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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吟了片刻,然后凑到我耳边低声的喃喃了几句,顺手还揽着我的腰,用力的朝他腰上按了按,顿时,我被他的这番动作弄得面红耳赤,连连用拳头捶打着他的胸膛。我脸上直发烧,抬头看他,只见他的眼睛里熠熠的放着光芒,那种神情似笑非笑又带着几分正经,象是在故意逗我。我捂着发烫的脸颊,羞得忍不住朝他叫道:
“喂,何绍群,现在是上班时间,你怎么可以想到这些白昼宣淫的事情上去!你,你,你也太不像话了!你不是一直标榜公私分明的嘛,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带头违反自己定下的规矩,还,还在今天开重要大会的时候,想到这些事情!你,你真是太奇怪了!”
他呵呵的低声笑着,将饱满而宽阔的前额轻轻地抵在我的额头上,手指从我发烫发红的脸颊上抚过,又慢慢的从我唇上轻擦而过,动作轻柔而又暧昧,引得我心神摇曳,难以自抑,连双腿都开始发软了。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嘭嘭”地,如擂鼓一般,几乎掩盖了周遭所有的声音。
我依稀的听见他喃喃地对我了一句四个字的话,好象是“情难自禁”,又好象是“情缘前定”,又或者是其他什么话,我不知道,我听得不清,也记得不清,只知道他说的话让我神魂颠倒。
今天的他,很反常,但我却已经完全沉浸在他难得展现的温柔里了。因为过去,只有在夜幕掩映之下,他才能很偶尔的对我说些柔情深种的话语,即便我知道他很爱我。
要知道,他并不是个愿意轻易表露出自己内心情感的男人,我与他在一起的日子里,他主动吐露爱意的时刻,几乎屈指可数。哪怕我们沉浸在激情之中神智昏乱的时刻,他都不曾象今天这样直白的说过他想我。
我靠在他怀里,手指轻轻地拨弄着他的领带子,脸上还带着红晕,一语不发,就这么与他一起静静的享受这样难得的下午时光。过了一会儿,他扶正了我,将我肩上的长发剥到耳后,轻抚着,淡淡说道:
“晚上还有个宴会,招待这次来开会的员工。你,要不要一起去?这次会议中天上下的大小高管都来了,你随便挑,我想,要满足你结婚生子的愿望应该很容易。”
我听他这么一说,几乎忍俊不禁,失笑当场:
“这是多久之前的陈年旧账了?你怎么还耿耿于怀啊!喂,到底是不是大卫偷偷告诉你的?他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说我和他也是那么好的朋友哎!”
“哼,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他撇着嘴看我,神情是对我的极度不满。我在心里大笑,怎么看都觉得这个男人实在太可爱了,好久以前的醋劲憋到现在都还没散啊!我强忍着想要大笑的念头,歪着头看他,一本正经的摇头道:
“今天告诉你真心话好了,其实,那样宴会我才不要去,那些人再好,又哪里比得上梁之文那么完美?我要挑么当然选梁之文啦,人家是北大的高材生,又是方圆的财务官,高薪厚职,人长得不但英俊潇洒,就连性格脾气也很好,说话还很风趣,嫁人不嫁这样的,难道还有其他的好选择么?”
哈哈哈,我的话没说完时,某人的脸色就开始不好看起来,等我全部说完,他的脸黑得都快赶上包大人了!这个男人的性子啊,真是又有趣又可爱。天生反骨,执拗的吓人,就是喜欢说些反话,做些故意反着来的事情,还时不时的喜欢试探我,无非就是要听我说些让他高兴的话,可偏我也是个“不坏好意”的“妖女”,越是见他这样醋缸满怀,我越是想要气他、逗他,瞧,这不,当下就把他气得够呛。
我见他满脸不悦的转身要走,连忙一把扯住了他的胳膊,凑了上去,笑着问道:
“哎,话还没说完呢,就要走啦?”
“不然呢?待在这里看你为别的男人一脸陶醉啊!”
嘿嘿,好有趣,他果真又喝醋了!刚才还跟我耳鬓厮磨呢,这会儿,瞧,晴转阴了,变脸的速度真是让我叹为观止,真是翻书都没他快呢!我大笑,伸手揽着他的脖子,刮了刮他的鼻子,就像叶管家爱对我做的那个亲昵动作一样,吃吃直笑:
“何绍群,你怎么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总做这样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傻事!既然你不喜欢我提到他,那你自己为什么还总是抓着心里那点不痛快不放,还总拿我的玩笑话挤兑我?我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若以后再说,我就直接跑去找梁之文,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反正他也给了我联系方式,找他,哼哼,一个电话的小事情!”
他瞪我,可我却一点也不怕。也许是见我笑嘻嘻的,没有一点心虚的模样,又或者我的威胁让他有所顾忌,所以,他终于松缓了脸上的表情,捏了捏我的脸颊,很不是滋味的道:
“我该想个办法,趁早让你收心,免得给我到处惹火头回来!”
我哈哈大笑,心情大好。见他要出门去,我在他背后道:
“哎,晚上的宴会我真的不去了,我要见个女朋友。好多年没见了,她也刚回国,听说我回来了,要请我吃饭呢!”
