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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现场
近凌晨一点,我所有的情绪似乎都被冰冷的身体抽空了,虽然还只是八月中旬,但夜风总不会令一个刚浇过水的人好受。苏黎黎的失踪、吉普车被恶意破坏,这一切其实都在意料之内,现在只是将事实直白地摆在我面前,看来也不好花太多时间去感伤,整个晚上我内心的某个部位一直在抽泣。
我右手扶着发动机罩站起身,触摸到那里凹陷有一个坑,像这样明显的凹坑,我总共能找到三个,映着天空略微发白的光,甚至能模糊看见凹坑里的点点血迹,应该是某个钝器本身就沾着血;刮雨器坏了,断了半截在发动机罩上,当然,前挡风玻璃也已经凹裂,玻璃凹裂的中心是一个窟窿,拳头那么大。没错的话,我的苏黎黎死活都不愿下车,她关紧了门窗就是不肯出来。于是对方破坏性地用钝器打击前挡风玻璃,试图击碎。
我试着打开左边的前车门,若有所思地望了车门玻璃一眼,接着坐了进去。这时候我皱了皱眉,感觉座椅上满是玻璃碎粒,于是我打开车内的备用灯具。在灯光下,我在座椅下方找到苏黎黎的手机,在灰色花纹地毯边缘拿到车钥匙,接着我扫视一眼车内各个角落都落满的玻璃碎粒,轻轻吐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感觉现在自己就是苏黎黎——
我害怕极了,面对车外面那个混蛋,不知该怎么办。他就是一个变态,嘴巴往外面吐着血液,弄得车上也是。他手里提着铁锤,沉重的,看见就让我心寒。于是我连忙打手机给刘阳,他却没有接听,我接着拨打,那个混蛋却开始用铁锤砸向发动机罩,砸了一下又一下,砸三下的时候我已经是害怕得失了神,还不小心把手机掉在车座下面。他接着用拳头锤击左边玻璃,大声嚷嚷让我下来,我连忙躲到右边去,蜷缩着身体在座位上,看他用拳头砸。他一定是锤得拳头都流血了,只见他怒气冲冲地咆哮着,举起铁锤朝前挡风玻璃砸过来。我那一刻几乎吓晕过去,听着轰鸣似的撞击,那简直就像死神迫近的脚步声。我眼看着玻璃碎粒数不清地落下,有些碎粒甚至砸落在我的脸上,有些疼痛。这时候对方好像改变了主意,我看他晃悠着脑袋回到自己车上,那是一个小型卡车,我就要以为他是打算放弃了,却见他拿出一条巨大的铁链出来。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惊惧地看着他走近,我的眼泪不能阻止地流出来,我想大声呼喊,但四周什么人也没有。我看见他贴着车的前身蹲下去,然后听到一阵铁链纠缠的声音。很快我就明白他的意图了,他是打算把这辆车拖走。我的心脏胡乱跳动着,我想自己快坚持不住了,做不到坐以待毙地待在车里面,我只能在他粗鲁地把我揪出去之前,把车钥匙藏起来留给刘阳,然后想办法逃出去……
睁开眼睛,我感觉自己心跳得厉害,即便会猜错,事实也类似于此吧。我端详着苏黎黎的手机,粉红色机壳上优美的图案,像极了苏黎黎她本人。像所有热恋中的男人一样,我垂下头去轻轻亲吻她的脸,并感觉到手机漆面的冰凉和光滑。我的担忧与思恋随着那一吻变得深刻,我现在该怎么办?
打电话报警。告诉对方说我在高速公路旁边某个小镇遇见几个疯子,并且其中就有一个警官,说我明知道自己被认定是犯罪嫌疑人,却从警局的下水道里逃出来。我摇摇头,这肯定行不通。然后我很快意识到,在吉普车上呆着也不是办法,或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跑过来要我的命。我必须迅速离开我的吉普车。
我走下车的时候,能准备的都准备好了。五升汽油被我倒进油箱;车的后备箱里放着款式老土的衬衫,现在被我换在身上;还拿到一把野餐用的水果刀,它有着尖利的锐刃和考究的光泽,此刻正揣在右手心里;我的裤袋里是证件和钱包,以及苏黎黎的手机。我轻轻地将车门锁上,然后走到街道旁某个住宅的角落,将左手里的车钥匙藏在砖下。
夜风中有血腥的味道,是水果刀,它轻轻掠过我的右脸,渗出来一些血。现在我就不像那种脆弱能够忍受欺负的都市小青年了,我正穿着老土不堪但很干净干燥的衬衫,像美国西部的某个男子汉一样,走在荒凉的小镇街道上准备和对手决斗。教堂的钟声远远响起——它总是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才肯响起,我远远地眺望它直入夜空的尖锐轮廓。现在是凌晨一点,一个小时过后,再次响起的钟声会是怎样的忧伤与悲哀?
