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以拳为锤轰击金甲虫王,但拳头毕竟是血肉之体,杀敌一千也要自伤八百。
“啊呀!”
绿柳急急走了过来拉起秦云的右手,掏出手绢小心包扎出伤口,一边关切地问道:“你的手怎么变成这样了?我马上去小姐的药房里拿药给你治!”
“小伤而已不碍事的……”秦云摇头道:“还是先对付完这头金甲虫王吧!”
绿柳转头看着地上动弹不能的金甲虫王,犹豫一下问道:“它,它应该快死了吧?你的拳头可真狠啊,比剑都还管用!”
其实秦云能将金甲虫王打成这样,绝对是个奇迹!
金甲虫王本来数量就很稀少,平常更是难得现身,其他人碰到了恐怕也只会和秦云先前一样用剑砍,绝不会想到用拳劲去轰震。
秦云的误打误撞正好打中了金甲虫王的弱点,否则要是一味用剑,最多也只能将它打跑。
“估计死不了,我还得再想想办法!”秦云用脚踢了踢金甲虫王说道。
哪怕是成了半条死狗,这金甲虫王也不是那么好杀的,剑砍不动斧劈不进,难道要用火烧水浸?
正在他思索如何才能彻底杀死金甲虫王的时候,地上的金甲虫王挣扎了几下,勉强翻过身来。
啾!啾!
它低下头颅发出声声哀鸣,似乎在求饶。
求饶?
秦云和绿柳都是愣了愣,因为两人都从金甲虫王的哀鸣听出了意思——饶了我吧,我认输!
这倒是有些稀奇了!
秦云和绿柳不禁面面相觑。
“啊,对了!”
这个时候绿柳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取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锦囊,从里面翻找出了一块玉牌递给秦云。
“秦云,这块驭灵玉符给你,你快滴一滴血在上面,可以将这头金甲虫王收服作为自己的灵宠!”
驭灵玉符?
在绿柳手中的玉牌约有四寸长两指款,质地雪白细腻温润,透出灵玉特有的光泽,表面上镌刻着密密麻麻的繁密符文,看着不是一般的东西。
收服灵宠秦云是知道的,因为他自己就有一头灵宠狐狸,只不过离开千潮的时候送给秦明珠喂养照料。
“快,等它恢复力气就晚了!”
看到秦云没有接玉符,绿柳有些急了,直接硬塞入了秦云的手里:“拿着!”
秦云微微一笑,手掌一合将玉符和绿柳柔若无骨的小手一起握住。
“啊!”
绿柳顿时吃了一惊,她以为秦云借机轻薄自己,顿时柳眉倒竖又羞又嗔:“你……”
冷不防,秦云用指甲划开了她的拇指,殷红的鲜血迅速流出,流到了玉牌上。
他随即松开了自己的手。
“你!”
绿柳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鲜血在瞬间被玉牌吸收得干干净净,原本白腻的灵玉变成了淡粉色。
“不是我的血啊!”她使劲跺了跺脚,嗔道:“这下子完了,吸了血的玉符不能再换人用,我只有这一块驭灵玉符啊!”
秦云笑道:“不要换人,我不需要灵宠,还是你来收它吧!”
有过以前喂养小夭的经验,秦云知道照料一头灵宠是很需要花费时间精力的,他要专注修炼剑道,哪里有那么多的空暇时间。
而这头金甲虫王实力不弱,作为普通人的绿柳如果能有它随身保护,无疑是最合适不过。
这下子绿柳完全愣住了,她直勾勾看着秦云,眼眸中闪动着复杂难明的光芒。
秦云忍不住挠头,提醒道:“绿柳姐你快点,不要浪费了玉符还有虫王!”
绿柳长吸了一口气,她深深地看了秦云一眼,突然转身弯下了腰。
一团柔光在她握着玉符的手里绽开,光团迅速扩大将金甲虫王完全包括在内,光芒之中隐隐有无数玄奥难明的符箓飞舞隐现。
开始的时候金甲虫王还试图挣扎,似乎在竭力抗拒着什么,但是很快安静了下来。
秦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玉符释放作用的全过程,觉得很是新鲜和神奇。
他听说过很多炼气士都擅长炼制符箓,民间很流行驱鬼避邪、祈福护宅的符纸,不过那些显然和绿柳所用的驭灵玉符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
片刻之后光芒散去,金甲虫王“啾啾”地叫了几声,爬到绿柳旁边用头角亲热地蹭了蹭她的靴子,很是乖巧驯服的样子。
很难想像,在不久之前它还杀得秦云招架不住。
玉石的碎屑从绿柳手里纷纷滑落,这块驭灵玉符完成了它的使命。
少女似乎还无法相信自己拥有了一头灵宠,还是稀有难得的金甲虫王,想要去摸虫王却又不敢的样子,眼眸中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恭喜,恭喜,恭喜绿柳姐收服灵宠成功!”秦云笑着说道:“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了!”
第九十八章 打脸!
珍宝易得,灵宠难求!