他停了脚步,回头看我,眼睛里有狐疑之色:
“你在国内还有要好的女朋友么?”
这下换我瞪他,我很是不满的双手叉腰,大声的冲着他道:
“何绍群!你还好意思说!还不都是你害的!就这个是我硕果仅存的‘战果’了,你可不许再给我搅黄了!”
这个事情说起来还真是得拜何绍群所赐,我从小到大,身边的异性朋友许许多,可偏就不招同胞待见,因为,我被她们都假想成了“情敌”。
从何绍群上了学开始,他就一直出现在我的周围。当然,那时我和他是敌对势力,他的出现是为和我吵架、找我麻烦,外带让我在心仪的男生面前出糗的。
本来,我和女同胞们应该完全是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但是,可能是他从小就长了一张容易被女人喜欢上的漂亮面孔,所以,每每事情发展到后来,我的女同学们都成了他的“粉丝”,和他站在了一条战线上,与他同声同气,反和我“势不两立”起来。
这种情况从我的小学时代开始,毫不例外的延续到了大学时代,基本上我的女性好朋友比凤毛麟角还凤毛麟角,她们大部分人要么和我性格不合,要么觉得与我相处有压力,要么就是站在何绍群那边以他的“粉丝”为荣,搞得我在少女时代的青春萌动期时,连个说悄悄话的好朋友都没有,害得我只能和那些男孩子们混在一起。
这不,学了一身的男儿本色,粗旷的要命,粗心的吓人,把本该有的女孩子心性几乎都被磨得差不多了,撒娇发嗲这样的事情基本上还是在被何绍群给“开了苞”之后才开始一点点的有了原始积累,但毕竟时隔八年,多年没练,还是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有时难得拿出来耍耍,就连何绍群都会一脸鄙夷,言辞刻薄的要我不要对他撒娇发嗲,因为他会觉得很冷。
幸亏后来大四的时候,借着去美国游学的机会,认识了比我大几岁的富家女舒苏。人家是绝对优雅的知性美女,见多识广,身边还有个超帅的混血男友当护花使者,自然不象我那些同学那样,看见一个拽了吧唧的何绍群就花痴的不认同胞了,因此,她才成为了我三十六年不短的人生中,最能说得上知心话的闺蜜。
见我柳眉倒竖,对着他愤怒的指控,何绍群恐怕也是想起了我们俩小时候的事情,倒是心情大好的低声笑了起来,可一转脸,他顿了顿,又一脸高深、满口醋意的问道:
“她约你干什么?该不是又想给你介绍男朋友吧!”
我一听,脑海里立刻跳出了好多年前往事的画面,不禁一楞,旋即很感慨的大笑起来。难为这个男人还记得那件事情,他不提,我倒还真忘记了呢!
当年,何绍群和我开始有些不清不楚的暧昧事情出来之后,我一直处于惶惶然的混沌与迷茫阶段,不敢告诉给任何人知道,只是自己一个人放在心里胡思乱想,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面对这件在很多人眼睛里,绝对属于“乱伦”的事情。
那
时我的精神很不好,做什么事情都恍恍惚惚、没精打采的,结果被舒苏看到了。她那时没发觉我和何绍群的暧昧关系,一直觉得我的身边缺少个合适的男朋友,见我那时候成天情绪低落,就更觉得我需要一个护花使者贴身照顾,于是非常自告奋勇的让她的混血男朋友,也就是她后来的老公给我找合适的对象。
现在回想起来,她老公给我介绍的那个男孩的确也是一个相当优质的上进青年。家境富裕、品学兼优、相貌出众,和舒苏的老公是同学,都在麻省理工大学念博士。最关键的,还是一个华裔,身上不会有我最受不了的老外的狐臭味和那浑身上下都有的毛茸茸还没进化好的浓密体毛!
这件事情我当然不可能让何绍群知道,本来也不想去,可架不住毫不知情的舒苏热情的劝说,最终也不愿意拂了好朋友的一番心意,本打算就去见见,做个好朋友也是不错的。可哪里知道,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就被何绍群知道了,他像是被气疯了似的,没有一点礼貌的当着那个男孩的面,连个解释都没有,直接就把我从咖啡馆里给拖走了。
最后,当年那个青涩又年轻,血气方刚又完全不肯听我任何解释的何绍群,被怒火和妒火冲昏了头脑,飚着车,将我“绑架”去了他的家,把我给“吃”了个干干净净,半点残渣都不剩。这才有了后来我不顾浑身酸痛,连夜逃回家拿了护照“出逃”国外整整八年的后续之事。
如今往事已矣,我和何绍群也算是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结局,按说那些事情早就该释怀了。我这个当事人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好笑,可难为某个男人还很“小气”的记着仇呢!
我看着何绍群,笑着摇头道:
“陈年旧事你还耿耿于怀干什么,有你这样好的男人在我身边做护花使者,我哪里还需要她给我介绍啊!除非你不介意我这朵小红杏出墙去看看外面的风景。”
“借你几个胆子看你倒是敢!”
何绍群瞪我一眼,见我笑得欢实,便也不再理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