☆、十、初战
凌晨时分的汽修店,胖老板和马林警官围着桌子喋喋不休地开着玩笑,几个空酒瓶丢得满桌子都是,一碟小菜任他们细嚼慢咽,酒桌下面是打着瞌睡的白猫。这时候一个人掀开脏得可以的门帘走了进来,直直地看着他们,这着实让那两个人吓了一跳。胖老板站起身来,想要做些什么,却被一只水果刀笔直而近距离地指着心脏。
“你叫什么名字?”胖老板显然没料到这个人会这么问,他看到对方脸上新添的伤疤,才有些畏惧。他咧着嘴,露出不完整的牙齿,一些血丝也就自然地溢出来。“老良。”他悻悻道。
马林当然不容许外人在他地盘上嚣张,尤其是这么不起眼的小青年。他虽然是便衣,手枪却装在裤子口袋里,只是需要时机而已。“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触犯了法律。你最好收起刀走出去,我可以当没看见。我是这里的警官。”
“哦?”持刀者似乎很疑惑,他却没有搭理马林,而是用平淡的口气,和老良对话,“你儿子还好吗?”他看见马林在细微地和老良使眼色,老良却害怕得什么都没注意到,脸上的肥肉在哆嗦,额头很快冒起汗,“还好,在睡觉,求你饶了他。”听到这些,持刀者就更纳闷了,两三秒之后,他的眼睛突然冒出凌厉的光,水果刀已经横在老良脖子上,眼睛却狠狠地盯向马林警官,满嘴质问的口气:“你不是说我是杀人嫌疑犯吗?”
马林不自觉地站起身来,他已恍然大悟,并很快觉得事情不妙。眼睛提防地看着对方,心里开始盘算怎样才能全身而退,不折一兵一卒。良久,他才缓缓开口:“你的婆娘叫什么来着?”语气里满满的粗鲁和暗示。然而马林怎么也没想到,对方会那么愚钝,完全不在意料之内。只见持刀者表现得格外激动,他拿着水果刀的右手甚至无规则地晃动起来,在老良的脖子上划出几道深浅不一的血痕。
老良,那个肥胖的中年人意识到自己再不反抗,就会没命了。他左手抓住持刀者的右胳膊,身体摇晃着往后退。他靠着橱柜喘了一口气,却见对方并没有朝自己攻击过来,而是立即反转,将水果刀划向马林。马林毕竟是一名警官,他不费吹灰之力便用右手抓住攻击过来的那只手,发现那只手柔弱极了,他抓着它不耐烦地、不留情面地朝身侧的墙壁狠狠推压下去。那只手也几乎是顺从地,被动而快速地撞上墙壁。
那只手的主人,就是我。来到这个小镇之前,它用来为广告公司做创意设计,熬着夜描绘各种商业色;它也偶尔会创作些喜欢的,臆想中的风景,揣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做着艺术的美梦;它牵过女孩子的手,搂过她的腰,为她拿锅煮过饭菜,讨她的欢心。直到它摇着方向盘把我带到枫叶镇,一切命运都转变了,我用它刨地板,用它爬下水道,在它沾满了恶臭的时候,我还用它抓着水果刀来找这些杂种,用它来伤人!我此刻真想顺从地将它撞到墙壁上,它太累了,迫切需要一次不能复原的骨折。
但,我只是拼了命地抽它回来,即使胳膊酸痛,浑身的肌肉濒临失去知觉,我都不要松懈。身后那个叫老良的胖子已经冲过来,容不得犹豫了。在瞬间,我的左手抓到我的右手,抓到马林那只肮脏的、青筋凸起的爪子,抓着尖锐的水果刀,使劲地朝他散发着酒肉恶臭味的胸膛刺去。马林当然是赶紧躲开,他抓着我右手的爪子也顿然松懈。我的右手得到了解放,自由而放纵地在身前挥舞,水果刀在灯光下不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使得他们不敢靠前一步——任谁都惧怕我这样的疯子。
“她在哪里?”我咆哮着,拿着水果刀朝他们逼近,这两人当然躲闪得像敏捷的猴子。不过马林还是较为冷静些,“在教堂。”他平静地告诉我。
我当然知道马林口袋里有枪,那典型的大小和明显的形体装在口袋,随便哪个人都能看出来;我也发现老良胆量还稍欠火候,所以他对我来说不是那么致命。几秒钟的短暂考虑后,我伸出左手,拿起店门旁的大扳手,那是一只大而沉重的长扳手,握在手上趁手极了。紧接着,我对他们露出奇异的笑容,遂将水果刀朝马林砍去,眼见他就要用手抵挡了,我却竭尽了力气伸出扳手打击向他的右腿,那一瞬间,我留意到马林的脸铺上一层灰,灰得发紫。
随着一个沉闷的声音,扳手正好打中那敏感的右膝盖。那肥胖子当然不会一直看着,我的水果刀也早已无视了马林,又一次直直地指着老良。有那么几秒,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直到确保自己的眼神足够冷峻,便没再管他。
我转过身去,迅速地掀起门帘,脱身而去。如我所想,汽修店里及时却没有条理地响了一声枪,似乎准确无误地穿透门帘,然后在我的身后直接落空。
我听着子弹撞击到街道地面,奏出颓废的撞击声。此刻我一个劲儿地奔跑,或快或慢,即便没有追兵。我将手上的家伙握得紧紧的,包括刚缴获的扳手,沾些血迹的水果刀,它们就像救命稻草那样,被我死命地抓握着,仿佛稍松懈些就会丧命。在我身后,整个世界仿佛全陷入混乱,马林疼痛地嘶吼、粗鲁地咒骂,老良讲着瞎话翻着东西弄出各种杂音,枪声惊醒了附近的居民,他们在不停地嚷嚷,这所有的声音刺激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