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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为仙-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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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她拿起一方翡翠印,想看看上面有没有原主人的信息,结果印上刻的是“灵犀”两个字,只是笔迹刚健有力,明显不是那用爪子捧着毛笔能划出来的。

多半是找人间的读书人写的,倒难得胡生有心了,郝苗苗将翡翠印放在另一边,继续清点…

金木鱼?郝苗苗拿起那只有鸡蛋大小的金木鱼,这样小巧的木鱼只能当鉴赏品吧?反正她是无法想象一只红毛大狐狸敲着它念经是个什么样子。

接下来的金钏、玉簪就是寻常的饰物了,还有玉箸子、金爵杯倒足见胡生记得她对厨房的热爱…桌上的珠宝快点清了,郝苗苗的手却一顿…

“怎么啦?”本来正在把玩翡翠印的南宫咏思抬头问她,再顺着她的视线看桌子——一对玉如意发夹下面是一只红玉手镯。
红玉手镯上面有不少细小的裂痕,看起来完全不如其他的珠宝值钱,但这镯子在南宫咏思眼中可是无价之宝,更别说郝苗苗了。

郝苗苗从袖中拿出两半另一只红玉手镯,放到桌上那只的旁边,两只材质、大小都一模一样,分明是一对。

她的手再抚上桌上的那只,小心的探查一下,再念出咒语,原本不起眼的镯子发出红光,接着是另一只镯子,再到她头上的发簪、怀里的项链、玉八卦,全都是温暖的红光。

被红光包围着的郝苗苗语气肯定:“这是我的云笈宝镯。”

南宫咏思有点意外的挑挑眉:“那狐狸还挺有本事的。”

郝苗苗这回却摇摇头:“他绝不是最近才帮我找到的。”以她认识的胡生的性格,真要帮她这么大的忙早气壮山河的向她邀功了,而避而不谈,又送了大堆珠宝,还把镯子藏似的塞花瓶里等她自己发现,这种种行径…

“应该在认识我之前,他就得到了这一只云笈宝镯。”回忆胡生从舒意那儿骗回已成两半的镯子时那种气急败坏,知道她才是这对镯子的原主人时的阴晴不定,还有,“胡大娘无意中说过,胡生能变成人形的那年正是我出生那年…”

狐狸是变化的行家,百年的狐狸就有变成人的本事了,但胡生二百多年都变不成,直到那十五年前仿佛开窍般功力猛进,不由得胡大娘不记忆深刻,不过她说这事时郝苗苗还没有见到卢府的那只镯子,更不会往这方面联想。

但现在把所有事串一块,真有这可能,郝苗苗投胎前法宝分散各处,胡生恰巧得到其一,又不知怎么让他参出里面的天书,于是功力大增。

那胡生现在的消失就可以理解了,他不好意思见她。

“其实还回来就没事了。”当年她人都不在了,这无主的东西自然是谁捡了归谁,如今还给转世的她,郝苗苗还得送他句拾金不昧呢。

……

确定一洞的狐狸只是在害羞,郝苗苗放下心也就不急于找他们了。而她和南宫咏思都属于三昧真火的体质,也不适合在位置于阴间的城隍庙久住,毕竟城隍庙的阴差可比不了孟婆修为高深,能天天守着三昧真火魂魄还不受损。

反正郝苗苗已经学会了驾云术,从莫峰山到怀南城不过一盏茶的时间,她干脆就仍住在灵犀洞,每天往返于城隍庙也不耽误什么。

“这里叫做莫峰山,因为这儿的山势虽然陡峭,但站在山下看却看不出什么突出一点的山峰,所以常有外地人上当,以为这边有近路可以快点进省城,还能节省船费、车马费,结果从哪儿上去了还得原路下来,更折腾时间和金钱,那些外地人干脆称这山叫莫丰山,丰收的丰,意思这山不能带给他们好处。”做为洞主,郝苗苗带南宫咏思游览莫峰山。

莫峰山和南宫咏思曾住过的那座山一样,没有山神,也没有别的妖怪,灵犀洞和南宫咏思都是一家独大,唯一不同的是南宫咏思住的山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你住的山连名字也没有?”两相比较,郝苗苗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好像也有过…”南宫咏思努力回忆了下,其实他对山的名字不是那么在意,只要能当洞府的就是好山,“我听陆城隍说的…”

原来那山原是个荒凉之所,山下的村子靠不上那山,走路还得绕远,就懒得给山起名字,后来山下的何家村有个姓石的人家的女儿出息了,进宫当妃子还给皇帝生了他唯一的儿子,皇帝驾崩后儿子当然是新皇帝,石妃子就成了太后。

也许是为了面子,也许是记挂故乡,太后就派人回去修缮祖宅,但修祖宅需要上好的材料,这小村子肯定没有,得从外地运,于是得先修路。

然后工部的官吏就看中了那座山,因为土质好挖,而且设计的路线上又没有什么悬崖峭壁,走这路能最快的运送材料,早修好早得太后欢心。

修好的祖宅还在山下的村子里,这是祖业自然不能动地方,但太后老了也不可能长途跋涉回来省亲,便由御画院的官吏画好祖宅给太后看。

但这一画,画师又有意见了,祖宅后面光秃秃的山石背景太难看了,于是工部又着人栽了满山各种的花树。

有花就有果,这果实自然归太后的娘家,但每到丰收时节他们让村民帮忙采摘是给工钱的,而且路通了来往做买卖的人也多了,村民多了收入便把这山称作石山。

沧海桑田,数百年后改朝换代,石家后人和皇帝后人都没了,石山又成无主的了,但郁郁葱葱的大山已成为宝藏,不想让这地方成了妖魔鬼怪的洞府,天庭也准备找山神接管这里,可偏巧人间又有事了。

石家没了,这山就不用叫石山了,何家村有个财大气粗的何老爷就贿赂了当地县太爷,想将这山改名何家山,但风声走露,隔壁齐家村的不干了——凭什么叫何家山,难道何家村想独吞山上的木材和果实?

