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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逸文只得沉默,这不是他能干预的事情,谁能想到南王殿下会对王位如此抵触,刚回来时,王上病重而逝,殿下还沉浸在伤痛中难以自拔,王后已联合木将军坐实了四王子的罪证,反正王上留下遗诏,意属南王继承王位,他们如此也是名正言顺。四王子一派势力也非同小可,朝中局势登时大乱,若是南王一意孤行,不愿出面稳固朝纲,那苍宋数百年的根基岌岌可危,对外还要严防外族的虎视眈眈,稍有差池苍宋便会沉沦。
幸而殿下他不是一味执拗,隐忍心思,面对危难挺身而出,才暂解了动荡局势。
候在殿外的王后听了宫人传达的委婉话语,心下微怒,她也了解这个儿子有多执拗,当日自请封王之举已可见一斑,所以也未再为难宫人,带着仆人回转寑宫。没什么大不了的,王儿总有一日会体会她的苦心,到他上位那一日,接受百官朝拜,万民景仰,他自会重拾王家风范,做一个开明圣君。
史逸文为王儿查的事她也知道,结果很令她满意,想来那史逸文还未把真正结果报知王儿,不然不会是这么个情形,早说过王儿天纵英明,身边能人倍出,是做大事的料,也不知怎地会遇上赵红袖那样怪的女子,若没有她,王儿必是顺利从储君做到王上,晨安王子也不会有机会将朝堂搅乱,也不至于王儿要与木婉清成亲,来让朝堂上的人信服局势都掌控在他的手中。
她当然看得出王儿只举行仪式的意思,不过既然木大将军一家不在意,她也没意见,而且也不能太过逼迫与他,儿子越大,心思也越难以猜测,居然最近连她也不愿相见,真是岂有此理。
殿内君臣二人都陷入了沉默,良久,安少君问道:“我要你查的事,结果如何?”
史逸文暗自压抑着过快的心跳,强装无事道:“来报说赤岩王上有意将赵府红袖许配给白氏一族的公子,此刻白文山请了赤岩王上的旨意,带着她出门散心去了。”
其实来报还讲道白文山一伙在路上遇袭,除白文山带着十几个人全身而退外,其余人员已经全殁。只是这个消息此时若让南王殿下知道,那还了得。虽然他不是王后身边的人,可滋事体大,这点共识还是有的,那就是让安少君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登上王位,幸好这一天马上就要到了。不过真到了那一天,他该怎么告诉殿下这个消息?是继续隐瞒还是如实上报,他有预感,两者对他来说,都不是好事。
散心去了?安少君用力让心思回到眼前的奏章上去,拿起朱笔想要继续批阅,入目却看不清内容是什么,该如何批示,手举在空中半天终于重重落下,落笔之处只得一道鲜红,这奏章算是废了。
原本每七日他会给红袖写封信,虽然她从来未曾回复,可他依然坚持着,将他的相思与愧疚都付诸纸上,分手的时候,太多不得已。可是后来父王逝世,朝堂骤变,母后用列祖列宗与天下百姓来威逼利诱他接手王位,还要他与木婉清成婚来稳固与木将军的关系,那七日一信,只得暂停,呵,又是不得已,就是这些不得已,使得红袖离他越来越远。
出于对朝中局势确有安抚作用考虑,他同意迎娶木婉清,只是他以行孝为由只举行大婚仪式,即位后才正式成亲,心中所想其实是只待权握手中再说,此事还多亏得木婉清极力说服木将军才行得通,想起她了然的目光,他有些不忍。可想起红袖,他更是担忧,若她知道了这个消息,怕是会决然断绝和他的一切吧?每思及此,他的心便抽痛不已。
母后只想着他既然登上了王位,便成事实,一朝如愿,还怕他会舍弃了这一切不成?看看空旷的殿堂,他心中冷笑,恐怕要让母后失望了呢。若不是为了动荡的朝纲,他甚至连这些奏章都不会批阅,只等着上位后掌握自由,及早抽身。但政事非儿戏,他始终不愿以一已之私,误朝庭大事,所以才会事必躬亲,每日里熬夜处理公务,希望走的时候可以安心一些。
“殿下,你……”史逸文心中暗想只说了这么多,殿下已心神不属,若是他知道更多,又会是什么情形?
