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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郎一笑:“那是,这么神气地人被咱们几个灰溜溜地赶走了。”
韵韵瞄他一眼:“小七你真不会说话。”
长风看他们三人你一言我一语,不着边际地乱说,顿觉责任重大,和这三人一路下来,通常是自己来提醒他们该上路了,该吃饭了,该走哪条路,本来是气质冷漠的独行侠,现在却要管很多与自己无关的事。
之后的日子,四人就这样慢腾腾地往高唐境内挪,赶得上时间的话,就住客栈,赶不上就露宿,正值入秋,果实成熟之际,野外露宿虽然不便,可在吃的方便颇能满足众人,常常是长风和红袖出手猎些野兔野鸡之类来加餐,韵韵在红袖指点下把它们或烤或炖,变着法来吃。与赤岩、苍宋不同的是,这里境内多山脉,风光也不同以往所见,势多奇峻,往往转个拐就是另一片天地,引得众人连连惊叹。
架不住七郎恳求,路上红袖教他一点在怀玉学府学过的基本功夫,用来消磨时间,在秋风落叶中,几人终于到达了高唐都城满都。
高唐人热情好客,这两个多月的路途中他们多有体会,到了这里红袖发现,高唐男子大部分男子真的只有一个妻子,这才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嘛,一夫一妻,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当下决定去拜访完卫妍和莫语冰后,要在高唐多呆上一段时间。
进了满都,红袖不急着去找人,先找地方安顿下来,因她还穿着男装,总不至于这样去人家家里拜访,做了这许久的男子,她还真是想穿回女装。话说莫语冰家不知道在哪,她在怀玉选修针织,手艺那么好,真想先去找她,让她给自己做两套衣服来穿,这次出门,精简行李,根本没把女装带在身边,韵韵算是贴身伺候自己的,也许看出点什么,要是自己穿回女装,肯定把二小吓一跳,想想就期待啊。
吃过午饭,留韵韵和七郎两人在客栈中休息,红袖拉长风去逛街,进城时就发现大街小巷子张贴红纸,一派喜气洋洋之意,找到城中最大的成衣铺挑衣服,一看招牌乐了,怀玉成衣。进了店铺,里面的伙计穿着一样的衣服,热情周到,红袖张口就要看女装,伙计一愣,倒也没多问,还是热情地介绍:“咱们怀玉的女装是全城最好的,全部出自莫家才女之手设计,公子肯定是听说了的。”
莫家,难不成莫语冰做起生意来了?记得在学府信誓旦旦说要经商的是卫妍啊,莫语冰当时还叹家人管教太严,不知能否实现,见面倒要问问她。
顺便向伙计打听:“城中这般热闹是何缘故?”
招待二人的伙计忙着让人展示衣服,一边道:“公子您不知道?去年咱们高唐与苍宋联姻,定下了烟烟公主与邻国曦明王子的婚事,近日苍宋迎亲使团将至,迎娶烟烟公主。”
红袖一时怔住,怎么偏让自己赶上这个时候,心中泛酸,手在袖中暗暗抓紧了短笛,努力让自己当做没听到,专心挑衣服,黄色,嗯,太娇嫩了,不知道还适合不适合自己穿,应该可以吧,想当初在学府考校时穿得正是黄色的服饰,不是不算一朵花的,嗯,不知道高唐这位待嫁的烟烟公主是朵什么花,要如何盛开在苍宋那位王子心中。
伙计见她光看衣裳不说话,就又指着面前展示的各件衣服问:“这些公子满意吗?一般女客都是来店里来买女装,试试合身不合身,不知道公子要给家中哪位女客买衣裳?”
“要这套黄色的,再拿那套白色的。”大男人对着女装研究太久会让人侧目的,红袖决定多花些钱来安慰一下自己仍然受伤的心。当下除给自己买下四套女装外,又多买了几套男装,正好带着长风,也给他买了几套,都是白色,都带腰带,满足自己想看电视男主角的愿望。想想自己的两个小仆人也正是发育长身体的时候,衣服更是不能缺,又给韵韵和七郎买了几件,七郎不是羡慕白文山他们神气嘛,那就给他买套劲装,神气还不好装?
安少君,很久没有刻意想起这个名字了……
长风一向安静,即使他察觉红袖自听到高唐近日操办喜事后心情低落,也没有多说什么。那些衣服,并不是自己的风格,没有拒绝是不想她情绪更低落。
看这两个年轻人眼都不眨地要这要那,衣铺老板眼睛都眯了起来,难得碰上这样的大客户,忙把伙计挤到一边,巴结上去,主动提出要店里人送货上门。就这样,二人带领捧着满手衣服的两个店伙计回转客栈。
七郎和韵韵见了衣服只顾兴奋,没注意自家主子回房关上了门,长风不明白红袖为何如此,难道两国联姻会和她有关?
在宝紫楼中的时候,他曾听楼报讲两国联姻是苍宋与高唐为防赤岩独大而想出的应对之策,唯一能与红袖挂上钩的就是她曾在苍宋求过学,但定亲的苍宋四王子与她年岁相差不少,应该与之并无交集,这是怎么一回事?
头一次,他想联系楼中人,查一查。
到吃晚饭时红袖还没出来,不知道在房里捣鼓什么,韵韵和七郎在门外唤她:“公子,该吃饭了,要把饭送进房间吃吗?”
