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菲莉雅咬牙切齿地提起沉重的鸢盾,低头碎碎叨叨地骂:“所以说男人讨厌死了啊,又自大又野蛮,看到你们就生气啊!谁虚张声势了啊……”
尼尔斯看着菲莉雅的背影,用力大喊:“骑士长!进入队形!回队伍来!列队!!”菲莉雅屠龙时受了伤,本应该是步战阵型的重点保护对象,她这一副捋起袖子大战三百回合的模样,让尼尔斯担心又心疼。
菲莉雅却置若罔闻,嘟嘟囔囔地说着“你也知道我是法里纳家族的人啊,我怎么可能只会一种剑法啊?风王剑丢了就丢了啊,难道我就没有剑用了吗?”
她嘟囔着大步往前走的时候,正逢上那个叫嚣着“剥光了才有意思”的山贼首当其冲的挥剑扑上来,79神力值悍然爆发,把锯齿大剑劈出了开山裂石的风采:“我的修为可是比得上正式骑士啊啊啊……”
话没说完,菲莉雅娴熟地侧身一躲,左手举起鸢盾一送,用盾击狠狠拍歪了锯齿大剑,跳舞似的轻快转身,右手从腰间一抽,像抽腰带似的扯出一道金光,精准利索地抽打在踉跄的山贼脖子上,一边愤慨地蹙眉嚷嚷:“你以为我就没有剑用了吗?恩?恩?神兵利器什么的,姐姐掏出一把又一把啊!傻了吧,惊了吧!还想上我,做梦吧,姐姐的奢侈超乎你们的想象啊,愚蠢的凡人!”
山贼惊愕地捂着脖子,却捂不住喷薄的动脉,他的血压让脖子呈井喷式出血,嘴唇刹那变的灰败苍白,睁大眼睛往前踉跄两步,拄剑噗通跪倒,没爬两下,就抽搐哆嗦着趴在地上,脖子射红了地面,睁大眼睛,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
山贼1号,扑街!
73 条顿骑士()
但是后面的山贼2号3号直到49号,都没意识到第一个山贼是怎么死的,他们只看见菲莉雅精巧地盾击了一下,没看清楚她后面的动作。虽然大家对菲莉雅的身法也挺佩服,但是完全没有退缩的理由啊!
这个女人嚣张地朝他们走过来了啊,一边啰啰嗦嗦地抱怨,一边朝他们走过来了啊!开什么玩笑,山贼阵营再怎么样也有50号人啊,抵得上一个省的全部骑士了啊,你一个小姑娘竟然敢大大咧咧地往前走,显然是皮痒啊!
于是山贼们冲了上去,义愤填膺地冲了上去,发誓要用崭新的力量为山贼这个充满前途的职业正名,要让骄傲的女骑士看看,山贼是多么的今非昔比,山贼是多么的前途无限。
“这小蹄子太跳了!”山贼2号怒吼着冲上去。
“教她做人!”山贼3号不甘示弱地冲上去。
“教她做女人!”山贼4到49号心花怒放地呐喊着,争先恐后地都冲了上去。
菲莉雅神色不改,蹙眉举盾,时而撞开柴刀、拧身击杀,时而举盾抵挡、突刺放血,右手里的金光宛如洞穿肉体的晨曦,快得令人避无可避!
立志教菲莉雅做女人的山贼6号含恨跪下之后,菲莉雅脚下已经铺出一条尸体之路,尸身放出来的动脉血淋漓流淌,蜿蜒汇聚成一条血河,红艳艳的积攒在黄色的土地上,诡异鲜艳,狰狞夺目。
突然就战死了6位大哥,让山贼们意识到少女骑士手里的剑有点邪门,纷纷觉得教菲莉雅做女人这桩义务教育有点赔本,显然还是活着更加重要。所以山贼们收起骄傲,开始围着菲莉雅打转,认真观察她手里的剑。
那是一柄优雅细长的流星刺击剑,薄如柳叶,双面开刃,剑尖薄如烟雾,锐利无比。但是因为掺入了精灵的金刚工艺,导致剑身反射着明亮的金光,看上去无坚不摧。
这是第二把仅次于帝兵的仪兵:金曦剑。
山贼这才明白菲莉雅嘟囔的真意:丢了一把金钢材质的风王剑,她还能掏出一把精灵工艺的金曦剑,因为菲莉雅可不是什么便宜的女人,她随手摸出一把剑都价值不菲。并且她具有深不可测的剑术底蕴。作为龙骑兵,她能豪迈地挥舞风王剑屠龙;作为首都第一世家长孙,她也能继承金曦剑的荣耀,随手洒出万道晨曦,快剑如光,无形放血,一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菲莉雅左手一垂,将叶状鸢盾重重戳在地上,右手一挥,细长的剑尖颤颤指地,冷笑道:“练到区区70神力值,套着漏洞百出的龙骨甲,就敢叫嚣剿灭龙骑营?谁给你们的勇气?”
一滴血珠从金曦剑尖坠落。这可怕的刺杀能力,宛如一声大悲咒,顿时让欲火焚身的山贼们四大皆空六根清净,顿时对菲莉雅没什么非分之想了,纷纷如临大敌地分散包围,不敢接近。
“皓月金曦,果然不同凡响。”看到山贼被镇住,大团长无可奈何,低头轻轻鼓掌,走出丛林来:“光速剑能与动力剑齐名,原来是有底蕴的。首都第一军旅世家的独门绝技,的确无愧‘金曦剑’的盛名。”
大团长披着著名款式的全身甲,头盔严谨地封死,只留面甲上的T字竖缝来观察和呼吸。头盔的正圆牛角上辐射出象征光芒的铁鳍,像孔雀开屏绽放,像橘色的空心日冕,庄严神圣,当然也给脊椎造成了极大负担。
菲莉雅呆了一下,因为她很久没看见过这种为装逼而生的骑士盔了。她嘴角抽搐了一下,盯着大团长的头盔问:“条顿骑士?阁下胆子真大,‘骑士团国’都消失两百年了,您已经沦落到什么业务都敢接了吗?看清楚,您要刺杀的人是哈布斯堡女皇,是名义上的下一任神罗帝国皇帝!”
