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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假如当我老了,再不是国色天香,花容月貌,依然在我身边的,就是最爱我的人。
而我,当然也是最爱他的,尽管我常说,我爱得不够。但谁爱我爱得深,我也爱他爱得狠。
那时候,她还以为自己永远只爱她的丈夫小虫一个。
亲爱的,最爱的
昨天看一本赠刊的一篇文章,《亲爱的,最爱的》,谈到他先生上网,收藏了很多女网友的照片,还标着“亲爱的”,她很生气。可是后来竟释怀了,因为她知道她是先生最爱的,所以她原谅了。
唉,看到这儿,为那位女同胞有点不值。
我的情形恰好相反。
我的先生,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而我,除他是最爱的,竟还有许多亲爱的。
因为太多优秀的男人爱我。
峰也是最爱我的人,可是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我有时很奇怪,男人为什么可以和不是最爱的人结婚?我是绝对不可以的。
因为,老公虫是我的最爱。
我一见到他,就决定了要嫁给他,没什么的,这就是缘分。
而默,是永远等待我的人。自三年前我刚上网时,他就认识我,喜欢我。而我,只因为他比我小,而没有选择他。其实他真的很帅很痴情,直到如今,他还在等着我,等我去爱他。
而夏,跟他是最近才认识的,却像幂幂中已认识了千年。毕竟我们的心竟是那么近。我们的性格太像。他说爱我,我离婚了就要我,但如果我不离婚,他只好另娶,但他一辈子都会爱我。他叫我“老婆”,因为虫是懒叫的,因为他没这个习惯,而峰,这个称呼留给了她妻子,所以我的夏就叫我“老婆”。而每一次他叫我,我都会心软。
最爱的,是小虫,亲爱的,竟那么多。小虫,不要生气,我最爱你,你是最幸福的。
可是,后来却离婚,一切都变了。
后记:若干年后,再看这篇文章,心中有一丝丝的苦涩,所谓爱情,敌不过时间的变迁,就算我和小虫,曾经多么的相爱,还是会分离,一切是命运的安排,而刘郎,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我们曾互相折磨,他为了我要生要死,我一句说话就可以影响他的工作,刘郎,你,或许就是这生最爱我的人吧?
刘郎就是大卫,红杏有时,爱称他为刘郎。
曾经她写过一篇《你爱我什么》,后来她发给大卫看。
我从来不懂我是什么样的女人,就像我的亲人朋友从来不懂我内心在想什么?我也有时很迷惑的。
不懂,我热情如火,内心最大的声音却是孤独;不懂,我常同情人,却绝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我不算最漂亮,比不上李嘉欣惊艳,比不上周迅可人;我不算有才气,比不上三毛的神来之笔,比不上席慕蓉的淡淡哀愁。
只是我有点漂亮,有点才气,却不知道为什么惹来如此多深情的双眸?
他们爱我,喜欢我的诗,却不知道我宁愿他们喜欢诗后的我。
我不喜欢我的诗/这是赌气的话儿/皆灌注了全部心血/我怎可以把它抛弃/我不喜欢我的诗/可能是因为发痴/个个爱我都因为/他们喜欢我的诗/我却当我太幼稚/人人说的爱我/都因为我的诗/我的思想怎么样/我的好坏脾气/个个摇头不知/真正爱我什么/其实心中一张白纸/我不喜欢我的诗/只是情深痴痴/想找个真心人儿/你是喜欢我的诗/还是喜欢这个小女子?
这是我的心声。
有人给过我一句评论,我觉得挺喜欢的。他说:你的诗不如你的散文好,你的散文不如你的评论好,你的评论不如你的人好。
我也倒是希望这样。
其实,我并不是网上那个完美无缺的小锶,我的个子不高,我也会去疯,很夜才回家。我的脾气很大,全家人都要怕我。
怕你还会喜欢我么?
其实真爱是不需要理由的,若我问你,你爱我什么,你会说不知道,我就知道你已经很爱我了。
谢谢你们的爱2002。
大卫还是不说话,却让红杏feel到他在微笑。
红杏懂了,爱是不要问原因的,爱就是爱。
曾经她觉得,和小虫在一起很习惯。
习惯与你一起
——小锶
我在晒衣服,夜风轻轻袭来,我精神一震,这一刻,我感觉好舒服。
厨房里,虫正满头大汗的做菜,这一切,我感觉都是那么熟悉。
虫,尽管你给不了我激情,可是你却给了我温情。
我的情人,可能让我更快乐,然而他们没你会给我感觉那么温暖。
没人如你,在我不快乐的时候,会递上一块巧克力,因为你知道我的需要。
也没有人如你,让我每一个夜晚都过得实实在在,不会寂寞。
你三百六十五日如常地照顾我,因为在你心中,我永远是大小孩。
所以我离不开你。
所以,我仍习惯与你一起。
没什么,这就是感觉。
曾经离婚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但时间可冲淡一切。
在初识大卫的时候,她问大卫,你会做饭吗?大卫说这有什么难,可后来,大卫却说自己只会下面,让红杏很失望,后来红杏常发自己出去吃饭的照片给大卫,有一天,她惊喜的发现,大卫去学做菜了!大卫居然为了她去学做菜!
