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么,联合谁呢?狼骑当然不用想,那即是仇人不说,就算他肯放下仇恨,对方也不会答应他。阿加泰就是个狂妄的独夫,目空一切,哪怕是自己这所谓的一狐,还有那号称一窝蜂的骚娘们,也从未被其放在眼里过。
说一窝蜂是骚娘们,原因是一窝蜂的首领出奇的是一个女人。据说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因为被大户人家的正妻所妒,不但百般迫害,最后还将她发卖给了一个商人赶出了家门。
而在这个商人在一次行商意外死了后,这个叫玉嫣的娘们儿便施展手段害死了商人的子嗣,夺了商人的家产。最后走投无路,干脆带着一帮收拢的手下逃进了大草原。
再然后,利用手中夺得的商人家财和自己的姿色,大肆招揽亡命之徒和江洋大盗,从而形成了一窝蜂这个势力。
和阿加泰的狼骑,还有胡刀儿的沙漠之狐不同,或许是女人的天性,一窝蜂的行事方式并不是靠着单纯的厮杀,而是更多的利用伪装等手段,先是迷惑混入目标队伍,然后就是下药用毒,无所不用其极。
比起狼骑和沙漠之狐,一窝蜂的组织成员也更多种多样。什么打把势卖艺的、破落的手工业者、匠人,吹拉弹唱的伶人,坑蒙拐骗的拐子,还有出身青楼的娼妓,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这也是让他们天然有了这种行事的优势。
而更绝的是,一窝蜂在达成目的后,行事比狼骑还要彻底。狼骑只是杀戮,一窝蜂却是胁迫和引诱。胁迫不成的,则毫不留情的杀掉。
可以说,整个漠南三大寇里,一窝蜂很有些后世斗地主分田地的意思,可谓算是很进步的了。这也使得一窝蜂的势力最难清剿,因为他们不单单是在草原上祸祸,还有部分触角延伸到了关内关外的众多底层民众之中。
官府或许可以偶尔咬住一窝蜂明面上势力的尾巴,但是只要杀不绝他们,回头就会遭到报复。还是专门针对他们家人的报复,试问这谁受得了?
一个没有原则的匪盗,正如有文化的流氓一样,那才是最让人可怕的,也因此成就了一窝蜂最歹毒的名号。祸不及家人,在一窝蜂这里,完全没有这一说。
故而,这次针对鄂尔多斯新城的买卖,和阿加泰还有胡刀儿都不同的是,玉罗刹的目标,哦,玉罗刹就是玉嫣的匪号。玉罗刹的目标不是鄂尔多斯新城,而是往鄂尔多斯新城运送物资的各家商队。
作为一个在腹地有众多耳目的势力,玉罗刹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苏默的可怕之处,她才不想去跟有着苏默亲自主持的鄂尔多斯新城硬杠呢。
所以,当胡刀儿找上她后,两人一拍即合。胡刀儿的狡猾和玉罗刹的阴毒,在这一刻的结合,从而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绕开最容易进攻的北面,反而从最不可能的南面发动。这是两人商量过后的结果。
具体分工是,由一窝蜂对付行走在关外草原上的商队,劫掠物资,从而吸引鄂尔多斯新城和大明官方的护卫势力,分散他们的力量;
而胡刀儿则趁虚而入,快进快出,冲进鄂尔多斯新城刚刚建成的简易货仓抢一把就走。
这次以少杀戮多抢东西为主旨,那样的话,正面有阿加泰那个傻鸟牵制,后方再有一窝蜂袭扰补给线,沙漠之狐又只是针对物资仓库,还不会太过去造杀孽,胡刀儿觉得即便苏默那边还有些力量,也不会对他不依不饶的。
毕竟,最多不过就是损失些财物而已,汉人何苦为难汉人,不是吗?所以,这波,稳了。
所以,当他带着队伍千辛万苦的好容易潜过大青山,踏足到河套平原南部的那一刻时,他很是放松的长出一口气。
“一窝蜂那边到了没?可有消息传过来?”他举着水囊猛灌了一通后,打个水嗝儿,向左右亲随问道。
“回大当家的,昨日她们就到了,据说已经盯上了一支队伍,估摸着这会儿已经要得手了。哈,这边本就人烟稀少,就算是官府也几乎从来不多看一眼,此番咱们可算是那钻进了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猴子了,就等着可劲儿折腾就成了。”旁边的亲随满脸猥琐的谄笑道。
胡刀儿眼中得意之色一闪而逝,一力决定将进攻方向放在这边的,正是他的主意。如今果然如所料一般无二,让他有种诸葛之亮的成就感。
“别大意了,都特么给老子提起精神来。要知道,咱们要面对的可不是那些满身羊屎味儿的蠢鞑子,而是那位声名赫赫的燕市公子!那可不是个好糊弄的,小心才能行得万年船。切记,切记!”他装模作样的训斥道。
亲随暗暗撇嘴,脸上却是不迭声的应着,并再次送上自己的膝盖。
胡刀儿满意的点点头,左右大量一番,随即挥手下令:“找地儿驻扎一晚,好生休整。待明个儿天一亮,就按照原定方案,大伙儿化整为零,最后在南面的兔儿山汇合。”
亲随赶忙应了,转身传下令去。众匪盗欢呼一声,不多时便在左近寻到了一处背风靠水的所在,当即扎下了营盘。
