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颜姝闻言,轻蔑的笑容登时一僵,“你乱七八糟的说些什么?”
瞧这不打自招的表情!华珠端起酒杯轻轻地抿了一口,不再搭理颜姝,反正这个表姐前世就仗着自己是颜家庶女,比她一个县丞庶女要高贵,时不时地欺负她、羞辱她,而她被父亲宠坏了性子,也总和颜姝对着干,让绛珠夹在中间不好做人不说,还成为别人的笑柄,这辈子她不会这么傻了。
颜姝见华珠不理她,心中越发窝火,一屁股坐在华珠对面,从华珠手里夺过酒壶为自己也斟了一杯,哼道:“老实交代,今天是不是你故意掐了我的猫,让我的猫去咬大姐的?”
华珠摊手,很无辜地道:“怎么可能呢?当时我背对着婳姐姐,我总不能后脑勺长了眼睛吧?你是面对着她的,你都没看见她来,我就更不可能了。”
“哼!谅你也没那胆子!”颜姝冷冷地翻了个白眼,又不知想到了什么,敛起怒意,微低下头,将鬓角的发拢到了耳后。
华珠记得廖子承说过,这是一个暗示性动作,代表做动作的人很在意对方的看法,并传达某种好感。
哦,天啦,颜姝看上她了?
华珠被这一猜测雷得里焦外嫩,掉了一层鸡皮疙瘩后,果断觉得自己想多了。
这时,罗妈妈捧着一堆书籍从汉白玉小路上经过,恰好与华珠的视线撞了个正着,罗妈妈原地行了一礼,“二小姐,表小姐!”
华珠微笑颔首,和颜悦色地问:“罗妈妈手里拿的是什么书?”
罗妈妈如实答道:“是大小姐要的卷宗,先前被四爷拿走了,这会子刚送回府,奴婢便给大小姐取来了。”
华珠一听卷宗,便想苍蝇闻到了鲜血,心里直痒痒,“什么卷宗啊,罗妈妈?方便给我翻一翻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呢?四奶奶只怕什么都告诉表小姐了。罗妈妈就打算抱着卷宗走过去,颜姝却笑出了声儿,“哎哟哟,表妹,你可真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是大姐吗?看得懂卷宗?东施效颦!行了罗妈妈,赶紧给大姐送去,耽误了大姐的事儿,你可赔不起!”
罗妈妈沉着脸离开了。
华珠眯了眯眼,随即露出气呼呼的、有些委屈的表情来,“表姐你别瞧不起人,我在建阳常出入父亲的衙门,什么大小案件没看过?”
“嗤~”华珠的表情成功取悦了颜姝,颜姝细细抿了一口酒,非常乐意在华珠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见识,“说出来也不怕吓着你,你知道出事的都是谁吗?全是大人物咧,还有他们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颜姝的表达能力着实不怎么好,东一句西一句,华珠经过仔细消化后,大致理清了这几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四个月来,琅琊一共发生了四起连环杀人案,死者属中年群体,最小的三十五岁,最大的五十一岁,均为朝廷命官,均被开膛破肚,然后取走某一内脏。
抛尸地点分别在半月山、白云寺、碧波桥和胭脂铺。
这几个地方看起来毫无关联。
更离奇的是,凶手又分别在死者的背部纹下了白虎、青龙、玄武、朱雀图腾。
这使案件变得扑所迷离,因为凶手除了杀人之外,似乎还想向官府表达什么。
华珠承认,她活了两辈子,还从没听说过如此古怪的案件,难怪连赫连笙都被惊来了。
颜姝依旧喋喋不休地讲着:“……你不知道吧,因为案件发生在每个月圆之夜,所以呢,父亲就给它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满月案’……”
华珠抬头,望向夜空,明晚就是满月了。
凶手杀完了吗?如果没杀完,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
------题外话------
谢谢大家的鼎力支持,上月鲜花成绩卓然!
也谢谢正版君闪亮亮的钻,让华珠登上了钻石榜!
【第二十三章】最后一名受害者
冰冷的地窖内,两道人影一前一后朝最深处走去。
颜博对着双手哈了口气,颤声道:“因为还没结案,尸体就暂时存放在这儿,连衣服都没换过。”
墙壁上镶嵌着一整排夜明珠,发出幽冷的光,照亮室内的每个角落。这是一个非常空荡的冰窖,面对门口的方向摆了四具尸体,以白布遮盖,顶头的墙壁上挂着牌子,从左到右分别写着:吴旭平,杨忠,陈汉,刘长隆。
廖子承走了两步,蹲下身看着地面,问:“都有什么人来过?”
颜博看了一眼淡若行云的廖子承,暗道,果然是棺材子,阴气重,都不怕冷的!颜博冻得牙齿打颤:“除了衙门的仵作,没人来过。”
“亲人呢?”
“抬进来之前给亲人看了,抬进来之后就不许谁探视了。”
“不对。”廖子承戴上手套,从地上捏起一根发丝,先对着夜明珠看了看,尔后放在鼻尖一闻,“有人来过,但不是仵作。男子,年龄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生活条件优越,却身患疾病,嗯,顽固性过敏症,应该……是对花粉过敏。”
颜博一惊:“你……你……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就凭一根头发?太邪门儿了吧?
