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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这座小屋,确定它只是寻常木屋,并不是那种藏龙卧虎的迷宫城堡,才稍稍放下一点心,朝着绿洲方向走去。
才走了几步,他突然一愣,停下了脚步,仔细回忆起来。
“沙漠……绿洲……三层木屋……这个场景,我好像有印象啊……”
他想了好一会儿,明明觉得心中有货,却怎么也没办法从记忆里面把相关内容找出来,索性闭上眼睛,坐在热腾腾的沙子上面回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心中豁然开朗,总算想起了这场景的来历。
“这特么不就是号称‘沙漠罗生门’的‘甜水旅馆杀人案’嘛!靠!我的运气真特么有点背!”
第六十六章、沙漠罗生门()
罗生门,是一个著名的典故,来自于一部著名的小说,小说里面围绕着一桩凶杀案,各个相关人员都有一套不同的说法,无法分辨孰是孰非。这部小说后来被改编成电影,也一样的著名。乃至于由此衍生了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情况扑朔迷离,难以分辨真相。
甜水旅馆杀人案之所以被称之为“沙漠罗生门”,自然是因为情况类似。在这个任务里面,主线是追查杀死某个领主的凶手,但情况却扑朔迷离:经营销赃生意,有时候也和强盗们一起出去打劫的旅馆老板;一年中有半年当强盗,半年当厨师的旅馆厨师;虽然稍稍有点正义感,但更多的是想学成本领纵横天下的旅馆伙计;总想着跟富翁结婚,然后毒死丈夫独占家产的旅馆侍女;带着宝物来到旅馆的金盆洗手的强盗;追捕强盗却想着宝物到手就弃职逃亡的巡逻兵;性格冷漠自私的吟游诗人;因为残暴而被领民反对,以至于和兄长一起遭到附近领主驱逐,想要去首都控诉的领主弟弟……整个剧情里面,几乎所有人都因为种种原因有杀人动机,也都能找到杀人的机会。
整个任务里面,玩家们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人肯定不是自己杀的。
这个任务要求的自然是破案,但这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直到熊猫穿越的时候,玩家们也没能讨论出个结果来。
当然,现在对于熊猫来说,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破案,而在于……这个任务,并不是什么“迷宫随机任务”,而是沙漠地区固定的随机任务之一。
只要走在西大陆的沙漠里面,就有一定的机会遇到这间位于小绿洲之中的旅馆。如果不愿意做这个任务的话,自然可以离开。愿意做任务的话,可以前往旅馆,客串一回福尔摩斯。
某些攻略狂人们曾经将许多玩家做这个任务的经历总结起来,弄了一个很详细的分析。最初按照分析,杀人的应该是领主的弟弟。但随后就有人按照分析的内容去破案,结果又发现了新的情报。于是分析再更新,再对照着破案,再发现新的情报……再过一段时间,又有人发现,有些情报会错误,和过去的经验对不上号。
这种情况重复多了,攻略狂人们才无可奈何地宣布,这个任务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里面的详细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想要破解任务的话,建议把整个攻略资料都记下,然后仔细观察,按图索骥。
用这种方法,倒是也有不少人破案成功过,但是对照那至少七八万字的资料,以及一百多个需要观察的关键疑点,就算有资料参考,也有很多人没办法准确地将疑点都找对。
这需要强大的观察能力,以及敏锐的思维。否则的话,光靠对照那堆资料,只会弄得晕头转向。
熊猫思考了一下,迈开步子,朝着旅馆走去。
他很好奇,当游戏里面的随机任务变成了现实,事情究竟该怎么发展?
迄今为止,穿越者们都没发现“任务重复”的情况,既然如此,那么这个任务应该也不例外。
若是任务不能重复,那么当初那些有分歧的疑点,最终会怎么发展?这桩扑朔迷离的杀人案,最终又会是什么样的解决?
想到这些,熊猫心里就像是有七八只小猫挠啊挠啊,痒痒的很好奇。
从沙漠到绿洲,距离并不远,他只用了一会儿时间,就来到了绿洲之中,也来到了旅馆门前。
这旅馆看起来已经有些老旧,但是建筑依然十分的坚固,看得出用料结实。旅馆的大门上挂着招牌,却不是文字,而是食物、床铺和热水。这是很多旅馆的惯例,因为老板不识字。
当然,甜水旅馆的老板是识字的,他只是装作不识字罢了。
熊猫从敞开的大门走进去,正在角落上打瞌睡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询问他是要吃饭还是要住宿。
“吃饭。”熊猫说着,拿出一枚金币,“也住宿。”
伙计接过金币,笑呵呵地说:“话说在前头,咱们这是沙漠,样样东西都贵。又吃饭又住店,您可能还要加钱。”
熊猫点点头:“放心,该给多少给多少,我不是抵赖的人。”
伙计这才放心,先请熊猫坐下,然后问清了他的需要,便急急忙忙跑向后厨。
片刻之后,一个长得颇为妖娆的侍女从楼上下来,看到熊猫,先是眼睛一亮,但随后注意到了他铠甲上面的圣徽,目光顿时黯淡,挤出一个明显很勉强的笑容,过来打了个招呼,就坐到了柜台后面。
熊猫倒也不在乎她的冷淡——这种想着要毒杀亲夫好继承遗产的女人,他实在不想招惹。
片刻之后,门外有声音传来,一个身材高大相貌阴沉的骑士大步走进来,看到那个侍女,眼睛亮了一下,却没有立刻开口,而是站在门口,等着一男一女进来,才走到柜台前面,问:“有上好的客房吗?”
