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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傍晚两人勾肩搭背的回来,常欢啥话没说,张罗两人洗澡吃饭。张起眉头皱的那个紧啊,她媳妇儿凭什么伺候这两个糙汉子?
他伸手一捞,直接把常欢抄在怀里:“媳妇儿,天冷,回被窝暖着去。”
常欢愣神间,已经被张起塞进被窝了:“来者是客,咱们还是该招待下。”
张起蒙着她的眼:“快睡。”
在张起的拍哄下,常欢心安理得的睡了。
布莱恩和高照面面相觑,高照捞起衣袖:“没事儿,哥们儿会做饭。”
布莱恩:“高兄,你真贤惠。”
高照:“滚!”
布莱恩不明白自己说错了啥==
选定了拍摄地点,布莱恩第二天就回去,准备把整个剧组的人都带过来。
常欢和张起也在做引进招资的事情,厂子已经起了一半,有老王盯着常欢挺放心的。镇上的马路也开始修了,这天中午常欢还在吃饭,李婶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常欢,常欢,出事儿了。”
“什么?”常欢站起来,绷紧了神经。
“隔壁村的人拿着家伙在拦路,不让挖掘机挖路呢。”李婶快速说道:“说是咱们修路不该挖了他们家的祖坟。”
常欢皱了皱眉头,张起握着她的手:“你在屋里坐着,我去看看。”
这修路可是她的心头肉,她那里能放心:“我和你一起去。”
到了修马路的地方,只见十几个隔壁村的男人手里拿着锄头扁担,正和修路工人起争执。其中有一个工人被砸破了脑袋,正捂着脑袋蹲在地上。几个妇女披麻戴孝的跪在地上,哭天喊地,说要挖祖坟首先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常欢心中冷笑,这些人不就是为了钱来的嘛。
当初修马路,占地的人家她和陈莫庭都是赔了钱的。这做坟长年累月没人打理,早就被踩成路了。平时没见他们来上香拜坟,偏偏这时候来披麻戴孝,真是晦气。
张起揉了揉常欢的脑袋,径直走了过去:“怎么回事?”
那几个妇女一看,立马哭的更厉害,男人们则是满脸气愤:“修路我不拦着你们,可是不能挖了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张起冷眼瞧着他们:“当初规划线路的时候,让大家去村支书那里报备自家的占地面积,我们进行统一赔偿。这里的祖坟,你们当初为什么不报?还是说你们忘记了自己祖宗埋在哪里?你们是来挑事儿的!”
为首的男人被问倒了,神色窘迫,倒是他婆娘转了转眼珠,一脸戚容的说:“我们家祖宗埋哪儿我们管不了,但是你们就不能挖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对,对,对,这不吉利。”那男人立马点头。
常欢听的冒火,张起又顺了顺毛,问道:“不吉利?还是想讹钱?”
这样直接的话,问的大家膛目结舌。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从远处开了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大家面前。几个染着毛黄的年轻男人从车上扔了个沾满新鲜血迹的麻袋下来。那麻袋扔在地上,就听里面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不少红色的血迹从里面淌了出来,为首的人扛着一把西瓜刀,牛气冲天的往那里一站:“谁!谁tm敢挑事儿,这就是下场。”麻袋里冒出的血迹,已经把地都染红了。
触目惊心的血迹看的人心里一抖,那些找事儿的人连忙站起来,摆手:“不不不,黄哥,您误会了,误会了,我们就是来……来……挖坟的。”
“对对对,我们来挖坟的。咱不能挡了乡亲们的发财之道,您说是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这路我们肯定不敢拦!”
黄哥伸手拍着那男人的脸颊:“知道就好,人家常当家和我们老大出钱又出力,就为了让乡亲们发家致富奔小康。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敢惹事儿挑断你们的脚手筋!挖坟是吧?还不快挖!”
“是是是,这就挖,这就挖。”
几人当即拿着锄头就挖坟,刚落下锄头就被常欢喊住。她让人去小卖部买了些香蜡纸钱,又请道士来念了经,才让人起了坟。
那些人捧着自己祖先尸骨的时候,被大家骂的头都不敢抬。
第124章()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后,黄哥走到常欢和张起面前:“您们二位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儿我打断他们的退。”
张起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散给大家:“今天麻烦你了。”
黄哥笑:“嘿,客气啥,老大走的时候吩咐过我们看好场子。我虽然是个混混,但也晓得把家乡建设好了,大家伙才能生活的更好。您们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头一个饶不了他们!”
李婶他们倒是被地上那血迹吓的脸色清白:“大兄弟,你这口袋里装的啥?”