“告诉你它是什么,比告诉你它为什么是什么要简单得多。”廖子承取出一个长方形袋子,将头发放了进去。
颜博涨红了脸,挠了挠脖子道:“一根头发你要它做什么?”
“习惯。”廖子承淡淡说完,将袋子递给颜博拿着,自己则走向尸体,开始挨个检查。
吴旭平,三十七岁,督查副使,六月十五号晚狂青楼失踪,十六号被发现死于半月山脚下,少了肺部。
杨忠,五十一岁,本州刺史,七月十五号在从同僚家喝完酒回府的路上失踪,十六号被发现死于白玉寺后门,少了肝脏。
陈汉,三十五岁,本州长史,八月十五号在赌场如厕,从厕所失踪,十六号被发现死于碧波桥口,少了肾脏。
刘长隆,四十八岁,本州司马,九月十五号探亲途中失踪,十六号被发现死于胭脂铺,少了心脏。
除此之外,他们的手腕、脚腕都有明显淤青和擦伤,背部依次被纹了白虎、青龙、玄武、朱雀,呈不太均匀的黑色。
“鸡、兔、猪、马。”廖子承一边检查,一边若有所思地来了一句。
颜博一愣:“啥?”
“他们的生肖。”廖子承检查完毕,面无表情道,“纹身,是死后纹上去的;内脏,是死前开始取的。”
这么说,那些人都活活地看着自己被开膛破肚?颜博的胃里一阵翻滚,扶着墙壁干呕了起来。
廖子承抬起第四名死者,也就是刘长隆的右手,发现袖口有一条被刮破的长口子,“半月山,白云寺,碧波桥,胭脂铺……他是在胭脂铺门口发现的,对吗?带我到那里看看。”
二人驱车前往了城西一街的胭脂铺,自从出了满月案后,夜里出行的人越来越少,商户大门紧闭,街道冷冷清清,几乎看不见人影。
胭脂铺原本生意不错,但自从有人在它门口发现尸体,生意便一落千丈,不足一月的时间,老板就关门大吉了。它左边的米行、右边的钱庄以及对面的烟花铺,生意也有所下滑,但没那么严重。
廖子承一手拧着灯笼,一手拿着一个怪怪的、像小梳妆镜一样的东西对着地面和门板照来照去。
颜博好奇地跟在一旁,想问,但一记起这家伙的脾气,又只得闭紧了嘴巴子。
廖子承仔仔细细地查看了胭脂铺和门口空地,连墙壁上的细缝儿也没放过,末了,他微微皱眉,“不对。”
“哪里不对?”颜博问。
廖子承没回答,而是说道:“刘长隆被发现的时候是什么样,摆给我看。”
要他扮死人?颜博嘴角一抽,黑着脸,平躺在了胭脂铺门口,头南脚北,成大字型,左手臂搁在光滑的大理石台阶上。
廖子承的目光一点一点变暗了,随即他抬起头,深深地望了对面一眼,然后蹲下身,推着颜博朝那边一滚,就听得颜博一声尖叫,整个人撞上了烟花铺门口竖着的、刻有“李记”二字的铁质招牌。
紧接着,衣衫裂帛,竟是右手的袖子被招牌上突出的棱角刮破了!
“哎妈呀!你……你就不能提前打个招呼?我衣服都烂啦!”颜博肉痛地晃了晃袖子。
廖子承没接话,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招牌前,叫颜博打好灯笼,自己则从随身携带的工具包里取出一个镊子,以放大镜照着,从招牌边角的细缝里夹出了一小块布料,和一根极细的丝线。
布料是颜博的,丝线么……
廖子承眸光一亮,“杭州冰丝,与刘长隆袖子上的丝线完全吻合。第四处抛尸地点不是胭脂铺,而是烟花铺!”
顿了顿,又道:“凶手还要再杀一人。”
“什么?还要再杀一人?”琉景阁内,封氏苍白着脸跌坐在了椅子上,牵扯的人命越多,救老爷的可能就越小。
颜婳放下卷宗,正色道:“没错,娘,人有五脏,凶手已取其四,还剩最后一个,这一次,他要拿出脾脏。”
封氏是深闺里的妇人,从未听过这么血腥的东西,直恨不得连早饭都吐出来,“那现在要怎么办?”
颜婳扬起高傲的头颅,“叫四哥回来,我有法子抓住凶手!”
封氏不敢怠慢,当即命管家去城西一街把查案查了一半的颜博强行拽了回来。
颜博心中记挂着绛珠,入府先回了清荷院,年绛珠果然没就寝,就歪在炕上,但等得太久,还是进入了梦乡。
唉!他不回来,她就不好好睡觉,多大的人了,跟个孩子似的。
颜博轻手轻脚地抱起绛珠,放回床上,又为她脱掉衣衫鞋袜,揉了揉她肿胀的脚,这才前往琉景阁。
颜婳见颜博这么晚才来,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但还是耐着性子把自己的分析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