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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耳(终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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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了,发现他正看着我。 
在我闪烁不定的眼神中,他胸有成竹地说:“你做梦了?” 
我有些心虚地转开我的头,又装作找水喝。上帝做证,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迅速成长为一个有着很多小把戏的女生,不要那么轻易让人看穿我的伎俩。 
他把水杯递到我手里说:“你梦到了我了?” 
“没有。”我说。 
“小耳朵撒谎。”他轻笑着说,“你一定是梦到我了。” 
他轻易忘了他的决定,又叫我小耳朵。我的心里忽然滋生出一种粘稠的恐惧,像糖一样的没完没了。于是我轻轻地推开他,坐直了我的身子。他却用力把我拉回他身边,在我耳边轻声说:“不许离开。” 
我的耳朵又失聪了。我靠着他,那一刻我忽然感觉我们很陌生,他到底是谁,我该叫他什么,我们怎么会在一起,火车继续轰隆隆的往前开,我的大脑开始迷乱,似吃了什么不该吃的药,任由自己智商间歇性地低下。 
大约两小时后,我们随着汹涌的人流下了车。我背着我KITTY猫的小包像在公园闲逛般自在,他则一只手拎着一个笨重的行李,示意我该如何走到地铁那边。我说:我可以拖一个箱子的。 
他不理我。 
到了地铁站买票的地方,他让我看着行李,去排队买票。 
他没有零钱,我有零钱,可是他坚决不肯用我的钱。他给了人家一百块买两张三块钱的地铁票,那个卖票的人找了很多的零钱给他,他把它们一股脑儿放在衣服口袋里。然后拿起地上的行李对我说:“我们走。” 
我赌气般抢过其中的一个,像个将军般地走到他前面去。 
他迟疑一下跟上来,笑笑地对我说:“呵,原来劲儿挺大。” 
地铁里很挤,我们没有位子。他抓着我的手,让我坐到箱子上。我坐上去,他的手放到我的肩上来。他用了些力气,像是怕我摔跤,我看着自己的脚尖,检讨自己内心的小脾气,尽量说服自己不去想那些无关大局的小事。偏偏地铁摇晃的时候,他口袋里的硬币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我的小脾气就又上来了,管都管不住。 
走出地铁站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是蒋雅希,那是一个唇彩的广告,她微张的唇如涂了粉色的蜜,分外的诱人。我在广告牌下停下我的脚步,饶有兴趣的样子。张漾粗声粗气地说:“走。” 
我嘿嘿地笑。 
他咬牙切齿地说:“我迟早收拾你!” 
“我不怕。”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手里拎着两个笨重的行李,拿我没辙。过了好半天才恍然大悟地说:“小姑娘,我忽然发现你其实挺坏的。” 
我说:“嗯,迟了。” 
他放下行李,朝着我张牙舞爪。我识时务者为俊杰,跑得离他远远的。 
等他终于赶上我的时候,我已经举着一杯珍珠奶茶递到他面前,笑眯眯地对他说:“累了吧,喝一杯怎么样?” 
他就着我的手把一杯奶茶喝了个精光,然后他坏笑起来,一把搂住我的腰说:“我想在这里吻你,来证明一下我跟你到底谁更坏。” 
我吓得小脸发白,连忙承认说:“你你你,你更坏。” 
他乐不可支。 
接下来,怕他真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我只好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不再多话。但我低头快步走路时嘴角的弧线足以证明,快乐是从骨髓里冒出来的,是以前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的,是值得我用一生去呵护和守候的。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午饭时间已过。他送我到女生宿舍的楼下,等我去放行李。我和同宿舍的女孩们好久不见,寒喧了好一阵才得以脱身。我担心他会等得有些不耐烦或饿得有些受不了,我快步跑下楼去,看到他靠在一颗梧桐树下吸烟,他穿的并不是名牌,但身形挺拔卓尔不群,在我的眼里,像一枚小小的太阳,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于是我站在那里,有些傻傻地看着他。直到他发现我,灭了烟头,朝我招手。 
我走近。 
“走吧。”他说,“你一定饿了。” 
我和张漾到学校附近的一家拉面馆里吃拉面。还是小新疆开的面馆,但口味却比天中附近的那家差了很多。 
听我抱怨,张漾说:“其实差不多的,你是感觉不同而已。” 
我坚持:“肯定不一样。” 
“好吧。”他吃下一大筷子面说,“小坏蛋说不一样那就是不一样。” 
他这么频繁地换称呼,我真有点吃不消。 
我说:“我有个要求。” 
“说!” 
“今天我请你吃面。” 
“不行。”他说。 
“为啥?” 
“不为啥。”他说,“反正我跟你在一起,不想让你花一分钱。” 
“为啥?” 
“我都说了不为啥。” 
“但我今天非请客不可。”我把筷子啪地放下,坚决地说,“不然我就不吃这碗面,饿死!” 
