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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国色》作者:幸福来敲门
隋大业七年,乍看正是盛世当年。
隋炀帝征伐辽东,欲成万世帝王;李渊在辽东前线督粮,籍籍无名;知世郎王薄,正在长白山唱着‘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
转眼间,烽火四起。
李世民踌躇满志,李密牛角挂书,张须陀正要黄沙百战。
李玄霸,宇文成都,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一系好汉,亦要粉墨登场。
江山如画,河山万丈;国色天香,美人倾国,一舞动天下。
穿越千年之时空,在此波澜壮阔的时代,自布衣而起,少林学艺,聚义瓦岗,睥睨天下!
第一卷 七千山
第一章开皇盛世
轰隆隆!
天空之中,电闪雷鸣,大雨从四面倾盆而下。
雨水划破空气,擦过高楼大厦的玻璃,噼里啪啦地打在车窗玻璃上。
雨刮焦躁地车玻璃上发出吱吱的声音,座驾上的人一手托着头,一边看着闪烁变换的红绿灯。
这又是一个大都会中,无聊沉闷,因下雨而拥堵的下午。叱!
下水道井盖旁淤积的污水,陡然溅起了三米高,橡胶轮胎发出刺耳的抓地声。
一辆破旧的白色小面包车,差一点撞到了一个垃圾桶。
“车祸了吧!”
不少撑着伞的路人如此幸灾乐祸地笑着。
正待这时车窗内,那个满头大汗,又面色狰狞的司机,看了一眼交通灯,随即双臂夸张地打着方向盘,倒车,前行。
“去死吧!”
一个恶狠狠地声音,从面包车上一名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直接飞出,噗通一声道路旁的白色斑马线上。
积水赫然飞溅。
旁边一名**见了这一幕,双目瞪得浑圆,伸手遮住了嘴巴。
只见一把几块钱的水果刀,赫然鲜明地插在了那个年轻人的左胸上。
雪白西装的内衫上,随即被鲜血从内渗透,顿时染得鲜红。
这名年轻人倒在地上,看了一眼胸口的伤势,只见血流如注。
“靠,我的西装!”
年轻人低头看了一眼,随即怀间一动,一双乌黑明亮眼睛,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一个宛如天使般的小女孩,她脸上泪珠未断,伸手推了推这名年轻人,急促地说道:“叔叔,叔叔,你千万不要有事。”
“叔叔,我有那么老吗?”
这个念头从他的脑海中划过,却没有气力说出口了。
现在在这平日繁华的交通路口,无数人围在这个年轻人以及小女孩的身边,手指着地上那一大滩鲜血,七嘴八舌地说着。
好心人拿起手机打起了120。
“叔叔,叔叔。”小女孩清甜的糯音,在他的耳边低唤着。
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
他勉强小幅度举了举手中的手机,然后突然就无力地垂了下去。
似乎是有人在说,拍下来了,他手机里拍下凶手了,是四个人。
赶快通知警察,缉捕他们。
对还有闭路电视,这群拐卖团伙的人,跑不掉的。
这么漂亮的小女孩都拐卖,这群人真是丧尽天良。
小伙子,坚持住。
这些人们义正严词地说着,但是方才在救人的时候,却默然在旁观看。
仍有几个人上前,用雨伞替他撑着,遮挡雨水,但担心他伤势过重,却不敢轻易将他移动。
他双手合在胸前,平平地躺在地上,这个姿势令他看得无比宁静。
为了公司上市的事,不眠不休劳碌了这么久,眼下终于有个休息的机会了。
长眠之后,当盖棺定论。
他今年三十二岁,在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后,本来既我不是富二代,那么就要赚很多很多的钱给父母,让自己变成富二代的想法,开始了事业的打拼。
十年沉浮,亦经过了感情上的分分合合。
今天他刚从一家投行,商议完买壳上市的事。
事情已大半谈妥,以他一贯谨慎,不说十拿九稳,但不出以外半年后,在纳斯达克将会迎来一位华裔的上市公司主席。
他的年轻,以及白手起家奋斗经历,都将为各大金融媒体,所津津乐道。
正在春风得意之时,他在前往停车场的路上,碰到了一伙人贩子诱拐这小女孩的事。
不知道为何,当时一股热血上涌,最后……年轻?
热血?
后悔吗?
这仿佛不是自己这个年纪,这个身份该做的,还有更远大的前景在等待着自己。
最年轻的上市公司主席,同行业还有几个巨头没有打倒,我还没有成为华人中的李嘉诚。
这一切今后都与自己无缘了,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干系的小女孩。
值得吗?我是不是正在后悔。
正当他为自己的冲动找借口时,他陡然看见那个小女孩明亮的眼神,是那么纯洁,不含杂质,晶莹剔透。
幡然之间,他找到了答案。
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叔叔,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懂了吗?”
