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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陆茗突然意识到,小曼已经永远不会放弃围绕在他身边。回想起这过程,他竟收获了足够的满足感,足够弥补在蒋涵那儿缺失的。小曼会是一直支持他的那个人,不管身处什么状态。他终于决定不再为难她,而是接受这份不对等的幸福,就像热带雨林里的寄生植物终于寻到了寄主,从此可以健康地生长。就当春天开始变得燥热之时,他把小曼叫到了他的办公室,对她说:
“黄胜给了我一个人事调动的机会,是在文化局的工作。我准备推荐你去,你看怎么样?”
一瞬间,陆茗看见小曼在脸上隐藏了某种强烈的情感。等他欣赏够了,才又慢慢地说:“那么,等你在新单位稳定下来,我想我们就可以交往了。”
陆茗不知道自己怎么有这么大的信心,敢赌小曼会给出肯定的答复,而事实证明他确实猜对了。他一直都很享受这种感觉,这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嘲笑她,却不会让他们的感情损失一分一毫。和小曼在一起的头几个月固然是充满欢乐的,就算他们已经是很久的合作伙伴,小曼也能让他们的相处充满新鲜的感觉。全新的话题,全新的感受,仿佛下班后小曼立刻变成了另一个人一般。他们的爱情就像陆茗养在窗台上的花,他不必过问它们是如何茁壮成长,但它们就是被照顾得无微不至。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2 章
这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尽管陆茗当时不是真的爱她。他试图用“反正小曼也没有损失”为自己开脱。他曾听过一句话,“在这残酷的世界里,人人都只为自己着想,没有必要对别人仁慈。倘若不是被你掠夺,最终也会落到别人手里。那么,请以一个好人的身份尽情享用眼前的盛宴吧。”他不认同这话,却也有时对别人提起。大概他终于明白,人都有弱点,因而可以为了某种需求转变人生信条,做出以前被自己不齿的事。于是,变成自己讨厌的人似乎是个不可避免的结局。只是这份负罪感突然在5年后的这个下午突然压得他喘不过起来。他停下脚步,抓住路边的栏杆,努力平复一阵眩晕。而与此同时,小曼写完了邮件里的最后一个字符,点击发送。两秒钟后,这封邮件出现在了陆茗的邮箱里。
蒋涵结束了蜜月之旅,回到了家中。唐黄坚持要在回家的第一天里去公司报道,所以此刻只剩她一人,面对一堆全新的家具不知所措。她擦去蒙在沙发上的一层灰,呆坐在那儿沉思。这时电话响了。是陆茗打来的。经过了短暂的问候,他迫不及待地直奔主题,问起了她是否知道小曼的动向。“婚礼结束后我就一直没见到她。你是和她在一起时间最多的人了,你知道她是怎么了吗?”
最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蒋涵想。倘若陆茗不是无比绝望,他断然不会向自己求援。但停顿片刻后,蒋涵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自己的推测。这还是一个月前的事,从她们偶然的对话里,小曼得知蒋涵是陆茗从前一直追求的那个人。双方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蒋涵惊异于这么多年里,陆茗竟没对小曼说起。而小曼的惊讶是理所当然的,她竟不知道蒋涵和陆茗的历史。虽然这件事很快过去了,但蒋涵总隐隐觉得,小曼对此耿耿于怀。或许她最终不堪重负,将5年来的欢乐统统化为了屈辱,才选择如此决绝的离开。如果这是真相的话,这真相叫蒋涵害怕。她不敢对任何人讲起。身边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分享。“我不知道,她好像没什么异常呢。”她对陆茗说。为了避免他追问下去,蒋涵又说:“我刚从机场回来,家里已经一团糟了,改天我们再聊好吗?”
