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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又见他-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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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放弃的样子冲着小女孩狂吠。
一人四狗就这么僵持的当口,远远传来一声清啸:“四宝!快回来!”
“咦?这次怎么换人了?喂!死畜生,你们换主子了?原来那个死胖子呢?本姑娘正想跟他打一架呢!”
话音未落,一个长身玉立的白袍男孩就已经站在了四只狗的后面:“姑娘,没有惊吓到你吧?是小生有失拘管,还望姑娘见谅!”
“轻功不赖啊!你是谁?这四个畜生的主子不是你!”
“呵呵……姑娘原来认识四宝啊!它们是在下表兄豢养的护院犬。这两日表兄有事外出,暂时由我代为照看。”
“哼!我说呢。喂!回去告诉那个死胖子,不要再打我们家火球的注意!否则本姑娘早晚会把这几只畜生烤了吃!”
“火球?在下尚不知原委,不知姑娘所指……”
“你跟那个死胖子住在一起吗?”
“不是。我一个人住在那边半山腰上。”
“好。反正我也走累了。你请我喝口热茶压压惊吧!我介绍火球给你认识。”
“呵呵……姑娘小小年纪,脾气倒是爽快,有何不可?!这边请!”那男孩轻声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一瞬间无比的温暖、生动,是一个很好看的人呢!
那小女孩大概也注意到了,脸色微红,轻咳了一声,弯腰捡起包袱,跟着他往另一边的山林走去。几只狗见这架势也不再吠叫,乖乖地跟在后面。我就像被吸住了一样,也跟着这两个人四只狗一路飘去。
半山腰上有一大片空地,一座木屋堪堪建在崖边,四周也是大片的桦树林,空气清新而宁静。
“你住的地方倒是不错,比那个死胖子的强多了。”
“姑娘谬赞了,只是两间破柴房,怎可与表兄家相提并论。”
“切!本姑娘就是觉得你这里比较好!那个死胖子的房子青砖红瓦、雕梁画栋是很华丽没错,但是一股铜臭味,骚得很,八百里远就能闻见,恶心!”
“呵呵……”那男孩又笑了起来。
男孩子一笑,女孩的脸立刻就跟着红了起来:“你……你笑什么?我说错了吗?”
“没什么。这柴扉木屋能得姑娘青睐,在下深感荣幸!请进!”他说着推开半掩的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屋内简洁无比。左手边靠墙放着一张八仙桌,两张条凳,桌子上方钉着一条搁板,上面放着一些粗陶的食器;正中窗户底下是一张木板床,床的右手边是一个木头搁架,挂着布帘,想必是放着被褥、衣物等一些日常用品。
男孩跟着进屋,撩起左手边八仙桌旁边的半扇布帘,与那里相连着的半间屋子是厨房。
“很粗陋,姑娘不嫌弃的话,略坐一坐,我去烧水沏茶。”
“嗯,好。”小女孩打量了一圈,不客气地坐到条凳上。把怀里的火狐掏出来放到桌上:“喂!火球!你怎么那么笨呐!我叫你乖乖在家呆着不要乱跑,为什么不听话?!你说,要是我刚才没赶上,你被那四个畜生吃掉了怎么办?!我不是每次都能救你的!”骂得兴起,小丫头揪着火狐的耳朵,把它拎到眼前,瞪它:“说!下次还乱跑不?!”
那只火狐应该是个有灵性的东西,刚才看它扑向主人的动作就已经可见端倪了,这会儿小家伙就像一个知道自己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眼珠子转来转去始终不敢跟小女孩对视,模样煞是可爱。
“这小家伙就是火球?是只火狐狸吧?!很有灵性的样子呢!好像能听懂你说话。”
“嗯!说起这个笨蛋啊!每次都闯祸,骂多了就听懂了呗!”
“这一带好像从没见过有火狐出现,姑娘是在哪里捉到它的?”
“就在那头山脚下的河边,翻过这座山就到了,我家就住河对岸。第一次看到这个小家伙,是在河边跟条蛇斗,动作倒是蛮灵活,就是笨,差一点被蛇咬到。幸亏我路过看到救了它。本来我想放它回去的,谁知这家伙一路跟着我到家,从此呢,就赖上我了。”小姑娘说着笑了起来,一把揪起火狐拎到眼前:“说!你这家伙是不是贪生怕死,想我给你做个保镖的?!”
“姑娘,可否让在下看看火球?”
“当然!”小姑娘抓起火球就往男孩怀里送,谁知那火狐狸竟然拼命扭身挣扎,似乎极不乐意。小姑娘轻拍一下它的头道:“老实点!这个是好人,跟那个死胖子不一样,不会害你的。”
“呵呵……多谢姑娘的信任!我来!”男孩子一边轻笑一边伸手接过火狐狸细细端详。
从我的角度看去,那男孩虽然笑得温柔,但却掩不住眼中深思的神情。那火狐狸大概是感应到了,龇着牙狺狺低吠。那小姑娘还是没有发现,仍旧笑着轻抚火狐:“乖啦,人家就看一下而已,你干嘛那么大火气啊?!今天出来之前吃枪药啦?!”
男孩端凝了一会儿,便把火狐狸交还给小姑娘:“这小家伙跟姑娘缘分匪浅呢!”
