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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爱情、想找一可以爱的人,也希望我们能够有共同语言,希望你真心喜欢我,也希望你能让我快乐。我的过去不复杂,只有一段恋情,持续了两年,但请不要问我,因为刚开始愈合。如果有意,请发站内信给我。”
我点开了他的说明档,一字一句的读了下去:“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夜,我依然无眠,就算是夏天,依然希望有人能够取暖。本来一个枕头我们两人分享,每次都觉得很挤,所以现在忘记它原本有多宽。从这一头,到那一头,都是对你的思恋;从这一头到,到那一头,我一一嗅过,不知不觉已是半夜。每夜抱着这枕头,就如抱着你,才能入眠。我不应该停止思念,虽然你已不在人间。”
然后我又看了他的博客,只有一篇文章,文章题目很短:《托思》,内容是一张照片和几句话,照片拍的似乎是葬礼的时候,每人都会戴的黑臂章,然后下面写了短短的一句:“我会用它包裹住我们的爱,永远珍藏。”
没有犹豫,我给他发了一封站内信,写道:“我也是一样,现在还醒着,如果可以,我们可以聊聊,qq号码是:……”
然后我打开qq,等了好一阵,没有人加我,我再回头看他的用户名,显示已经离线。我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已经是快要三点,想想,也应该睡了。
有人和我说,梦和现实是相反的,我不敢苟同,因为那天晚上我做梦的时候,我不停的梦见小鸟和董敏离我而去——这都是事实。所以我有点怀疑所谓的周公解梦,也许不过是周公信口之言,没想到给后人流传了下去,
今天小鸟依然等在他的门口,给我递了早饭,然后和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我跟他说,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喜欢小鸟给我买早饭,是因为我总觉得他买的早饭要比我自己买的好吃。食堂加上宿舍旁边的早点窗口,卖豆腐花和三丁包的窗口上上下下加起来得有七八个,我完全不知道那个窗口的最好吃,我问小鸟的时候,他总是说我不需要了解,因为他会替我买早饭的。
“我要道歉,是因为你睡到半夜跑了。”小鸟给我解释。
他因为因为什么害怕,我不想听。
“我看你出了一大把的汗,被单都踢得远远的,所以我想就不要挤你了,免得你更热。”
“你可以帮我脱。”
“下次吧,下次帮你全脱了。”
“那不行。”小鸟说着对我摆了摆手,然后就出去了。
到了晚上6点40分,我的qq响了,有人加了我做好友,说明文档里面写的是他的论坛id,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通过了之后,他给我发了个信息:“你好啊,没想到昨天发完帖子,就有人回了,不过那个时候我睡觉了。”
“我白天睡太多,晚上睡不着了,所以在论坛上乱逛。”
“虽然你和我同样是大半夜不睡觉,但是和我完全不一样么。”
“嗯,也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需要自我介绍一下吗?”
“说说也好。”
“英文名字Jack,大四,也是21岁,一切都很平凡,成绩很烂。大三结束后开始正是恋爱,有过三段感情,但加起来不满四个月,无疑是情场上最最失败的卢瑟。同样爱读书,爱音乐,也爱羽毛球,更爱美食,相信并一直在追求爱情,希望能够找个另一半。我叫你什么好?”我一口气打了很多,然后发出去了。
“既然你给了英文名字,那你也叫我英文名吧,Miller。有个不情之请。我说过不想让你追问我的过去,但是我还是想问问你的过去,可以吗?”
“其实你的过去,你说明档里面已经写了,所以我也不会问。你想问什么呢?”
“你真心爱过那三个人吗?”
“每一个都无比真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分开。”
“你恨他们吗?”
“我对他们的怀念,远多于恨。”
“你相信鬼神吗?”
“我原来很相信,现在有点怀疑;不过对于你,我想你应该要相信才对。”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听得出来,他对自己原来的那个人似乎还是心怀想念,自然应该说这些话来安慰他。
“你,不认识我吧?”那里发来了很大的一个问号。
“应该不认识吧,我就认识一个大三的,我想应该不是你吧。”
当天他本来说要去自习,后来我们聊了很多,结果弄得他自习都没有仔细成。我们从鬼神聊到了现在红极一时的玄幻小说,然后聊到了美食,接着聊了聊音乐,还聊自己最喜欢哪个男明星。至于我最喜欢哪个男明星,心中早已经有了定论,我曾经看过网上《断背山》的一个宣传片,我告诉他,是Jake·Gyllenhaal。
“为什么喜欢他啊?”他问我。
“因为他的眼睛,看起来很吸引人。你最喜欢哪个呢?”
“他的眼镜充满了忧郁吧,怎么能说吸引人。我口味比较本地化,吴彦祖。”
“那金城武呢?”我忽然想到另一个很“本地化”的明星。
“很喜欢,但是太精致了,有点不敢说。”
“我有个同学的同学,长得很像金城武,帅爆了,有此我们三个人去吃饭,坐公交的时候,有人偷拍他来着。”
“哇哦,你没有表白吗?”他迫不及待的问。
“当时我正喜欢着另外一个人,所以,对他没什么感觉,现在回忆起来,心头还是蛮跳的慌的。”
“哇哦,你喜欢的那个人,比金城武还帅?”
