闹又亲亲热热的戏码,所以本该见怪不怪了。但,他偏又是个性情中人,只要见到我和何绍群和好如初的在一起,他就格外兴奋,格外高兴,哪里还会计较我头脑发昏时的所作所为,早就忘得干净,只知道替我们高兴,真比他自己中了大奖还要得意。
尤其这一次,当他又从何绍群那里听说了我们准备在何绍群伤好之后就登记结婚的消息,更是高兴的一蹦三丈高。何绍群的伤还没彻底好透,他就已经在开始替我们张罗结婚的各种准备。他说,终于看到我们这一对好事多磨的“鸳鸯”能结成正果,他等了那么多年,总算给他盼来了这一天。因为我们能排除万难走到一起,让他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真爱存在的,给了他一点点对爱情与婚姻的信心与希望。
舒苏,我的闺蜜,最好的好朋友,好姐妹。她总是能理解与体谅我心里那些纠结难开的古怪念头,像个温厚知心的大姐姐一样,让我如沐春风,轻松舒怀。我没有姐姐,很享受如此被当成小妹妹一般的体贴呵护,仿佛在她眼前,我可以像个娇宠的小妹一样,随心所欲的欢笑与哭泣。
因为我知道,在舒苏面前,我不用刻意的伪装自己。她了解我,读得懂我,不会像其他外人那样误会我,这个姐姐总能给我最需要的慰藉,总能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建议,指点迷津,所以我格外在意与珍惜能得到这样一个好姐姐的关爱与照顾。
她来医院看望何绍群,见我在一旁体贴入微的照顾着“何老爷”,把何某人服侍的真就像个大老爷似的,她那时笑着对我说,望晴,我终于从你身上看到一点女人味了。看来,还是何绍群有本事,能把你从个野丫头改造成小女人了啊,嗯,有了这个样子,倒是能做个称职的贤妻良母了。
她半真半假的话,说得我很不好意思。我知道,她是乐见我变成现在这样的,毕竟,她比任何人都希望看到我早日成家,早日嫁作人妇,早日结束与何绍群的这场追逐游戏。因为,她像我亲姐姐一样,告诫着我,女人的归宿,女人的幸福只在家庭上。而我年已三十七岁高龄的“剩斗士”现实,让她成了“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典型代表。她忠实地代替了我早已过世的母亲,承担起了催我结婚、催我完成终身大事的任务,为我的幸福操心与担忧。
那天,我揽着她的胳膊,在她身边撒娇,娇嗔着抗议她偏帮何绍群,可我的眉眼里全是温暖的笑意,我的心里全是难言的感激,能认识她做姐妹,做闺蜜,是我的幸,是我的运,我同样格外珍惜与她的感情,一如珍惜大卫。
还有梁之文,此人每次来探病,何绍群的脸上必然就不会有好脸色。还没和我说上几句话,他就急着要赶人家走,甚至连送都不让我送,霸道又无礼的吓人。我至今还没从何绍群那里打听出来其中的原因,但是我却很清楚,梁之文与何绍群的关系,是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无礼而变得恶劣起来。梁之文是他的同学,室友,更是他的合作伙伴,他们是好兄弟,好朋友,正因如此,他才会拿着自己的真性情对待梁之文,如同我对大卫常常颐指气使一样。
梁之文听说了我与何绍群就要准备结婚的消息后,特意趁着出国开会的机会从瑞士买了一对限量版的对表送给我们做了贺礼。虽然我觉得这份礼物的到来为时过早,而且太过厚重,不过我还是很感动,也很感激他能有如此心意。
那天,他带着这份厚重的礼物来到医院,亲自郑重的交到我手中时,他很认真的说,瑞士的钟表之所以世界闻名,成为很多人的珍藏,就是因为它的工艺精湛,走时精确,设计恒久,足以传世。他希望我与何绍群的爱情就能像这对对表一样,天长地久,爱意永存,他祝福我们的婚姻能够在双方精心的构筑下美满的走下去,分分秒秒都能知道对方的心意,爱着对方,就好像分针与秒针那样,和睦相爱,成为子孙后代的传世佳话。
他的比喻听起来那样美好,让我忍不住听着又要泪眼朦胧起来。我的哭点很低,尤其是亲朋间的温情脉脉更容易让我动情落泪。我捧着那对对表,为他的真情祝福喜极而泣。这样一个有心人,但愿将来他也能得到一段美满的姻缘。
眼看着所有人都对我这样一个由着性子乱来的坏家伙如此的厚爱与关心,既往不咎,让我内心感动之余,自然也在努力的做着批评与自我批评。我想要努力的做一个让大家都喜欢的好女人,我想要改正以往犯下的过错。我想要弥补许多内心油然而生的负疚,尤其是对何绍群。对于他,我想为他做更多的事情。
说实在话,虽然我自己做了三十多年的姐姐,但我必须承认,和舒苏相比,我这个“姐姐”做得真是不够格,超级够烂,完全没有一点姐姐的样子,从小就和比自己还小三岁的何绍群打闹,寸步不让,什么姐姐让着弟弟这样“尊老爱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半点都没学会,反倒像极了那些不懂事、爱恃宠而骄、耍横逞威的老幺。反观之下,何绍群的身上倒是有着十足的兄长气势,尤其是长大了之后,他脸一沉,那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就能立刻镇住我,让我心里总有些小心慌。
就好像这些日子,我虽然是努力的在学习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女朋友,尽力的、贴心的、贴身的照顾他,可毕竟我从来没有服侍过人,经验难免不足,有时会在替他换衣服的时候,粗手粗脚的弄痛了他,有时服务可能考虑的不够周到或者周到过头,玷污了“何老爷”的智慧,伤到了人家的自尊心、没衬了他“何老爷”的心,又或者连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惹他满脸的怒容,对我横眉冷对,这么一来,我更是会慌张的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我一乱,他就要皱眉,他一皱眉,我更紧张,事情总是会被我搞得越来越乱,乱成一团。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帮他,还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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