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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巨响并非只是魔幻,而是切身实际体会,也不是来自他出,而是自己的身体。
他瞪着眼睛,双瞳起了变化,视线之中,周身细小毛孔竟变得宛如拳头,落入血池瞬间,诸身所有毛孔全都张开,殷红鲜血飞速钻进毛孔。
嘶!
他双瞳血红,只觉身体要炸开一般,鲜血顺着毛孔进入诸身七百二十个穴道,在奇经八脉、正十二经中横冲直撞,简直要将秦风撕裂开来。
死!
再这样下去,真的会死!
这便是秦风脑中唯一的念头,起初他还任由鲜血进入身体,但不久之后,却猛地发现,若是任由它自行流转,自己必定会爆体而亡。
不能死!
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秦风心中发狠,猛地咬牙,竭力忍受刀绞般巨痛的同时,还依着以往经验,炼化这无尽鲜血,引导其进入正确位置。
正确位置在哪儿?自然是丹田所在。
那殷红鲜血仿佛通灵,自是不甘不愿,但秦风何等心性,一旦决定,便是一往无前,管他如何疼痛,又管他脑中那凄厉嘶吼。
嘶!
一丝清凉气息出现,紧接着,这股清凉气息化为实质,融入到秦风的经脉细胞中。
真元!
秦风欣喜若狂,武道九重天所修乃是内气,踏入凝气境,则必须吸收天地元气,再将内气化为真气,而若要成为通玄境强者,所需仍是天地元气,但却必须将真气化为真元。
真元,是所有成为通玄境强者的必经之路。
体内出现真元,这岂非是说自己可以一跃成为通玄境强者?这玩笑开大了吧?
事实证明,秦风的确是想多了,那清凉真元气息只出现了一次,此后便再没任何反应。略作思索便想明白,这大抵便是传说中的真元淬体。
百余年前,南疆域曾出过一位惊才绝艳的妖孽天才——“剑神”燕九,早年只是凝气境六层,便凭借手中一柄利剑,尽败云梦国高手,通玄境下无敌手。
据传,这燕九便是奇遇不断,经过真元淬体的,而一旦经过真元淬体,便能一举跨入凝气境!
发了,发了,这回是真发了。
半个时辰之后,体内鲜血终于平静下来。与此同时,秦风竟意外发现,丹田位置竟然出现一个豆大的金丹!
那金丹变换无方,有时为液体,有时又为固体,有时甚至消失不见,但秦风却能明显感觉到它的存在,显然是变换成气体了。
大功告成!
秦风跳出血池,大口喘气,回过头,惊奇的发现,几吨血池竟变得澄澈无比,显然是给自己炼化了。
他又望了望自己,并没有多少变化:“不会吧?”
那可是好几吨,不是几升,竟然能完全被自己吸收,而自己还他娘半点事没有?哦,倒也并非完全没影响,头疼欲裂,脑袋好似要炸开。
只是片刻,那种头疼感已经消失。
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饥饿感,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秦风望向小雪狐,一把将其揽在怀中,摸了摸脑袋,笑道:“这下你总该满意了吧?”
小雪狐‘唧唧’叫了两声。
第3章 先天祭剑诀()
从血池中钻出,练武心切,秦风立即掀开《妖魔诀》,扉页上述一行清秀草字。
“余,天生启智,百年化形,后习《妖魔诀》,七年武道九重,又一年凝气境九层,又十年通玄境大圆满,又二十年道真境大圆满,再四十年星辰境大圆满,败尽天下英雄,未尝一败,后入七绝关参悟天道,终得飞升,入神域。留此书,赠予有缘人。”
秦风神情为之一滞。
旁人八百年都未必能完成的壮举,这妖孽竟只用百余年便已完成,本以为传说已经够夸张的,谁曾想真相更令人嗔目结舌!
不得不承认,纵然是天才跟天才,也有着极大差别的。
秦风摇了摇头,不再多想。今日知晓阎罗仙子这种妖孽存在,他日纵然再遇何等天才,也不能让他惊诧、震撼了。收拾好心情,掀开秘籍。
这《妖魔诀》,共有三部。上部为《牛魔炼皮诀》,用以炼皮;中部为《虎魔锻骨诀》,用以锻骨;下部为《鹰魔易筋诀》,用以易筋。
其中,牛魔主防御,虎魔主杀伐,而鹰魔主迅捷。
只大略扫了一遍,秦风便合上秘籍,不再多瞧。
原因无他,盖因这秘籍一时半会儿难以修炼,神通岂是那么容易修炼的?连阎罗仙子那种妖孽都用七年方才融会贯通,更不消说自己了。
秦风自信,但不自大。
况且,对他来说,眼下最缺的,便是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便是安陆府秋狩大比!
