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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暴君-调教好莱坞-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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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很三八地上完香后,还在胸前画起叉叉。

接着是大鸟鲁奇,斯托米,亚伯拉罕等人。他们看着眼前这位脸膛红得滴血,手持大刀威风凛凛的中国god,内心深处充满了尊敬和敬畏,因此一举一动也显得格外庄重和肃穆,完全不像兔子比尔那厮胡说八道。

在这个美国人看起来很怪异的拜神仪式结束以后,易飞扬扯下遮盖在摄影机上的红布,正式宣布电影正式开机。

上午九点,易飞扬轻车简装,带领着剧组人员开出top电影公司,前往事先布置好的外景场地,在那里将拍摄整部电影的第一个镜头。

距离洛杉矶西部十公里远,有片广阔的森林,周围地形复杂,有树林,也有少量的丘陵,此时白雪皑皑,看上去显得格外荒凉。

本来,想要在洛杉矶这样繁华的大都市找到一个气氛看起来十分“荒凉”的地方难之又难,幸亏这场大雪帮了忙,将一切繁花似锦掩盖在了大雪之下,只剩下苍茫大地,还有一望无际的森林。

易飞扬觉得这片场地很好,剧组不用跑到很远的地方,就能够拍摄所需要的场景,这是再好不过的事儿了,省钱,省力,又省心!

按照易飞扬编写的剧本,开始拍摄的第一个镜头。

这第一个镜头,是整部电影中场面最重要寓意最深刻的镜头,主要表达二战时期生活在偏远地区的美国人民,因为太平洋战争爆发缘故,使得原本平静的小镇,变得不安起来。

而所有承载这些内容的开始镜头则是丛林捕猎!

准确地说,是在白雪皑皑的丛林中,一个跛脚的老猎人,瞄准一头麋鹿,开枪,然后把故事引申下去。

这场戏,是整部电影的关键之一,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只要能够开一个好头,易飞扬相信,接下来的拍摄就会容易许多。

为了拍好这组镜头,易飞扬仔细地回想了一下前世那部的电影开头。

在易飞扬看来,这部戏的开头恰如其分地展现了那个时代平民的生活背景。雪地里一枪秒杀麋鹿,战场上一枪爆碎敌人头,普通的猎枪在枪法入神的人手里,会变成战场上可怕的恶魔。

战争,把善良变邪恶。

猎人,瞄准的不再是麋鹿,而是活人!

有了这么好的引子,易飞扬仔细揣摩,造,然后叫来亚伯拉罕老人家,告诉他,第一个镜头就是拍摄他在丛林中打猎的镜头,要求他做到“枪法入神”和“冷静镇定”。

第一百零三章。【让人蛋疼的“沐浴戏”】

场地里,易飞扬让人将拍摄轨道铺好,在雪地上架起吊臂,两台摄像机一上一下,一个人拍摄近景,一个人拍摄远景。

等轨道铺好,演员埋位,易飞扬吩咐人将雪地里的雪光遮挡一下,免得投影到镜头上反光。

这一切全部做好以后,场记通过扩音器告诉全场的所有人员,开始进入十秒倒计时。

“十,九,八,……”

场地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竖起耳朵,等着易飞扬下达最好命令。

这些拍惯了小制作成人电影的家伙们,第一次切身感受到拍摄电影的紧迫。

是啊,这才是拍戏!

这才是真正的电影人!

“三,二,一,开拍!”易飞扬大喝一声,摄影机镜头立马对准了那头麋鹿,而幕后工作人员,用粗壮的树杈在镜头外扫打着积雪,驱赶着这头麋鹿,让它开始奔跑。

这头怀孕的麋鹿是易飞扬让兔子比尔从附近的动物园借来的“演员”,由于在动物园呆的时间久了,根本就不怕人类,看着那些急冲冲扫打积雪的工作人员,它优雅地迈动小腿,在雪地上闲庭漫步……

走啊走,这头麋鹿偶尔埋头吃几口雪地中露出的杂草,再用美丽的眼睛瞥一下郁闷到家的工作人员,似乎在说,这帮傻叉,拿着树杈干啥,不要以为老娘会怕!

易飞扬摸着下巴,千算万算,没算到这头麋鹿如此不给面子,考,让你奔跑,你却给我玩雪地浪漫,好,你给我等着!

“那个谁谁谁,你是管爆破的是吗?冲那娘们来一枪!”易飞扬指了指那头母鹿。

爆破师:“可是……麋鹿是保护动物啊,再说了。它可是咱从动物园借来的!”

“笨蛋!我没让你开枪打它,只是吓唬一下,让它扬扬蹄子!”

爆破师明白了,然后拿出那种体育中的发令枪,砰地一声,响彻雪地。

那头原本还矜持高贵,迈着腿子嚼杂草的母鹿,身子猛地一抖,然后就忙不迭地狂奔起来。

“快,快。用镜头扑捉它奔跑的速度!注意。吊臂上的机器一定要用俯冲的角度去拍摄……”

易飞扬不停地调控着拍摄地角度。以及摄影机需要扑捉到的细节。

这时候的易飞扬突然想,如果有一架直升机就好了,可以从上而下,跟踪拍摄。不过一想。这只是一部低成本的**片,没必要搞成真得好莱坞大片……不过,以后还真要试一试那种拍摄方法,搭乘直升机,直飞九天,拍摄起来一定很果过瘾!

