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季鸿承认自己被取悦了,也承认这少年尤其擅长不动声色地撩人心弦,他问:“酒呢?”
余锦年忙把酒盅举到季鸿唇边,没想他又说:“方才不是这样饮的。”他一时错愕,心道,这难不成是要我那样用嘴喂你么。
被季鸿好整以暇地盯了一会,余锦年咬了咬牙,将酒含在口中,颤颤巍巍去捧季鸿的脸,可他哪里会这样旖旎醉人的渡酒法,只觉得嘴里的酒液烧得他整条食管都火|辣辣的,还没等贴上男人的唇,口中的酒就已被自己咽得差不多了。
季鸿见他心生怯意,便推波助澜一把,垂目道:“算了,下去罢。”
余锦年一听,果不其然中计,明明口中已经没有酒了,仍莽莽撞撞地贴上去,含|住季鸿的唇|瓣轻轻一咬。他前世今生加起来,莫说是女孩子的唇,便是女孩子的手也只是幼儿园做游戏的时候牵过几回,仅有的几次接吻经验也全来自于季鸿,且多是被动承受,至多算个半推半就。
他用了点力气去咬季鸿的唇,这就不像亲|吻了,更像是报复——报复季鸿一声不响地消失一整个下午,报复他让自己担惊受怕,生怕他就此一去再也不回来。
余锦年越亲越生气,这怕是他人生里最气的一个吻了,他气呼呼伸手推了季鸿一把。那柱是圆的,季鸿也只是虚虚倚着,被这么冷不丁一推,措手不及地直接向后仰去,两人双双噗通斜栽进花池子里,压塌了一大片花苗。
所幸坐凳楣子也不高,季鸿后背着地,懵了好一会,余锦年半骑半趴在他身上,有了头一回主动亲|吻,这会儿简直是胆大包天了,揪着季鸿的领子又凑上去咬了一口。
这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听得季鸿“嘶”一声,这才回过神来,蹙眉道:“属猫的么?”
“猫才不屑咬你。”余锦年抬起头来仔细看了看,愧疚道,“哎呀,真的咬破了……”他伸出一根手指摸了摸,又觉得这是自己咬出来的,竟还分外自豪。
他偷偷看一眼季鸿,忽然串起今天一天的遭遇来,不禁心生恹恹,终于肯从他身上下来,伸手去捡掉在花圃里的酒盅,见杯沿已经脏了,便弃之不用,直接对着酒壶的嘴儿畅饮,失落道:“是我不好。荆忠害死了二哥哥,我却非要救他,你离家出走也是应该的。可我并非是存心与你作对,他当时那个模样,不救就是等死了,我实在是看不过去他死在我面前……等荆忠稍微好一些,我就将他转给寿仁堂,你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季鸿看他眸中一会明亮一会黯淡,不由心软道:“如何是离家出走了,我只不过去酒肆坐了坐。”
这事颠来倒去,实际上与余锦年又有何关系,他只是尽了一位医者的本分,只是不想看见有人血溅当场。
且说到底,荆忠也不过是个临阵脱逃的小角色,他如何能害得了季延。只是自二哥去世已经有十六年了,当事者已所剩无几,关键人物也早已被挫骨扬灰,头颅在北雁关城墙上生生示众了三年,此时莫说是仇人,就算是仇人的一抔骨灰,也早已寻觅不得。
能够记恨的,除了季鸿自己,就只有当初那个贪生怕死,丢下二哥兀自逃跑了的侍卫荆忠——纵然那侍卫即便死守二哥到底,也不过是将季延的死期往后拖上一时半刻罢了。
时隔多年,有关二哥季延的一切,都似北雁关外的寒沙一般,已随着风雪飘逝,是是非非都已捉摸不清。
而荆忠的出现,却撕裂了季鸿掩藏在内心深处的不堪过往,陡然刺伤了那他自以为愈合,其实却仍在汩汩流血的伤口。临敌弃主的荆忠仿佛是一面光可鉴人的悲惨铜镜,与其说他是记恨荆忠,不若说他是记恨自己的无能和软弱。
如今季府上下,已经一丝季延的痕迹也无,就连院中的盆菊也悉数撤去,好像二哥从未存在过一样,每个人都缄口不语,战战兢兢,生怕提起这个早逝的优秀嫡子而令家主不悦。而季鸿本就身份尴尬,裹挟在此事中更显得招人厌恶。
最终,他成了季府中最没有资格怀缅二哥的透明人,季家主母甚至不许他踏入祠堂一步,他手中仅有的信物,也不过是几张季延来康和院陪他玩耍时信手写下的短诗。
同样是旧事余人,而荆忠区区一个背主的侍卫,竟种着满园的金菊,不仅收藏着季延亲自刻字的长剑,还有一整间厢房立位祭拜——这让季鸿如何不羡慕,如何不愤怒,又如何不将他视为天大的仇人。
明明他只是一个侍卫而已。
季鸿本就不欲以这桩旧事来牵扯余锦年,故而一直遮遮掩掩不愿详谈,然而今日在酒肆中独自饮了些酒,回过神来,才发现他其实也不似自己以为的那般漠然,面对往事,仍是做不到冷静自若,甚至还为此迁怒了少年。
一壶煨了姜瓣的热酒,饮得余锦年脸色发红,他抿着嘴巴看季鸿,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起来罢,地上凉。”季鸿叹口气,起身将他从花圃里拔起来,拂去少年衣上尘灰,道,“不是与我做了菜么,再不用都冷透了,也让我尝尝你给你‘二哥哥’做了什么美食?”
