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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瘦,身上没几两肉的,女孩子还是长胖点好,你看赵意家边那个叫什么娟的,圆圆滚滚的,那一身嫩肉,看着就富态讨喜。”
宋桃之恶寒,刘文娟是有点圆润,但也不至于到圆滚的状态,到大姨嘴里便成这模样了,若刘文娟听见,怕是又得哭鼻子了。
胡晓群:“大姐,你就别管孩子了,她长不胖,随我。”
“你也是,天天在外面吃喝的,胃都搞坏了,一个女人家,少喝点酒。”
胡晓群埋头啃苹果,不吭声了。
宋桃之偷笑。她坐到胡晓群身边,“妈,爸的事业做得已经很大了,我觉得你的香菇酱厂完全可以交给秦叔管理,你只管当股东拿分红就好了,何必这么拼命呢?”
宋桃之有点后悔,当初撺掇母亲与秦叔一起盘下酒厂,进行改制经营,是不是个错误,眼看妈妈的事业也做起来,但是她是如此的忙累,以至于以前家庭的亲情、温馨都渐渐消失。她回家能看见父母的次数越发少。
胡晓群保养很好,看着就三十出头的样子,身材高挑,胸大腰细。现在还看不出工作对她的摧残,但加班、应酬、出差越来越多,近年更是得了胃病。
胡晓群捏了一把宋桃之的脸蛋,“说什么傻话呢,我还不到四十岁呢,就要退休在家呀?我觉得现在很好,日子很充实,浑身都充满力量。”
胡晓群的眼睛明亮,充满了力量与斗志。宋桃之在心底叹气,胡晓群一辈子好强,事业上从不甘落于人后。前世就一直后悔拒绝了与秦立合伙开山野菜厂,她在秦立的鲜菇酱厂当财务负责人,几年辍学不断,在家里常提出许多管理思路,秦立对她很重用,但毕竟不是股东,话语权并不重。如今,她终于有了话语权,可不是要大干一场?
“我打算报明大学自考,我得进修,发现自己的知识太少。所以啊,桃之,能学习的日子很珍贵,你一定要珍惜,好好学习,知道吗?把你送入三中,就怕你跟坏学生学的不爱学习,上次摸底考试虽然成绩不错,但也不可掉以轻心,平时多向赵意学习。”
“妈,智商是学不来的。”对于学习赶不上赵意的事实,宋桃之早已认命,活了两世学习还超不过人家,这真是智商问题了。
“你这孩子。周末叫赵意来家吃饭,我这周日在家,好久没见到他了。”
“妈,你认他当干儿子好了,我总觉得他更像你亲生的。”宋桃之撒娇,抱着妈妈的脖子撒娇不干。
“我认他当了干儿子,那他可真成你哥哥了,这你也愿意?”胡晓群戏谑地看着女儿。
老家规矩大,这干亲也是亲,当了干儿子,可不能再结为亲家的。两家大人早有默契,不然早结了干亲了。
“妈,我觉得你们太儿戏了,我跟赵意还小,怎么总提个人问题?是不是很希望我们俩早恋呀?初中那会儿也有同学早恋,学习下滑得厉害。我们学校现在也有,老师管的严着呢,生怕影响学习。都说恋爱中的人情商会变低么,你说我智商不高,再来个情商超低,你还要我这个女儿么?”
“我们就是说说,可没说让你和赵意早恋,你说的是,你们还小,我们不急。你可千万记得,不能太出格啊!不行,我得跟赵意说。这周末叫他来我们家,我这就跟你小姑电话,让赵意来我们家一趟,我得嘱咐他几句。”
“算了,妈,你别没事找事。”宋桃之拉住要拿电话的胡晓群,总强调的事,不是真的也成真的了。宋桃之特烦两家这样的态度,总有意无意地把她和赵意作对,亲戚朋友全都这样,她也没办法,又不能见人就解释一遍,我跟赵意没恋爱吧?
“赵意心里有数呢,他智商比我高,比我会想事,我都能想明白,他还不知道?再说,你女儿什么人呀,只有我欺负他的份儿,哪里能叫他欺负了。”
胡晓群想想也是这样,又教训宋桃之,“你别总欺负赵意。”
宋桃之逃回房间。
总之,她与赵意往那一站,她就变成捡来的,赵意才是亲生的。
宋桃之回房间,花了一个小时,炮制了一封“情书”。
第二天一早等在校门口,堵住了张玉红,给了她。
嘱咐她,“千万别改动啊!”
张玉红拉着她躲在避人处,先看了一遍,“你为什么写我去上海的事呀,还写这么多建筑,根本一句没提我和他的事么。”
“你傻啊,女孩子讲什么,矜持。第一次给人回情书,难道就写‘好巧,我也正好喜欢你’?”
张玉红拍脑门,“对对,当然不能提,那为什么提什么建筑啊,美学啊,还提什么最喜欢梁思成和林徽因?”
“显得你有文学水平么,喜欢建筑学家,喜欢美丽的建筑设计,既有格调,又有情调。你不是很喜欢上海的东方明珠么,想想,要是冯波也成了建筑学家,为你盖一栋像东方明珠一样的美丽建筑,那是件多么美妙的事。”
“宋桃之,你怎么想象力总这么丰富,我和冯波还没开始呢,你就想到将来要做什么了?”