“是吗?!嗯……我也觉得!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呢!”小姑娘点着火狐的额头道:“知恩要图报知道吗?!要乖乖听我的话!嗯?”
那火狐闻言突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小姑娘的嘴唇然后嗖地钻到她怀里去了,小姑娘愤愤地擦着嘴:“喂!居然敢偷袭我?!你就是这么知恩图报的?!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那男孩却看着小姑娘涨红的脸,笑着换了个话题:“不知它跟四宝它们又是……”
“说起来可气!有一次我带着火球去山上打猎,正好碰上死胖子和那几只畜牲。他见火球稀奇,非要我卖给他,我不同意,他就放狗咬火球。切!有钱了不起啊!还不是一样被我修理了一顿!对了,你一定记得告诉他管好自己的狗,以后离火球远一点,本姑娘可是最喜欢大冬天吃狗肉!”
“在下一定会向家兄转告。来,没什么好招待,姑娘请用茶!”
“哇!没想到你这里竟然有这么好的茶!”小姑娘喝了一口立刻点头称赞,接着又把茶杯放到鼻子底下轻嗅了一下:“嗯。甘冽!君子之气!好茶!很像是你这种人会喝的茶!”
小姑娘话音刚落,那男孩立刻抚掌大笑起来:“姑娘原来也是同道中人!”
“喂,这茶叫什么名字?我也找去。”
“实不相瞒,这茶恐怕市集没得卖。这茶就产在这座山的山顶,是在下自己采摘、炒制的。因为山顶积雪覆盖时间长,而且终年云雾缭绕,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雪水云绿’。”
“‘雪水云绿’?好名字!没想到你还会炒茶,好厉害!!”
“雕虫小技,不值一哂。”
“喂!过分谦虚就是骄傲哦!今天认识你真是太高兴了,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凌枫,你呢?”
从刚才小女孩喝茶的时候脱口而出那句熟悉的话开始,我就觉得一股寒气从头顶直灌下来,如果我的身体还在,我想此刻一定已是浑身汗毛直立了。而她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一刻,我已几乎不能呼吸。
“能认识姑娘也是在下的荣幸。敝姓宇文,单名一个濬字。”
宇文濬!果然是你!

第二十七章 那一场旧梦

我叫凌枫。
我是一个不算地道的江南人。我的家族是几经迁徙才最终在这个江南小镇上安定下来的。这一方号称“福地”的水土养育了我,但我却能时时感觉到我和她之间的隔阂。我不爱她,不感激她,甚至常常有想背叛她的冲动。我的血液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怂恿我,我想离开,远远的、远远的……但是,很多年以后,当我终于远离了那个小镇,在外漂泊的时候,我才发现它早已经成为了我血液中的图腾,不管走到哪里,我都带着她给我的烙印。
比如,我迷恋茶。是的,我用了迷恋。生长在那个小镇的人从小就喝茶,个个都是道地的“茶客”。选茶、泡茶、品茶、论茶,几乎是小镇居民闲暇时最热衷的活动。我也一样,从会吃饭开始就喝茶,这个习惯一直保持着,无论走到哪里,我都离不开茶。我独爱绿茶,从不放过任何品尝新茶的机会。直到有一天,我喝到了一种名叫“雪水云绿”的茶,挑剔的味觉才得到满足。从那时候开始,我不再喝别的茶,出门在外,身边也总是常备。这是产于浙江桐庐高山之上的一种茶,形似银剑出鞘,茸毫隐翠,汤色嫩绿明亮,香气清洌甘甜。我喜欢看那些柔嫩的叶片在水中舒卷浮沉,然后沉淀、凝立;杯口氤氲的热气包裹着若隐若现的茶香,最能安抚我内心的燥郁。只是,每次喝过以后,平静的心绪下总是有一种莫名的空虚,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我遗忘了。
从我记事起,我每天清晨都会做同一个梦。
冬天。高高的山。大地一片银装素裹。
在茂密的树林里,有一座小木屋。门口有一个白衣男子长身玉立,身旁卧着两只浑身雪白的大狗。我看不清他的脸,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那个地方。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开口说过话,只是那么静静地站着。我直觉地想要靠近他,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向前走,我们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是没有缩短。当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他“你是谁”的时候,我便会从梦中惊醒。这个时候,时钟永远是指在五点二十八分的位置。
自从有了“雪水云绿”,每天这个时辰从梦中惊醒,我就特别想喝茶。于是便会顶着晨曦,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沏一壶茶,慢慢地喝。三泡之后,再独自骑车去上学。
8岁的时候,我知道了宇文濬这个人的存在,他是老师眼中的骄子,背后有数不清的“第一”堆砌起来的光环,但是谦恭有礼,言语温文,待人和善。
16岁的时候,我爱上了这个叫宇文濬的人,只因为他在初冬时节一个比日光更温暖的笑容。那一天,我的日记本上写着一行字“我的宿命从你唇角的弧度启程”。
17岁的时候,宇文濬北飞,去另一个城市上大学。储在瓷罐中的“雪水云绿”我却再也没有喝过。因为每次喝它,心里便会有莫名的隐痛。
19岁的时候,我北上,去那所大学读书。我向宇文濬吐露了埋在心里的秘密,他说“谢谢,对不起”。于是我重新开始喝“雪水云绿”,因为感到心痛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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