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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去做什么?难不成?”
一直站在身旁的林晨终于回过神,调戏张萌起来。
“难不成什么?”张萌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们两个不好好学习的家伙。
“难不成班长你自己也去过?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得那么清楚?”
“你你们混蛋!好,你们等着,我告诉班主任去!”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郑龙和林晨同时传出了爽朗的笑声。
对于这种爱打小报告的班长,郑龙一直是敬谢不敏的。当然,一个班级里有时候也必须要有这样的角色,要不然一个班级的正常运转也是要受影响的。不过说来说去,郑龙和林晨对张萌还是很讨厌,虽然她真的很萌,如果自己还是个小男生的话,那肯定要被迷得不要不要的。
“哼,萌怎么了,再萌有施静萌吗?”
走在去网吧的路上,林晨气哼哼地说。
“你个色胚,就惦记着女人!”
“你个基佬!”
“”
两人有说有笑,不一会就进到了太极网吧的门口。2001年的网吧,管理还是比较松散的,有没有身份证都可以进去,人员也比较杂,晚上还经常发生盗窃案。那时候的家庭pc普及率远不及现在,去网吧就成为上网最便利的选择。当然,有无数的少男少女在网吧学坏变坏。
林晨和郑龙很熟练地在前台开了机,又找到两台挨着的机子。趁着开机的时间,林晨问郑龙:
“你今天怎么想来网吧?最近一段时间你不都早早就回家了么?”
“嗯,今天来网吧写稿子了。”
“写稿子?难不成你还想当作家不成?”
林晨的声音有点大,惹得好几个嘴里叼着烟的少年朝这边看来,听完后不禁莞尔一笑。
那笑声中,有不屑和轻蔑。
作家,就你那德行,配么?你一个来网吧上网的家伙,还想当什么作家?
毕竟,在2001年的时候,作家这个词还是很高端的;当年想要出一本书,真是难比登天!
郑龙说:
“呵呵,多说无益,等到作品发表的时候就给你看吧!”
“好,龙哥,我相信你,我等着你的大作!”
林晨很熟练地双击桌面上传奇的图标,经过短暂的安装,很快一个崭新的游戏界面就展现在他面前。
传奇!
一个让郑龙多么熟悉的游戏,一个曾经让他废寝忘食地游戏,一个让他差点从人变成鬼的游戏!
他曾经三天三夜在网吧里打着传奇,最终被老爹郑南星找到的时候,他还穿着厚厚的外套,但外面的气温却已经骤然上升了十几度,到处是穿短袖的人了!
他还曾经连续通宵好几天,只为了获得一个珍贵的道具!
可是现如今,当他再次看见曾经为之疯狂的游戏界面时,居然怎么也提不起丝毫兴趣了!
相较于2016年的网游,还停留在第一代画质的传奇,显然再也无法勾起他的兴趣,甚至把那一点点回忆的美好都破坏殆尽!
那一个个粗糙的人物,让早已经被3d效果吊足了胃口的郑龙,再也提不起丝毫的兴趣了!
“龙哥,要不要一起玩,这游戏可带劲了!”
看着旁边兴冲冲的林晨,郑龙叹了口气,不知该说啥好,只是默默地摇头:
“不了,我还有事要做,你玩吧。”
林晨失望地嗷了一声,很快就重新振奋起来,投身到传奇的怀抱中去了。
郑龙则开始屏气凝神,准备码字。
他闭上眼,仔细沉思了几十秒钟。
虽然后世的他,也曾经在网络上尝试着写过一点网络小说,但因为想要在几百万写手之中斩杀出一条血路不啻天方夜谭,他的作品往往在几万字的时候就被判定扑街,也就没有太多码字的经验。
虽然,他是个广告文案,但要编出十几二十万的作品来,纵使事先知道很大大纲以及人物性格,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
虽然,他对郭明明的成名巨著幻城了如指掌。甚至可以说,他对郭明明所抄袭的日本漫画圣传,更是了如指掌。
对哦!
郑龙突然想到,既然郭明明所写得幻城之中抄袭圣传之处颇多,那么我直接看圣传不就好了?
既能帮助自己回忆剧情,还可以进行一些完善和补充,说不定自己能写得比郭明明更出色!
毕竟,作为一个广告文案,郑龙对自己的文字功底还是拥有充分的自信!
圣传,在80后那一代少年之中,有着神一样的地位!
