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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之前,母亲去了太平庄老女儿家,房子也变卖了……除了几万元钱,我们一无所有,只有对家乡的留恋。说实在的,也有对北京的向往,我们从来没有想过会在北京生活,会和李靖邹彤他们在一起过日子。
邹彤是江苏扬州生人,父母是50年代的大学生,沈阳药学院的毕业生。他们毕业后分配到长春,一直在那生活工作了,而且很有名望。他们的女儿结婚时,都是他们一手承办的,我们倒是清闲自在,坐当公婆。上文说过了,他们结婚我仅仅花了2000元钱,总觉得欠他们的太多。婚后,李昊炒股又花了他们的钱,更让做父母的心理难以平衡。现在他们有些困难我们怎么会安然?
我终于做出了选择,人生的拐点终于出现了,就把电话打到北京告诉邹彤。她十分地高兴:
“李昊、晓黎还没有结婚,你们所有能用的东西都给他们吧,你和我妈带些随时穿用的衣服就行了,千万不要多带……”
是的,现在不是考虑去不去的问题了,而是怎样安排和处理善后事宜,很麻烦的。
母亲76岁了,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尽管我们劝她和我们一起去北京,但她总是那句话:你们去吧,我不反对也不阻拦,我在哪都可以,你们不用为我操心……
她不愿意去她的二儿子家,说7楼太高了。按她的意思是,在我们去北京之前,她先去太平庄老女儿家。是的,我也不愿意让她送我们走,总觉得那样有些“凄惨”,好像生离死别似的。
母亲能用的家什器皿,老妹妹家能放得下的其他物品都尽数搬过去了。还有母亲百年之后的费用也都有了安排,放在我大妹妹家里。总之,她的生养死葬等一切开销都有我一手承管。
安顿了母亲,我又逐个向四个妹妹及孩子们通报了去北京的相关事宜。接下来的就是处理房产和交代工作,这两项大事双管齐下,时间紧迫。没有几天,房子的交易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工作问题也有了眉目。
我是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我还不到退休的年龄。工龄虽然已满30年,可以申请退休,但沈阳市不执行这个条款。要想离开工作岗位,唯一的希望就是按照新民市委市政府年初下发的“3号”文件精神——可以申请下海经商。文件中规定:鼓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自动离职下海经商,一年内除不享受下乡补助和年终奖金外,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开。一年后,愿意回原单位的不受任何限制继任原职。继续下海经商的,要与原单位签订合同,并保留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职级。
根据这个规定,我可以申请下海经商,一年以后或机关改革有新的政策出台,或我已年满55周岁再申请退休。这样,我去北京就没有后顾之忧了。经过我同负责干部工作的同志探讨,他说“3号”文件已经停止执行了,这是我没有料到的,唯一的一条去北京的通道被堵死了。
可我还不甘心放弃它。我认为,“3号”文件早已下发,不执行“3号”文件的文件在哪里?没有。那就是说,“3号”文件还是有效的。我就决定利用这个“空子”找党委记面谈。
其实,对于我来说下海经商只是个借口而已,目的在于既能得到正常的开资又可以暂时脱离现有的岗位,不然去北京就成了问题。
党委记刘国成很支持我上面的想法,当即就决定放人。他对机关工作早已生厌,对时政流弊更是颇有微词。他看不惯上级不讲实际地发号施令,弄虚作假……我提出下海,对机关的机构改革也起到减轻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压力,他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对周春林乡长说:市里又没有明文规定不执行“3号”文件的精神,他人在我们这里,我们就说了算,用不着对上做什么请示,不行的话他再回来嘛。
第二天早上,刘记主持党委会,专门讨论关于我下海经商的问题。开会前,刘记再次和我打招呼,问我是不是想好了。我说:“考虑好了,就等党委研究了,来日机关机构改革编制中多一个人就是我。”我很慷慨,话说得很干脆,刘记赞赏我大度豁达有勇气有胆量,够男子大丈夫气概。
党委一锤定音,我又同乡政府签订了有关协议。其内容主要是:下海时间暂定1年,如遇机构改革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原协议作废。
有了这份协议,无疑等于请了一个1年的长假,可以心安理得地等待退休和机构改革。但是,在机关中很多人都为我捏了一把汗,他们觉得有点冒险,怕丢了好不容易到手的饭碗子。
房产转让给了德盛堡的沈凤忠。开始谈交易之前,我不懂房子的行情,刘晓维做我的参谋。那时郑文信的房子卖了,他房子的地位环境与我的大体一致,房价17000元,但他的房子质量很差。我以他的房价作参考,再把我的“优势”加进去,最后以26000元成交了。
我的房子和郑文信的相比,“优势”13000元那是公认的。但沈凤忠考虑我急于去北京就往下压价,这也合情理。但沈凤忠也担心买不到我的房子,怕被别人买去,所以也不敢大意。于是,房子就在这个价位上定了下来。
30000元的房价包括烤蛋糕的设备1000元,也包括一辆很新的摩托和彩电等物品。这些东西足足值4000元。现在房价定在26000元,上述的东西就由我来处理了。但我依然给他很多的物品,如:价值400元的工具箱、写字台和4把椅子、一个炕柜、好多贵重的花木、农具、近1吨的煤、大大小小的缸、铁锅和铝锅盖、穿衣镜……物皆有用。我还特意写了一张条据交与沈凤忠查收。除此之外,还有好多的物品也全数归他所有。
至此,所有去北京前的准备工作基本上都落实了。原来我们商定等李昊“十一”完婚后再去北京,这些天我们仍然住在我们原来的房子里。等我们搬走了,沈凤忠再搬进来的。所有关于买卖房产及有关事宜,都是由阎俊芳为中介人,一切都很正常。房款是由我和沈凤忠在银行交接的,没有出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母亲用的东西拉走了两车,许多不能带到北京的衣物,由王洪军拉去了。9月15日一早我们开始收拾带到北京的衣物和籍,准备第二天从邮局寄往北京。我们正在忙碌时,沈凤忠来了,约我到张奎合家说话。
3 我的北京(一波三折)(2)
3我的北京(一波三折)(2)
事出蹊跷,有什么话不可以当面交谈的,非得到第三方家中?
