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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竞摇摇头,朝暮歌又挪近了些,闭眼假寐,右手不着痕迹地握住暮歌的食指。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回去的车上,苏乐戴着耳塞坐在副驾驶座,暮歌靠在晨歌怀里睡着了,子竞盯着窗外的茫茫夜色发愣。
“你真不要脸!”晨歌压低了声音。
“彼此彼此。”子竞浅笑。
“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
“她永远都是我的。”
“……你是弟弟。”
热闹哄哄的一天,以敌意开始,以敌意结束。
男人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他们很容易找到哥儿们,但前提是臭味相投,无利益冲突。而他们寻找敌人的方式也很奇怪,条件比寻找朋友更加严苛。他的敌人与自己至少实力相近,必须在某些方面与自己相仿,之间有着不可妥协的因素。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斗狠,但却是惺惺相惜,甚至亦敌亦友。似乎应证了一句话:你选择的敌人,等同你的价值。
男人是凶猛的兽,他们有嗅探敌人的本能。凌晨歌和贺子竞是一辈子的敌人,从他们第一眼看到对方时就确定了。
贺子竞周一在家休息了一天,周二才在早自修后慢慢吞吞返校。
暮歌在他刚进教室就看到了他,微微一笑,又低头给同桌讲题目。初时真的觉得这个女孩子只是娇只是憨,后来开始发现,其实她睿智豁达地不像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她几乎没什么个性,凡是低调隐忍,可四周的一切却又处处凸显出她的与众不同。
她是个矛盾的个体,兼具一切让人着迷的特质。但凡和禁忌扯上关系的人,都会蒙上一股妖气。暮歌的妖气是晨歌给的,那个孩子,完全放任自己的感情和作为,眼中毫无世俗伦常。或许暮歌不知道,又或许,她并不觉得有悖伦常。
伸出手,扯扯她的马尾。
“……这样清楚了吗?”还是等到给同桌讲完题目,暮歌才转头。“贺子竞,你好些了吗?”
提起前天的事,子竞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于是快速点点头。
“回家后我说过他了,他从小就被外公外婆惯着,性子确实很顽劣,不过他没有恶意的,你原谅他吧。”
确实没有恶意,就像一个小孩子不择手段对付想要抢他玩具的人一样。至于说原谅,凌晨歌不需要他的原谅。
子竞一手支着下巴,专注地盯着暮歌,一直在微笑,可就是不说话。
暮歌坦然地回视,但脸颊却微微发烫。
“你弟弟……就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他啊,就是皮,什么人都不怕。嘴巴又甜,家里人都被哄得没了脾气,谁都拿他没办法。”说起晨歌,暮歌唇角染上春意。
“他怕你。”子竞笑道。
“他才不怕我。”暮歌皱皱鼻子。
“要不要试试?”子竞挑挑眉,坏坏地建议。
暮歌摇摇头。
“贺子竞,晨歌他很想我。”
不明白前因后果,但暮歌这么说,子竞还是不置可否。
“你不怕他?”
“为什么要怕?”
“怕他过于执着。”
“你不也是?”
“我和他不一样。”
闻言,暮歌只是笑,许久才回道。“佛家说,恐惧不会产生智慧,只有恬静的心境才会盛开智慧的莲花。私欲使人患得患失,私欲使人身不由己。所有的道理我都懂,但懂并不等同于认可。晨歌不怕,我也不怕。”
子竞很久以后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自己不怕。他说凌晨歌过于执着,凌暮歌何尝不是,他们是姐弟,骨子里透着相同的罪恶。凌暮歌念一辈子的经,可那个人却是凌暮歌一辈子无法逾越的心魔。
“暮歌,你信人心吗?你信永恒吗?”子竞突然问。
暮歌有些不自在,早自修课间呢,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讨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奇怪。
“你信吗?”见她不回答,又问。
“心是无形无相的我,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可以周遍宇宙。”
“我不想听禅语,我想听你的想法。你信吗?”他执拗于她的答案。暮歌说得没错,贺子竞何尝不是执着地转不了弯的男人。
暮歌想了想。“我信,我信人心,也信永恒。就像,我会永远爱舅舅,我永远不会离开舅舅和晨歌。”
“你将来会有自己的爱人,他们也是。”
“不会。”她淡淡地笑着,神色间却满是笃定。这是一个让人着魔又迷惑的孩子,这一刻的表情,子竞的心毫无由来地颤抖了起来。
上课铃声打破了彼此间的魔咒。暮歌赶紧转身掏出课本,可子竞却盯着暮歌的后脑勺陷入了沉思。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七)
难得只有两个人在家的周六清晨,凌远航冲完澡出来就看到暮歌裹着他的睡袍躲在他的被窝里,明亮清澈的眼此刻满含笑意。