“爱情,本来就是充斥着各种美丽想象的事呀!你不满意,那给我好了。”
张玉红护着“情书”,“不给,给我的就是我的了,你怎么可以收回?嘿嘿,我回去抄一份,给冯波。”
人有梦想是好的,但也要现实。与其做一个不入流的活不下去的画家,不如当个设计师,养家糊口来得真实。
宋桃之并不想替冯波规划人生,这时候的冯波和张玉红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只是随着应试教育的潮流往前走,命运将冯波推到了画家的职业生涯中,他们都曾努力换到相关行业,冯波也曾找过设计师的工作,但总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实现。以至于困在画家的潦倒中,争吵度日。
张玉红风风火火地去了。
宋桃之慢慢走进教室。
跑完早操的同学陆续进了教室,英语老师已经等在讲台,没一会儿,整个校园都是朗朗读书声。
风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爱□□,事事关心。
又一天的读书生涯。
老杨戴上了帽子,一顶羊绒帽,陪着他贼亮的小眼睛,很和谐。
他无时无刻都亮着一双眼睛,盯紧所有人上课、读书、作业、考试,并情感世界。
偶尔也会站在操场边,观察着班里哪两个男女生常在一处打球或散步。
开始有男生或女生被老杨叫到办公室谈话。
这天晚自习,居然轮到宋桃之。
宋桃之站在老杨的办公桌前,看着他灯光下闪耀着智慧光芒的头顶。
老杨是优秀的语文老师,他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办公桌旁挂着他自己写的字幅,“没有热忱,时间便无进步”。
老杨抬头,“听说你自小便开始练习毛笔字,这几年还练吗?”
“偶尔也会写几篇。”老杨以这个话题开头,引得宋桃之好感,“老师,您的字筋骨尽现,风骨高尚。”
“这是说我性直,不够通达么。”老杨对于学生向来很随和,张口便是自嘲。
“我写字也横冲直闯,练习多年都不够静心。”
“看出来了。不过,也算有点成果,至少面上看不出放纵。”
“老师,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表扬我?”宋桃之装不懂。
“呵呵,都有。”老杨摸了摸头顶,“说正题吧,宋桃之,你够聪明,但学习不够踏实,如果更用功一点,成绩应该能再提高,时间花在杂项上太多。”
“例如练习毛笔字?”
“嗯,打球,跑步,看小说,开小差,还有谈恋爱。”
宋桃之立马表现出义愤填膺,“老师,您别冤枉我,前面的都有,最后那一条还真没有。”说着又带了委屈。
“咳咳,我就提醒一下,你别哭呀!”老杨看着宋桃之眨巴眼睛,十分委屈,似乎要掉泪的样子,立马换了语气,“就是有同学跟我说你晚自习总跟男生传纸条,所以我就提醒你一下,你还是专心用在学习上。”
宋桃之垂下眼帘,咬着嘴唇。
“其实也不是。”老杨搓手,“我是听说你毛笔字不错,打算今年班级搞春节班会时,你帮班里写个条幅,写几句激励的话,挂在黑板报上。”
宋桃之眉开眼笑,“老师,这个完全没问题,要不我们合作写,保准叫同学们天天看着字记着学习,不搞小动作。”
老杨看着宋桃之高挑的身材飘飘然出了办公室,摸脑袋,感慨,“这女生,被她绕过去了。”
陆晨心问宋桃之:“杨老师喊说什么?”
宋桃之打量他,看得他浑身发毛,才开口,“老师跟我说让我给班级写几幅大字,挂墙上鼓励大家学习。不过,也闲聊了两句。”
“聊什么了?”陆晨心本是随口问问,但看宋桃之神情,肯定与他有关,不由有点紧张。
宋桃之向陆晨心勾手,他把头探过来,两人靠得极近,宋桃之压低声音说:“老杨问我,你是不是早恋了。说有人看见你跟班里女生传纸条,传了大半个班级,最后到那女生手里。问我是不是看见过这个事。”
陆晨心脸红脖子粗,粗声说:“胡说,哪里有这事?就那次——”
他瞧见宋桃之带笑的眼,那双眼睛不是特别大,却很明亮,似乎永远带笑,但又似隔着云山雾海,又那般的远。她永远都是这种淡然的,游离的状态,仿若站在高处的仙子,看着众生嬉戏,不远不近。
陆晨心突然明白了,“你捉弄我。”
宋桃之已经坐直身子,平静地翻开数学书,“哦,好像有数学作业没做。”
陆晨心嘿嘿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暧昧
转眼,一个学期即将过去,老杨要召开年会。组织委员要求每个同学要出一个节目。
宋桃之想都不用想,老杨已经替她选好节目了。
吴红松选择唱歌,一向低调的她做出如此选择,让人刮目相看。
年会成为一个才艺大比拼的舞台,比拼的尖子说是要推荐到学校,参加学校第一届春节晚会。
吴红松的歌被评选了最佳节目,老杨听的也是很陶醉,说了一句,“很有陈慧娴的味道。”同学们虎躯大震,老杨原来也是听流行歌曲的。
吴红松的《千千阙歌》,赢得了全场掌声,宋桃之拍的手掌发红,略带羞涩,鼻尖长着几颗雀斑的少女,一头短发,露出了少女原本艳丽的笑。
目光悠远,越过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