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才好。”
“程思琪怎么可能同意?”孟歌暗道。
小静见他松口,又连忙看向程思琪,程思琪正要推拒,边上的宋望挑眉笑起来,揽着她的腰,散漫道:“邓老的女儿要给你做助理,宝贝儿面子真大。”
呃……
程思琪愣了愣,揣摩着他的心思,直接改口道:“好啊。”
小静正要欢呼,她又道:“做助理很辛苦的,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玩。”
“那没关系。”小静紧跟着继续道,“总好过每天无所事事呀,实在不行,到时候我可以辞职。”
她随心所欲惯了,程思琪笑着点点头。
达成所愿,小静满意了。
看着程思琪机灵地直接应下,宋望也非常满意,毕竟,小静是邓南疆的女儿,若是能和程思琪关系不错,他对付孟家,便少了许多顾虑。
程思琪多了解他,自然很快猜到了他心中所想,应得理所当然。
坦白讲,上一世,孟歌其实算得上帮扶了她。
可无论如何,谁对付宋望,就等于是她的敌人,无论有什么过往纠葛,她也能第一时间直接斩断。
宋望,就是她的底线。
他们三个人都满意非常,唯一不满的,只剩孟歌。
和宋望云里雾绕地说了半天话,他原本还无法肯定宋望到底知不知道他最近生意上的一系列动荡皆是因为孟家,眼下,又搅合进去一个小静。
小静心思单纯,可正是因为这份单纯,十分让人担忧。
孟歌抑郁不已,接下来,便喝得有点多,等到宴会结束,他已然微醉。
他很少醉,或者说,现实不容许他醉。
男人醉酒是极其危险的一件事。
宾客散尽,夜里十点,孟家大宅恢复了寂静安宁,伫立在深重的夜幕之下,依旧,灯火通明。
孟歌倚靠在中庭的躺椅上,微微眯眼,看着满天星斗。
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时常在庭院里看星星。
那时候,他过得算轻松。
秦晴身体还好,也颇为受宠,他上面有一个亲生哥哥,大他几岁,在孟家颇有威势,能很好地罩着他。
可这一切,实在太短暂。
大哥死,秦晴病,孟家其他一众人蠢蠢欲动,争宠夺权,他被迫飞快地成长起来,生活中,除了争夺,便是防备。
一眨眼,十多年就那样飞快地过去了。
“喝点水吧。”边上响起一道试探的女声,孟歌的思绪被拉回,一抬眼,小静站在边上,端着正红色的瓷杯,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孟歌不高兴,她自然察觉得到,颇为忐忑。
毕竟,他这不悦似乎是因为自己。
“怎么还不睡?”孟歌没有接水杯,凤眸斜挑,带着点讥诮,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的手,“当助理给人端茶递水,你这是提前体验上了?”
小静抿抿唇,看着他,有些委屈道:“我只是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非得违逆我的意思?”孟歌淡淡道。
小静身份特殊,两人订婚,她受了秦晴的摆布,孟歌心知肚明,对她的感觉也实在有些复杂,说不上喜欢,倒也谈不上厌烦,眼下,有些习惯她的存在。
孟歌伸手接了水杯,抿了一口。
小静看着他,登时高兴起来,蹲下身,趴在他的躺椅扶手上,仰头道:“对不起,我知道我惹了你不高兴,别生气了好吗?”
她仰着头说话,粉嫩的唇一开一合,夜色下,有点诱人。
青涩稚嫩,很蛊惑。
孟歌突然想尝一尝,他这样想,便也这样做了,将水杯放在手边的圆桌上,一手拉了小静起身,禁锢在怀里,低下头去。
他的吻很直接,带着男人强势的毫不掩饰的侵占欲。
一只手扣着她后脑勺,孟歌眯着眼,就那样一边打量她,一边吻着她,气息灼热,毫不避讳,好像,她此刻已经被扒光,置身于他的眼皮子底下。
他掌控一切,按着自己的想法意愿掠夺。
和孟青很不一样。
孟青的气息是冰凉的,慢慢地、试探却从容不迫的侵入,他闭着眼睛,清秀的眉眼看上去极为沉醉,有缠绵不尽之意。
小静胡思乱想着,看着孟歌略显邪魅的长眉,猛地闭上了眼睛。
她竟然会想到孟青,小静有点被吓到。
孟歌却因为她这反应极为愉悦,甚至,罕见地笑了笑,更强势地吻了她一会,直接抱着她起身,上楼去。
庭院里立着保镖,眼见他上楼,也落后几步,跟了上去。
树随风动。
孟青隐在暗处,靠着门扇,月光拢了他半边苍白的脸颊,将他俊秀的一张脸,分割成两半。
他靠着门,站得笔直,抿着唇,双拳握紧,再握紧,在安静的夜色里发出咯嘣咯嘣地响声,慢慢地,又一个手指一个手指,慢慢松开。
刚才的一切,他尽收眼底。
小静的讨好,孟歌理所当然的吻,甚至,罕见的低笑声。
实在是太刺眼,太刺耳。
他十六岁给孟秋挡一枪,眼下,来了孟家四年之久,每每看见孟歌,都会如此刻一般,恨意难平。
孟秋有许多女人,秦晴算得上正房,此外,有三个女人住在孟家。
没有他妈妈。
他妈妈是社会底层的人,包厢里卖酒的服务生,被孟秋看上,在包厢里直接强占,而后,弃若敝履。
那个傻子一样的女人,怀上他的时候,才只有十九岁。
她完全可以不要他,可她实在愚钝,天性纯善,艰难地生下他,让自己的生活,彻底地成了一团乱麻。
她来自农村,没文化没学历,除了长得好,再无所长。
二十岁的她,带着刚出生的他,能做什么?