一直一直呆在这个人身边,可暮歌还是常有这样的感叹:舅舅,就像一尊精致的瓷佛。可他又成不了佛,他骨子里住着一只万年妖孽。后来暮歌想,他应该算是一员佛将吧,凌暮歌的佛,大中国的将。
曾经有人送了凌远航一对远东豹,一种生活在寒带、世界上最稀少的猫科动物。暮歌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他驯豹,她至今还记得豹子愤怒的咆哮震耳欲聋。
一个四岁的孩子,蹲在铁栏外面,聚精会神地看着他挥着鞭子与世上最凶猛的动物对峙,唯一禁锢庞大体积野性凶悍的猛兽只有它们脖子上的铁链。那时他裸着半身,下身仅着军裤,嘴角叼着烟头半蹲在豹子面前和它们对峙,被激怒的豹子时常出其不意地挥着锋利的爪子想要偷袭他。那样的画面现在想来,岂止危险魅惑,甚至香艳。
凌远航和暮歌一样是个矛盾的人,他从来就没有打算留下那对远东豹,他一面驯服试图它们,但另一边却立刻安排放生事宜。他想要征服,可却担心它们一旦被人驯服后失了野性回到野外无法生存。
凌远航是暮歌对男性一切认知的开始,她对男性所有的标准都是以凌远航为基准的。后来暮歌觉得自己几乎是目空一切,可想想,世上真的再没有人能胜过凌远航了。
她能坦坦荡荡,可随着暮歌慢慢长大,他却再也无法只当她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
“暮歌,凌暮歌,回自己房间睡觉。”身上仅有的遮蔽物是胯间的毛巾。面对这个从小由他带大的孩子,这一瞬间凌远航竟觉得窘迫。但凌远航不止是一员佛将,还是一个天生的演员,政治家的天性,即使心里再翻江倒海,他还是能面不改色心不慌意不乱。
“不要。”暮歌在床上滚来滚去。
凌远航瞥了她一眼,钻进衣帽间换装。
“今天还要上班啊?”暮歌趴在床上,隔着薄薄的玻璃门板与凌远航对谈。
“嗯,加班。”
“有重要的事啊?”新中国最年轻的上将,凌远航调回来后成了军区的二把手,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出不完的差。
“有几个会要开。”
“能别去了吗?你都好几个星期没陪我诵经了。”暮歌嘟嘟嘴。
凌远航换好衣服出来,还是军装,除了凛然的整齐,还有一股子妖娆的媚气,该死地好看。有些男人是极品,像酒一样越陈越香,凌远航今年三十五岁,是一个极品男人刚要飘香的时刻。他私生活干净地像一张白纸,又下基层镀了金,前途明媚,回来的前三个月,亲戚朋友变着法子忽悠他参加了几场相亲宴,最小的对象才二十二岁,可见他的受欢迎程度。可凌远航似乎完全不为所动,他好不忌讳地表明了自己终身不娶的想法,引得京城待嫁姑娘们一阵唏嘘。
优质男人,不是有了老婆就是有了男朋友。凌远航尚未娶妻,后来有人传他是同*性*恋,对此他都笑着不予置评。凌远航和姐姐凌缘清的感情很好,凌缘清短暂美丽的一生只让凌远航对人生和爱情得出一个五子结论:情多累美人。他不想爱,或者说,他还没遇到爱。
“暮歌想舅舅了?”凌远航一边整理袖口一边笑道。
“嗯!”暮歌点点头,撒娇着上前抱住他的窄腰就不肯再放手。
凌远航无奈。
“不然,你和我一起去上班?”伸手拍拍她的后脑勺。
“真的?”是喜悦,原本还闷闷的小脸蛋霎时恢复了光彩。
“不想去?”挑眉反问。这个动作,和晨歌像极。
“去!人家要跟你去上班!”她拽住他的手往自己房间跑去,像是生怕一放手他就跑了一样。
他的睡袍太大了,罩在她尚还稚嫩的身上,睡袍的衣摆拖在地上,随着她雀跃的动作一起一伏。
凌远航被她拖着跑,唇边是既无奈又宠溺的浅笑。
凌远航给人的感觉一向疏离,某些必要场合甚至如老僧入定般坐怀不乱,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凌圣人”,所以他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来上班的事几乎引起了整个军区的注意。
当车子经过岗哨,暮歌特地降下车窗对着哨兵敬了个军礼,还得人家小兵受宠若惊,小心脏更是如小鹿乱撞一般。
去往办公室的途中遇上好几位军阶高的同事,都热络得打了招呼,顺带不着痕迹得打量了暮歌几眼,直说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
暮歌今天穿了外婆特地订做来的衣服,款式简单的白色小洋装,外婆希望能将她打造成以为小淑女,但晨歌说姐姐穿成了小仙女儿,真是好看。适才换完衣服出来,挑剔如凌远航也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她紧紧跟在凌远航身后,时而仰头看看他,安静乖巧地不像话,只是甜甜地直笑。这样的小姑娘,无端让人想起温驯的小雪狐,认主怕生,也狡黠。
进到凌远航的办公室后,暮歌先是参观了一圈,在室内卫生间磨蹭了一小会儿,出来时手心拽了一只耳钉。
“喜欢舅舅的办公室?”凌远航把外套脱下来挂在一边。
“还不都是那样。”家里的书房至少还有些暮歌的东西,冷硬中透着小小的温暖,单位的办公室就彻底维持他一贯的风格了,冷硬威严。
凌远航笑而不语。
“舅舅都没有朋友。”暮歌转而去开书柜,发现都是些很专精的书籍。
“你又知道了?”离会议开始还有半个小时,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