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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正同样满怀屈辱,低头跟着张博离开。
就在张博离开的过程中,庞天领着一位风尘仆仆的武将从外面快步走了进来。和张博他们擦肩而过。
庞天身为林府总管,看见张博黑着脸蒙头离开,他居然也不挽留一下,只顾将身后的那位将军领进来。
似乎在庞天的眼里,身后这个官位不足五品的将军比张博这个帝国太师还要重要。
庞天两人迎面走来张博自然也看见了,他目光轻轻一扫,看了一眼那位将军身上的甲胄标志,眼神微动,轻哼一声,大步离开。
张博父子已经离去,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庞天和他身后的那位将军身上。
这位将军身形魁梧,高八尺有余,满脸络腮须,一脸的凶相。两只眼睛开合间射出一道道如豺狼般凶狠的目光。额头上,一道明显的伤疤让其面庞更增几分凶恶。身上一件狰狞的黑色铠甲,不少地方已经沾满了灰尘泥土。看那疲惫的样子八成是星夜兼程、中间没有休息,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
那人跟着庞天来到大厅之后,立刻朝林天啸单膝跪地。
“末将卫彪,见过林老公爵。末将奉林克志林将军之命,特来恭贺林风公子和长公主大婚之喜。”
“夫君!”
“三弟!”
“父亲!”
“三叔!”
坐在一旁的林家众人立刻齐声惊呼,神情中难掩激动。
这下子,所有人都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个将军是林克志派来道贺的信使呀,难怪林天啸刚才那么激动。
林克志,林天啸义子,林天啸结义兄弟萧景的遗孤。深受林天啸的重视和疼爱,将其视如己出,其在林天啸心中的地位与林克诚、林克罗无二。林克诚、林克志也将其当做亲弟弟一样看待。
林克志也不负林天啸的期望,孝义两全,如今身居帝国将军之职,是帝国六大主力军团之一,第九军团,俗称狂狮军团军团长,负责帝国东北方边境防卫,镇压圣光帝国,算得上是帝国的一方封疆大吏。
林克志也是如今林家唯一一个在外领兵之人。
林克志长常年在外领兵,甚少回家。近三年更是没有踏足帝都一步。如今接到林克志的消息。林家人怎么可能不激动。
“快起来,快起来。你快告诉老夫,我儿克志近况可好?”
林天啸激动异常,连忙把卫彪扶了起来,迫不及待的问着。
“林将军一切安好,只是一心挂念林老公爵身体。这里有林将军家信一封,请老爵爷亲启。”
卫彪说着就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双手呈递给林天啸、
天星帝国疆域广阔,从东北边境到帝都有上千公里的路程。卫彪接令之后骑着快马星夜兼程,耗费数十日才在刚才赶到帝都。
而林天啸的王爵是在今天下午才由皇室加封,所以此时的卫彪根本不知此事,这才一直称林天啸为公爵。
可这个时候的林天啸哪顾得上这些呀,一把抓过信封,撕开上面的信印,将信抽了出来。
“父亲大人拜上,儿克志顿首。父亲大人身体可安好,儿远在边疆,不能塌前尽孝,甚为惶恐。知今日风儿大婚,我心甚喜。不能亲至,深感惭愧。特派副将卫彪代儿祝贺,望父亲大人赎罪……”
一封书信,洋洋洒洒近千字,对于自己只有寥寥数字。其余全部都是对林天啸以及林家众人的问候和关心。
这封书信,一看就知道是林克志花费心思写出来的。边境军务繁忙,与帝都往来不便,难得有一次通书信的机会,林克志自然倍加重视。
仅凭这一封书信就可以看出林克志对林天啸发自内心的恭敬和孝顺。
“夫人,末将这里还有将军给你的一份书信。”
慕容小青心中一震,小心翼翼的接过卫彪手中的信。视若至宝的揣在
怀里。
“夫君给我的信。”
薄薄的一纸书信,似乎带着无群的温暖,让慕容小青的心感到暖洋洋的,一双美目甚至涌出了几朵泪花。
林克志在外领兵,与妻儿聚少离多。慕容小青上次收到的家信还是在半年之前。
所以对慕容小青来说,林克志写的一字一句都弥足珍贵。
林天啸可以当众撕开信件来看。可慕容小青却只能先将书信珍藏起来。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在烛光之下慢慢品读。
这里面的有些话,甚至连林凌这个女儿也不能看。
第二百一十六章 林克志的孝心()
“好好好,我儿一切安好便好。”
林天啸快速的浏览完书信,突然宽慰的大笑道。看样子,书信里的内容让老人很高兴。
可旁边的人若是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林天啸的眼睛有几分闪烁。
