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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伐清-第3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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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教训得是。”马翔云笑道:“殿下志在天下,我等眼皮子确是浅了。”

    “追根究底,还是你们对孤王不了解。”朱永兴举起杯,转了一圈示意,轻抿了一小口,说道:“有些话呢不好说,但要不说明白了,这心结终是难解。‘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这是杨嗣昌说的吧?狗屁,这说的是人话吗,一个兵部尚书,朝廷重臣,历来以父母官自居,竟然要子民作安安饿殍?”

    明末负责镇压张献忠的杨嗣昌所作的《西江月》,劈头便是“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这诗在明廷的士人中还颇受好评,觉得说的很对。农民没粮吃,便要在家安静地饿死,怎么能乱跑给政府添麻烦呢?还敢抗粮、抗税,甚至造反给朝廷添乱,实在是死有余辜。

    其实就李自成本人的身世和作为而论,他当然不是推动历史进步的“英雄”,但也不是天生的暴徒。与张角、方腊、白莲教、青莲教以及其后的太平天国相比,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其实是最少宗教色彩的。他的起义完全是因饥馑所逼。

    陕北地处苦寒的黄土高原,土地贫瘠,降雨稀少,而明末的税收和“加派”是按亩征收,不考虑实际产出。这对地广人稀的陕北来说,就显得极不合理。而最令当地百姓不能忍受的是,陕北本来地处内陆,居民靠种地为生,基本没有什么工商业,但官府的各种“加派”只收银子。不要粮食,这就等于额外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再加上无休止的徭役和名目繁多的搜刮使得农民大量外逃,而官府为了“完粮”,规定一户逃则其余九户补足,九户逃则其余一户补足,于是,对不想坐着等死的农民来说,剩下的就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整村整村的逃亡。

    崇祯二年。延安人马懋才在《备陈大饥疏》里,详细地记录了当时干旱无雨,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的惨状: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这个古代官吏摧人心肝的奏折今天读来仍然使人神摇。三百年前饥民的话直接、痛快,比后世一打学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更接近真理。因为根据“血酬定律”。既然“饥死”和“为盗”所承担的“风险系数”是相同的,那么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当然应当选择“为盗”,因为“为盗”至少可以吃饱了去死。

    这个有良知的官员在他的奏疏里继续写道: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

    马懋才用“最可悯者”、“更可异者”来备陈当时白骨纵横,相率食人的惨状,而这惨剧的发生地“安塞”,正是早期农民领袖高迎祥的祖居地。同时也能够看到,饥荒固然是由干旱引起的,但只要愿意救济,也不是全无办法。“相聚为盗”恰好说明有可盗之处,否则“相聚”有什么用?官府如能“损有余补不足”,本可以将天灾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但他们做什么呢?

    ……有司悚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只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赔一户之钱粮;一甲只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现在之民只有抱恨而逃,漂流异地。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矣。

    一有“”便诿过于天,明廷不但不想法救济,反而加征三饷(辽饷、剿饷、练饷)不断,明征之外有“私派”,“私派”之外还有“火耗”,弄得民困财尽,千里榛莽。这时李自成的“三年免征”、“平买平卖”、开仓赈灾就大获中原人心。

    因而,就本质而言,与其把农民军称作“农民革命军”、“义兵”或“贼”、“寇”、“匪”、“盗”,还不如直接把他们称作“饥民”更接近事实。“饥民”当然不是骄傲的资本,但也不是天生的耻辱;抢粮(农民军自己称“打粮”)肯定不是一种荣耀,但当各种通过诚实劳动糊口的途径被一一堵死之后,抢粮吃几乎就是一件无可非议的壮举,至少不比那些将别人碗里的饭夺走的人更无耻。

    也就是说,饥民“造反”的目的不是效忠某个人或某种“主义”,而是效忠自己的肠胃。简单地讲,就是为了请客吃饭。

    明末的农民起义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几乎所有的起义军首领都有过招安、投降的经历。桀骜如张献忠者竟然也在崇祯十一年正式受抚,接受了熊文灿给他的副将头衔。当一个叫林铭球的巡按御史来到谷城时,张按照官场礼仪,立即向他行跪拜礼。

