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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叫红玉”楚韵儿略微停顿了下继续道:“不是抓的,是有一次去山上,碰到了,就一直跟着我了”
“这样啊,你真幸运,那二爷呢?”
“他也是一次去山中遇到的”
凌初柔真心觉得楚韵儿真是幸运,捡到这么可爱的红狐狸,说什么连二爷也是捡回来,她有点儿不信,于是接着问道:“噢?那你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不怕吗”
“怕啊,第一次遇到二爷的时候,我以为会死在二爷的手里,没想到二爷不吸血,你们也别怕,他不吸血的”
一直没吭声的乐倾城故作不知的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不吸血”
楚韵儿鄙夷的瞅了他一眼,得意道:“我当然知道,二爷每晚都站在后院,我亲眼看见的,白天他从不出门”今晚凌初云等三人要留宿在这里,楚韵儿不放心,接着提醒到:“晚上你们尽量别出来,若是遇到不该遇到的东西我可不负责任”
一听楚韵儿这话,凌初柔手中的杯子啪的一声滑到了桌上,脸刷的一下全白了,她支支吾吾道:“你你不是说二爷不吸血么?”
“二爷是不吸血啊,我是说这里是荒郊野外,外面可能有野兽,你们若是打开门,自己出了事是小,别连累我”楚韵儿翻了个白眼,古代的女子养在深闺之中,果然目光短浅,连这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还要别人提醒。
乐倾城喝了口茶,润了润喉咙,接着问道:“你经常去山上打猎,可有遇到其它的僵尸?”
楚韵儿沉思想了一下说:“以前我每天都会去山上,最近去得少了,没遇到其它的僵尸,怎么啦?”
“你想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到这里吗?”楚韵儿的表情看起来不像骗人,她难道不知道一个人住在这里是很危险的,乐倾城觉得他有必要告戒楚韵儿,一个姑娘家为什么要远离人群住在荒山野外,由其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没一点武功的黄毛丫头。
楚韵儿的眼神在凌初柔和乐倾城两人脸上扫了一圈,不解的反问道:“为什么?”
“除了二爷,你还没见过其它僵尸吧”
楚韵儿眨巴着大眼,满眼无辜的笑道:“是,你怎么知道,不,也不是,以前我在书上见过,书上的算不算”
“切,我还在书上见过尸魔呢,还见过神仙呢”凌初柔觉得楚韵儿实在傻得可爱,还书上见过呢,她还在书上见过神仙呢。
“我们就是追僵尸才遇上你的,你一个人住这里不安全,有机会你还是离开这里的好”乐倾城甚至有点怀疑,看她一脸无所谓的态度,她恐怕还没见过真正的吸血僵尸吧,要不就是以为所有僵尸都如她的二爷一样风度翩翩,不伤人,只吸灵气不吸血。
楚韵儿脸上的笑容顿时凝住,“这里还有其它的僵尸?”
心直口快的凌初柔立马回道:“有,多了去了,这只僵尸很狡猾,我们一直从池石镇追到了这里,一路上它作恶多端,袭击了不少路人,遇到你之前,就山外的那条官道,它刚吃了两个人”
“你们你们专捉僵尸,那你们二爷”原来他们是追僵尸而来,那他们会放过二爷吗,楚韵儿有点后悔了,早知道他们是干这行的就不该带他们回来。
凌初柔将激动得站起来的楚韵儿拽回了石凳上,解释道:“坐下吧,你放心吧,我们不会伤害二爷,我哥说了,他身上没有戾气”
楚韵儿不全相信凌初柔的话,复看了看乐倾城,见他点了头,才重新坐了下来。
“希望你们不要伤害二爷,二爷他是个好僵尸,我也不允许你们伤害他”,见凌初柔与乐倾城不表态,楚韵儿给自己再倒了一杯茶,抿了一口茶,便将她和二爷的故事娓娓道来:“其实我并不是这屋子里的主人,大概两个月前我被人掳到了这里,醒来就在深山里,后来遇到了红玉,还有二爷,二爷他救过我,我中过蛇毒,还被狼群包围,都是二爷救了我,在山里的那些天也一直是二爷摘野果子给我吃,我才活了下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山里面究竟转悠了多少天才找到这座木屋,木屋的主人不在家,我是不请自入,所以想等主人回来就离开,然后一直到现在。”楚韵儿的声音很平静,好似在讲别人的故事,与她没有一点关系。
凌初柔和乐倾城都沉默了,她们没想到楚韵儿会有如此坎坷的经历,由其是凌初柔眼眶微红,晶亮的大眼像是蒙了一层水雾。
如果是以前,他们眼中的同情可能会感染到楚韵儿,让她忍不住为自己的命途多舛悲伤、哭泣,可现在她已经心如止水,也认命的接受了这里的一切,还有什么比没有吃的、喝的、住的、被蛇咬、被狼群包围、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更遭吗?
