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把这桩心事反复盘算了几天,末了照例还是先和小桐商量。小桐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一听这话。当即举起双手双脚表示赞同:“行行行,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不管。但有一点,你到底是打算让玉恒当你的儿子,还是打算让他当你的女婿?”
这话可是问住了希灵——小黛做了她十几年的乖女儿,绵羊似的成天咩咩的叫妈。小黛和她这么亲,她怎么忍心去对小黛实话实说?小黛要是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心里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因此就和她生分了?为了笼络一个不大亲的儿子,而失去一个十分亲的女儿,怎么想怎么不是合算的买卖。
希灵想到这里,左右为难,所以一夜过后,她出门独自走了两里地。敲开了何养健家的院门。
这时玉恒已经上路进城去了,何养健一人在家,冷不防的见希灵来了,他虽然前几天还在暗骂她是毒妇,可如今和希灵相对而立,他却又有一点愉快。希灵做了个很平常的装扮,并不花枝招展,但是头发脸面也不含糊,起码是干干净净,并且涂了个红嘴唇。
何养健请她进了门,心里觉得她这模样很有风韵,虽然不再是年轻女子了,但眼角眉梢全是青春美丽的痕迹,比春美强。春美对于岁月的流逝,一贯是采取蛮力对抗,拼命的用脂粉遮掩修饰。有的时候用力过猛,就产生了过犹不及的效果。
何养健想到这里就不想了,因为自认为是个正人君子,不便对个毒妇品头论足。亲手给希灵倒了一杯热茶,他正襟危坐,很严肃的问道:“表妹今天怎么有兴致,到我这里来做客?”
希灵倒是自在,在几间屋子里来回走了走看了看,她末了在何养健面前也坐了下来:“这房子经了你和玉恒的手。变得真是不错。”
何养健答道:“主要是玉恒辛苦,我没做什么。”
希灵瞄了他一眼,心想:“不要脸的,你又不老,身体也好,凭什么只累着玉恒一个?”
心想归心想,她嘴上说得则是很客气:“玉恒年纪轻轻的,让他多卖卖力气,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何养健一方面觉得希灵今天这模样很有风韵,另一方面,又觉得她言行狡诈,话里总像是带着刺,尽管那刺到底是什么,他还不是很确定。
希灵这时又问:“表哥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何养健犹豫了一下——实话实说,有玉恒照顾他,他倒是没什么不习惯的,但他不是过一点舒服日子就能满足的人,让他回答习惯,他也感觉有些违心。
“事已至此。”他答道:“也只能是随遇而安了。”
希灵本想再问一问他是否思念家人,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犯不上这样刺激他,故而直奔正题,讲明了来意。
何养健见她果然是有“来意”的,轻松之余,又有些失望,因为这来意和他们双方毫无关系,换言之,也就毫无惊喜或者惊吓。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品了品滋味,感觉茶很淡,一如生活之无趣,虽然玉恒洗心革面成了个好孩子,并且拿他当老太爷伺候,自己也和汉奸二字脱了干系,只要不再兴风作浪的话,一生应该都不会再有大波澜。
但是,还是太无趣了。
“我没有意见。”他无精打采的回答:“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而且他们还是自由恋爱,我没有意见。”
希灵又道:“只是小黛的身世,她自己还不知道……”
何养健疲惫的摆了摆手:“这是你的家事,我也不参与。当然,我是不会对小黛多说什么的,你若是想说,你便说 ,你若是不想说,就不说,我无所谓,没关系。”
希灵莫名其妙,不知道他怎么像茄子见了霜一样,忽然蔫了起来。但是他一定要蔫,她也没办法。
“那么……”她站起身说道:“我就见机行事吧!”
何养健说道:“好,不送。”
希灵见他居然还敢对自己下逐客令,登时心中有火,转身就走,因为穿了高跟鞋,所以还走得风姿绰约,一路细腰袅袅的扭了出去。何养健隔着玻璃窗向外望她的背影,看她昂着小脑袋挺着小肩膀,穿得这样单薄,也不嫌冷,称得上是臭美不要命。丈夫是个混混,太太自然也肤浅,这可真是臭鱼配烂虾,没救了。
何养健气哼哼的枯坐在窗前——希灵没来的时候,他在家里还很呆得住,希灵来过一趟之后,他忽然感觉这屋子静得令人发指,但是若让他出门散步或者进城游玩,他想了想,又感觉也是没有意义。于是出门从篱笆墙上露出脑袋来,他东张西望,想念起了玉恒。
玉恒并不知晓他这叔叔的内心活动,傍晚时分夹着个包袱皮回了来,他进门和何养健打了个照面,笑眯眯的正要开口,哪知何养健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却是先说了话:“你在外面一跑跑一天,就只穿这么一件夹袄?”
玉恒放下包袱皮:“我不冷,你看我头上还有汗呢!”
何养健和颜悦色的又问:“怎么这么高兴?”
玉恒亲热的答道:“今天送小黛回家的时候,小黛她妈对我说,想让小黛嫁给我!”
说到这里,他彻底笑得合不拢嘴了:“叔叔,你看,我也有太太了!”