    史家在处理这一档史实时,或者假装不知道——实在绕不过去,就说这是一种“策略”;或者说这是“农民阶级的二重性”。实际上,这恰好说明这些起义的农民领袖,包括李自成在内,都不是真心造反,至少在起事之初,他们谁也没有想过要“取而代之”。(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八章 坦诚相待

    既是这样,当官军剿抚并用,答应给他们牛犁耕种,并让他们的妻小吃饱时,手下将士便人心离散,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

    因此,明末的农民大起义可称之为革命,但不同于在一种新的制度、理念的引导下,通过有共同理想的队伍,来达到实现社会正义目的的良知革命,而是一场在饥饿、困顿、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起来寻找出路的“肚皮革命”。

    诚然,革命,尤其是“肚皮革命”,打断了社会的正常积累,浪费了既有的物质资源,破坏了既定的文化创造秩序。不说别的,单是革命要死人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们认定,改良比革命好,这不需要讨论,需要讨论的是,李自成怎么“改”崇祯的“良”?是通过立法?选举?还是弹劾?罢免?

    中国要想走出“以暴易暴”、“治乱循环”的怪圈,就必须抛弃几千年来“只换屁股,不换龙椅”的革命方式,必须寻求一种和平渐进的方式来切入世界文明进步的潮流。

    而在抛弃传统思维模式,寻求外部资源的过程中,是否一定要将几百年前这些走投无路被迫铤而走险的祖先妖魔化?是否能在否定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的同时,能对他们在反抗压迫与暴政角逐的过程中所彰显的人格力量、生命意志给予适当的尊敬?再说崇祯,朱永兴同情是有,但并不认为是一个明君。甚至对他颇多鄙薄。什么“日理平台,勤于政事”,什么“减膳撤乐,厉行节约”,仿佛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明君,只是让李自成害了。

    “日理平台”与明代的政治体制有关,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际上是“皇帝集权”,废除了千百年的宰相制。实行“阁臣辅政,阁部平行,群臣互制”的“文官制”。实际上就是谁也不相信,大凡小事都得皇上点头,连阁部大臣也不过只是“票拟”而已。具体到崇祯这个人更是“为政察察”,用人多疑,又好自作聪明,他不“日理”谁“日理”?

    至于“减膳撤乐,厉行节约”。也是毫无用处。换一个办公室,穿着烂衣裳上班,要求手下大臣“宿办合一”,吃饭时少几道菜,这都不错。但关键问题是得取消加征,赈灾济困。让老百姓不要跟着李自成跑,这才是当务之急。如果老百姓有饭吃了,你在宫中搞两场文艺表演。多吃几碗红烧肉,有什么关系?与其说崇祯是有魄力,倒不如说是魄力用错了地方。在国家暴力机器之下,江南的那些富豪士绅无所动,偏要为难那些受灾的老百姓。要说富豪士绅能量大,可还能抗过刀把子?加税征粮,不服就抄家,损有余而补不足,应该不比动用大军前去镇压民乱代价大吧?

    其实,这种“逼上梁山”的恶果在当时不要说文人雅士、行政官员,即使普通百姓也已看得一清二楚。

    崇祯十四年,河南的许多州县已为李自成所得,汲县百姓王国宁冒死上书,指斥朝廷:“时时搜刮孑遗,日日更换守令,追呼于不毛之地,敲扑尽绝粮之人,终不能无米为炊,白骨再肉也。”但崇祯至死不悟,以为只要把诏书写得“语重心长”、“情深意切”,百姓就任由驱使,不复有怨言。

    而“崇祯五十相”之所以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说的也是崇祯赏罚不明,刑罚太严,有恩不欲归下,有过则尽量外推,用人多疑,举措乖张的特点。?“五十相”指的是他在位十七年,先后换过五十个内阁大学士,这在历史上都成了一个笑话。

    当然,明亡不能归罪于崇祯一人,但作为这个帝国的“大老板”,出现官贪兵懈、厂卫林立、政体朽坏、天怒人怨的状况,他难道没有责任?为了平辽,屡次加征,要饿死数百万人,却还无法阻止鞑虏五掠中原,这个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不可否认,崇祯是一个很有骨气的皇帝,身死社稷,算是一个悲剧英雄。但这不意味着他一定是个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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