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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家,从那时起我就当自己没爹了!”
葫芦娃说完转身就走,我本想拉住他,陈四海把我挡住了:“算了,让葫芦娃自己冷静冷静吧。”
我嘿然无语,看来葫芦娃对老胡怨念很深啊,其实这也是老胡那一代人的通病,总认为只要在物质上对得起自己的子女,给孩子留下一辈子糟蹋不完的钱就算是好父母了,于是舍生忘死的在外面打拼却忘记了亲情不等于金钱,更不是金钱能替代的。一年见不到父母几次面,再近的血缘感情也淡了。葫芦娃这还算是好的,好歹还有个严厉的爷爷管教,要是感情疏离再加上缺管少教的话,很容易被养成只知道挥霍父母血汗钱的白眼狼,无数脑残富二代就是这么养出来的。
葫芦娃不愿意去我们也没办法,只好让他留下,有意思的是,克里丝也说不去,虽然这姑娘没解释原因,但她为什么留下谁还看不出来啊,葫芦娃这小子,有戏,没白瞎他每天给克里丝买早点。
我、杜非、陈四海乘上孙守财的出租车,往海边出发,我们这城市虽然不临海,但离海也不远,走高速两个小时就能到,老胡会在那边与我们会合,然后乘船绕道渤海湾从白令港登岸,要不了一个月老胡就能裹着狗熊皮坐在俄罗斯小酒馆里灌伏特加了,听说高加索地区的女同志都奔放的很,说不定还能给葫芦娃划拉个后妈……
我们出门的时候还有两辆商务车若即若离的跟着我们,孙守财转几把方向盘我们就消失在下班高峰的滚滚车流中,这可是孙守财开车二十年才练就的绝技,可以在不刮不碰的情况下如同游鱼一般在滚滚车流中见缝插针的穿梭,气得其他司机狂按喇叭但无可奈何,FBI那帮小子就算把舒马赫找来也休想在下午五点半这个点儿在市区中跟踪孙守财。
一路无话开到海边,我们到达一个废弃的小码头,在寒风中等着老胡和偷渡的蛇头,结果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早就过了约定时间,但老胡和蛇头都没出现。
难道出事儿了?我们正疑惑不解,克里丝突然打来电话,葫芦娃被人绑走了!
“谁绑的?是不是FBI那帮人?”我焦急的问道。
“……应该是他爸。”克里丝沉默了一下,说道。
!?
我们走后,葫芦娃继续郁闷,克里丝便陪着葫芦娃在小区里走走散心,没想到刚走到小树林附近,树林里突然冲出一人,二话不说直接动手,按说动手的话葫芦娃和克里丝联手不惧任何人,但来人对葫芦娃的路数了如指掌,而且能力与葫芦娃如出一辙比却又比葫芦娃强的多,几招便逼退克里丝,一掌敲晕葫芦娃,扛起来就跑,克里丝想追但却被突如其来的火焰困住,等到脱困的时候那人早跑远了。
“肯定是胡国豪那小兔崽子!”陈四海气的直转圈,“老子打了一辈子鸟儿,最后让丫一小家雀琢了眼!中了那兔崽子的调虎离山计!”
我们立刻动身往回赶,但谁都知道回去也是白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老胡早带着葫芦娃跑没影儿了。
路上,我问陈四海,“老胡绑自己儿子干什么?丫总不至于把葫芦娃卖给FBI吧?”
陈四海不答,阴沉着脸不说话,杜非想给我解释也被陈四海一眼瞪回去了,我只好自己思考。很快,我就想到了答案:老胡这是压根儿信不过陈四海,一早就打定主意带着儿子一起跑路啊,难怪这老东西气得头发都冒烟呢!
我们急吼吼的赶回小区,果然是徒劳的,老胡早就没影儿了,以他的反侦察能力我们就是想追也找不到丝毫线索,对此,最不满的是孙守财,老孙嘟嘟囔囔的抱怨:“我早就说了,就算赶回来也没用,非让我开那么快,费油是小事儿,一路上我被探头拍的照都能出本儿连环画了。一次两分啊!得,又得换车牌!”
虽然我们都知道葫芦娃肯定不会有危险,但我们也知道,葫芦娃恐怕是回不来了,想到朝夕相处的兄弟可能永远见不着了,我们心里都沉甸甸的,向来喜怒不行于色的克里丝眼中也隐隐有一抹泪痕,难道,是不舍?
“妹子不用担心,”杜非大咧咧的安慰道:“葫芦娃他爹又不能关他一辈子,那小子瞅个空子肯定跑回来,丫就是条藏獒,虽说智商低又二了吧唧的但忠心绝对有保障,撒的再远也绝对不敢做对不起你的事儿的……”
“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我瞪了杜非一眼,对克里丝说道:“杜非说的……嗯,话粗理不粗。”
第四十八章 老胡的心思(中)
更新时间2013313 21:41:37 字数:3228
葫芦娃失踪已经两天了,一直杳无音讯,看来老胡似乎已经打定主意不让我们再找到他,现在说不定已经带着葫芦娃流窜到国外去了。我们本来寄希望于葫芦娃可以逃出来或者留下线索帮助我们追踪,但是现在看来是对他期望过高了,葫芦娃果然跟电影电视剧中那些和人贩子斗智斗勇的天才小神童没法比,别说智斗他爸了,这小子估计连在一百块钱上写求救信息扔地上等别人捡了报警都想不到。
这天凌晨三四点钟,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凌未墨,不过跟上次见面时雍容干练的女强人相比,现在凌未墨的形象有些狼狈,头发有些凌乱,妆也花了,一边急促的敲门一边捂着胸口急促的大喘气,就好像刚被色狼追了八条大马路一般。
我赶紧开门,还没等我问什么,凌未墨一把拉住我就走:“快……跟我走!胡先生在我车里,受了重伤!”