☆、第一百零六章 生活(一)
何养健当然不会反对玉恒结婚,他倒是希望玉恒找个小媳妇,可以让家庭生活磨一磨他的性子,否则尽管他现在已经像是变了一个人、很知道脚踏实地卖力气了,但因他转变得太快,所以何养健总觉得有点悬,生怕哪天一觉醒来,他又变回了先前那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玉恒和小黛感情好,他是知道的,可他没想到小黛真肯和玉恒结婚,毕竟按照年龄来看,小黛还是个中学女生,现在这个时代,受过教育的小姑娘。大多都是不肯早婚的,所以小黛堪称是现代少女中的一个异类。但小黛和他没有丝毫关系,所以对于小黛的行为,他依旧是不做评判。
玉恒结婚这件事情本身并没有让何养健振作起来,让他振作起来的,是玉恒这天忽然给了他一卷钞票。他接过那卷子钞票时,心中生出一阵怒意,以为玉恒又去向希灵借了钱,可是未等他叹息出声,玉恒抢先开了口:“叔叔,你收着,给我留着举办婚礼用。”
何养健听他话风不对。当即“嗯?”了一声。
玉恒向他抿嘴一笑,笑得眼睛眯起来,一张白脸在寒冷的冬日里阳光灿烂:“我赚的,你当我这些天是在外面傻跑?”
何养健低头将那卷子钞票数了数,随即摇头不信:“胡说八道,卖袜子会有这样大的利润?”
玉恒笑道:“叔叔,今非昔比啦!这里交通这么不方便,连根头绳都有人买,何况我什么都卖?再说要是不赚钱,我累成这样,是图什么?”
“这里的物资这样紧张了?”
“紧不紧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山里风景虽然好,可是没有百货公司和大商店。”
何养健虽然不是天生的商人。但毕竟在商界活动了这许多年,也训练出了一副商业化的头脑。此刻见了玉恒的成绩,他渐渐的提起了一点兴趣,不再完全当他是胡闹。
“只是太辛苦了一点。”他很感慨的说道。
玉恒笑道:“我赚的就是这个辛苦钱嘛!不过你放心,我当然不能永远卖苦力,现在先这么干着,等我结完了婚,我让小黛给我做帮手,肯定比现在更强。”
何养健很不赞同的摇头:“这话不要对小黛的家里人说,听着太不像话,倒像是要娶个太太回来做帮工一样。”
玉恒却是不以为然:“一家人,怕什么?”
何养健听了这话,心里有点不是味——谁和谁是一家人?婚礼还没有举行,玉恒就成了她家的人了?再说纵算是举行了婚礼,也是小黛到自家来,不是玉恒倒插门。
但是从玉恒和希灵的关系上来看。这话似乎也不该这样讲,总而言之,他们两家人,结成了一张乱七八糟的网,他一个人,梳理不清。
玉恒现在的确是有点男子汉的风范了,不辞劳苦,该办的事情一样不落,全心全意的都往好里办。何养健偶尔想对他做出几句指导。竟会挑不出他的纰漏。这本是很好的现象,但对于何养健来讲,这现象虽然是好,但也可以归于“异象”一类,让他忽然有些怀念当年那个顽劣的坏小子玉恒。
玉恒这样一天一天的学起了好,让他感觉自己这长辈兼导师的地位受到了威胁。值此婚礼前夕,他决定从玉恒手中夺回一点主动权,也为玉恒卖一点力气,让他知道叔叔的本事。
然而这一天,玉恒回了来,却是给他带回了一个晴天霹雳。
玉恒是刚从吴公馆跑回来的,累得热汗涔涔,手里捧着一只围了毛巾的大砂锅,是希灵给他预备的热菜,让他带回去和何养健分享。玉恒见何养健正在收拾空屋子,便一边进门放下大砂锅,一边说道:“叔叔,别忙了,不用!”
何养健走了进来:“不用?你说要在春节结婚,可现在都到什么时候了?现在再不做准备,春节你怎么举行婚礼?”
玉恒跑去厨房淘米做饭,一边忙碌一边解释道:“我是说不用你收拾屋子,小黛她妈说她负责。”
何养健看着玉恒的背影,倒是来了一点兴趣:“她过来收拾?还是她派仆人过来?”
玉恒头也不回的答道:“都不是,小黛家的房子大,空屋子也多,都是现成的新家具。她妈打算让我们结婚之后,就在楼下拨出两间好屋子给我们做新房,反正她那儿离这儿也不远,走几步就到了。”
何养健听了这话,又反复的思索了几遍,在确定自己理解无误之后,他忽然变了脸色。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要把我从天津绑到这里来?”他高高大大的站在厨房门口,气得眉眼都移了位:“你一个人来不就够了?把我逼迫了过来,让我妻离子散,一个人住到这山里过生活——你对我究竟是有多大的仇恨?即便是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我把你养育成人,也该偿还清了!”
说完这话,他转身大踏步的走回卧室,打开一口木箱翻了翻,他忽然发现自己连行李都没有。心中越发怒不可遏,他冲向门外,一路头也不回的要往山下走。
结果没走出几步,玉恒呼喊着从后方追了上来,张开双臂挡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