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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地图一共有23个矿点,凯奇家族5个,布鲁斯家族6个,罗伯斯家族6个,另外还有6个,是其他6个实力较弱的家族所有。
布鲁斯家族陷落的矿点,是距离最远,位处地图中部的三个,紧挨着,彼此相距都在十公里范围之内。
从要塞出发,沿着森林中推平出来的道路,大约需要两三个小时就能抵达陷落矿区。
除了森林与矿区介绍之外,后面都是魔矮人的资料了。
魔矮人,据说是魔符森林中,一种叫做巨魔鼠的低级魔兽进化而成。
魔矮人尖嘴猴腮,矮矮胖胖的模样,也侧面验证了这个传闻,并且,他们军队的坐骑,就是足有半个人类成年人高度的巨魔鼠。
一般的魔矮人并不会魔法,但他们魔化的身躯,不但力大无穷,并且皮肤充满韧性,对大部分魔法都有不小的免疫能力。
通常来说,一个火球术就能干掉一个普通人类,但要杀死一个最低级的魔矮人,需要至少三个火球术。
魔矮人是全民战斗的智慧种族,全族皆兵,以嘴角的肉质胡须区分战斗等级。
普通的魔矮人,两边嘴角各有三根细细的胡须下垂,以人类的标准来衡量,算是战兵一级,战斗力大约能与人类二级魔法师持平。
六须的魔矮人,就需要三级魔法师才能抗衡,之后是九须,四级魔法师可以战胜,十二须的魔矮人,则需要五级魔法师才能打败。
林雷在心中换算了一下,就是相当于把魔矮人一边的胡须数量,除以3,再加上1,就等于人类魔法师的战力了。
当然,这样的战力对比,都是指在不使用装备的情况下。
实际上,人类能够使用的战斗装备十分强大且丰富,而魔矮人的装备非常原始,军队也缺乏有效的进攻管理手段,离开了他们所熟悉的森林,魔矮人在人类大军面前,根本抵挡不住人类魔法的狂轰滥炸。
不过,这些都属于纯粹肉搏的魔矮人,真正魔矮人中的精英,是二十四须以上的巨魔矮人,他们的身躯是一般魔矮人的两倍以上,达到略高于人类的高度,而且灵活无比,纵跳如飞,口中能喷射各种属性的魔焰,攻击距离长达数十米。
就算是六级大魔法师,跟这种皮坚肉厚,刀枪不入,灵活无比,可近战可远攻的家伙打起来,也不是轻易可以战胜的。
但他们的弱点还是很明显,就是缺乏有效的群攻手段。一个六级魔法师跟一个二十四须魔矮人单挑可能会感到麻烦,但如果两个魔法师配合得好,却可以消灭成倍的巨魔矮人。
魔矮人虽然族群基数堪比人族,但绝大多数都是三须的货色,就连六须都不太多见,至于二十四须以上的精英巨魔矮人,堪称万中无一,否则的话,人类帝国早就沦陷了。
这些资料,林雷只是大略扫了一下,便与众人一道出发,前往附近的“魔眼要塞”。
“魔眼要塞”,城高二十米,长宽各千米,全由西连山脉特产的乌金巨岩建造,整体漆黑如墨,如狰狞巨兽雄踞于西连通道入口,战时足以屯兵数十万,无论是魔矮人还是魔兽大军,若是要大举侵犯南域,都唯有先攻破“魔眼要塞”。
百多年前,魔矮人曾通过西连通道,大举进犯南域,帝国派重兵围剿之后,便财大气粗地建了这个要塞。
可惜的是,要塞建成之后,魔矮人却在与西域魔械军的对抗中,一直处于不利地位,近二十年,帝国魔械发展迅猛,在森林中节节胜利,魔矮人更是无暇顾及这里,偌大的“魔眼要塞”,已形同虚设足有上百年。
当年平息了魔矮人入侵之后,帝国逐年减少驻守的军队,为了不使要塞荒废,便将大部分场地,租借给在魔符森林中开发资源的贵族去经营,帝国做起了“撒手掌柜”,只要按时缴纳租金,不拆房子,其他一概不管。
现在的“魔眼要塞”,仅有帝**一个营,上千人驻守,其余都租给了贵族做仓库及魔法材料收购的生意,俨然已经变成一座商业小城镇。
还没正式进入要塞,林雷已在门口看到长长一排摆地摊的,各种魔兽材料,稀有或未知矿晶,琳琅满目。
“这些都是在魔符森林中自由猎杀的佣兵”尊尼狄指着地摊,随意给第一次来的林雷介绍:“他们嫌我们的收购价格低,想自己出来碰碰运气,或者有时候找到特别稀罕的东西,也会拿到这里来公开拍卖。”
说到这里,尊尼狄眼神一冷,看向不远处一个乱糟糟,传来激烈的吵闹声的人堆。
“这个六眼石蜈蚣明明是我们布鲁斯家先要的,你们罗伯斯家过来抬价还有理了吗?”人群中传来一个气愤的声音。
“什么狗屁抬价不抬价,没钱就滚一边去。”
人群中,背对着林雷的一个矮子气焰嚣张地抬头望天。
“妈的欺人太甚,老大,干了他们吧?”尊尼狄身边的地龙咧嘴露出一个狞笑。
“当然要干”尊尼狄也阴恻恻笑了:“不过不是在这里,进到里面,嘿嘿,有的是机会,他们在情报上阴了我们一把,让我们损失惨重,最近又天天在要塞里找我们的人挑事,就是想趁我们元气大伤无暇顾及,好好打压我们。
不过我可没那么傻,在这里跟他们撕破脸皮,不但半点好处没有,搞不好还要给族老会里记上一罪,这种傻事,还是留给我那个爱出风头的大哥吧。”
ps:昨天有位读者说了一下关于女主的事情,在这里也说一下我的一些想法。
挺多人对种马后宫之流似乎相当讨厌,我其实也不喜欢那种为了后宫而后宫,为了种马而种马的文,看起来太假了。
但这部小说,我也没打算写成单一女主,因为这也不符合我塑造的人物性格。
林雷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地球人,他不是五好青年,从小糟糕的环境,势必让他没有接受太多良好教育,他的行为,有人性中正能量的一部分,同时也不会缺少人性阴暗一面,当然,会以正能量为主,但这需要慢慢成长。
正如简介所写的:在**中觉醒,在杀戮中修心,在爱与恨中掳掠美女身心,在迷失又恍然之间,谱写通天的不朽传奇!