“没,他很普通。”
“和我一样,我的他也很普通。哦,宿舍人开始回来了,不能再聊了。”
“有语音可以聊天吗?”
“有,不过我觉得和一个看不见的人说话怪怪的。”
“电话不也这样……当然你要是觉得不方便,无所谓,我只是觉得,打字没有说话方便。”
“明天吧。”
Miller的声音很低,估计唱歌的时候,要用钢琴最低的键来伴奏。他说我的声音很好听,然后说自己变声变的太过彻底,所以就成了这副模样。
我们连续这样语音聊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他打开语音,对我说了一句:“**节快乐!”
“什么节?”我有点没听清。
“**!”他重复了一遍。
我笑了起来,顺便也祝他**节快乐,然后,我说:“你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沉溺于回忆的人。”
“我不过装的快乐一点,你又怎么听得见我心里的声音。”
“对不起。出来坐坐吗?”
“好啊,广州路的肯德基,我有车,你呢?”
“没有,你等我好了。”
“我在门口不停的说小狗,你听到了喊汪汪,这样我就知道是你了。”他说。
“滚。手机号码给我,我到了打你电话。”
就如Miller自己说的那样,他真的很普通。我伸出手去,和他握了握手:“你好,Miller,我叫张书卿,书本的书,公卿的卿。”
“好名字啊,呵呵。我叫王悦,三横王,喜悦的悦。”
“不好意思,等很久了吧,我走路比较慢。”我问他。
“没等很久。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还蛮帅的?”他忽然这样问我。
“也许吧,不过都无所谓吧,帅不帅什么的,不能当饭吃。”
“太过谦虚就是虚伪了。”他很不屑的指责我。
“皮囊是父母给我的,我没办法选择。所以我认为我很一般,没有很帅。”
“随你吧,反正,我觉得你帅就是了。”他拉开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让我先进去。
“我不是女的,不用装绅士啦。”
第四十九章 毕业
更新时间2011103 0:03:27 字数:11210
“我们,应该不是很适合。”他用吸管吸着可乐,忽然对我说了一声。
“嗯?”我有点不理解为什么,和他聊了三天之后,我发现我对他有点兴趣,想要深入的接触一下,但是他忽然对我说了这句话。
“我想要找个能让我快乐点的人,看见你之后,读了无数次你的眼神,我觉得,我找不到。你的眼里藏的东西,让人很难过。”
“那是实话,我就是负面情绪的集合体,你想要找什么,我这里基本上都有。最近,有很多人联系你吗?”
“有的,也见过一两个,不过,长得有你这样的,估计没有了。你为什么还要出来找网友?不说一大把,几个想要追你的男人,总有的吧。”
“有几个,没感觉。”我摊摊手。
“那是你眼光高,我这么平凡的,你也没什么兴趣了吧。”
“不瞒你说,有点兴趣,但既然已经说了不合适,那就算了。”
“嗯,算了吧。”
“越是想要着急找一个,越是找不到呢。”我自言自语的说。
“为什么着急?”
“我也不知道,也许和你一样,想要摆脱往事的阴霾。”
“是呀。你说,世界上真的有鬼神吗?”
“有的,一定有的。不过我建议,能够放下的,就放下吧,免得让别人听出来,你嘴里说喜欢他,心里还挂念着别人。”
“真是体贴。”
“这种事情,的确好久走不出那种阴影的,过段时间才能好。”我说。
“差不多要两年了。”
我们在肯德基门口分手的时候,约定了相互不再见面,我回去的时候,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连他的ID我想能忘就忘掉。
自此,我决定毕业前再也不找什么新的人,真的放弃了,大学剩下最后一个月,就让他太太平平过了吧,就算难以忘怀的过往,折磨就折磨吧,已是无所畏惧,已经习惯了。
找到了一个工作,某个中型公司,还是做我最不想做的东西,写代码,八月开始上班。不过既然我爸妈找不到更好的,也只能拿这个凑合了,然后期间再找更好的工作吧。论文的ppt也已经做完了,给老板看了之后,他很赞叹我ppt的制作技术,而且觉得我把要写的东西都写上去了,不过要让我精简一下,让他再看看。
论文工作都搞定了之后,我真的变成了游手好闲的人,每天都在版上和别人版聊,或者在自己的博客里面写写酸文,感叹一下自己的生活悲苦感情失落,也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这两天我居然收到了一封信,应该是某个人在半夜的时候偷偷塞在我的门缝下的,说是很喜欢我,我拿着信前前后后看了半天,又想了半天。我想前两天既然已经决定不再找什么新的人,那自然就应该回绝了,而且如果要表白,至少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