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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德摩斯王子说得对。不主动出击,永远别想彻底打死敌人;不彻底打死,这场仗就没个完!我支持王子!”
“我也支持王子的意见。如果全面防御,八千人想吃掉五万人,根本不可能。步兵方阵不利于追击,就算我们有骑兵,可是区区五百骑,完全无法达到歼灭的效果。”
“是的。从地理上讲,科林斯周边都是丘陵山地,也不利于追击歼灭。而且,珀尔修斯的新城迈锡尼,距离科林斯只有1斯塔莫特斯(约28公里),阿戈斯和提林斯也都不到1。5斯塔莫特斯。这么近的距离,就算我们能重创他们,他们一口气跑回去,缩在城中休养生息,之后卷土重来,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是,就算我们主动出击,靠海上的两千士兵四千水手,又能造成多大伤害?他们是海军,不擅长陆上作战,更不用说攻城了。恐怕,只能挑那些很小的,完全没有防御的城邦进攻。那些小城邦可能只出兵三五百加入联军,珀尔修斯不可能为了那些小城邦回军防守,而它们自己就算回防,撤走三五百、千八百人,也影响不了联军的战斗力,更别说伤筋动骨了。”
反对的声音也很有说服力。帐中的争论一时安静下去,众人陷入沉思。
这时卡德摩斯说话了:
“要为整个伯罗奔尼撒半岛带来鲜血和恐惧,当然不是只突袭几个村庄般的小城邦。我说过,我们要找机会拿下阿戈斯、提林斯、迈锡尼这几个核心城邦,只有这样,才能让联军真正感受到鲜血和恐惧,才有可能真正结束这场战争!
“要拿下阿戈斯、提林斯、迈锡尼,只靠那两千士兵,四千水手,确实不可能。所以——”卡德摩斯从沙盘上的科林斯城中拈起几枚军旗,往阿尔戈利斯湾一扔:“视战局走向,时机到来之时,分兵两千登陆阿尔戈利斯湾,奇袭阿戈斯城!”
“什么?!”
“你疯了?!”
“外面有五万大军等着破城,我们只有几千人,怎么能分兵?”
如果说刚才对于时间的分析还有很多人赞同,这分兵的策略一说出来,就连一个赞同的都没有了。
利用海军袭扰后方已经是主动出击的极限。分兵?将守城的步兵分出两千,深入敌后攻城?
就算科林斯繁荣强盛,就算有些先进的发明和战术,但毕竟是以一城之力,对抗大半个希腊的联军啊!
“卡德摩斯王子,你这样是不是太过盲目乐观了?我们虽然在军械战备上领先一些,但人数劣势太大,就算依托城墙,也无法弥补。
“甚至,说起城墙,我都不认为那是我们的优势,反倒是劣势。因为我们的城区和港区并不是一体,中间有将近0。5帕拉桑该斯(约2。5公里)的城港大道相连。虽然建起长墙保护,但不论这道长墙,还是港区的城墙,都是仓促修建,并不高大,防御力有限,而长墙本身反而增加了我们的防守负担!”
“是的,卡德摩斯王子。”另一名军官接过话头,“而且还有一点,我们的步兵数量,说是七千多,其实有两千多雇佣兵。他们都是各城邦失去财产和地位的自由民,无家无业,抛弃荣誉,拿钱作战,无论战斗力还是忠诚度,都不值得信任。雇佣他们来,只是为我们漫长的防守线补上漏洞,甚至不能算合格的战斗力。所以,不是七比一,是十比一!这样大的劣势,怎么能分兵呢?”
帐中众人高声议论起来,这一次没有了分歧,都是反对!
