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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Chuck Todd)站在格里高利的那一边,来者不善地提出“问题”,想要了解我在“整个密谋”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格伦·格林沃尔德……他在整个密谋中参与了多少?……他是否仅仅充当了这些信息的接收方的角色?……他是否会回答这些问题?要知道,这——这可涉及法律问题。”
在美国有线新闻网的节目《可靠消息来源》(Reliable Sources)中也就此问题进行讨论,而屏幕上打出的字样是“格伦·格林沃尔德是否应被指控?”
《华盛顿邮报》的沃尔特·宾克斯(Walter Pincus)曾在20世纪60年代为中情局暗中监视美国留学生的情况,他撰写的专栏文章,强烈暗示劳拉、我和斯诺登是受到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的暗中唆使而行事,是其全盘阴谋的组成部分。整篇专栏文章充斥着诸多事实错误(我曾在一封对宾克斯的公开信中就此一一进行了说明),以至于《华盛顿邮报》不得已又补充了相当篇幅的3大段200字的勘误说明,以对其中诸多问题加以修正。
《纽约时报》财经专栏记者安德鲁·罗斯·索尔金(Andrew Ross Sorkin)在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他本人的节目中这样表示:
“我以为,首先,事态居然发展到这般田地,甚至让(斯诺登)逃往俄罗斯。其次,显然中国对我们竟然会让他离境都分外不满……我们本该将之逮捕,现在几乎应该将格伦·格林沃尔德绳之以法,似乎正是这位记者在帮助他逃往厄瓜多尔。”
《纽约时报》的记者曾为将五角大楼文件公之于世而一路打拼到美国最高法院,然而现在连他们都支持拘捕我,这无疑是许多体制内记者甘愿对美国政府俯首帖耳的有力证明。然而将调查记者当作罪犯,终究会对该报自身及其员工产生严重影响。索尔金后来对我做出道歉,但是他的言论表明了这种观点轻而易举被人接受的程度。
所幸的是,这一观点在美国媒体界并非众口一词。实际上,认为要将我诉诸法律的说法激起了诸多记者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支持我所做的工作。在很多其他的主流电视节目中,主持人对所披露的事实真相更感兴趣,而不是对相关人士进行妖魔化报道。在格里高利的采访中对我提出质疑后的那一周里,舆论对他的谴责声此起彼伏。《赫芬顿邮报》(Huffinton Post)刊文称:“我们至今仍不敢相信大卫·格里高利会对格伦·格林沃尔德如此发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Sunday Times)华盛顿记者站主任托比· 汉登(Toby Harnden)在推特上表示:“我曾在穆加贝(Mugabe)领导下的津巴布韦因为‘从事记者工作’而锒铛入狱,大卫·格里高利的意思是,奥巴马领导下的美国政府也会如此行事吗?”《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诸多媒体的记者、专栏作家都纷纷公开或私下对我表示支持。然而无论他们如何支持,将进行报道的记者推到法网之中的,不正是这些作茧自缚的媒体自己吗?
许多律师和顾问都认为,如果我回到美国,势必会存在被捕的风险。我希望能找到一位值得信赖的人,可以向我保证说,这种风险其实根本不存在,司法部不会拿我怎样。可是事与愿违:大家的普遍观点是,司法部为避免留下抓捕记者的口实,不会公开对我的报道采取行动。大家是担心政府会捏造事实,称我的犯罪行为是在记者工作范畴之外。与《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巴顿·格尔曼不同,在发表这些内容之前,我曾亲赴香港与斯诺登见面;当他抵达俄罗斯后,我们经常性地保持通话;并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世界各地媒体发表国安局的相关报道。司法部会认定我曾“协助并唆使”斯诺登的泄密行为,或是帮助一个“逃亡者”摆脱司法的制裁,或我为国外媒体效力构成某种间谍活动。
此外,我对国安局和美国政府的评论都刻意表现出了攻击性和傲慢无礼的态度。为这件所谓美国史上最严重的泄密事件,政府无疑很迫切需要找到一个人痛下杀手,若不能让国家机器平愤,至少也可以杀鸡儆猴。因为始作俑者现在已经在莫斯科得到政治庇护,劳拉和我就成了理想的第二选择。
数月以来,和司法部高层有接触的几位律师试图获得非正式的保证,即让我不会得到指控。在事发5个月后的10月,国会议员艾伦·格雷森就此事向大法官霍德尔致信,信中提到不少政坛上的显赫人物都要求将我逮捕。出于可能会遭到指控,我不得不拒绝就国安局的事宜在国会作证的邀请。他在信中这样写道:
“我认为此事非常令人遗憾:(1)行使记者职责并非犯罪;(2)与之相反,此举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明文保护;(3)实际上,格林沃尔德先生的报道涉及的问题使我、其他国会议员以及公众意识到,这是政府特工对法律和宪法权利的肆意践踏。”
这封信询问司法部是否会对我进行指控,是否我应该设法进入美国,而“司法部、国土安全部,或是其他联邦政府部门是否会扣押、审问、逮捕或指控”我。但是据格雷森家乡的报纸《奥兰多前哨报》(the Orlando Sentinel)在12月的报道称,他本人从未就此信收到回复。