看着对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嘴角扬起,向那救下的小女孩,努力一笑后扭过头。
平日的视线倾斜了九十度,这个城市里的钢筋森林,从四面笔直地插向因为污染,而失去原来颜色的天空。
渐渐的周遭的声音离他远去,眼睛开始一寸一寸地发黑,胸口痛得呼吸不过来。
轰隆!轰隆!
天空之中,雷声滚滚。
就当救护车尖锐的报警声,由远及近响起时。
一道夺目的闪电从半空之中劈下。
次日,英国的金融时报罕见的在头版,刊登一位华人公司的CEO,为救一名小女孩而身故的事情。
报中表达了不甚惋惜,并表示纵然对方已不在,仍持续看好对方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股价。
这位年轻人,身故之后,市政府为他举行盛大追悼会,数万市民前来相送。
一时可谓哀荣无限,各样十佳青年,各种荣誉市民,接踵而至。
各大报纸纷纷转载他的事迹。
数日之后,在一处陵园之中,那个眼睛明亮的小女孩,手捧一竖鲜花,仰起头问她身边一个**:“妈妈,叔叔真的去了那个叫天堂地方吗?那里远吗?”
“是的,很远很远……”
……
沉寂在黑暗之中许久后,他重新有了知觉,此刻他感觉那被人贩子捅了一刀的左胸伤口上,此刻胀气得格外难受,犹如一个大风箱被鼓得满满的一般。
“咳!”
他咳出这一声后,突觉得喉咙通畅许多,而这时……
“看来薛神医的药真的有效,吐出这口血痰,小九的命算捡回来了。”
“希望小九能,吃一堑长一智,还是多亏了四当家野山参。”
另一个粗豪的声音说到。
“可不是,小九吃下的这几颗辽东的千年野山参,可是夫君当年走了几百里山路,从靺鞨人手底买的。”
“娘子,这野山参最多几十年,何来千年之说……好吧,千年就千年。”
一阵吵杂的声音灌在耳边,但是脑子之中,却越发的昏昏沉沉,昏昏沉沉。
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念叨,别在我的坟头上讲话,你踩到我了。
生前每日大小公事,长眠后就不能安生一些吗?
我怎么会有听觉。
但猝然发现这事实之后,困意再次袭击了他。
渐渐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原先的记忆,慢慢侵蚀了他的脑海之中。
犹如一道道影子飘过,抓又抓不住,但是却清晰在自己眼前一晃而走。
不对,这是哪里?
犹如千年一梦般,他倏然睁开了眼睛,一点橘红色的日光透过窗棱缝隙投射而进,正照射在他的脸上。
他举起重如千斤一般的右手,挡住了日光,勉强支撑自己身子,半卧而起时,只见身前四周皆是夯土而建的土墙。饶是他素来沉稳,但是此刻亦不由为眼前景象而一愣。
他低下头,身上铺着是一张半旧的皮褥子,手抚上去这皮毛细密而柔软,应该是狼皮。
而他所在的‘床’,应该说来是北方的炕。
四面转头看去,角落有一个柜子,大概是放置衣物。
而墙上赫然挂着一个带鹿角的鹿头,看得颇似印第安人的屋子一般。墙壁上一角,还挂着一副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
“这似乎应该是个猎人山户的家里啊!”
“这到底是哪里,难道我居然没死,现在的医术也太高超了吧。”
他心底犹疑着,伸手抚到胸口之处,揭开衣服看去,只见胸口上有几分仍未退散去的淤青,但除此之外那本应留下的伤口,此刻却丝毫不见,而这个身体,亦并非原来自己熟悉的身体。
三十二岁成年男子的身躯,居然换成了十四五岁少年人的身体。
当下他重新坐在了床头,他放弃了打盆水,看看现在容貌的打算,他现在需要定一定神。
眼下的情况,最有可能的,就是发生了传说之中的穿越,否则这不能解释他,一下身体‘返老还童’的情况。
他苦笑了一下,既来之则安之,不管是不是穿越,那么必须搞清楚现在的状况。
换哲学上的话来言之,就是我是谁,我来自哪,我将来自哪里去。想到这里,他不由挣扎起身子,站起身来,环顾屋中四周。
顿时那张挂在壁上的弓,入了他的眼底。
他走到墙边,将毛茸茸的皮革弓囊取下。
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半米多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如墨玉般温润。
这弓臂的两末相称为策,策端装耳。耳是供挂弦用的,乃是上好的牛角所制。
弓臂中央的弓彛纭T虺室桓鐾昝赖幕∠摺
他仔细看去,这应该是古老的制弓之法,绝非现代可制。
弓臂上一角却赫然刻着一行繁体字,开皇八年工部督制。
如果自己是灵魂穿越时空,那么依据此弓上这行字来看,这是开皇年所制的角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