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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乐疯了,珍藏起来,南珍一脸土匪相:“为什么我没有?”
则冬想了想,第二天给南珍带了一个。
南珍看着那指甲大小的贝壳跟则冬说:“我有整整一罐贝壳,每一扇都比这个漂亮。”
则冬说:“你可以把我的贝壳放进你的罐子里。”
“为什么?”
“这样我的贝壳就不会孤单。”
孤单。
这两个词打动了南珍,她勉为其难,同意了。
她从吧台下面翻出那整整一罐的贝壳,就连阿彬都没见过那东西。
玻璃瓶子上用油彩笔写着:给小南的星星。
字很漂亮,一看就知道是男生的字体。
则冬指出:“贝壳是软体动物的外套膜中的腺细胞分泌的钙化物,恒星是由非固态、液态、气态的第四态等离子体组成的,能自己发光的球状或类球状天体。”
“所以,海里的贝壳不是星星。”
南珍蹲在地上擦拭她的瓶子,“小时候被人骗,我说要天上的星星,他说星星是海里的贝壳变的,给我捡了这么一罐。我那时候还挺高兴的,后来知道被骗了也没舍得扔,当做纪念吧。”
阿彬突然小声说:“宋权哥?”
南珍点点头。
则冬看着南珍尝试将他的贝壳塞进去,但无奈罐子里太满,根本没有空位。
则冬拿走了贝壳,说:“明天还给你。”
隔天晚上,他们三人一齐去海边游泳,最终结果,阿彬垫底,则冬胜。
徒弟超过了师傅,南珍被夹在中间气喘吁吁。
她说:“你就不会让让我!”
则冬:“这是比赛,要有体育精神。”
阿彬直接下班,南珍还要回店里换鞋,则冬将一个手指长的小瓶递给她。
店里没开灯,南珍就着沙滩上的灯光打量手里的小瓶子。
带着纹路的贝壳被固定在一颗小石上,最底下铺垫着闪着蓝光的细沙,南珍转动瓶身,细沙中泛出好看的色泽,在上下晃动,竟然全都被固定住。
“你做的?”她仔细看瓶口,瓶口很狭窄,不知他是怎么办到的。
则冬点点头,然后指了指吧台位置,表示:“你可以把我的贝壳放在显眼的位置。”
南珍想了想,如他所愿。
夜晚,则冬将瓶底沾上一层透明的胶水,固定在南珍的电脑前。他似乎很满意,看了又看。
最后,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这是一双很巧的手,但他以前从没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双手曾经很脏,他愿自己往后能清白干净。
女孩们来买冷饮,被小瓶子吸引,问南珍肯不肯卖,南珍转头看看后院在浇花的则冬,摇了摇头。
虽然只是个小东西,但她挺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觉得这个文还可以,就请收藏一下吧~难道不应该相亲相爱么%>_<%
艾玛,心疼我家萌萌!
☆、(4)
沙滩节在一场摇滚风的拼盘演出后顺利结束,但盛夏才刚刚开始。
月底,南珍给店里的员工发工钱,那天,则冬就看阿彬欢天喜地的状态持续了一整天,傍晚没什么客人时,南珍坐在了电脑前,阿彬奉上一杯凉丝丝地奶茶。
南珍满意地喝一口,咬着珍珠开了银行账户。
不一会儿,阿彬的手机滴滴叫,收到一条短信。
南珍问则冬:“卡号多少?”
则冬朝她伸手,表示要现金。
很快,他拿到了自己这个月的工资,小心收好。
南珍从没有见过他花钱,问他:“打算怎么花?”
则冬想了想,基本没有需要花销的地方。
“要不要去逛街?”阿彬的工资多半花在购置新衣上。
则冬不去,身上穿的是那件修烤箱时弄脏的衣服。
南珍忽然站起来,说:“走了。”
“去哪里?”则冬看着她。
她没说,就是带着他开车出去。
阿彬决定下个休息日去逛逛商场,给他男神买一个小礼物。
南珍带着则冬进了商场,直径走进一家专卖男装的店。
她选出一件白衬衫,往则冬身上比了比,觉得不好,又换了一件。
则冬好奇的看着人来人往,听见售货员说:这位先生高大英俊,穿什么款式都是好看的。
南珍回望,带这家伙出来挺有面子!
她说:“这个款式拿给他试试看。”
则冬被推进试衣间前,还在看着店中央的水晶吊灯发呆。
南珍站在外面等他,见他很久没出来,问:你是不是不会穿衣服?
则冬递出手机,看袖口居然还是他来时身上穿的那件。
他说:“衣服没洗过。”
南珍望了望天花板,然后旋开门进去。
她没说话,就站在里面。
两人对看,则冬终于妥协,赶她出去。
很快,他便也出来,换上了新衣服。
售货员欢喜地表示:“太合适了!”
南珍也挺喜欢。
她刷卡付账,将袋子递给则冬:“还你的。”
则冬摇了摇头。
南珍说:“不想欠你的。”
他只好收下。
从店里出来,商场里的人明显的多了,南珍走了几步才发现她家伙计还站在原地。
“看什么呢!”南珍蹬蹬蹬跑过来。
则冬在看身边的人来人往,那些人对他露出善意的微笑,有些羞涩地偷看他。
他曾到过很多地方,但这是他头一次逛商场。
目光越过人群,往更加热闹的地方追溯,则冬看见了一个闪亮亮的招牌。
南珍看出了些许端倪,指了指对面的汉堡店问他:“吃吗?”