圣传是日本漫画团体clamp创作的一部幻想少女漫画,1989年在杂志月刊wings(ウィングス)的季刊south(サウス)上首次连载。该作讲述夜叉王为了小阿修罗,一族被灭,自己也被迫走上了逃亡的旅途,但是他坚信只要集齐六星,就一定可以打倒邪恶的帝释天的故事。
仔细又在百度上搜索了一遍圣传的内容之后,郑龙又增添了许多信心,大致勾勒出一些郭明明幻城的轮廓了。同时,为了减少将来必将出现的抄袭质疑,郑龙绝对对幻城进行适当程度的改写。
当然,故事的核心并没有变,冰火两族的情仇,兄弟手足相爱相杀还有两世轮转的****纠葛都没有变也不能变,只是在具体的一些情节设定上,还有语句做了许多增删。
尤其是对于幻城原作做时不时就出现的“大片大片的樱花”,郑龙很是反感。郑龙本身就不太喜欢日本,虽然很日本的电器和小妹子,但对日本这个国家却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更何况在经历了后世许多两国关系紧张时期,郑龙相较于2001年的其它人而言,对日本的态度就更加激进一些。而樱花这种具有深刻日本烙印的道具,则是能减少就减少了。
想来想去,郑龙把这些樱花的描写改成了更加空灵的描述,比如嗜血花,彼岸花之类不存在于世间的东西。
总之,只要不大幅度改变原作的意境,适当的删改也是必要的。
另外,对于原作中那句脍炙人口的“哥,我死之后,请自由地”,郑龙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改写成——我死之后,你也一定要自由地
意思虽然几乎一样,但抄袭的感觉却减少了许多。这样一来,将来就算是遇到抄袭的官司,也能有理有据,不至于进退失据。
想到这,郑龙的嘴角不禁翘了起来,脸上挂满笑意。
不知不觉,他已经到网吧三个多小时了。进来时窗外还是黄昏的景致,而现在则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了。
“已经这么晚了啊!看样子,来不及上传到榕树下上了,还是晚上回家再弄吧!”
郑龙感叹道,再看一眼word文档上的统计数字,发现已经码了将近一万字。
虽然三个小时码一万字对于后世的网络小说作家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但对于刚刚开始尝试“创作”的郑龙来说,还是个不小的成就!
肩膀酸疼,双手沉重,看来网络小说作家也不是个轻松的活计啊!
“哎,又被这个满级的混蛋杀了!他到底是哪个混蛋!有本事出来干一架啊!”
林晨望着电脑,气哄哄地说。
第十章 错过发表()
郑龙凑过去一看,才发现林晨的账号又处于被杀倒地的状态中,就嘲笑他说:
“嘿嘿,你不行啊!”
“你懂个蛋!是这个家伙神经病,无缘无故就跑过来砍我。”
“嘿嘿。”
无所谓,反正对郑龙来说,今天的任务已经基本搞定。他把u盘插进电脑,将今天所写的稿子保存进u盘里,就关机回家。
“回家吧。”
“再玩玩吧,再玩玩。”
那个年代的少年,对于网吧都有种迷之执着。就算家中已经有了电脑的郑龙,也是更喜欢网吧的氛围。毕竟许多人在一起放浪形骸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
不过,天色真的已经晚了。
“还玩,你看看都几点了?”
林晨这才一惊,赶忙看了看手表,“啊!”
“都这么晚了!你刚刚怎么不提醒我?”
“我刚刚提醒你的话,估计你要砍的人就是我了。”
“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回家,不然要被揍死了!”
话音未落,林晨就关上电脑,一溜小跑到网吧前台下机,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网吧。
“呵呵,还真怕死。”
郑龙笑了。
他一个人回家。
2001年的莆城市,还是个比较落后的小城市,跟后世到处都在修建高楼新区截然不同,整个城区简直一览无余。平素逃课上个街,都有很大几率碰上正好休假的老师。
郑龙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用口袋里仅有的两块钱买了个烧饼吃。
只不过是简单地撒上一点芝麻,烧饼便香气四溢。
“真好吃!”
说来也怪,后世中郑龙早已不知道吃过多少烧饼,但没有一个有少年时代吃过的好吃。
这就跟朱元璋曾在打仗时吃过一家农妇做的菜,但等他得了天下,再找到那农妇做给他吃时,却怎么也吃不过当年颠沛流离时所享受的美味了。
又好像后来有许许多多人写青春文学,但没有人能写得过郭明明一样;就好像后来有无数人高中退学去写小说,但没有一个人再能像韩寒那样引发媒体的强烈关注。
好像之后无数人写玄幻修真都市,情节千奇百怪,但很多人却还是罪喜欢中原五白那些小说一样。
人,或许还是念旧的。
不知不觉,郑龙就走近家门。
“你还知道回来!”
还没进家门,郑南星的声音就从屋子里传了出来。郑南星不是个很严厉的人,但郑龙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也是让他有点生气,声音自然便透出点威严来。
“刚刚在学校自习了一会。”
郑龙很流利地撒了个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