“不用了,你们先进来,两个一起进来。”
韵韵和七郎对视一眼,不知公子要他们一起进去做什么。
他们此番住的是满都最大的客栈中最好的房间,独立的院厅,不受外界打扰,这是红袖受了白文山的刺激,为了让没见过世面的小七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排场、真正的神气,为了不再被人随便施舍,她想反正自己奢侈得起。
韵韵和七郎进了公子的内房,看到一白衣女子正在镜前梳妆,都是一愣,七郎已经咋呼起来:“你是谁,怎么在我家公子屋内?”
女子一听大笑:“小七,你真不认得我了?”
声音倒是公子一向的脆声,再仔细一看,与公子面貌相似,韵韵已明白过来:“公子原来是小姐。”
红袖走来,拉起韵韵的手:“还是我家韵韵聪明。”
七郎无法接受:“公子多好,干嘛变成小姐啊?”
红袖作势要打他,他立马转了口风:“小姐这么漂亮,做公子太可惜了。”
红袖满意地点头,又问韵韵:“你说实话,我这身不错吧。”
“小姐当然漂亮了,挑的衣服也好,我说呢,公子是男子,怎么给我挑的衣服也那么好看,原来如此。”
长风气定神闲地坐在桌前等着主仆三人兴高采烈地来吃饭,看到红袖一身女装的样子,仿佛平日一样。
七郎忍不住问他:“长风公子,你怎么看到我家主子变身,一点也不吃惊啊?”
话刚说完就被红袖打了一记,叫痛不已。
红袖好整以暇地坐下来,准备吃饭:“什么变身不变身的,你当你家主子我是狼人嘛?”
七郎立马被转移注意力:“什么是狼人?”
“狼人呢,就是介与狼和人之间的一种动物,传说平时是平常人,但会在月圆之夜变成狼的样子,六亲不认……”津津有味地讲起吓人的故事,心里却想起第一次长风到学府找她的那晚,自己衣裳不整在睡觉的样子,不由地想:大概长风就算看到自己没穿衣服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吧。
红袖心中稍有沮丧,谁让人家长风长得比自己还要好看呢,还是想想明天去莫家拜访带什么礼物吧。此次简装出行,什么好东西也没有带,连个首饰都没有,明天先去把自己给收拾妥当了,再去买些贵重礼品,长途跋涉而来,空手上门真不是个事。
莫府,原是高唐王后一支远亲,算不上什么正经的皇亲国戚,富足有余,但半年之前,在满城并没什么名气,自打莫家小女儿从苍宋求学回来后,带来的荣耀却让莫家增光不少。先不说苍宋贵妇掀起当年冬天能穿上出自莫语冰之手的袍服之风,单说她回到高唐后,被王后闻名召见,然后自然少不了给王后做两件穿穿,带动满都城中又一轮跟风。
莫家老祖宗,莫语冰的奶奶,颇有头脑,见此便让家中长房出面,开了间成衣铺,莫语冰不出面,只负责定一些服饰样子。一时引得豪门贵妇、千金小姐们只认怀玉成衣,不识别家裁缝。
莫家有女如斯,世人都云怀玉学府果然名不虚传,往常都只重男儿读书,如今才知道把女儿送去怀玉也能光耀门楣,有女儿的大户人家慌忙请来教书先生,恶补学识,只等今秋能报名到怀玉求学,回来好为自家增光添彩,可想而知,怀玉明年学子必定满员。
红袖准备了两天,也大致了解了莫语冰一些事迹,谁让现在满都大街小巷除了讨论将至的迎亲使团,就是在谈莫府莫语冰小姐将花落谁家的事。
人怕出名猪怕壮,莫语冰现在已到了出嫁的年龄,凭以前她的家世,是一准能找到门好亲事,但现在她自身价值高了,谁娶了她谁就等于娶了座宝山,一般女人嫁人后就不事生产,她可不一样,城中最大城衣铺得靠她支撑着,嫁了人这城衣铺的事不可能还是娘家只落好处吧?于是,多数人都抱着娶妻娶财的心思上门求亲,媒人走了一茬又来一茬,莫语冰烦不胜烦,禀明了家中老祖宗,说要为自己招个女婿,看谁会上门。
红袖来的时候正是莫语冰刚众人表明自己意愿的时候,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的巧,热闹只等着她来才开场,听了几日小道消息,她心痒难耐,收拾停当便带着韵韵前去拜访。
长风并不与她们同往,红袖游说半天无果,长风的理由是:“在苍宋的时候大家都见过,她们只当我是你的家奴,现在呢,你准备告诉她我是谁?”
颠倒是为这个,一个大男人计较这些名份?红袖暗囧,于是哄他:“你怎么看别人也不会当你是家奴,她们那时候还偷偷问我你是不是个少年侠客,你不知道你那时候表情多酷,动作多帅,再说我一向是封你作偶像的。”
“偶像?那是什么意思?”
“呵呵,意思就是我最崇拜的人,而且咱们一向是一起行动,习惯了。”
“免了,我还有事,你们女孩子见面,我去也不合适,就自己去吧。”
得,七郎一听也不乐意去了,表示要留在客栈等她们。
知有误
红袖的到访让莫语冰欣喜万分,近日她为了赶制公主的嫁衣,不分昼夜地呆在闺阁里,快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