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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T是渐趋*的学术氛围。
在量化式科研教学考核机制下,科研成果首先是以数量而不是质量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教师们必须发表足够多的论文才能获得发展的空间。可是,要想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原创性学术成果谈何容易!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教师自然会想到剽窃他人成果、伪造实验数据等形式的学术不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术无奈催生了学术*。当这种学术*对利益的预期远远超过了对惩罚的预期,当整个学术界对这种行为采取了姑息纵容的态度,学术*很快就蔓延开来了。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领衔的研究小组采取剽窃、编造实验数据、一稿多投等手段,在国际、国内多家著名医学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骗取了大量的国家科研经费。曾刊登过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荷兰《人种药理学》、英国《本草疗法研究》等杂志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出版的《想象的异邦》一书大篇幅地抄袭了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的《当代人类学》,抄袭的内容竟然有10万字之多。中国科技大学前任校长朱清时说:“王铭铭抄袭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2003年,中央电视台记者向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邹承鲁先生问道:“学术到底*到什么样的程度?普遍到什么样的程度,有没有百分比?”邹先生说:“我想如果在自然科学界的话,10%也许有。”即使是10%,它也意味着中国每年上万的新科博士中有数千名*博士,中国的几十万教授大军中有几万名*教授!
学术*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现象,最恶劣的当数很多学者丧失了最起码的学术良心。西方有一种十分流行的说法——“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据说著名学者钟敬文先生在去世前曾说:“知识分子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从知识分子在西方“是”社会的良心,到在中国“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文字上的细微差别却包含了太多令人无奈的内容。
这些年来的一个怪现象就是法学家竟然乐此不疲地针对一些案件出具专家意见。如果法学家是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不管多么颠倒黑白都无所谓,律师追求的本来就不是正义,而是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可是,这些出具专家意见的人是以法学家的身份,他们凭借的是其学术上的名气和地位。如果他们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发表看法倒也无可厚非,可是,他们干的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勾当,在看似权威的专家意见背后隐藏着*裸的金钱交易。只要花上一笔钱,少则几千,多则数十万,不但能买到一批知名法学家的专家意见,而且买到了这些专家学者们的学术良心。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学术之路的SWOT分析(3)
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也不甘示弱。他们在新闻媒体上大张旗鼓地宣称“经济学是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的”。堪称学界泰斗的厉以宁教授曾经提出过一些非常惊世骇俗的观点,比如: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12亿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竟然把国家财产当成了无主物,“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理事长张曙光则堂而皇之地提出了“*有理论”,他说:“*是否有理?既然掌握公共权力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而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与贿赂的钱权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及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改革的成本费。”自诩为青年经济学家的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在一次论坛上竟然厚颜无耻地说:“房地产没有泡沫,我说没有就没有!”房地产有没有泡沫姑且不论,这种泡沫在客观上的有无岂是一个教授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的?