“无妨,我再批一份即可。”
收敛心神,安少君再度开始批阅奏章,还是用有限的时间多处理一些事情吧,他只愿一切还来得及,红袖,你千万不要离我太远,等我,等我去找你。
典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位于赤岩偏南的山区,城中大户不过十家,城镇依山而建,一座座石屋错落有致地从半山排列而下,街道也九转十八弯,颇似迷宫,吃饭喝酒要到山下的小太白,喝茶要到半山的茗香亭,吃完饭再走上山去喝个茶,一天就此消磨完结,基本上人员流动很少,来来去去就是城中那些人。
红袖在这里已住了半个月,自告别众人后,她没有远去,遇到的第一个小城便是典城,没有心思远行,只是想找个地方,独自静静地生活一段时间,而且她懒,所以一到这里,便找到地保,租了间民房,采买简单用品后,便安份地住下来,此时她用的身份还是叫冷少言,男,游历至此,休养精神。真要命,她是个怀旧的人,一个名字可用足一辈子。
这里没有认识的人,也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她可以整天不发一言,不动一下,在这里,没有安少君,没有白文山,她懒得想他们,长风或许。说到长风,这里风景虽比不上横城美,却也别有风致。山林中常有小小动物出现,她住的石屋在城边,最多动物来访,时常撒些剩饭在院子里,野鸡、猫狗是常客,有次还来了一只狐狸,给她意外之喜。
过得再悠闲,也无法释怀,无聊至极的时候,也去城中转转,山上山下四处走,这里人住得比较分散,所以很静,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月中有集会,山中猎户会趁此机会将猎物皮毛山珍等拿到集市上叫卖。
集市上,红袖怔怔地对着一张狐狸皮发呆,最近没再看到那只闲逛到自己院里的狐狸,该不会被人捉住剥了皮吧?真是可怜,春回大地,正是冬眠的动手出来觅食之机,也是猎人们发财的好时机,这个世界弱肉强食,人比动物强,人与人间也得比出个强弱来,象她这么不上进的人确实不多,想想安少君,怪不得要做那九五至尊……
“你到底要不要买?这位公子,你若是不买,请让一让,我还要做生意呢。”摆摊的猎户不愿意了,这位公子站在这里有一刻钟了,一句话不说,看着皮毛面露悲切,眼看着眼泪都要掉下来。
红袖不好意思地要走开,身后一道女声响起:“仲哥,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这声音……好熟悉!熟悉到红袖忍不住回过头去寻找,一道清丽的身影映入她眼中,真没想到在这偏远之地逛街也会遇上熟人,看来这典城还不够远,她应该到天边去。
李妍馨
那女子一身妇人打扮,发已挽髻,穿着只是普通,不过难掩她娇弱身姿,是久已未见的,只是那时的她身体孱弱,如今看起来好了很多。身旁一男子身形伟岸,英气盎然,小心翼翼地护着她,二人正闲适地逛着集市,看起来甜蜜得很。
这是当初优雅娇弱的李妍馨?红袖看直了眼,久久未能从震惊中未能回复,碰到熟人已够让她吃惊的,尤其这个人是李妍馨。
不由自主地跟上前去,慢慢地随着二人逛下去。
那个仲哥察觉到有人跟上来,还是个年轻男子,一直盯着自己身边的馨儿看,眼中闪过怒气。这人眼生得紧,一看就是外地人,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城中大部分人都认识他,哪里会有人不长眼对他娘子起意。
直走到集市的最末端,李妍馨也发现有人跟踪,有些紧张,拉着仲哥的手不敢放开,走到自家的小轿前,想着快快回家,不找什么麻烦事,没想到那人却急走几步,上前来招呼:“请留步。”
仲哥挡在红袖面前不让她去轿子前面,沉声道:“你想干什么?”
红袖叫道:“我认识她,要和她说句话。”
“胡说,我娘子怎会认识你这种登徒浪子!”
她眨眨眼,自觉男装面目还算清俊,为何同登徒浪子划上等号?失笑道:“我真的认识她,你对她讲我是红袖,她自会下来见我。”
那边李妍馨已听清红袖之名,扯开帘子望去,果然与红袖有几分相似,想起以前她说过爱做男装打扮,忙下了轿子,过来站在仲哥身后仔细打量,犹疑道:“是有几分相似,可又不太象。”
红袖无奈,她总不能当场把脸洗干净:“我易了容,变了妆扮,是不太象,不过真是的我啊,要不要我在这里现场给你唱唱花好月圆夜?”
这下李妍馨才信,亲热地拉起她给仲哥介绍。
原来她自怀玉求学完回到赤岩不久,就与仲哥成亲,这个仲哥是她府中管家之子,自小陪着她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到怀玉求学结束时,就是仲哥去接的她。
一朝宰相之女嫁给管家之子,确实有些委曲,所以他们的婚事是暗中进行,无人知晓,外人只知李妍馨身体不好,需长年在外调养,说不定早就不在人世,却不知她随夫婿来到这小小山城,也不知是山城气息适合她调养,还是成婚后人也爽利,反正这两年身体是越来越好,还在典城开了个小小的茶楼,仲哥人也老实,守着她和家业过,两人感情也蜜里调油,越发地好。
把自己娘子的好友误认为登徒浪子,仲哥很不好意思,他本老实,不会和红袖多说什么好话,完全没有了挡在娘子面前的冷劲。
红袖跟着二人回到茗香亭,享受着仲哥送上的各色吃食,大发感慨:“找相公就得找这样的,不需要文采风流,也不需要侠情豪气,一句话,得找对自己好的,你看你现在被滋润得多健康,和当初那个病美人天差地别。”
要说在怀玉求学和她一届的六人,数她命运最坎坷,卫妍早寻得如意郎君,莫语冰多少人家上门求亲,柳慧恩早和史逸文定亲,花灵身份尊贵,现在连李妍馨都有了好归宿,只有她,飘飘荡荡没有定性。在古代找个如意郎君即是终身事业,她这样就是典型的一事无成。
她到典城这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