灵兽灵虫通常都栖息在深山峡谷、洪泽湖海之中,生性警惕绝不轻易在人前出现,大部分的灵兽更是性情刚烈宁死也不愿意被人奴役。
正常获得灵宠的途径,大都是从灵兽的巢穴里偷出幼崽施以血契,而后慢慢喂养长大。
所以想要获得一头灵宠非常困难,天城剑宗强者如云弟子如雨,拥有灵宠的人却是不多,像绿柳这样的普通人能带上灵宠的那简直是凤毛麟角,非得有大背景大势力不可。
绿柳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秦云会将金甲虫王送给自己,当时完全懵了,结果稀里糊涂地听从秦云的指使完成了驯服的过程。
等到木已成舟,她才慢慢醒过神来,心里真是复杂极了。
感动、惊喜、疑惑还有难为情!
可是一旦完成血契,灵宠对主人忠诚至死不渝,绝无转让的可能,她就是想反悔拒绝也是不可能了。
“你,你……你怎么能这样啊!”
绿柳恨恨地跺脚,但是眼眸中的开心和感激却是无法掩饰。
“呵呵!”秦云笑道:“我想有金甲虫王,就没有人能欺负绿柳姐了,再说我自己也没有时间照料宠物,还是给你最为合适!”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了,先把地上的虫壳都收起来吧,这么多要捡好久。”
秦云斩杀的地鳖虫足有数百之多,铺得四周地面到处都是。
碧辰果还在陆续开壳,但是金甲虫王被驯服之后,再没有一头地鳖虫出来抢食果肉,两人尽可以慢慢收拾战利品。
绿柳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也接受了自己拥有灵宠的事实。
她忍不住蹲下身来,伸手轻轻抚摸虫王光亮的背壳。
这头金甲虫王三尺多长一尺多高,六条虫爪收起来之后圆滚滚地看着挺可爱,头角峥嵘、外甲坚实又透出几分威猛,仅仅外表的卖相就很不错。
“我以后就叫你金子吧……”少女给它取了个名字,又笑着命令道:“金子,去把地上的那些虫壳给我捡起来放篮子里!”
初得灵宠新鲜好奇,绿柳也只是说说而已。
可没有想到金甲虫王居然真的转头向前爬了几步,用自己的鳌牙夹起地上的一只甲壳,又爬回来了放在了绿柳旁边的竹篮里。
“呵,金子好聪明啊!”
少女又惊又喜,想不到金甲虫王会如此通人性。
秦云倒是不感到意外,灵宠和主人之间心神相通,只要喂养照料的时间长了,不用开口也能用心念进行指挥。
两人还有金子一起动手,两只大篮子很快就装得满满的,不过数量还不到地上的十分之一,份量已然是很沉。
秦云有些挠头:“根本装不下,我先送回云水小筑里面去吧!”
“不用!”绿柳笑道:“我有办法,你等着看好了!”
她从锦囊里取出了一只碧绿色的青竹口哨,放在嘴里用力吹起。
哔!
尖利的哨音立刻穿过果林,远远地传向四面八方。
接连吹了好几下,绿柳才拿下口哨,很是得意地说道:“马上就会有人来帮我们了!”
原来在天城剑宗山门一带灵田众多,有很多靠剑宗生活的玄武城居民到了碧辰果成熟的时候,都会出来帮人采摘果实赚钱。
他们收费并不贵,雇佣一天也只需要十两银子最多。
剑宗弟子和普通人不同,出手往往比较大方,帮工们是最喜欢为剑宗弟子效力。
绿柳的竹哨正是专门用来召唤帮工,只要附近有空闲的人听到,那么一定会主动赶过来。
“我去外面等他们!”少女飞快地跑了出去。
哨音很快接着响起,果然没过多久,她就带着几名魁梧壮实的布衣汉子回来了。
他们带来了五辆独轮车,并且将车子直接推到果林里面,在绿柳的指挥下拣拾地鳖虫壳。
这些布衣汉子们看到满地的地鳖虫尸体,全都惊叹不已。
还有人将带来的竹梯架在果树上,开始采摘已经成熟的碧辰果。
碧辰果从开壳到完全成熟需要近半个时辰左右,果肉从玉白色转为青碧色才能摘下,如果没有经验肯定不知道如何判断。
不过摘果的帮工都是老手,他们能够一眼看到茂密的枝叶里间成熟的果实,并且轻轻松松地采摘下来,手法动作极为熟练,显然是有着无数次的经历。
有了这批帮工,无疑让秦云和绿柳省了太多的辛苦工作。
忙忙碌碌刚到中午,帮工们将成熟碧辰果全都采摘完毕,满满地装了两车。
还有另外两车装的是地鳖虫壳。
绿柳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香汗,揉着发酸的细腰,兴奋地说道:“秦云,我看差不多了,我们一起去坊市出售吧!”
秦云当然没有异议。
两人一起离开灵田来到路上,后面的车夫跟上来,从对面方向的一片灵田倒是走出了四五个人。
正所谓冤家路窄,领头的几名少年赫然正是三天前跑到云水小筑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