爱他(她),为他(她)做吃的
我是个女人,结婚了,应该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可我真幸福,我老公不用我做饭,他天天买菜回来,然后做给我吃。
我那天下午肚子很饿,正好贾帆弟在,我就说,弟弟,我饿,他说,姐姐,我做饭给你吃。
天!又是一个愿意为我做饭的男人!
默曾经问过我,你能不能给我做饭吃?只需一餐,然而他来,仍然说他很会做菜,愿意为我做美味的饭菜。
我真幸运,这么多爱我,愿意为我做饭的男人。
其实我也会做菜的,我是顺德人,顺德菜味道还不错,某天真想进厨房,做顿饭给心爱的人吃。
爱他(她),为他(她)做吃的,能留住他一世在你身边。
爱会做饭的男人。
红杏心想,原来大卫这么的爱我。
(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回追寻幸福()
其实,对于幸福,红杏一直在追寻着。
正是因为觉得,和prisley在一起,渐渐不幸福了,她才离开的。
或许,正如后来某风水先生所说,是她自己不满足。
厌
——小撄锶
我有时,不懂我自己。
任何人也不懂我,包括最爱我的先生,包括永远爱我的默,包括生我养我的双亲,甚至,包括我自己偿。
我讨厌一成不变的生活,我习惯了厌,我喜欢新鲜。
这就是我从来不会在一家工作单位待久的原因。
也就是我当年重回一中,受不了那种叫我窒息的感觉,我辍学的原因。
我太爱自由。
我喜欢狼,狼天性是孤独冷酷的,我就是。我知道,在我身体内的血,最深处的,可能是凉的。
也许,你会以为像我这样的女人,不会结婚,一辈子就拥有情人,因为我不喜欢一成不变。
可是,你错了。
我对爱情是忠诚的。
当我爱上谁,我轻易不会变心,除非是那个他先变。
只是,我的心很软,我容易被感动。
曾有个人,略懂命理,跟我说,我的一生都是十分精彩的,五光十色,永远不会寂寞。
我信。
的确,我失败过;我狂哭过;我病过;我逃学过;甚至,我死过;当然,我也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一切,皆因我复活了。
幸福,依然是属于我的。
我很能吸引人。这可能源于我的美貌,我的性感,我的诗歌,我的善良,反正,很多人爱我,甘愿为我付出一切。
这就够了。
我爱你们。
因为有爱,我不会厌世,我永不放弃。
当不再心生厌生的时候,她却在想,幸福是什么?
幸福
——小锶
早晨上班时,忽然听到后面愉快的口哨声。我别头一看,只见一个晒得黑黑实实的年轻人,骑着自行车,
旁若无人地吹着口哨,呼啸而过。
我碰到他的眼睛,但他没有多少看我,他的眼睛望前方,很快乐的眼神。
我相信,这一刻,他一定觉得自己很幸福。
这时,我再看看我自己,我穿着美丽的连衣裙,挎着时髦的肩包,我正要上班。按理说,我应该比他快乐,可是,我没有这种感觉。
谁会幸福?有钱人吗?不是的,穷人更幸福,因为他们更容易满足。会满足的人就会幸福。
小时候,我曾经觉得自己幸福。在学校,在家里,我都是人见人宠的小公主。考试,我次次第一,父母、老师,甚至同学都疼爱我,事事迁就我。那时,我认为那是幸福。
然而,这一切摧毁于大学没有了,高高在上的感觉没有了,我感到失落。
然后,我痊愈,然后,我轰轰烈烈地恋爱,尽管失败过很多次,可是,我总算找到了真爱。现在,我是外国公司的秘书,翻译先生的太太,我还有其它繁忙的可赚钱的业务。我有自己的文学网站,吸引很多人来看,还有很多爱我的人。我应该比很多人都幸福。
然而,我感觉不到幸福。
我固执地认为,天神依然负我,他们还没补偿够,或许,我应该更幸福。
可是如今,我看着那个穷小子,他轻轻擦过,他是如此快乐,他肯定过得很窘迫,可是,他居然比我
幸福。至少我感觉他的眼神比我快乐。
我忽然想起《寒风中的乞丐》,那个乞丐,他虽然乞讨,可是依然快乐,他也幸福。
幸福,原来源于满足。
愿世间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