河套南部少有人迹,若是一大帮骑兵忽然出现,那等若是摆明告诉人家他们来了。所以,胡刀儿狡猾的让众马匪分散成一个个小队行走。
每百人成一队,八百人就是八个小队。在河套南部虽然少有人迹,但终不是完全绝迹。反而是时而会有些散居的小型部落,偶尔迁徙过来放牧。
除此之外,也会有些大明的商队经过,这都会成为马匪们天然的掩护。而且,相对于整整一千人的骑兵战队,分成了百人的小队伍,也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视。毕竟,即便真是哪里不对,不过区区百人而已,放在寥廓的草原上,根本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
是夜,沙漠之狐匪盗团饱餐一顿,很快便陷入了沉睡。要知道,即便是他们,在翻越了大青山之后,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累的跟狗一样似的了。
天险是白喊的吗?那崎岖的山路是真真的不好走,就算这样,他们也是在付出了好几人跌落山谷的损失,才最终走了整整一天多,才终于抵达这边。
所以,这一晚,众匪盗个个睡得跟猪一样。便连那派出去的哨岗,也在坚持了小半夜后,就终于顶不住了偷起懒来。
没人发现,深沉的夜色中,在莫一刻,忽然星星点点的闪烁起绿油油的光点。一双,两双,五双,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第970章:狐灭()
胡刀儿在做梦,梦中他终于杀掉了仇人阿加泰,并且一统整个漠南马匪,还收了那个玉罗刹当小妾。嗯嗯,玉罗刹果然骚媚入骨啊,百般取悦与他。那皮肤、那身段儿,啧啧……就是咋这么多毛呢?
唉哟,还咬人……这特么什么毛病啊?啊,好痛痛痛……不对,是真痛,耳朵!耳朵怎么这么痛?!
胡刀儿被痛醒,朦胧中伸手一摸,先是摸到一手毛。唔,一点也不水滑,反倒有种粗糙黏沾的感觉。
再一拨拉……
“啊——”他大声惨叫起来,挥舞着失去了三根手指的残手连滚带爬的蹦了起来。
脸上手上到处都是血淋淋的,阵阵钻心的疼痛袭来,让他终于彻底清醒过来。
眼前两点绿油油的光点闪烁,似乎有那么一刹的微微起伏,下一刻,忽的窜起一道半人多高的黑影,直往他勃颈处扑来。
低沉的喘息,伴随着腥臭的气息,在他险之又险的勉强躲过那一刹,他终于看清了究竟是什么。
可当他看清之后,却登时不由的毛骨悚然,直觉一股子冷气嗖的从尾椎骨升起,瞬间窜到了天灵盖上。
狼!好大的一头青狼!
怎么会有狼?自己不是在中军帐里的吗?自己的中军大帐里,怎么会进来狼了?那些守卫呢?巡哨的呢?都特么吃屎的……不对!
他借助着帐里的地形艰难的躲闪着,正自满心不解的愤怒大骂着,某一刻猛的灵光一闪,终于省悟过来。
哪里是守卫不负责了,分明是守卫早已被吃掉了吧。狼,袭击了他们!袭击了他们的军营!
他心中大恐起来,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但是却让这种恐惧无限的放大起来。
终于摸到了自己的兵器,忍着痛反手将再次扑过来的狼捅死。甚至连包扎都顾不上,几步冲出了大帐。
大帐外,月光晦涩不明,借助隐约的光芒,但见一只只幽灵般的身影几乎放眼皆是。
惨叫声、马嘶声、咀嚼声,还有断断续续的声不绝入耳,使得身处其中,竟恍如处身九幽地狱一般,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狼群,果然是狼群窜进了营地了。可为什么竟连一点警示都得到?这些混蛋,难道连多放出几个暗哨的事儿都忘了吗?不然的话,又怎么可能让狼群这么长驱直入,让这么多的儿郎几乎是在睡梦中,就成了野狼的腹中之食。
不断的有人惊醒起来,但是还不等完全回过神来,就被仍在蜂拥而来的狼群淹没。即便有那零星的抵抗,也很快惨叫着被扑倒,随即声音戛然而止。
漠南什么时候有这么多的狼了?这哪里还是狼群?分明是……是狼灾!
狼灾!是指远远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庞大狼群的意思。蒙古人整天喊着自己是草原上的主人,其实在这个人口还并不繁盛的时代,草原上真正的主人并不是人类,而正是这些草原狼。
只不过,这些狼虽都是群居动物,但每个族群大抵都在百余头左右。再多了,狼王便很难控制的住,捕猎到的食物,也不足以支撑太大的族群数量。
所以,草原狼几乎遍布整个草原,但只要人类聚集的数量足够大,狼群也不敢轻易来犯。
但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狼灾!狼灾的原因不明,但每隔上一段时间,总会出现那么一两回。
狼灾爆发的时候,无数的狼群将会汇聚起来,形成庞大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