“先吃饭吧,饭菜已经做好了”凌初云的声音打破了三人间的沉默,不知道他在身后站了多久,清秀的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声音低沉温和,像是能包容一切。
“好,就在这儿吃吧,我去端菜”,石桌刚好够四个人围坐,屋里还有一个小矮桌,只适合喝茶,楚韵儿首先起身去了厨房。
“我也去”凌初柔调整好情绪也跟着去帮忙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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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凌氏兄妹(四)()
凌初云煮了一大碗红薯,炒了四个菜,红烧兔肉、家常野鸡、清炒笋丝,蒜泥酸菜,卖相还不错,起码楚韵儿认为比她做的好上百倍。
红玉坐在楚韵儿左手边石桌的边缘,埋头吃着小碗里楚韵儿夹给它的兔肉,斯文得不像是只动物,楚韵儿边吃边时不时再给它添一块肉。
“嗯?你们怎么不吃啊?都看着红玉干嘛?”楚韵儿吃着吃着才觉得周围异常安静,便发现三人都拿着筷子不吃菜,都看着红玉。
“呃,红玉吃东西的样子好可爱”凌初柔羡慕的看向楚韵儿,多希望自己也能拥有这样一只特别的宠物。
饭毕,天幕渐黑,二爷进了后院,刚消完食的四人正坐在屋檐下煮茶聊天,他像没看到突然多出来的三人,依旧宠溺的注视楚韵儿片刻,便如往常一样站在院子中间吸收灵气。
“他好像不欢迎我们”凌初柔黝黑的双眸紧紧黏住二爷的背影,说出来的话像是带着一丝无语言表的幽怨,她从小也是在父母兄长的宠爱中长大,身为凌家大小姐的她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除了偶尔被表哥奚落,从没第二个人给过她脸色,一直高傲自负的她从未羡慕过任何人,可今天她是真的开始羡慕楚韵儿了,甚至有点嫉妒。
“为什么要欢迎你,你不会是对他一见钟情了吧”乐倾城嘴角勾起一挘敌Γ然蟮奶一ㄑ郯朊校环殴璩跞崃成系拿恳桓霰砬椤�
“是又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哼”乐倾城的嘲讽让凌初柔像只炸了毛的小兽,柳眉倒竖,大眼圆睁,声音极度尖锐刺耳。本来坐在乐倾城旁边的她立刻与凌初云换了个位置,挪到了乐倾城对面。
乐倾城无所谓的笑笑,啪的一声打开折扇轻轻摇动,很小声,几不可闻的嘟囔了一句:“坐对面还不是为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看清我”
“噗哧”不知道凌初柔听没听到,反正楚韵儿是听到了,一下没忍住笑出声,这两个看样子是死对头,水火不容。
凌初云则装作没听到,这是每天都会重复的戏码,她俩就不该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一个是自已从小疼爱的亲妹妹,一个是自己母亲示若亲子的表弟,帮谁都不好,无奈的摇了摇头,便与楚韵儿攀谈起来,岔开话题问道:“小兄弟”
“什么小兄弟,明明就是个小姑娘”凌初云刚喊了一声楚韵儿小兄弟,乐倾城就打断了他,坏笑的脸让人忍不住想揍他一拳。
“额,小兄弟、小姑娘有什么区别,叫我韵儿就行”
凌初柔则掰正楚韵儿的肩膀,凑近她的脸仔细打量了一翻后得出结论:“我就说嘛,男人怎么会长得这么秀气,这么漂亮”
“呵呵,我从没否认我不是女孩子,是你们一开始就喊我小兄弟的”
乐倾城本想再刺凌初柔一句,说得好像自己多有眼力,那之前怎么没看出来,偷眼看到凌初云正微笑看着他,便放弃了挑衅,他可不想引起众怒。
凌初云咳嗽了两声,便继续开口道:“楚姑韵儿晚餐前说大概两个月前被人掳到这里?”
乐倾城和凌初柔对楚韵儿的经历也很感兴趣,两人暂时停止了针锋相对,认真的听着韵儿道:“是啊,大概两个月前”
“韵儿能否详细的讲讲你晕迷的地方和醒来后看到的人或事”凌初云心里隐隐觉得韵儿被掳或许不是寻常的绑匪所做,或许她看到的人或事与他正调查的事有关。
“我醒来的地方是个半山腰,周围死了很多人,有二十多个,全被割了喉咙,地上全是血,惨不忍睹,当时二爷也死在那儿,躺在一辆破车里,本来我已经离开了事发地点,后来因为饿了,想找点东西吃于是又回去了半山腰,就遇到了二爷,然后二爷一直跟着我,就这样”凌初云脸色越来越深沉,严肃的表情让楚韵儿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那其它死的人还在山腰上吗”凌初云继续问道,心里一直疑惑不解的难题似乎有了一点头绪。
“这我不知道,反正我离开的时候,他们都还在,只有二爷死而复生”
“那你还记得那座山在什么方向吗?”
“这我真不记得,我都不知道在山里面风餐露宿了多少天,我劝你们也别去找,那里的树好高啊,在林子里看不到天空,就在林子里瞎转,几天不见天日,要不是有二爷在,我根本出不来”
凌初云皱眉沉思了半响,没有再提问,心里有点遗憾,若是能亲自去那座山查看一翻,也许所有的迷团就能解开了,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