“这不叫沦落。这叫曲线救国。”大团长显然习惯了歧视的目光,他抄着手抵赖,“就算你把我的日冕骂掉,那都无济于事,因为你们已经是个死人了。”
“呵,”菲莉雅对毫无节操的流窜骑士失去了谈判兴趣。她蹙眉吻了下金曦剑,睁开眼睛盯着大团长:“失去忠诚和原则的骑士,不过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您失去了我的尊敬,我们之间只剩下战争。”
话音落地,菲莉雅从地上拔起鸢盾,缓缓后退,并入锥形阵。
大团长满不在乎地耸肩:“你这种大小姐怎么知道男人的辛苦啊,我们这些穷人光是活下去就拼尽全力了啊!尊敬什么的,那只是温饱之余的消遣吧,我早就不在乎了啊!”
然后,大团长的鼻子微震,用密语命令山贼:“金曦剑号称光速之剑,擅长一击毙命。你们的龙骨铠甲空漏较多,易被克制。上的时候都小心点,注意点脖子和四肢防护,然后杀光他们!龙还热乎着,他们没有体力了,杀光龙骑兵,这头火龙的尸体全部赏赐给你们!”
山贼们收到指点,顿时恍然大悟,纷纷佩服大团长理论基础扎实,然后都大呼小叫地喊着“注意她的右手动作!”,一边紧盯着菲莉雅,一边扑向其他龙骑兵。
“列阵!”尼克爵士一声咆哮,踏前一步,主动举盾撞向山贼的武器,然后奋然抽盾,露出擎剑的右半身,单调地挥剑横削。敌人刚刚被盾击震得踉跄跌退,还退不出宽达两米的剑围,毫无疑问地被风王剑一刀两断,血溅三尺。
当尼克爵士斩杀完毕,露出右身时,立马有一柄骨牙太刀呼啸而来,笔直剁向他头盔和肩甲的连接处。这一刀很可能冲击到尼克的颈骨。但是单手擎剑非常累,惯性非常大,龙骑兵已经没有余力来挥剑格挡了。
然后,尼克右方的尼尔斯爵士突然举盾往下砸,狠狠把那柄太刀拍进地里,沾血的风王剑奋力回挑,沉重的巨剑疾舞回来,修长的剑刃刮着山贼的脖子飞过去。那山贼是撒手丢了太刀,急退了两步,才躲过致命剑锋。
“收阵!”尼克感激地看哥哥一眼,昂头继续咆哮。三名龙骑兵分别照顾好队友的右翼,齐齐收盾退回,然后“咔擦”一声盔甲响,外圈骑士退进内圈,内圈骑士挺进外圈,两个梯队娴熟地擦肩而过。一个松弛肌肉,调整呼吸;一个接过防务,严阵以待。
这边刚换完阵,那边的六具山贼死尸才刚刚躺下,后面的山贼才刚刚围上来。
74 大团长叫嚣的资本()
这就是龙骑兵演练娴熟的“二重锥形阵”。前排龙骑兵的第一次挥盾、擎剑横削,用来杀敌。第二次挥盾、擎剑反手上挑,用来照顾袍泽的右翼。然后与身后的战友换防,抓紧时间摒除肌肉里的乳酸,恢复力量来保证持久战斗。用右臂挥舞双手骑士剑,是非常伤肌肉的。
森林和沼泽地貌里,骑兵必须下马步战。在被迫放弃战马冲锋优势的环境下,就必须演练先进的阵型,来发挥双手骑士剑的可怕攻击力,并且保持一定的防御力了。
这个战术保留了风王剑在杀伤力上的压制地位,同时考虑了鸢盾的防护和战斗的续航。就算山贼们的攻击强度足以重创龙骑兵,这潮水般的围攻都攻破不了龙骑兵的阵型。
不一会儿,鲜红的“二重锥形阵”前面就积攒了一圈横七竖八的尸体,让后面的山贼冲锋起来都有点费劲了。
大团长在后面看得生无可恋。起初,大团长还在用超声波鼓舞士气:“拜托!你们不是抱怨山贼是弱势群体吗?不是痛恨骑士拿神力欺负人嘛?你们也有神力了啊,高达79啊,是别人十年的修为啊!快去捅死那些龙骑兵啊,不要怂啊!”
然后,龙骑兵换防3次,山贼死成了一个规范的半圆,尸体都堆成山了。
大团长站在后面觉得人生无望,掀起面甲,站在后面低头抠鼻子,头盔上的日冕很卖萌地摇晃着。
山贼们冲了几波,突然明白,大伙儿是在拿命换龙骑兵的体力,顿时茅塞顿开,犹犹豫豫地放缓了攻势,不乐意上去送了。并且有威望比较高的山贼委婉地指出团长的心机:
“大团长这不科学啊!!你说,他们屠完龙就会不堪一击,结果人家守得固若金汤啊大团长!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他们本来就不堪一击啊!你看看他们的呼吸,都喘得跟牛一样啊!”大团长弹掉鼻屎,忍无可忍地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