苏轼说:“凡学术之邪正,视其为人。”而提出上述理论的经济学家们又是什么样的为人呢?樊纲说:“经济学家就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原来如此!这些学者追求的不是真理,不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而是充当着某些利益集团的走狗。著名学者潘光旦先生曾用四个S总结了自己的后半生:Surrender,Submit,Survive,Succumb(投降、屈服、活命、死亡)。按照亦明先生的说法,现在的很多教授、学者可以用另外一个S来形容:Shameless (死不要脸)。
我相信我们的学术环境终有一天会得到根本性的净化,可是,在此之前,那些把真理当作信仰、“以心血作学问,用生命写文章”的学者必须具备与狼共舞的魄力和“出淤泥而不染”的定力。
第三个T是过于有限的学术自由。
在我看来,中国的学术界最需要的是两个东西:学术创新和学术自由。人云亦云的学术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学术必须追求创新,必须想人之所未想、见人之所未见。然而,这一切都是以学术自由为基本前提的。作为大学的核心理念,学术自由是所有一流大学孜孜以求并赖以立足的最为宝贵的根基。没有学术自由,一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工程”都只能停留在口号的层面;没有学术自由,我们这个占了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国度就将永远与诺贝尔奖无缘。
学术自由首先是指学校治理的自由,即所谓学术独立。高校必须是独立自主的,大学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形式,必须与政府权力保持着足够的距离,享受相当程度的自我治理、自我发展的权利。而我国现有的高校管理机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学术行政化,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合二为一。行政手段代替了学术竞争,学术逻辑让位于行政思维,外部权力主导了教学资源的分配。中国政法大学郑永流教授在其《学术自由的敌人》一文中指出:“当代中国现实中,学术自由面临的敌人主要是审批学术与等级学术。”正因为学术行政化在侵蚀着学术自由,北大教授*罢招硕士研究生,清华教授陈丹青更是愤而出走,告别了学术体制。
学术自由的另一个基本内容就是学者具有学术研究的自由和发表学术成果的自由,就像《牛津法律大辞典》所定义的那样,“一切学术研究或教学机构的学者和教师们在他们研究的领域内有寻求真理并将其晓之于他人的自由,而无论这可能给当局、教会或该机构的上级带来多么大的不快,都不必为迎合政府、教会或其他正统观念而修改研究结果或观点。”
陈寅恪是我最敬重的人之一。1953年,中科院邀请陈寅恪担任中古史研究所所长,陈寅恪开出了两个条件。第一条:“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第二条:“请毛公或刘公给一允许证明书,以作挡箭牌。”当今学界像陈公一样如此坚守“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之信念者,能有几人欤?在学者追求学术理想的时候,当今的学术环境又给了他们多大的空间?*教授无疑是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的领军人物,在许多公共事件中,先生以学者的良知维系着正义的底限。当先生办完了离开北大的手续,准备去浙*学院开展“教授治院”的理想实验时,浙大校方忽然受到高层政治压力,表示无法接收*。
还有些事情更让人哭笑不得。2005年,吉林艺术学院教师卢雪松因为与学生谈论《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介绍过的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被学生告密,并被校方剥夺授课资格。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教师杨师群因上课时有批评政府的内容而被学生以“反革命”的罪名告发到公安局和市教委,随后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荷兰17世纪伟大的思想家巴鲁赫?斯宾诺莎为了保有自由言论的权利,宁愿一辈子靠磨镜片谋生也不去当大学教授。而我们的学术环境又让多少个斯宾诺莎望而却步呢?
“请选择车道行驶”(1)
对商业感兴趣的大学生未必有很大的比例,但在现实当中,绝大多数毕业生都注定要进入企业界求生存、谋发展。我们可以要求一个人对仕途或者学术研究有着足够的兴趣和能力才朝这些方向努力,而对于商界却没法提出这样的要求。当一个人为了仕途或者学术倾尽全力却一无所获的时候,不管他对商界有没有兴趣,他唯一的选择就是进入企业界。所以,探讨什么样的人才适合选择商界这条路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非常残忍的——当一个人好不容易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却被告知这根稻草属于别人,这不是赶尽杀绝么?
然而,不用去讨论某个人是否适合进入企业界,并不等于他可以在这条路上任意行使。在城市市区的各条道路上,我们经常能看到写有“请选择车道行驶”的交通指示牌。当一个大学生选择了商界之路,他何尝不需要按车道行驶呢?企业有不同的类型,企业需求的人才也有不同的类型。任何一个准备进入企业界的大学生都应该在这些类型当中做出最利己的选择,进而基于这样一种选择安排大学生涯,把握好人生的方向盘驶向适合自己的车道。
对于商界的分类,有着很多个标准。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行业。诚然,任何一个企业都属于一个或几个特定的行业,而企业的员工则从事着这个行业的工作。可是我并不主张大学生在做职业规划的时候过早地引入行业的概念。首先,这是不现实的。绝大多数人深入而全面地了解某个行业都是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