一本数百万字的小说,书中会出现的女性角色肯定会比较多,正如我们一辈子遇到的女人,也是多不胜数的,如果你这辈子很精彩,那么遇到漂亮女人的机率就更加无限大。
但每个女性角色,都会是独立的存在,由她们的身份,决定她们的性格,判断,还有利益关系,她们不会随便跟男主上床,但也不会刻意对男主视若无睹,毕竟,就算在现实世界中,一个很有身份或者很有权力或者很有能力的男人,在大多数女性心目中,都是很特别,也比较有吸引力的。
或者她们会被主角推倒,或者不会,这些都是根据两者之间的性格以及剧情发展,自然而然发生的,甚至有些女角,因为立场与利益的不同,会非常痛恨男主,并且造成很大的麻烦。
我写东西,希望各方面都符合逻辑,当然,限于表达能力,或者有时候不知不觉会有牵强的情节出现,如有,希望大家留言指正。
单一女主的话,我感觉对男主而言,本来就不符合逻辑,所以不想这样写。因为我也是男人,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人物性格,居然只钟情一个女人,对其他美女毫无**,给我是肯定做不到的。
第八十一章:要多少有多少的魔力士()
矮子仿佛无意中朝角落里瞄了一眼,随后抬起脚,狠狠踹在对面布鲁斯族人肚子上。
这一脚恐怕是加持了辅助魔法,那身材比矮子高壮很多的布鲁斯族人,被一脚踢出数米,飞撞到身后族人身上。
不等布鲁斯族人有所反应,矮子身后的随员,呼啦一下围了上去,拳打脚踢,一个个狠命往布鲁斯族人身上招呼。
“看起来,他们似乎是在等我们的。”林雷闲闲一笑。
精神力越高的人,感觉自然越敏锐,林雷早就留意到,角落里有人一直自己这边,那人刚才偷偷点头的小动作,逃不过林雷的眼睛。
“我觉得也是”尊尼狄对身后伸出两根手指头,面无表情道:“两分钟,搞定他们。记住,这里已经是要塞门口,不能用攻击魔法,也不要打死人。”
尊尼狄话音刚落,身后十几条如狼似虎的魔法师,已争先恐后扑了上去,看他们身上装备魔光微闪,还有屁股后面着火一般的飞蹿速度,不用说,魔源装备的辅助魔法是全开了。
林雷跟尊尼狄都没有上去,两人对视一眼,心领神会地望向要塞大门。
“罗伯斯家这一代,有两个人物比较出位,一个是刚被你狠揍一顿的菲尼斯,天赋最高,心思最是狠毒,出手从不留余地;另一个是他们家老六,一个叫黑格兰的小妞,天赋倒不如何,但小小年纪,却最懂得耍弄手段。
黑格兰出手的风格,必定是一环套一环出人意料,一步步把人往火坑里推,如果这次是出自她的安排,那么,接下来会是什么,连我都觉得好奇。”
尊尼狄背负双手,一边优哉游哉看着热闹,一边闲情逸致跟林雷聊天。
罗伯斯家既然冲着尊尼狄安排了这出闹剧,便知道面前这些炮灰连尘埃都抖落不了几颗,不安排其他后手绝无可能,这一点,林雷想得到,工于心计的尊尼狄更加心里明白。
果然,那些土鸡瓦狗,在全副武装的追随者手中不堪一击,转眼功夫已全被放倒,绿草依依的地上,哼哼哈哈躺了一堆人,而刚才率先动手的矮子,却早在追随者扑上去的时候,就脚底抹油了。
正当众追随者大呼过瘾之时,要塞大门又涌出十多个大汉。
只是,这次出场的人物,却是个个光着膀子,身上肌肉夸张地虬起块块如岩石,一只手臂伸出来,足有林雷大腿粗,脑袋一律光溜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