从2013年底到2014年年初,随着政府官员不断在明显为我的工作进行定罪,我受到指控的威胁与日俱增。去年10月,国安局局长基斯·亚历山大针对我在世界各地自由撰稿进行报道做出这样的抱怨:“那些报社记者手里掌握着所有这些文件,无论是5万份还是多少,还在四处兜售。”另外他令人心寒地提出要求称,对于“我们这些人”,政府“应该拿出办法予以制止。”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负责人迈克·罗杰斯在1月的一次听证会上,对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ey)数次评价道,部分新闻记者在“兜售窃取而来的财产”,使其成为“买卖赃物者”或是“盗贼”,接着他又特别说明,他所言的内容就是在针对我。当我通过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开始就加拿大的监控行为就行报道时,加拿大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的右翼政府议会发言人抨击我是“色情间谍”,并指责加拿大广播公司从我手中购买窃取文件。在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詹姆斯·克拉珀开始使用犯罪用语“共犯”来特指涉嫌国安局监听项目的记者。
我相信,如果仅仅出于对美国形象和世界范围的争议考虑,我回到美国之后被捕的概率应该少于50%。在我看来,作为美国史上对记者因从事本职工作而进行指控的首位总统,这会为奥巴马的传世功绩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因此政府会尽力避免。但是如果说最近所发生的事情意味着什么的话,那就是美国政府将会无所不用其极,打着国家安全的幌子,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若真是如此,我也就会难免身陷囹圄,受到反间谍法的指控,接受联邦法官的审判,而事实证明法官将在此问题上毫无廉耻地顺从华盛顿的意志,以致我能有幸猜错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我决定只有在我对风险有着更清晰的认识之后,才会回到美国。与此同时,我的家人、朋友,以及就所我从事的工作在美国进行探讨的各种重要机会也都难以企及。
律师和国会议员都认为,我因我的报道而置身险境这件事本身,是对新闻自由的极大侵蚀与破坏。现在居然连记者都加入到要将我的报道视作重罪的队伍中来,可见政府宣传力度之大,成果可见一斑,居然可以让训练有素的专业记者为其效力,将记者进行调查的工作视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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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斯诺登的攻击当然更为恶毒,而且还非常诡异地都是如出一辙。那些著名评论家除了知道斯诺登是在偶然间得到一些文件那老一套之外,对他其实一无所知,结果就开始大放厥词。才知道斯诺登姓甚名谁不到几个小时,他们就一个个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前去大肆诋毁中伤他的品行和动机。他们在毫无任何确凿证据的条件下,振振有词地称斯诺登是“沽名钓誉的自恋狂”。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节目(CBS News)主持人鲍勃·希弗(Bob Schieffer)诋毁斯诺登是位“自恋的年轻人,自以为他比我们都高明几分”。《纽约客》的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称他为“理应被投进大牢的自恋狂。”《华盛顿邮报》的理查德·科恩(Richard Cohen)谈到有报道称,斯诺登用毯子把自己蒙起来,以防止头顶上方的摄像头拍下他的密码时,则宣称斯诺登“根本不是偏执狂,而是彻头彻尾的自恋狂”。科恩又诡异地补充了一句,说斯诺登“就像是异装癖的‘小红帽’,他追名逐利的欲望终会以失败告终”。
这些评头品足纯属无稽之谈。斯诺登已经决心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正如他所言,将不接受任何采访。他深知媒体喜欢给所有的故事都贴上个人的标签,他希望大家关注的重点是国安局的监控而不是他本人。斯诺登也确实言出必行,拒绝任何媒体邀请。数月以来,每天我都会受到来自几乎全美所有电视台节目、电视新闻名人、著名记者的来电或电子邮件,恳求能有机会与斯诺登交谈。《今日秀》栏目主持人马特·劳尔(Matt Lauer)曾多次来电游说;《60分钟》(60 Minutes)时事杂志不断来电要求采访,以至于我不再接听他们的电话;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名主持布莱恩·威廉姆斯(Brian Williams)派遣不同的代表前来邀请。斯诺登若是有意出名的话,可以整日整夜在这些最具影响力的电视节目上亮相,得到全世界的关注。
可他却根本不为所动。我把对方的要求尽数转达,他却全盘拒绝,不愿让人们的关注点从信息披露方面有丝毫转移。若他真是沽名钓誉的自恋狂,那么这种行为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对斯诺登人品的更多诋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