书信中对自己的情况林克志只是寥寥写了几笔,自然也都是一些报喜不报忧的话。可林天啸少年为将,一身征战,有大半的时间都在军营度过。如何能不知道在外带兵作战的危险和辛苦。
林克志这样写不过是不想让家里人担心罢了。
“老爵爷,除了家信,林将军还让末将带了一些东西。”
说着,卫彪拍了拍手,就见两个士兵抬着一口箱子走上了大厅。
卫彪打开箱子,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拿了出来。
“老爵爷,这三株极品血参,是林将军花费大价钱收购来的。特地献给老爵爷用以滋补身体。”
众所周知,人参是大补之物。而血参更是人参中的珍品,其价值远超普通人参。
卫彪拿出的这三株血参,每一株有一尺多长,保存完整,浑身都带着淡淡的血色,仿佛真的血液一般。
现场中不乏识货之人,立刻就看出这三株血参的年份绝对在千年之@,√fwx。上。
如此珍品,极为罕见,单单一株就价值连城。三株齐现,其价值更是无可估量。在整个天星帝都内,除了皇室之外,恐怕就没人能有如此大的手笔了。
错非林克志镇守的帝国东北部气候独特,非常适合人参的生长,是帝国最大的人参产地之一。否则林克志就是腰缠万贯,也弄不来这样的珍品。
林克志将这等宝贝拿出来献给林天啸,对林天啸的孝心可见一斑。
林天啸军伍出身,一生征战无数,每次皆冲锋在前。几十年下来,身上的创伤数不甚数。那些小伤暂且不算,单单可以危及性命的重伤,林天啸就受过不下十次。
这样的伤,后来经过救治,看似痊愈,可有不少已经形成暗伤。经年累月之后,有一些甚至形成了暗疾,如附骨之疽一般,束手无策。
林天啸现在看似无碍,只是因为他修为高深,压下了这些隐患罢了。实际上,林天啸的元气已经亏损了不少,若是真遇到危险,这些隐患将集体爆发出来。
这三株血参,正好可以用来滋补林天啸的身体。其价值和意义,根本不是一般礼物可以相比的。
当初林克志一听到这三株血参的消息,立刻放下手中的事,亲自前去收购。奔波了许久,忙的焦头烂额。身为副将的卫彪将这些全部看在眼里,所以才在刚才多说了一句。
其实不用卫彪多言。当这三株血参摆在眼前的时候,林天啸立刻就明白了林克志的苦心和孝心。
“好、好、好。这是老夫今天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连叫三声好,林天啸将血参拿在手里畅快的大笑。眼中多了几分欣慰的眼泪。
之后这些眼泪又被林天啸不留痕迹的擦拭掉。
对林天啸这种历经半生沧桑的老人来说,儿女的成就、儿女的孝心,是比任何礼物都要珍贵的。
到这一刻,林天啸终于觉得自己耗费三十多年的心血没有白费。林克志不仅功成身就、成家立业,而且还孝义两全。
萧景兄弟呀,老夫总算没有愧对你呀,你终于可以瞑目了!
接着,卫彪又从箱子中拿出两坛佳酿,拿到了林克诚、林克罗两兄弟面前。
“这是我们那里特产的一种佳酿,每年出产不过几十坛而已。味道醇正、非常珍贵。林将军费了好大的劲才搞到两坛。军营中禁止饮酒,所以就一直珍藏着。乘此机会,林将军特地让我带了过来,送给两位将军。”
林克诚、林克罗两兄弟相视一笑,也不客气,一人一坛抓了过来。
“好,还是三弟了解我呀。”
卫彪又从箱子中拿出一柄长剑,唰的一下将长剑拔出鞘。只见剑光刺目、寒气逼人,一股肃杀气息笼罩四周,整个大厅的温度骤然降了几分。
“好剑!”
大厅之中多有修炼武道之人,见多识广。长剑刚一出鞘,就忍不住惊叹出声。
“林风公子,这柄长剑由万年寒铁铸造,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是将军大破敌军缴获的战利品。将军说要将这柄剑送给公子,当做祝贺公子大婚的贺礼。”
林风自小习武,对刀剑等物相当熟悉。一眼就看出这是一把罕见的宝剑。立刻满心欢喜的收了下来。
“请将军转告三叔,风儿一定会珍视这把剑的。”
接着,卫彪又摸出了一块手掌大小,用整块美玉雕成的玉兔。
四周的烛火照射在玉兔之上,映出斑斓的色彩。
这只玉兔的雕刻工艺如何,我们暂且不论,光这片色彩就足以说明这块美玉值不少银子。
“林凌小姐,这个是将军送给你的。”说到这,卫彪略微停顿了一下,之后又说道:“这个,是将军亲手雕刻的。”
说完这句话,卫彪的脸色变得有些怪异。
卫彪到现在都记得当初自己这帮人看见平日里威风凛凛、冷静睿智的大将军,一个人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小心翼翼的雕刻这只玉兔,一边雕还时不时停下来傻笑时的吃惊样子。
卫彪可以对天发誓,跟着林克志好几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