麋鹿奔跑的镜头拍摄的很棒,至少在看回放的时候,易飞扬找不到要修改的地方;何况,想要让挺着大肚子的母鹿再来一次“末路狂奔”。易飞扬也有些于心不忍,换位置想一下,让自己肚子里揣着孩子拼命奔跑,估计没两圈就跑死过去!

轨道上面的那台摄影机在麋鹿奔跑的时候,镜头全部打在了亚伯拉罕的身上。准确地说,用镜头捕捉他整个人的一举一动,眼神,表情,还有细微的扣动扳机,放开扳机的动作……

亚伯拉罕绝对一个年纪最大的“三好学生”,易飞扬只不过才教了他一遍,他就掌握住了所要塑造角色的一切。

是的,他做得很好!

把开始捕猎时的冷静与冷酷,在瞄准母鹿后发现它有了身孕的于心不忍,到最后空放一枪的仁慈,非常有层次地表现了出来。

亚伯拉罕的出色表现,使得原本前奏漫长,真正拍摄却只花费了七八分钟,总之,拍摄非常顺利。

接下来拍摄小镇的居民跑过来,告诉他最后一个儿子也在欧洲战场阵亡的消息,亚伯拉罕饰演的老乔治伤心欲绝。

这场哭戏也拍摄的很棒。

不知道是亚伯拉罕以前被压迫的太久了,还是被生活折磨的太狠了,易飞扬拿着话筒喊话,一让他开哭,他那浑浊的泪水就从眼眶中喷涌而出,像水龙头放水一样,顺着橘子皮般的老脸,淌出两条路线……

这样精绝的哭技,让人惊叹不已。

就连易飞扬也惊愕莫名,甚至怀疑这老头是不是有什么金手指,开了挂?

要不然,怎么能说哭就哭?!

询问他原因,他说,想起了自己最爱的老婆!

那一刻,易飞扬忽然想,貌似死了老婆也不一定都是坏事儿!

拍完亚伯拉罕的哭戏以后,易飞扬又快马加鞭地开拍小镇居民对战争的议论,以及对上战场的各种反应。这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群众演员,竟然把各自角色的心态表演的惟妙惟肖,所以让易飞扬很是满意,基本上一遍就过了,到所有镜头拍完,竟然还没有当12点。

“易!我算是服了你了!我在好莱坞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见过拍片如此精彩、如此麻利的导演!”充当摄影师的大胡子冲着易飞扬竖起了大拇指。

经过这一场戏,易飞扬镇定的临场指挥、场面调度能力以及对镜头的把握和对演员的开掘,彻底征服了所有top公司的人,竖立了最为导演的权威。

听了大胡子的夸奖,易飞扬只是笑了笑,这种拍片速度对于香港人来说,已经很低级了。

要知道在香港拍戏,那种速度,绝对是火箭般的。一般来说一部戏拍摄一月已经算是“漫长”了,最短的七八天就能搞定。

比如说香港有名的快枪手导演王京,拍摄他最经典的,也不过才花费了13天,原因只是为了要抢周闰发的档期。

或许这时候会有人说,那些都是香港的快餐电影,不需要精雕细琢,属于粗糙的赶工活儿。其实不然,虽然俗话说“慢工出细活”,但是对于电影,并一定拍摄的慢,就一定会很好……

当然,像王佳卫那种怪胎先排除出去。像那部日后被无数人称道的香港经典喜剧片,拍摄也不过才用了27天。

因此。作为拍片速度一流的香港人,易飞扬对于拍戏速度这种东西,已入臻境。

“比尔,下午要拍什么镜头?”易飞扬意犹未尽,转脸对兔子比尔说道。

充作制片人的兔子比尔随即翻了一下手里的分镜头剧本,笑嘻嘻地说道:“要拍斯托米在附近小河洗澡的戏,还有她在晚上默默告别家人的哭戏。”

易飞扬点了点头,对场记说:“宣布收工,打电话给亨利老板,让他多准备一些吃的。我们今晚要加班!”

……

帐篷内。易飞扬脱掉了外套躺倒在椅子上闭眼休息。虽然不是第一次做导演,但拍摄这种大场面的戏却是第一次。

第一百零四章。【雪之精灵】

白雪皑皑的河边,森林在两旁寂静地呼吸,河水在欢畅地唱歌。虽然天气很冷,河水却幸好没有结冰。而这也让剧组准备拍摄的戏可以很顺利地进行,至少不需要等到春暖冰融。

作为被易飞扬挑出来做“冬泳”试验品的兔子比尔一马当先地站在河边,跟在他屁股后的是两三个倒霉鬼,大家都紧紧看着比尔,学习他下一步举动。

“加油啊,比尔!”易飞扬在旁边给他加油打气。

“加油个鸟啊!老大,你这次可坑死我了,去叫救护车吧,等会儿我指不定能不能上来!”比尔面带微笑,内心苦逼道。

“哈哈,来我们先做一下运动!”比尔招呼身后的倒霉鬼,“其实冬泳很爽的,那些爱斯基摩人中,只有勇士才有资格玩冬泳,所以我们一定要抓牢机会,好好表演给大家看,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勇士!”说话间,比尔又是叉腰,又是扭屁股,做起了热身体操。

“一二三四五,圣母爱耶稣;五六七**,耶稣变基督……”

大约一分钟后,比尔开始行动了,他麻利地脱掉了自己的鞋子,轻轻地,将自己娇嫩的大脚踩到了雪地上,然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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