则冬回头看着她。
她说:“挺好吃的。”
他略微思索,却还是摇了摇头。
但最后,还是被南珍拉进店里。
南珍带着他到柜台那边点餐,则冬第一次知道这种吃饭的方式。
点了餐,要先交钱,然后自己端着餐盘找座位。
食物不需要碗碟,而是用纸包裹着,连杯子都是一次性的。
店里有食物的味道,很香。
南珍找了个地方坐下,这里明亮宽敞,来吃饭的人很多,她拆开一小包番茄酱,沾着薯条吃。
这道菜店里也有。则冬想。
阿彬在后厨偷偷领着他吃过薯条,他不是很爱,所以现在拿起圆圆的汉堡,先闻味道,再小小咬一口,很谨慎。
南珍就想起阿彬曾对她抱怨:“南珍姐,我往男神的炒饭里堆了很多虾仁,他居然就不吃了!我做错了什么!”
南珍现在知道了,他只是天生谨慎。
似乎能接受这种味道,则冬又咬了一口,有酱汁挤出来,沾在他唇边,他优雅地用纸巾擦拭,仿佛这里是一个很昂贵的餐厅。
南珍学着他的样子,想要优雅,最后失败,吃得满嘴都是面包屑。
他吃饭时不说话,南珍只能忍着等他吃完了才问:“好吃吗?”
则冬很认真的思考一番:“还是比较喜欢工作餐。”
虽然这样,但他没有浪费一丁点的食物。
吃完了,将包装纸整齐叠成四方形,挨着餐盘直角放好。
南珍不禁要笑,如果让甜点师傅知道则冬比较喜欢工作餐,他会很高兴的。
南珍咬着冰块,咔嚓咔嚓的,问则冬:“你从哪里来?”
这时,则冬的手机电量耗尽自动关机。
南珍在包里掏手机,他却拿走了她随身带着的一杆笔,在纸巾上写下:一个很远的地方。
他用右手写字,却写的并不是很好看,这让南珍很意外,因为则冬一看就是那种书卷气很重,铁画银钩的类型。
很久后的后来,南珍才知道,其实他是个左撇子,用右手是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字迹。
当然,他确实是那种拥有一手好字的人。
“家里还有人吗?”南珍无法想象,他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没有其他亲人了,为什么会来流浪。
他没有再写字,一直沉默着。
南珍知道,自己触到了他不能碰的地方。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地方,在心房深处,一碰就疼。
南珍不再多问,咬碎所有冰块,带着则冬离开。
当晚,则冬洗干净新衣服,晾在后院。
第二天,南珍在车里等他,见他还是穿着旧衣服出来,就问他:“不喜欢?”
则冬摇摇头。
他们还是去吃了早餐,去买了蔬菜海鲜,只是南珍一路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
在她选鱼时,他看着她的背影,她弯腰挑蔬菜时,他看着她腰间露出的一小块白皙皮肤,她猛然回头,见他乖乖跟在后面,就又回过去选胡萝卜。
选完了,她不说,他也会过去拎走菜篮子。
前一天,甜点师说要一把磨刀石,则冬跟着南珍走回车里,显然南珍忘记了。
他拎着那么多东西掏手机,手指都被勒红了,他皮肤白,一道道的红印子特别明显。南珍皱着眉等着,看见他打字:你忘记买磨石刀。
南珍说:“在这等着!”
她头也不回就走了,回来时,则冬还站在车边没有上车,见她来了,才将手里的几个袋子放进后座里,等南珍坐上车了,他才上去。
南珍不说话的时候,他竟然有点不习惯。
但他天生不是爱提问的人。
回到店里,南珍拿着磨刀石去找甜点师了,则冬则消失小片刻,重新出来时,已经换上新衣裳。
阿彬认得那牌子,他一直想买一套来着,可惜他们家衣服只有高高大大的人才穿的出味道。
他男神穿着,就挺好!
“帅~”阿彬流口水。
则冬更挺了挺肩膀,从南珍面前走过。
南珍本来在跟甜点师说保鲜的问题,直接哑口无言。
她知道了,爱干净的则冬,担心会在菜场弄脏她给他买的新衣服。
他虽然不通俗世,偶尔直白到毒舌,但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珍惜她的礼物。
更是……衬托出她的不成熟啊……
南珍想到他站在路边,勒红了手指,就很抱歉。
“咳,则冬你去仓库整理一下库存,我要叫货了。”这是她今天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
则冬点点头,看了看身上的白衬衫,决定先去换掉。
他没锁门,衬衫从肩头滑下来,他看起来挺瘦的,肩膀却宽阔,被紧实的肌肉包裹着。
南珍推门而入,他没有下意识要遮掩的举动,这让他看起来有种与脸蛋不符的,男子汉的味道。
他侧过身,腰腹上可以看见垒落的方块。
南珍硬是撑着不让自己捂脸捂眼,清清嗓子打破这份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