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是暗中的舵,掌控着整个程家的航向。
经过了相遇和隐忍,挣扎和努力,他最终还是没能拥有她。
可是他不后悔,年少至今的追寻,成就了他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哪怕——这只是单恋。
听闻她就要结婚了,他窝在沙发里抽了整整一天的烟。
白雾缭绕中,他好像能看到她浅浅的笑容,听到她轻松的和别人讲话,在他走后,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是因为——洛涵吗?
如果,他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一直守在她身边,会不会现在站在穿着白色婚纱的她身旁的是他?
可是,时间从不能倒流,程骏关了灯,手扣住眼睛,却仍止不住……眼泪……
程越站在门外,不忍心敲门打扰他。
父亲为阿骏保留继承人的位子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但是,年迈的长者却坚定说:
“我认定的就只有他,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程父如此肯定他会回来,是因为他在阿骏的卧室发现了一个画本。
画本里画的至始至终都只有一个人,一个不太喜欢笑的女孩,容貌姣好,目光清澈。每一张都画得十分灵动传神,好像女孩的一颦一笑就刻在他心里。
“他会回来的,不是为了我们,为了她,也会回来的。”程父合上画本,走出了阿骏的房间。
深夜,程骏坐在电脑前,鹅黄色的台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一字一字的敲着,他想给她写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
沫儿:
你好吗?我是程骏。
话停在了这里,久久不能向下,他抚了抚额头,深深吸了口气,揉了揉眼角,继续。
其实,我最不希望你叫我程骏哥哥,可是,只有“哥哥”这两个才会让我觉得我在你心中是有地位的,而不是随随便便的一个陌生人。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相见吗?在你哥哥的房间门口,你打开门,那时候,我的心一颤。那种感觉,就好像在很久以前,我就与你熟识。
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喜欢一个人,不知道是巧还是不巧,这个人是你。
我找各种借口去你家找谭熙玩,因为我想见到你。
你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在RT的时候,当我想你到不能入睡,我就闭上眼睛。
然后,你的轮廓便会清晰的出现。
沫儿,当你误会我喜欢谭熙的时候,我真的是哭笑不得。可是,我并不介意,因为不知是哪里来的自信,我觉得最后,你一定会喜欢我,就像我喜欢你。
不告而别是不想你担心,当年的那场意外并不都是你的错,我希望你不要再难过。我为了你了结了该了结的一切。罪责请让我一个人背负。我希望你快乐。
沫儿,以后,我们应该不会再有交集,可是,我仍旧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那般生动美丽,鲜活了我无趣死寂的人生。
我想问你,如果是我,在对的时刻守在你身边,你会不会选择我?
一见倾心铸就了让我终生难忘的爱情,我不能当着你的面对你说出这三个字,有些遗憾。但是,如果这三个字不能告诉你,我怕我会不甘心,然后把你从洛涵手中抢回来。
沫儿,你一定猜到了,这三个字是:
我爱你。
写完这封信,已经是深夜三点,程骏对着电脑屏幕,眼睛肿胀,手搭在键盘上微微的颤抖,他死死的咬着嘴唇,始终按不下【发送】两个字。
犹豫了很久,他还是删掉了所有的文字,然后轻轻的敲下了这句话:
沫儿,我是哥哥。
(程骏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