她知道她不该对陆茗如此残忍。放下电话,她依旧坐在原地发呆。原来快乐是这么容易分崩离析。这场婚礼好像打破了某种平衡,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她觉得,都是坏消息。她胡思乱想了好久,最后说服自己站起来脱离这些臆想,因为这不是她的过错。她真的开始做清洁了。一旦她进入状态,事情又突然变得美好了。想到晚上将与唐黄在崭新的桌旁共进晚餐,一阵暖意便涌向心头。一个时代结束了。从此唐黄就是她的全部。
放下电话,陆茗闷闷不乐地回到办公室。尽管他没有寄希望于蒋涵,但这个希望落空后,他如同丢失了最后一棵稻草,彻底迷失在消沉的海洋里。他没有泡咖啡,而是直接坐在椅子上打开电脑。当他漫不经心地查看邮件时,只感觉有血一下涌向了脑袋。他分明看到了一封小曼发给他的邮件。他迫不及待地点击阅读,在载入过程里,他简直怕自己的心脏撑不到邮件全部载入的那一刻。出乎意料的是,没有任何解释,也没有一句写给他的话。这反倒像一封问卷调查:
我最喜欢的食物
我对你说过最喜欢的风景
我感冒时最难受的时刻
我曾弄丢的那枚耳环的经历
我为什么喜欢那家冰激凌店
……
洋洋洒洒一共一百道,全是类似的问题。而答案就藏在她和他相处每一天的对话里。陆茗从不后悔自己的行为,包括从事肮脏交易的那段时光,而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离经叛道的地步竟是如此出乎意料:他从未珍惜过哪怕是他们在一起的一天时光。他几乎完全不知道答案。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梦里,当我们将要参加一门考试,却从不记得自己学过有关这门课的任何知识。今天,这个空落落的下午,陆茗真真实实地置身于这场考试里。他悔恨,他痛心,他困惑,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以至于小曼甚至不给他解释的机会。他死死盯着屏幕,却无法思考。最后他觉得自己再也看不下去了,就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朗姆,然后蜷缩在角落里,任凭刺激的液体流过喉咙。
当他再次恢复意识,时间已经莫名地过去了4个小时。惨白的荧光灯发出轻轻的躁动的声响,照亮办公室犹如手术台一般。所有人都下班了。周围安静的不可思议,仿佛不忍心再恫吓他脆弱的灵魂。等等,他看见王一凡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见他醒了,才慢慢地说:“逃不掉的,你还是要收拾自己犯下的错误。”
“你果然是我最好的朋友。”陆茗说。
至于他是怎么叫来了王一凡,他又对他说过什么,统统不记得了。他并不想从王一凡那儿得知交谈的进度,两人继续对坐无声。电脑还维持他上次看到它的样子。陆茗觉得他恢复了读完邮件的勇气,于是耐心地翻动滚动条,忍着心被一刀一刀肢解的伤痛,想着小曼也曾经历同样的过程写完这些问题。
王一凡依旧默不作声地坐在对面。过了好一会儿,他看了看表,然后站起来对陆茗说:“到时间了,我们一起去找美人鱼玩玩吧。”
美人鱼是雨夜城的居民对□□的爱称。尽管现在已经不多见,但夜幕降临时,总有几个女人打着透明的雨伞,穿着彩色的雨鞋,一动不动地站在街边,毫无疑问地向路人昭示她们的身份。这种风气盛行的年代,她们统一的制服就是彩色的雨鞋。以至于有些商店老板甚至耻于销售这种式样的雨鞋,因为这是□□穿的玩意儿。这种传统也催生了一个有趣的事情。每当有外地人到访,无论男女,热情的本地人都会劝他买上一双彩色的雨鞋。“你会非常需要它的。”他们总不忘加上一句。虽然现在彩虹雨鞋的趣闻已被渐渐淡忘,寂寞的男人们还是会依靠搜索雨天路人穿的雨鞋式样来判断对方隐藏的身份。
“我不去。”陆茗固执地把目光收在屏幕上。
“快别为难自己了,你到底是为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王一凡反问他。
陆茗找不到回答他的话。尽管如此,他还是赖在自己的座位上。“走吧,我知道对你有益的事。”王一凡不耐烦地走过去把他拉起来。
陆茗不好意思提起他在此方面经验的匮乏。就连李小曼也是他几乎未开垦过的土地。再说他头疼得很厉害,没有对女人的兴致。但王一凡没有放他走的意思。两人打着伞跌跌撞撞地在雨中走着,穿过大街,避开热闹的人潮,在一条条污物横流的小巷里寻找穿彩色雨鞋的女人。朦胧中,陆茗觉得喝下的烈酒已经在小腹里积累了太多,而这种压迫感反而唤起了他的欲望。凉飕飕的晚风从衬衣露出裤子的部分吹进身体,竟让头疼的感觉减轻了许多。就当陆茗快要失去耐心,准备叫王一凡送自己回家时,王一凡停住脚步,稳住陆茗,然后指着街角站在一个小卖部旁的女人说:“我发现一个!”
不得不说,如果她是□□的话,她是十分好看的。她长得不高,略有自然卷的头发扎成个马尾垂在右肩上。柔和的蜡色均匀地抹去了她的线条,把精巧的五官衬托得更加夺目。她的眉毛挺浓,眉心微微上挑显出动人的神色。只不过可惜地是,透明的雨伞,彩虹雨鞋,她是个□□。陆茗多么希望她不是这样的角色。那样的话,将是件多么大的幸事!王一凡也对她十分满意,他振了振衣领,然后拉着陆茗走上前,对她说:“嘿,我们去快活一下吧。”
出乎意料的是,这女人歪着脑袋,不解地打量着来人,却不搭腔。王一凡预感自己犯了错误,却忍不住脱口而出:“多……多少钱?”
沉默了片刻,那女人突然喊道:“哥,他们非礼我!”没等陆茗反应过来,后脑勺就被重重敲了一下,他弯腰的功夫,肚子上又挨了一拳。王一凡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这一切发生得太快,5秒钟后,他们还在浸满雨水的街边打滚时,那女人已经和一个男人一同离开了。好不容易爬起来,陆茗瞥见一旁的店主正极力忍着笑打量他们,而他的货架上正巧在显眼处摆着几双彩虹雨鞋。
再没有比这个夜晚更糟的回忆了。陆茗怒气冲冲地在前面走,却也不说清到底是生谁的气。他知道回家的路了,此刻他只想回家换掉一身湿漉漉的衣服以结束这个夜晚。路过几处偏僻街道的时候,他又看见路边站着几个穿彩虹雨鞋的女人,从她们的打扮看来,这次应该不会错。王一凡拉了拉他的衣角,但他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