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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爱:我的小野猫-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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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小姐是少爷的保镖。”
“保镖?我哥不是从来不用保镖吗?”他眉毛扬了扬。
刘伯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幸好他没有再追问下去的意思。
任小野愣在原地,幸好她不是笨得无药可救,恍然一拍脑袋:“他是阿风。”
凌殇宇那天在病房接到的电话就是他打的,恐怕那次就是为了告诉他,他要回来了吧。
门外传来一声汽笛响,透过玻璃窗便看到叶恋惜正在跟她招手。
任小野暗暗加了把劲,反正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那就站好最后一班岗。
她走出去,迎着阳光。
任小野,我再一次看好你。
凌风来到自己的房间,屋子里打扫的一尘不染,窗户开着,风吹起白纱的窗帘。
这里的摆设还和六年前一样,什么都没变。
他拿起桌子上扣放着的那个相框,那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和凌殇宇的合照,当时他还很矮,只到凌殇宇的胸前,咧着嘴笑得天真无邪。
如果任小野看到这张照片,她应该会很吃惊吧,因为照片上的凌殇宇是笑着的,很自然很温柔的笑着。
凌风端详了那张照片很久,最后又轻轻放了回去。
拉开柜子,里面的衣服也挂得整整齐齐,还放了特制的樟脑球。
他笑说:“刘伯,这些衣服可以扔掉了,你觉得我还能穿上去吗?”他提起一条裤子“这个可以当七分裤穿。”
刘伯尴尬的笑笑“少爷叮嘱过,不可以扔掉,他知道二少爷喜欢运动服,所以便让我好好保存。行,我这就去给处理一下。”
“对了,刘伯,我的箱子在楼下,那里有衣服,麻烦你帮我挂好,还有我的一些油画,麻烦请几个人帮忙抬上来,很重。”
“是,二少爷”刘伯转身去办了。

胖猫引起的回忆关于凌风
凌风拉开窗帘,屋后的梧桐依然健壮,只是多了些岁月的洗礼,显得沧桑了。
胖猫懒懒的躺在树下晒着太阳。
它那起伏的肥嘟嘟的胸膛完全和才来的时候相差甚远。
一只脏乎乎的猫被凌风抱着,看样子又小又瘦,似乎还生着病,他的小脸上沾着一些泥土和树叶子,显然是刚去玩耍了。
他走到正在看书的凌殇宇面前,带着哀求说:“哥,可不可以收养了这只小猫,它好可怜。”
凌殇宇头也不抬,“不行。”
凌风急了,“我知道哥不喜欢小动物,但是也要偶尔发发善心,这样才会上天堂。”
“哦?”凌殇宇笑起来“你是听谁说的,可怜动物就会上天堂?”
凌风坚定的点点头“真的,网上说的。”
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凌殇宇的心中一软,指指后面说:“收养可以,但不能住到屋子里,给它在梧桐树下搭个窝好了。”
“真的吗?太棒了,我就知道哥你最好了”凌风跳过来,在凌殇宇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脸上的泥土和树叶子毫无保留的全奉献给了凌殇宇。
他无所谓的笑笑,继续看书。
凌风花了一天的时间和刘伯为那只才出生的小病猫搭了个窝,建造这个猫窝的价格已经足够一户平民百姓盖间平房了。
自从它入住以后,凌风脸上的笑容便越来越多,凌殇宇经常能看到他和卡丘在后院里追逐嬉戏,他便一边看书一边站在树下,偶尔追随下他们的身影,因为那时他正要准备参加美国哈佛大学的入学考试。
凌殇宇去哈佛念书的那年是凌风噩梦的开始,关于那时候的记忆,他已不愿再想起,他这次回来。就是想得到他一直想要的,同时毁灭他一直想毁灭的。
外面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一些人抬着大大小小的画框走进来,在刘伯的指挥下,这些画被小心的放置在凌风专用的画室内。
凌风常说,人生就像画一样,开始的时候都是一张白纸,想要画成悲剧还是想要画成喜剧,完全是由手中的笔来控制的,而关于他心中的画早就勾勒好了。
叶恋惜站在镜子前。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女神,美得不像人。
任小野羡慕的流口水,上帝需要多长时间的准备才能造出这么漂亮的女人来。
“小野。这件好看吗?”她转过身,灿烂的笑着。
“好看,我感觉恋惜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吗?”叶恋惜自豪的笑笑。
“真的。”任小野看着镜子中那完美的人,洁白的婚纱就像天使的礼服,她在想。有一天,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不知道新朗会是谁。
叶恋惜试了一件又一件,有钱人就是好,连订个婚也要这么讲排场。
面前人欢呼雀跃,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因为她要嫁给她爱的人,尽管试婚纱是件很麻烦的事,但她依然从始至终都保持着笑容。如果不是因为爱情,还有什么能让人如此有耐心。
而自己的爱情在哪里?
叶恋惜选好了婚纱,店员马上送去给设计师订做。她又拉着任小野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凌殇宇沉着脸问:“刘伯,任小野呢?”
刘伯急忙说:“少爷。她被叶小姐叫走了。”
“哦”凌殇宇应了声,拿起筷子夹起一口菜放到嘴里。只是咀嚼了两下,目中突然发出一丝光亮,放下筷子说“阿风。”
“哥”一声清脆的呼唤自身后响起,紧接着便有一双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阿风,是你吧”凌殇宇的嘴角明显有了笑意。
凌风开心的笑着,转到凌殇宇面前,歪着脑袋说:“哥,我做的菜好吃吧?”