他看着我:“破小孩你够拧的啊。” 
我只是哼哼。 
“好吧。”他投降。 
我还是哼哼。 
他生气地说:“我都同意了,你还哼什么哼啊,小心我揍你!” 
我继续哼哼。 
他伸出手来,在我的头发上揉了揉:“乖小孩,快吃,不然会饿晕过去的。”然后,他拿起一双干净的筷子,替我把面和了和,一面和一面说:“我老记得那个替我和面的女孩,我想啊,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喜欢上她的呢。” 
那天,我如愿以偿地付了账。他把手放在口袋里,无可奈何地对着我笑。没错,我就是这样拧,尊严有时候比什么都重要。当然他的让步和宽容也让我心存感激。当我们在淮海路上闲逛的时候,我就是那样充满感激地想,我这辈子都要好好地对他,这个特别的男生,感谢上帝把他赐给我,希望从此不要再有变数,我们可以就此度过长长的一生。 
当天晚上,他坐八点的火车离开上海前往北京。他先把我送到学校门口,然后再坐地铁去火车站。 
我说:“我想去送你。” 
“不许!”他说。 
“可是……” 
“没什么可是!”他打断我,“往里走,快,我看着你。” 
原来离别竟是如此的残忍,它早来晚来,迟早要来。我僵持着我的身子,没有动,可我也不敢抬头看他,怕眼泪会不听话地滚下来。 
他也没有说话,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听到他离去的脚步,我惊慌地抬头,四处寻找,已经没有了他的踪影。我的心一下子就空了,好像是一种魔法一般,只不过短短一瞬,他就这样神奇地凭空消失了。 
很久以后我回味此情此景,才知道这不过是一次“练习”而已。在甜蜜而脆弱的爱情里,我们都这样不断地在“练习”,“练习”失去,“练习”承受,“练习”思念,在重重复复高高低低的预热中,走向我们最终的早已既定的结局。 
渐渐习惯没有你
亲爱的 
当我已经渐渐习惯没有你 
我曾经愚蠢地以为 
我就可以忘了你了 
许帅 
在我不算漫长的二十年的人生历程中,我曾经爱过两个女人。 
我用“曾经”这个词很明显,表明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式。有时候我费老大的劲,也想不起她们的样子,但有时候无论我走着站着坐着或躺着,毫无预兆,她们忽然就鲜活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爱的第一个女人,她死了。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她是一个技校的女生,漂亮不可方物,她有奇怪的性格和奇怪的装扮,在一个飘雪的冬天死于一场离奇的车祸。是她主动追求我,然后手把手教会我谈恋爱。但我要是告诉你一件事,你一定不会相信,这件事就是,她压根儿就没有真正地爱过我。是的,这事听上去的确是有些荒唐,但事实就是这样。这个热带水果一样娇艳笑起来让你无可抵挡的女人,对我而言,是朵灾难的云,就算风雨过去,天光大亮,她化为尘土归去,我的生命也已经被她烙上灾难的痕迹,无从改变。 
她叫吧啦。当我读这个名字的时候,舌头会得变得敏感而易痛。我总是忘不掉那一天的小河边,她让我替她吹掉眼睛里的沙子,那眼睛又大又亮,根本就不是进了沙子的样子,还有她玫瑰花一样绽放的脸以及我丢失得猝不及防的初吻。吻这件事情上让一个女人主动占了先机,对一个大男人来说,着实是有些丢脸。但爱情开始,无论先后,无论真假,大抵都是这样天崩地裂的吧。 
其实,在吧啦死以前,我就已经不再相信爱情。我曾经在我的数学笔记本上用无比愤恨的字迹写下过八个大字:花花世界,狗屁爱情。但我竟然在一年多后又开始不知死活地谈起恋爱来,我应该怎么形容这第二个女孩子呢,小百合?嗯,对,小百合。这只是我放在心里的一个形容词,事实上和她谈恋爱的那些时日,我一次也没有这样叫过她。她对我真的很好,死心塌地。不幸的是那时候的我已经对爱情开始吊儿郎当,起初跟她好也只是想利用她。不过后来她确实感动了我,让我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只是,和“分手”比起来,“一辈子”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很快又失去了她并成功地让她对我恨之入骨。 
我不知道用“恨之入骨”这个词是不是有点高抬了我自己,或许她早就忘掉了我,因为自我们分手后,我就再也没接到过她的短消息,电话什么的,这让我或多或少有些挫败感,至少,我希望亲眼目睹她在下着小雨的窗前为我流两滴伤心的泪什么的,这种阴暗的小儿科的想法让我有些瞧不起自己,更没法让这份失去的爱情在回忆中变得伟大或是缠绵。 
都是我的错,我知道。 
你瞧,我就是这样一个屡屡做错事的倒霉蛋,并常常后知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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