“好了!”眼看卡德摩斯的话引起了轩然大波,坐在主帅位子上一直默不作声的西绪福斯开口道:
“分兵的事以后再谈。战端初开,要分兵也不是现在。四支三层桨座战船编队留在外海,袭扰伯罗奔尼撒诸城邦的策略,我看大部分人都赞同,就这么办。卡德摩斯,你按照你的想法发出命令,让他们马上开始执行,补给自己解决。”
“是。”卡德摩斯答应道。所谓补给自己解决,就是让那四支三层桨座战船编队沿途劫掠,以战养战。对他们来说,这可是肥差。
“至于怎么结束这场战争,留待下一步商议。现在要毁灭我们的联军已经集结完毕,就向他们的统帅发下战书,邀请他在科林斯城下对战一场,试试彼此的兵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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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整队列()
深秋的风带来荒野中的凉意。天空迷蒙,薄薄的乌云笼罩,太阳暗淡无光。
科林斯城外,隐现于连绵丘陵中的联军营帐,早早地骚动起来。
黎明女神刚刚露出她明媚的脸庞,各营就埋锅造饭,五万士兵吃饱了肉食,整装待命,跃跃欲试,对于即将到来的第一场正式战斗,感到期待而兴奋。
来自爱琴海周边几十个城邦的联军,光集结就花了一个月时间。他们中来的早的,像伯罗奔尼撒本地的军队,早就在漫长的等待中变得超级不耐烦。天天看着科林斯那道长长的,并不高大的城墙,垂涎着其中的财富,他们就像饥饿的狼群,围观一只肥美的羔羊。
虽然联军统帅珀尔修斯勒令联军集结完毕才能开始攻城,但早就有急躁的将领按捺不住,串联起来,带着几百上千名勇士,对他们认为的科林斯城的薄弱处发动了数轮进攻。
最终战果,当然是抛下几十具尸体,无功而返。
珀尔修斯大发雷霆。但是对这些大小也是一个城邦国王、王子或者核心贵族的将领,他除了呵斥几句,也不能真的惩罚他们。
他知道这些人等得不耐烦了。
其实他自己,也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这是他与堂舅墨伽彭忒斯互换王位之后,整合提林斯和迈锡尼两大城邦之力,发动的第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既是诸神渴望的,也是整个伯罗奔尼撒渴望的。打好了这一仗,他将成为毫无争议的最受诸神眷顾的英雄,他将成为毫无争议的希腊最有权势的国王。他可以头顶这些荣誉度过耀眼的一生,直到哈迪斯的使者将他请入冥界。
这样的功业,对于他的诱惑力,不言而喻。
但是,为人精明,行事谨慎的珀尔修斯,明白战争不是儿戏。科林斯的繁荣强盛尽人皆知,三年前辩论大会,科林斯人强大的管理效率和组织力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不是那些小城邦出来的没有见识的所谓国王,见多识广的他深知一个城邦有着那样的组织力,在战争中会发挥怎样可怕的作用。
而且,他早已耳闻,这三年间科林斯在海上与以皮洛斯为首的诸城邦海军较量,不但未落下风,反而牢牢掌握着制海权,因为他们发明了一种比现在各城邦主力战船大两三倍的新战船。
武器装备的重要性,珀尔修斯自然是懂的。他自己就是靠一身神器,加上可怕的美杜莎之首的威力,才立下现在的功业。
情报显示,科林斯不但海军有新式战船,陆军也有很多从没见过的新装备。而且,他们似乎操练着一种叫做“方阵”的东西,还有士兵直接骑在马上作战,称为“骑兵”,而淘汰了如今大部分城邦赖以机动的战车。
所有这些,都让珀尔修斯心生警惕。如果没有三层桨座战船的大发神威,他可能还不会这么在意,但现在他丝毫不敢怠慢。
所以他宁愿耐心等待,等到联军全部到齐,才开始作战。
这样,起码有了足够的炮灰,可以试试科林斯那些奇奇怪怪的新东西。
“国王,埃托利亚、克里特与埃维亚三方联军两万人已经在科林斯城、港正面列队完毕,等待您的命令,随时进行全面进攻!”
“走。”珀尔修斯披挂整齐,登上一架驷马战车,威风凛凛地掠过层层军阵,驰往最前线。
第一天正式攻城,他安排伯罗奔尼撒之外的城邦军队打头阵,而他自己的提林斯、迈锡尼军和伯罗奔尼撒其他城邦军队,都被他留作后备。对此有好几个伯罗奔尼撒城邦的国王都骂骂咧咧表示不满,珀尔修斯毫不客气地回以蔑视的眼神:白痴。
来到前线。埃托利亚、克里特与埃维亚三方联军两万人沿着科林斯城、港0。5帕拉桑该斯(约2。5公里)长的战线列队,占据丘陵高地,居高临下。
对面,科林斯城城门大开,门前一支四四方方整齐得不像话的军队,全副盔甲,手持重盾与长矛,巨石般镇压着城门。
它旁边,则是一支支三列小方队,备有方盾、矛和标枪,从城门处沿城港大道长墙,一直延伸到港区城墙,竟是将整个科林斯都保护了起来。
“居然敢出城迎战,科林斯这帮渎神的家伙,果然狂妄!”
“城门大开,真以为靠门前那几百个重步兵,就能挡住我们的冲锋?”
“长墙下的那些士兵,加起来,也就两千吧?薄薄一层,还想守住那么长的阵线?”
……
三方联军的几个将领嘲笑着科林斯的防御。珀尔修斯瞥了他们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安排好攻击方位和顺序,就站在高丘之上观望整个战场,任他们自由发挥。
将领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军队。片刻之后,两万大军开始向前推进。
开始只是步行。将领走在最前面,挥动武器呐喊,激励士气。士兵们咆哮着,气势一点点积累。
珀尔修斯左右一看,同样沿科林斯城、港列队,两万人的队伍,比对面两千多人厚实太多了。
只是,队伍松松垮垮,歪歪斜斜,远没有对方严整。推进起来,就更是如此。这里快一点那里慢一点,几步之后整个阵线已经不成样子了。
望着对面沉默肃然,一丝不乱,严阵以待的科林斯人,珀尔修斯有些意识到,所谓的“方阵”,是什么意思了。
他心中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高高的天上,遥远的海中,神目瞭望着这处战场的诸神,也从双方一静一动,一整一乱的对比中,察觉到了一丝不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