强者,主宰一切;弱者,任人宰割。
这简单粗暴的规则,导致人人力争上游,以图让自己变得更强。
安陆府也不例外。
各大势力内门擂台赛、生死赛不断,每年还在秦、独孤、叶三家主持下,进行秋狩小比,每三年则会进行一次大比,而大比,实力太弱,是会挂掉的。
咕噜,咕噜。
秦风肚子叫了几声,小雪狐抿嘴‘唧唧’嘲笑起来,秦风笑道:“走,出去找些吃的先……”
走出洞口,秦风立即施展身法离开,这里是云梦大泽核心位置,他没那个本事在这儿狩猎。沿途随意找了些吃的,不消几日便来至大泽外围。
有小雪狐领路,自是没遭遇大危险,这是幸运的,不幸的是,这几日吃素都能吃到吐。
正准备找只低阶妖兽打打牙祭,几个声音突然响起。
“赤瞳角狼!大伙儿小心!!”
“四……四阶妖兽……大师兄,咱们遇到麻烦了!”
一行十余人的商队出现在秦风眼中,适才说话的是个身着白衣的年轻女孩,才十五六岁。
“吼!!!”
一头浑身布满灰色鳞甲的赤瞳角狼嘶吼一声,自道路旁的树林一跃而出,体型大如象,一爪挥出,直接将一人拦腰挥断,鲜血喷溅。
惊叫声起,商队登时陷入慌乱。
这群人修为最高的,也只是武道三重。对上四阶妖兽,也并非没有把握。但糟糕的心理素质,影响了他们的发挥,以致连连败退。
不到片刻,已有四五个仆人被赤瞳角狼杀死。
经过真元淬体,表面上,他仍未能感应丹田所在,但真实战斗力,至少是武师水准!
区区一头赤瞳角狼,秦风自然没放在眼里,但两头可就说不准了,而这赤瞳角狼一旦选定配偶,那便终生不改。
狼,原本就极其狡诈。
若是两头赤瞳角狼配合默契,那可是堪比武道六重天的彪悍存在。
是以,没确定另一只赤瞳角狼的位置,秦风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如果还有另外一头的话。
等等!
定下计策,秦风瞳仁却是蓦地一缩,定在一个身穿藏青色劲装的年轻男子身上,那是……马顺!剑阁外门弟子!!
他怎么会混在这群队伍中?!
唰!
灵光一闪,想起来了!
御剑山庄!
这群人都是御剑山庄的人!!
剑阁此番前来琅琊郡,一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阎罗遗迹”,这二么,却是为了一门功法……《先天祭剑诀》!
第一点太过虚无缥缈,反倒是第二点更实际一些。
这《先天祭剑诀》乃是“剑神”燕九所创。
燕九此人,确是惊才绝艳,以身伺剑,自成一派,十三岁便创出这《先天祭剑诀》,这套功法总共有一十三式,是以又被称为《祭剑十三式》。
他自小奇遇不断,真气之雄厚,同龄少年无人可比。百余年前,安陆城秋狩大比,他便凭借这一身雄厚真气,外加精湛剑术,独占鳌头,名列安陆府人榜第一。
秋狩大比时,曾有个凝气境五层巅峰的武者试图偷袭他,但不料功力不济,反而被燕九制住。那人也知燕九性情狠辣,决不会手下留情,又知其人高傲之极,便使出激将法,言燕九胜之不武,燕九自然问为什么,那人憋了半天,也说不出什么,便信口开河道:“你不过是仗着自己真气雄厚,若是咱俩真气一样,你未必便杀得了我!”燕九收剑,冷笑:“就算我燕九不用真气,杀你也如虐狗!”
三个月后,燕九没使半分真气,一招取那人项上头颅,《先天祭剑诀》遂名动南疆域,被评为地阶极品功法。
曾有道真境强者笑称,“狗屁的地阶极品,个人资质不同,岂能相提并论?放在剑神手上,那便是无上神通。可放在凡夫俗子之手,也就是烂白菜的命!”
悟性!
这《先天祭剑诀》能发挥出何等威力,跟修炼者的悟性息息相关。
马顺之所以潜入御剑山庄商队,只因百余年前,“剑神”燕九便出自御剑山庄。
燕九二十四岁便雄霸南疆域,为了寻找更强大的对手,遂前往神域大陆最强大的中土域,先前两年还常有与其相关的爆炸性新闻传回南疆域,但没过几年便沉寂下去。
有人说他飞升神域,也有人说他被人伏杀,而《先天祭剑诀》亦就此失传。
故老相传,燕九离开南疆域时,便将这门功法留在了御剑山庄,只是很可惜,百余年来,御剑山庄门人凋零,竟无人将这门功法传承下去。
秦风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嘴角轻轻弯起。
《先天祭剑诀》?这他娘简直就是玄幻版本的独孤九剑啊,最合适自己不过,一定要搞到手!
秦风将小雪狐放在地上:“去,有时间再找你玩儿。”
小雪狐吐了下舌头,随即离去。
第4章 借你人头一用()
秦风以前不在意,那是他根本没将《先天祭剑诀》放在眼里,此刻再遇马顺,诸般记忆便涌上心头。
御剑山庄位于石花城,而石花城位于安陆城正东一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