“当然有!”侍女立刻回答,“不知道三位怎么称呼?”
“诺昂男爵。”相貌阴沉的骑士回答,“这是诺昂男爵和他的夫人,我是他们家族的骑士长。”
熊猫一言不发,看着他们登记,上楼。
这三个人,自然就是打算去莫来城告状的贵族诺昂男爵夫妇和贵族的弟弟小诺昂。看两个男人的相貌,的确有几分相似之处。
只是……小诺昂为什么不说自己的身份?是他的身份需要保密?还是真实的他,其实并不是诺昂家族的人?
又过了一会儿,饭菜端了上来。那个半年强盗半年厨师的家伙,手艺的确是没话说,熊猫吃得很满意。
就在他吃饭的时候,天色渐晚,伙计将几支火把插在底楼大厅的几根柱子上,为大厅里面提供照明。
火把的光芒不算明亮,反而不断摇晃,将人影晃动得如同鬼魅一般。
熊猫吃饱之后,正打算回房休息,突然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却是一个高瘦的汉子飞快地跑过来,冲了进来。
“老莱恩在不在?”他大声问,“我快饿死了!给我弄点吃的喝的!”
伙计显然认识他,正要过去打招呼,又有一个稍稍矮一点,却异常强壮的士兵追了进来,手上还拔出了剑,大叫:“追捕逃犯,谁也不许动!”
顿时,大厅里面陷入了一片死寂。
第六十七章、争夺()
这个冲进来的士兵穿着一件旧皮甲,背弓挎箭,阔剑出鞘,杀气腾腾。他一双倒三角眼睛在大厅里面扫过,无论是那个之前冲进来的瘦高个也好,原本就在大厅里面的伙计和侍女也好,全都被他的杀气震慑,别说是开口说话,就连一动都不敢动。
这士兵个头不高,有些矮矮壮壮的感觉,但他身上那股杀气却给他平添了无穷的威势,让他看起来宛若巨人一般,令人难以直视。
他握着剑,不急不慢地朝着瘦高个逼近,走了两步,瘦高个总算是回过神来,急忙逃跑,却听见他冷冷地说:“外面是沙漠,你不怕当干尸的话,尽管逃。”
听到这话,瘦高个顿时不跑了,愁眉苦脸地说:“我都是要退出江湖的人了,你追着我有什么用?”
“把你偷的抢的东西交出来,我就不追着你了。”
“那些东西我卖掉很多了。”
“这我不管。”
“那你就是非要为难我了?”
“为难你的是你自己,不是我。”
瘦高个不说话了,眼中渐渐也浮起了杀气。
他好歹也是个强盗,虽然不是什么大盗,多少也算是个有面子的人。这个追兵不肯给他面子,那他也只能放手一搏!
这个旅馆的老板跟他认识,也算是道上朋友。再加上厨师、伙计和侍女,五个人打这巡逻兵一个,对方本事再大,也必定能收拾得下。唯一的问题只在于,要死几个人?
他们这群人可不是什么豪强霸主之类的人物,充其量也就是寻常镇子这个等级的“大人物”。一般徒有蛮力的莽汉,倒是能够轻易纠集二三十个起来,但真正能打的,能有资格混江湖的,这样的手下,他们一个也没有。
就像这旅馆里面,老板手下名义上算是有三个人,可实际上对于这三个人,他一点约束力都没有。带着这三个人做买卖发财,大概没有问题,但要带着他们跟一个身经百战的缉凶巡逻兵厮杀,怕是就不行了。
其实……就算是老板自己,瘦高个也未必有十成十的把握能够说得动他。只是事已至此,对方既然紧咬不松,那就只好拼个鱼死网破了!
他张开嘴巴,大叫:“老莱恩!点子上门了,你要再不出来,这店的名声怕是就要坏了!”
话音未落,一声叹息传来,一个稍稍有些驼背的中年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身边还跟着一个胳膊特别粗壮、手持菜刀的大汉。
“你上门就没好事,我这店开了许多年,这一回怕是要砸招牌了。”
“砍了那家伙就是!”厨师冷冷地说。
旅馆老板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却把拐杖一扭一拉,变成了一对短枪。
他的动作宛若发令枪一般,伙计从靴子里面抽出了一对匕首,侍女也从柜台下面拿出了一把弯刀。
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