她不知道被多少人玩弄过,最后染了病,还不到三十岁,整个人就瘦成一把骨头,蜷缩在家里的小床上,让他去孟家求救。
当时他刚好九岁,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到了孟家大宅外。
他见到的第一个孟家人,就是孟歌。
当时的孟歌也就十五六岁,出落得十分高挑挺拔,他不知道当时的他究竟有多高,只记得他穿着笔挺的西装,从纯黑色加长轿车里下来,像电视里的养尊处优的少爷。
他本来就是少年,他才十几岁,那些人却毕恭毕敬地唤他一声“二爷。”
他说不出的害怕紧张,可是念着奄奄一息的傻女人,飞快地跑过去,拦着他求救,想进孟家,见孟秋一面。
他永远也忘不了孟歌当时的眼神,他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笑容邪气肆意,眉梢高挑,一脸嫌恶道:“哪里来的乞丐?”
分明是手足,他说了自己是孟秋的儿子,可他说自己是乞丐。
可不正是乞丐?
他从六岁起自己洗衣服,那些衣服从来洗不干净,皱皱巴巴地穿在身上,穿得很脏了他才换。
学校里同学厌恶他,老师厌恶他,平素,就像躲脏东西一样地躲着他。
妈妈病了以后,两人一日三餐都困难。
他不到十岁,打工都没人要他,个头太小,面黄肌瘦,在餐馆后厨帮别人洗碗都碰不到水龙头。
他没办法挣钱,放学放假,就在街头装乞丐。
乞讨。
被许多人打过揍过,被许多人吐过口水,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上学了,其实,他也觉得自己就是个乞丐。
可他是孟秋的儿子,他实际上是孟秋的儿子。
孟歌话音落地,他边上的保镖一脚将他踹飞,拳打脚踢,他拖着满身伤,回到家,不敢告诉已经病入膏肓的女人,继续去外面乞讨。
他看上去实在太惨,那一天挣得很多,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
他买了热腾腾的包子,回到家,却看到了眼下想起来就痛不欲生的那一幕。
西装笔挺三个壮硕的男人,面无表情,扣着他妈妈的嘴,将一块金锭,硬生生地塞进了她嘴里去。
他吓傻了,想冲进去,却看到那傻女人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
她看到了他,他看到她拼命地摇头,他知道,她在让他走,让他跑,让他别管她,有多远跑多远。
她着急地拼命扑腾,大颗的眼泪从眼角崩落出来,最后,垂落了一只手臂。
他就藏在脏乱的楼道口,也听见,男人口中道:“夫人。”
更听见男人道:“小杂种。”
他没有再停留,九岁的他,成了真真正正的一个乞丐。
在街头天桥争抢飞奔,拉帮结派,甚至,偷窃,他成了这世界上最让人看不起的那一类人。
过街老鼠一样,人人避而远之。
他唯一的念头,只有挣钱,挣钱,挣钱。
他花了五年时间,在孟家的会所里见到孟秋第一面,就是他妈妈当年被强占的那个包厢。
他长相清秀,和他妈妈如出一辙,偏生,孟秋根本不认识他。
孟秋去按摩,他请求帮他按摩的女服务生拿了他一根头发,在他下一次来会所的时候,将亲子鉴定报告单给了他。
自此,他入了孟秋眼,却并没有得到孟秋的承认。
直到那次枪伤,实际上,那是他和道上的兄弟达成协议,刻意安排。
孟秋平安无事,他九死一生,入住孟家。
让她母亲吞金自杀的那个夫人,自然是秦晴,在秦晴之外,无论是孟秋、孟歌、还是孟家这任何一人,他都恨之入骨。
他每一天、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考虑着,怎样让孟家毁于一旦。
孟秋退下主位,孟歌冒进妄图击垮宋望,独揽北方黑道大权。
这,无疑是绝好的机会。
一旦失败,孟歌、孟欢、甚至其他人,都会受到重创,一蹶不振,他当然不能让小静从中作梗。
他会救程思琪吗?当然不会。
他勾引迷惑小静,不过是为了暂时稳住她,为了羞辱孟歌,也许,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