“你儿子啊。”黄哥随口说,把李婶吓得直接瘫倒在地。一旁的人赶紧把她扶起来:“别倒,你儿子屁事儿没有。”
这边黄哥已经解开麻袋,李婶的儿子满身是血活泼乱跳的站了起来:“妈,我没事儿。都是猪血。”
李婶惊讶,原来她儿子回来的时候正好知道碰到黄哥他们。又怕黄哥他们真闹出事儿不好收场,就想了这么个办法来吓唬他们。
别说,效果显著。
至于张起常年在刀口上生活的人哪能分不清猪血和人血,所以他拉着常欢站在一旁看黄哥他们唱白眼。一出双簧唱下来,那些人果然就怂了。
常欢本来想陪他们点钱,可一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都大大方方的登记赔偿了,还搞这么不要脸的一出,索性只出了修缮墓地的费用就不管了。
马路依旧在修,布莱恩的电影也开始拍摄。金灵玲作为形象大使的招牌已经打了出去,再加上张起他们在电视报纸上公布招商引资的计划,很多有点眼里的人准备来参加座谈会。
苏哲和陈莫庭第一个入股,其他相熟的友人也奔走相告介绍了很多企业投资者给常欢,这场座谈会开的那是相当圆满。
所以说,人际关系非常重要。
转眼就到了下半年,厂子已经建好开始生产,广告也投放出去一时之间变得家喻户晓。很多大型超市都在抢货一上市就被抢售一空,各家都在补货。
老王见全国闻名,那走出去腰背挺的老直,走哪儿都不忘出差糖送人。大家送了个外号给他——送糖神手王老五!
马路修好之后,家长的规划建设也开始进去正轨。布莱恩拍戏的野桃山也收获了一山的野桃,往年野桃山上的桃子大多数是挂在枝头自己烂掉的,今年因为布莱恩拍戏的缘故使得野桃山人气十足,桃子大部分都被人摘光了。幸好村长钟大表有主见,提前召集了村民去巡逻,就为了维持野桃山的原生态。
一时之间整个村里都弥漫着新气象,很多在外面打工的人也逐渐回到家乡加入建设家乡的大队伍。看着一切事情都秩序井然的在进行,常欢也很高兴。
因为一切都进入了正轨,常欢也回到北京开始自己的学业。转眼又到了年底,布莱恩的电影终于杀青。
金灵玲和江南特意约了常欢出去吃饭,吃饭的时候金灵玲忽然说自己厌倦了娱乐圈想退出影坛,常欢和奇怪:“不会是因为最近的新闻吧?”
因为她和江南一起拍了《上神》这部qingsepian国内的媒体一时间诛笔讨伐,把金灵玲批得体无完肤,尤其是她当初复出影坛时所说的那句话,也被媒体大肆讽刺,说她为了进击好莱坞把自己好不容易穿好的衣服,又给一件一件的脱光。
金灵玲笑了一下:“不是,拍这部剧我不后悔。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在镁光灯下,做什么事情都放大无数倍放在人们眼前的生活。”她洒脱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递给常欢:“我要结婚了。”
“啊。”常欢吃惊:“和谁?”问话的同时,手里的请柬已经打开,她看了一眼觉得特别神奇:“秦肃是谁?”
江南在一旁笑:“灵玲在纽约街头和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金灵玲捂脸羞涩笑,常欢大喜:“恭喜你呀灵玲,你们结婚我一定去。”
“谢谢你的祝福,秦肃呆会儿就过来。”
“坐等。”
秦肃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成熟稳重,和金灵玲很相配。从言行举止间也看的出来,秦肃很在乎金灵玲。
好朋友找了幸福,常欢自然为她高兴。
吃过了饭,秦肃和金灵玲先行离开。
江南和常欢继续坐在饭厅里面等张起,看着江南落落寡欢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
江南勉强笑了一下:“或许也没那么喜欢,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而已。况且……”他拿勺子搅着杯里的咖啡,勺子碰撞着杯檐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和着江南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不会爱我。”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爱我。
常欢听着叹了口气,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强求不得。
第125章()
金灵玲和秦肃的婚礼在美国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上举行,布莱恩得知消息后哭的稀里哗啦,别问为什么,因为他的女神都脱光了,而他还是个苦逼的单身汉。
常欢是伴娘,伴郎当仁不让的落在张起身上。
在神父宣言有请新娘上场的时候,江南起身从常欢手中抢过了新娘的手,像世界上所有的“父亲”那样,庄严神圣地把金灵玲交到了秦肃手中。
两个男人相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深情执着。
“好好爱护她!”
“我会的。”
“好感人啊。”常欢在一旁感动的稀里哗啦:“起哥,你咋啥话都不说?”
张起叹了口气,是谁要的中式婚礼?是谁说新娘子应当盖着红盖头,含羞带怯的坐等新郎来挑盖头。又是谁挑了盖头,直接把新郎撸上床压倒的?
是谁?
是他媳妇儿!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只好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