那县太爷着实也不是什么有能力的父母官,村民的矛盾后来扩大到了血战的地步,以至于没有山神愿意过来。

这时候过来的是南宫咏思,村里怎么打他根本不管,反正他进山是为了避天劫的,后来住喜欢了才挡了山洪。

两个村子受了灾也都老实,这山是山神的,山神救了村民,自然由山神给大山起名字。

而南宫咏思嫌麻烦,他的洞府还没名字呢。

……

“陆城隍就是当初给石太后祖宅画画的画师,他才是真正喜欢那座大山,喜欢那片水土。”南宫咏思自问不如但毫不惭愧。

每座山都有它的来历,但每个修仙者却不必为住所背上一辈子的责任,例如莫峰山,它当年没山神是因为山中妖怪多不好管,后来陆栋仗着天界的法宝统一了这山,又骗了夔贝帮忙守着,也没有哪个知情的妖怪敢住进来。

现在胡生他们也走了,郝苗苗看着这灵犀洞也在矛盾,她的法宝现在也集全了,是否该闭关修炼了,而她在莫峰山又能住多少年?

“你要是舍不得这灵犀洞…”南宫咏思像画师构图那样比划远处的灵犀洞,“这片地方也可以炼好了带走。”

“真的?”郝苗苗又惊又喜,她还真舍不得这里,而且也羡慕南宫咏思那能随身携带,存放无数物品的洞府。

“灵犀洞放了珊瑚项链这种仙器有快五百年了吧?这洞已经有了灵气,要炼成并不难,而且当初选洞府的人眼光还行,这灵犀洞…”南宫咏思用法力围着灵犀洞划了个发着淡淡红光的大圈,以便让郝苗苗看明白,“这些启走后不会对山势有影响。”

“这么一大块都可以…”南宫咏思划的面积还包括了灵犀洞后面的一片果林,那果林可是郝苗苗、夔贝、胡生他们一起从大山深处找好的移植过来的,为的是现吃现摘的方便,而为了让移植的果树顺利成活,他们还用了法术灌溉,这要真不要谁舍得?

所以能全带走真是太好了。。。。

第六十四章干杂拌儿(下)

(打赏加更*^_^*)修仙者炼制随身法宝是常事,但能把一座山炼成法宝随身带走的不多,首先是不好炼,这山可不是个小物件,其大小、重量的掌握都不容易。

其次是外在因素,这山必须是无主的,要是有山神的话,你把属于他的山挖走了一块,山神肯定一状告上天庭;而要是有别的妖怪也住在山中,他们也不会让自己的住所少一块。

所以说,南宫咏思运气好,齐家、何家两村的村民把山神和妖怪都吓跑了,让他捡了个便宜。郝苗苗运气也不错,清场的事陆栋替她办了,倒不枉她的项链助陆栋修行,最后又送陆栋投胎个好人家。

“你体质是三昧真火,炼制洞府会比别的修仙者容易许多,但万事须从头,我们先捡小个的试试。”南宫咏思向来怕麻烦,所以他一旦决定了的事绝不拖泥带水,当下从自己的随身洞府中取出几十两黄金加上几块黑色的石头,交给郝苗苗让她练习熔化了做炉子。

黄金易熔,那加上的黑色石头可能才是做容器的关键,但任凭郝苗苗前世在瑶池的见识,她也不认识这石头是什么,南宫咏思也没说。

等黄金和石头都化成了沸水,南宫咏思又拿出模具让她倒进去,等容器成形后撤掉模具,郝苗苗怎么看那炉子怎么像兜率宫八卦炉的缩小版。

……

制造仙器的炉子一做好,人间也到了腊月二十二日。

郝苗苗这回可是专门计算着人间的日子,一到这天就下山去人间的集市买吃食。

就快过年了,集市上自然年货齐全,郝苗苗挑中的是这里人们过年必不可少的干杂拌儿。

所谓的干杂拌儿就是就是花生、瓜子、松子、栗子、山楂、红枣、柿饼、榛子等混和出售的什锦干果,是节日里茶余饭后的小吃。

一般的人家只着喜欢的买其中几样,只有讲究的富贵人家才会把干果都配全了,但今年谁也比不上郝苗苗,她把集市上最好的几家的干杂拌儿都包圆了,又驾云去别的城镇收集,凑了足有上千斤才带回灵犀洞。

幸亏有虚言给的宝葫芦帮忙,她才能举重若轻、又不占地方的将这么多干杂拌儿拿回来。

看着郝苗苗往外如流水般倒着这些干果,南宫咏思倒不惊讶她一次买了这么多,他的视线一直停在她手中那半红半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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