我百思不得其解,房产的交易使我们两个人一拍即合的,两厢情愿的。他的媳妇在沈阳,我的夫人在北京,我们俩都是说了算的吐口唾沫就是钉大男人,还有什么……我琢磨不透他的心理。
原来是,沈凤忠嫌我拉走的东西太多了,说我违背了诺言。
我问他:“你可以按照我给你的条据查验啊,少一样东西我如数补上。”
“那个条据叫我撕了,没有用的。”
“你撕了,我没撕,一式两份,你看看吧,少了哪样东西?”
我还说:“我们商定的事还有中介证人在,这个不算数还有什么可以算数的?”
他无话可说,怏怏不快。
沈凤忠原来的4间北京平卖给了刘汉丰家,好的孬的东西,甚至是窗帘架子都拆下来了,室内一扫而空。我卖给你房子,我拿走的东西仅仅是原来东西的一小部分,你怎么还不知足?我越想越来气,终于明白了他的亲属两次对我说的话意味着设么。
“我们可是花高价买的房子啊……”
高价吗?合理的价位。买房子还要买我的东西吗?我的东西也在房子之内吗?我问他的亲属,无言以对。
沈凤忠并不甘心,没等李昊结婚就搬了进来,也没有和我打招呼。他们的理由是:他爱人和刘家处不合,不想在那(老房子)多呆一天了。
刘家和沈家住东西院,沈家说刘家盖房子“抢前”了,由此两家开始不睦。沈家老想离开刘家远一点,就买了我的房子,也离沈凤忠的农机修理部近很多一举两得。那时沈家就想搬到修理部去住,还没等搬走就买了我们的房子,这是实情。所以我对他们搬到我这来我没有反对,房子已经是人家的了,那是早晚的事了。
现在他提出“东西”少了的问题,之后又迫不及待地搬家,目的就是监督我不要再往出拿东西了!他的继父在他搬家的时候又对我说:“俺们可是花高价买的房子啊。”潜台词就是“花高价买房子,你就别往出拿东西了。”
显然这话就是沈凤忠教给他的,他自己不好明说罢了。
不几日,沈凤忠的三叔丈人也来到了我家,也说了同样的话,一字都不差。我不耐烦了,回敬他:“三叔,沈凤忠不比你傻!”他不言语了。
三叔丈人叫王文杰,就是王八爷的三儿子。我们曾是在董家窝铺时很好的邻居,也是当老师时的同志,我真不理解感情会被利益冲淡。
那天王文杰是沈凤忠请来的,我们在席间才有了上面的对话。这时,沈凤忠再也压制不住内心深处的郁闷与平衡了,便自己出头露面和我交涉。
我本想等“十一”李昊结婚后再去北京的,想不到今天就要和这房子告别了。
沈家的所作所为令我不能理解,也让我很是气愤,怎么会“说大话拾小钱”啊!我不想再在这多呆一分钟,立即打车去罗家房邮局往北京邮寄我们用的衣物。从罗家房回来接着打一辆松辽小客车,装上我们留给沈阳两个孩子的东西,离开了原来属于我们的那个家。
临行前,我给沈家留下上个月我们用的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共80元,足够的了。我决不让他们等我走后叨念我占了他们的便宜,让他们说自己很大方。
几十年来,我们的生活虽说不是那么的富裕,但我同别人办事从来不去计较盈亏得失。盖两件小草房的时候,很多木料都是买孙海学家的旧房子下来的檩木,讲好的价钱一共是26元。秋收后孙海学路过我家时,便招呼他进屋结账。我没有零钱,就给了他30元。他也没有零钱找给我,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