凌殇宇有些惊讶,在他的印象中,阿风应该还是个和任小野差不多高的小男孩,但此时长得已经快有他高了,而且除了大体轮廓没变,五官身材都有极大的改变。
“好吃”凌殇宇有些激动的说“还和几年前味道一样。”
“哥你喜欢吃就好,我天天给你做。”他坐到凌殇宇身边,往他碗里夹菜,脸上始终保持着迷人的笑容。
可这笑容在凌殇宇看来却有些心酸,这个男孩是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才能重新绽放如此美丽的笑容,每每想到,他便觉得全是自己的过错,心中更加内疚不安。
“哥”凌风发现他只出神不吃饭,便夹了口菜喂到他的嘴里,眼睛弯弯的笑着“我回来,你不开心吗?”
“怎么会呢?”凌殇宇吃下他夹的菜“只是感觉你跟几年前不一样了。”
“当然了,人总是要长大的,总是在哥的庇护下,到时候离不开你怎么办?”他话题一转“对了,哥,今天看到那个女孩子是你的保镖?”
凌殇宇手一顿,点了点头,随即又补充说:“要被解雇了。”
“那送给我做保镖好不好?”凌风嘻笑着问。
凌殇宇摇头“她很迷糊,做事又大条,不保护她就不错了。”
凌风盯着凌殇宇的脸,虽然他的语气中全是责怪,但隐隐却能听出其中的心疼与担忧,于是他打趣说:“那做我的女朋友怎么样?”
“不行”凌殇宇很干脆的拒绝,但立刻就发现凌风有些委屈,又急忙说:“她还是个学生呢,等哥再给你找更漂亮的好不好?”
凌风无所谓的笑笑:“哥,你不要再用吼小孩子的方式跟我讲话了,我已经是大人了。还有,我才不要找女朋友,这辈子,我都只和哥哥在一起。”
“傻瓜”凌殇宇爱怜的揉了揉他的脑袋。
此时,任小野开门进来,带着一脸的疲惫,她有气无力的打了声招呼便往楼上走。
凌殇宇想开口叫住她,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凌风看出他的一脸无奈,却什么也没说,再呆几天就要走的人了,他并不想废太多心思。
反倒是凌殇宇说:“三天后我要和你恋惜姐订婚了,你会去吗?”
凌风听完这句话,当时就愣在了那里,他才到家,哥哥就要订婚了,好像他回来是为了要参加他们的订婚宴一样,而且这么重要的事,凌云志也势必会去的,脑中勾勒好的画卷看来是需要稍做调色了。

凌殇宇的订婚宴
凌风嚼着口中的食物,细细的咽下,然后笑着说:“哥和恋惜姐订婚,我当然是要去的。”
凌殇宇欲言又止,这么多年过去了,也许他心中那条疤痕已经开始愈合了,既然他选择回上海生活,那么有些东西就是必须要面对的,哪怕只是走走场面上的事也可以。
想到此处便也没再多想。
时间过得很快,有些人盼望这一天的到来,有的人希望它永远也不要到来。
在凌水大酒店,二楼的越层大厅被装饰的金碧辉煌,四处都飘满着玖瑰的香味,五颜六色的玖瑰将这里变成了花的海洋。
一个旋转楼梯从二楼伸下,上面铺着鲜艳的红地毯,而楼梯的扶手全被渡了层黄金,
更多的奢华已经无法用语言去表示,谁让这是第一大黑帮和第一财团的联姻。
叶恋惜坐在化妆间内,今天的她更显得美如嫡仙,无论是浓妆还是淡抹,总能抢尽风头。
国际顶级设计师量身订做的白色婚纱衬托出她完美无瑕的身段,精巧的水晶鞋,没有光照都发出璀璨的光。
她从镜中看到进来的凌殇宇,脸上荡起盈盈笑意,站起身搂过他的脖子。
而凌殇宇两只手也搭在她的纤腰上,两人也不管屋中那些嫉妒而又羡慕的目光,深情拥吻。
许久,才不舍的分开。
叶恋惜带着娇羞,红着脸说:“宇哥,我好紧张。”
凌殇宇拍拍她的背以示安慰,但脑中却情不自禁的想起家里那只小野猫。
任小野在收拾行李,当她把所有家当都收拾完毕才发现,原来她在这个地方真的什么都没有,除了几套衣服就是几套衣服,可是为什么记忆的包裹却被塞得满满的,让她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这里。
那熟悉的沙发。他几乎每天都要坐在那里看杂志,她不会忘记,第一次挨他的打就是在这个沙发上,她的PP肿了三天才好;还有那个鱼缸,里面到现在也没有见到‘美人宇’;每一个角落,都有着她的回忆。
深秋了,梧桐树上的叶子都落尽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杆,就连胖猫也不知道猫在哪里睡觉,自从凌风回来后。它便和她不再那么亲近,原来人和猫一样,总有最喜欢的和喜欢的。而她呢,就占在那个次要的位置,虽然有些心酸,但依然倔强的不想掉一滴眼泪,这本就不是她的世界。她只是误闯进来的迷路者,现在,她找到了出路,她要重新生活了。
任小野推着行李箱走出去,在关上门的那一刹那,她清晰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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