我一听就懵了,顾不得穿衣服,套着球衣秋裤就下了楼。楼下,一辆半新的帕萨特停在那里,老胡正躺在车后座上人事不知,脸上毫无血色,左肩上胡乱捂着几块从衣服上撕下来的破布,已经被血水浸湿了,流淌的鲜血顺着老胡低垂的手一滴一滴的滴在车座下……
刚才那一阵闹腾也惊动了陈四海,急急忙忙带着杜非和克里丝下来,看到老胡这个样子,陈四海当机立断道:“先把他抬上楼去,杜非去叫葛定真来!”
我和凌未墨七手八脚的把老胡抬上楼,平放在我床上,我拿剪刀剪开老胡的衣服,看了一眼吓得立刻又盖上了:老胡左肩上一个两指粗细的洞,皮肉狰狞的向外翻卷着,血已经快流干了,透过那个洞,依稀可以看到嵌在白色骨头上的子弹,正闪着森冷且夺命的寒光,这哪里是受伤,分明是垂死啊!
葛定真跟我们就隔一栋楼,所以来得很快,几乎是我们刚安置好老胡他就进了门。看了看老胡的伤口,老葛也有点傻眼:“这……枪伤我不会治啊!”
“什么!?”我们所有人一起叫道。
葛定真惭愧的低头:“你们也知道,我是搞科研的,止血啊疗伤啊还勉强可以,可这外科手术真没接触过……”
“现在你给我们扯这个有什么用!?”我急道,“要不送医院吧!”
“不行,胡先生已经被中国政府通缉了,送医院等于害了他,”凌未墨随手抓起我放桌子上的水果刀,“我来。”
酒精消毒,清理淤血,凌未墨的动作娴熟且有序,很快就将老胡伤口周围清理干净,用灼烧过的水果刀小心的割开伤口,凌未墨抬起头来:“子弹嵌在肩胛骨上,有修眉毛的夹子吗?”
“我有!”克里丝递给她一把小巧的夹子。
将夹子在火焰上烧了又烧,凌未墨把夹子递给了我:“我力气不够大,你来,将子弹拔出来!”
“啊!??”我手握夹子不知所措。
“快点儿,”凌未墨一边指挥其他人按住老胡的手脚并在嘴里塞上毛巾,一边对我说道,“子弹离主动脉很近,拔的时候必须直着拔,不然弄断主动脉或主神经线的话胡先生就算不死左手也会废掉。”
“等等,等等,”我慌不择言的推脱道,“我……我也是搞科研的,外科手术真不行……”
“你搞个屁科研!”葛定真骂道,“哪儿那么多废话,让你来你就来!”
老东西,刚才不就埋汰你两句吗,还记仇!
再不动手就来不及了,死就死吧,我干!
我努力稳住颤抖的右手,小心翼翼的把夹子伸进老胡的伤口里,夹住子弹的屁股,然后使劲儿一拔!
子弹纹丝不动,我们看电视里取子弹,好像拉开伤口把镊子伸进去就能把子弹取出来,其实不然,除了一些小口径手枪,大部分枪械射出的子弹都可以凭借巨大的冲力贯穿肉体,之所以会留在体内是因为子弹撞到坚硬的骨头,一般这种情况下子弹都会深深的嵌入骨头的裂缝中,从骨头里取子弹的难度和用夹子从墙里拔钉子是差不多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找个钉子或者找把枪试一下,你们就能明白我现在的郁闷心情了。
“再来一次,”凌未墨鼓励道。
“嘿!~”我再次发力,手死死的扣住那小小的金属夹子,向上使劲儿,连自己的脸都憋的通红,可那子弹依然不动。
凌未墨慢慢的把刀伸过去,将刀片探到子弹附近的骨骼裂缝中,突然用力一撬!
噗!一道血箭射出来,射了我满头满脸,老胡的身体猛的颤动一下,发出一声呻吟,我站立不稳险些摔倒,手里的夹子上,稳稳的夹着一颗子弹!
葛定真一把把我推开,冲上去给老胡疗伤,治疗过程没什么可说的,从口袋里掏出两颗大药丸子塞进嘴里一通乱嚼,吐出来吧唧一声糊老胡伤口上,看得我直骂:“你能不能讲点儿卫生?刚才酒精消毒全白费了!”
看到老胡气息逐渐平稳均匀,我们总算松了一口气,刚才拔子弹的时候我可是提心吊胆,生怕手里这化妆用的小夹子嘣的一声断掉,没想到这小玩意儿还真靠得住,听说现在做手术的时候医用剪刀、钳子都经常断在病患肚子里,由此看来,卖化妆品的都比卖医疗器械的有良心。
确认了老胡没有危险,我们总算有时间问问凌未墨发生了什么事,结果她也不知道,她只是接到自己在FBI的内线传来的消息,说接应老胡偷渡的蛇头被FBI抓住,供出了老胡的藏身地点,便立刻赶到那里。结果到那里的时候已经开打了,老胡掩护葫芦娃边打边跑,凌未墨停车喊他们上车,葫芦娃刚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