37。酩酊春()
第三十七章
菊花糕倒是可以冷吃; 然菊花性凉; 洋菜也凉; 季鸿本就身骨偏寒,还是需配些热酒才好。余锦年如此想着; 拿去将酒菜温过一遍; 这才重新摆在院中; 将今日菜色向季鸿一一讲来。
虽说粥菜已反复热了两遍; 已不似刚出锅时那般鲜亮诱|人了,但仍能看出做菜人花费了不少心思; 这道素扣肉神思巧妙,菊花糕精致玲珑,哪怕是最显贫苦的酸齑粥; 也被处理得粗而不陋; 入口温软。
少年说话间喉结微微挑动; 唇瓣红润莹亮,季鸿心思一动,便伸了手。
余锦年正胡想乱想; 突然被握住手腕; 他惊慌了一瞬,手中竹箸也掉在了地上; 正待要捡; 便听身后的男人道:“莫捡了; 用这双。”
季鸿将自己手里的竹箸递给余锦年; 借着力道将他拽到跟前来; 往怀里一揽:“吃罢。”
后背贴着一副略染酒香的胸膛,余锦年被揽坐在季鸿身前,腰上虚虚搭着一只手,他起先还有些拘谨,后来感觉到肩上微沉,听见一道低沉的吐气声。有好一会,谁也没说话,余锦年也不由萎靡不振,仅吃了一碗酸齑粥便放下了筷子。
“怎么,不吃了?”季鸿抵在他肩上,半晌没能听到食物从喉管中滑落的吞咽声,便抬起头看了看,揽在余锦年腰间的手向他腹上摸去,“这里还是扁的。”
余锦年摇摇头:“饱了。”
季鸿哪里不知少年心事,轻笑道:“既是饱了,那听我与你讲讲故事罢?”
“谁的故事?”余锦年扭头看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单纯的疑问。
“我二哥。”季鸿捏捏他的指腹,“想听不想听?”
闻言,余锦年不禁侧了侧身,坐直了身体,神情专注地望着他,很是期待的模样。这样对着他,季鸿反而没勇气讲了,于是又亲手将少年扳回去,仍是以从后背环抱住他的姿势,借少年的手抿了一口酒,这才缓缓开口道:“京城有一种酒,名为酩酊春,酒烈味浓,一瓠即醉。据说斗酒十千,趋之者若鹜。”
听他从酒讲起,余锦年好奇道:“真的一瓠就醉吗?”
“这我便不知。”季鸿似乎回忆起什么趣事来,由不住弯了弯唇缝,“二哥曾偷偷往我酥酪里倾了一匙,那时我才四岁,醉了一天一|夜不省人事,醒来时头疼发昏得要紧,却瞧见二哥坐在床头嘲笑我。打那起,我便生二哥的气,再也不愿吃酒了,至于酩酊春究竟是何味道,也早已忘得干净……”
余锦年轻嗤一笑。
季鸿摸摸他下巴,问:“你笑什么?”
余锦年微微低着头,挨着季鸿的手蹭了过去,琢磨说:“我以为二哥哥是那种高风亮节、英武不凡的人,又或者是你这样凛若冰霜的高岭之花,却没想到,二哥哥竟然是……”他想了好一会儿,也不知该如何形容,最终放弃道:“总之,和你完全不一样。怪不得你酒量这样差,原是叫二哥哥给吓的。”
“如何不一样了?”季鸿道。
余锦年笃定:“你的话,是决计不可能往四岁的小娃娃碗里倒酒,将人家醉倒之后还要嘲笑人家。”
确实也是这个理,不过二哥就是这样,总之是不愿按常理走的,且此事说来,到底是季鸿小时的糗事,说多了免不了要被少年取笑,季鸿也不再就此问题多作纠|缠,忙将话头牵走:“不过二哥酒量倒是奇好,酩酊春他能连酌数坛,饮罢临月舞剑,照水吟诗。二哥性秉游侠,是极肖父亲的。他常说要仗剑江湖,平八方不平之事,定四海难定之乱——不过也只是说说罢了。”
尽管只是潦草数语,余锦年仿佛已经看到了这样潇洒自在的场景,他被季鸿揽得极为舒服,便乖顺地向后靠了靠,调整坐姿倚在季鸿身上,听他继续说。
“因父亲树敌颇多的缘故,二哥也有了一支十二人的侍卫,一半是父亲拨划给他的,另一半则都是他亲自选拔,年岁均与二哥相差无几。最小的那个也是最精壮的,据说以前是菊园里的小花匠,二哥见他身手敏捷,人又有趣,便将他提拔上来,还赠他一把新得的剑。”
余锦年呼吸一滞,意识到他绕来绕去,其实是在说荆忠的事情。季鸿感觉到怀里的身躯微微紧张起来,便点了点头:“嗯,那就是荆忠。”
“其实,二哥与荆忠最是谈得来,他们年纪相仿,性情相合,且都爱菊。二哥出门时,不会将十二个侍卫都带全,有时是二三个,走得远些便带七八个,这里面往往都会有荆忠。”
余锦年察觉到揽在腰间的手臂微微的收紧了。
“出事那天也是,”季鸿阖上双目,道,“对方是有备而来,而我们只是出城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