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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萧氏一族()
不可知的世界中,遥远的东方有一庞大的古老帝国。
百年前,东主成为了这个帝国新一任的主人,他给这个国家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大郑。
这百年间,大郑王朝已有六帝,历经几代人的励jing图治,迎来了如花团锦簇一般的盛世。
然而盛极必衰,物极必反。。
现在的大郑奢靡贪腐之风兴起且越来越甚,盛而骄、富而奢,骄必怠、奢必贪,贪必腐、腐必败。
如今已是由盛转衰。
东都,这个庞大古老帝国新的中心、大郑的都城,分内城、外城、皇城。
酷夏已过,来自北方的朔风吹过,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起来。
东都城里,大街小巷里飞舞着黄sè枯叶,街道两旁的树木早已凋零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杈如长枪一般刺向天空,更显秋的肃杀。
偶尔有几个身穿囚衣的犯人被官差押送走过,踏着沙沙响的落叶,顶着萧瑟的秋风,又添一分苍凉。
安国公府在内城的东面,公府华贵,占地广阔,足有半坊之大。
大门口放一对三米高的大石狮子,狮子脖子上十三个鬓毛疙瘩,谓之十三太保之意。非公、候、一品大员之府,不可放置。官员等级每降一级,则狮子鬓毛疙瘩要减少一个,七品以下门前则不许放置石狮。
在石狮子两旁各有一队带甲兵士雁翅排开,而朱红大门前又有两队黑sè锦衣侍卫分列两旁,在权贵多不胜数的东都还有如此阵仗,可见安国公府权势之重。
安国公一脉是百年前随东主打天下的开国功臣萧霖之后人。
萧霖是随东主打天下的旧臣,封安国公,官居镇西将军,东华阁大学士,太子太傅等职。
东主晚年,猜忌ri重,遂抽调天下兵士之jing锐组成天子亲军,置于东都之外。又抽调天子亲军之jing锐组成暗卫。
赋予暗卫侦缉天下之权,又有直谏皇帝,不经三堂会审,律法独断刑狱之权。一时暗卫权重。
又因负责侦缉刑事的暗卫分内外两卫,其中外卫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
一时间不论官员百姓,闻暗卫而sè变。
本代安国公,单名一个烈字。
深得当今圣上信任,总领暗卫大权。
安国公府很大,共分五院,五院相连。
中路为正院,是萧烈居处。
清晨,安国公府东院其中一个小院。
一个年轻人正站在院中开辟的小校场中,手持一把长剑凝神细思。
他身着黑衣,脸型略显瘦削,面容坚毅。年纪在二十岁左右,身体匀称。
整个院子很冷,是冷清的冷。
只有两个小厮守在一旁,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他是萧烈的嫡长子,他叫萧煜。
一片枯黄的落叶飘飘摇摇的从空中落下,萧煜身形微动,黄叶已是消失不见。
萧煜抬起自己手中长剑,凝视着长剑上被长剑穿透的黄叶。
这把剑是他在十五岁生ri那天,他的母亲送给他的礼物。
萧煜单手微微一震,剑身上的黄叶化为点点的碎片。
这也是萧煜母亲最后一次送东西给他了。
萧烈,本是安国公府庶子,无权无势。
萧煜母亲嫁给萧烈之前是内阁大学士之女,大家闺秀。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管家女红样样jing通,在一次年初的灯会上两人一见钟情。
萧烈虽为庶子,却也是一表人才,又博学多才能文能武的青年才俊。
萧煜的外公拗不过执拗的女儿,最终把女儿嫁给了萧烈。
萧烈本就自身不凡,这借助妻族的势力多方经营,在老安国公逝世后,一举登上了安国公的位子。
本来这样一直继续下去也是极好,却不想几年后,爆出太子谋反案,萧煜的外公被牵连其中。
已是安国公并执掌暗卫外卫大权的萧烈为表忠心,也为与岳父划清界限,萧烈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发妻。也就是萧煜的母亲。
果不其然,圣心大悦,萧烈也是青云直上,总揽暗卫大权。
那一年,萧煜十五岁。
“母亲,母亲萧煜喃喃念了两句。
杀母之仇不共戴天,仇人近在眼前却又不得报。萧煜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
曾几何时,母慈父爱。萧煜永远也忘不了的那段时光。
那时候母亲温婉慈爱,父亲也是温和宽厚。外公在萧煜的印象中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一个很慈祥的老人,每次见到他,都要考校他一些诗词歌赋的东西。
萧煜的眼中流露出恨意,“若不是那高居朝堂之上的九五至尊,哪有我如今的家破人亡!”
母亲已死,人已亡。家虽未破,可这还是自己的家吗?
秋风萧瑟,风中的落叶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急。
倏!
一道剑光闪过,一片黄叶从中间被分为两半。
萧煜再次拔出了长剑,在这漫天飞舞的黄叶中舞起剑来。
萧煜的剑越舞越急,似是要将这漫天的黄叶斩成无数的碎片。
清晨的阳光落在长剑剑身之上,折shè出条条白光。随着长剑的舞动,又化作道道流光。
萧煜手中剑势愈来愈急,手中的长剑几乎是变成了一个“光轮”。
无数的落叶在光轮的绞杀下,变成了无数的碎片。
片刻后,剑停。
飘飘洒洒的黄叶碎片落在萧煜的肩头上、衣袍上、头发上。
萧煜看着手中长剑喟然长叹:“这剑,再怎么练,也终究只是凡人之剑。”
凡人之剑!又怎么能近那人五步之内?
萧煜的剑术是十五岁那年学习的剑术,自从十五岁以后,萧烈就再也没教过萧自然一招一式。
这些年,萧煜也想过其他的办法。可是萧烈本人不教,那不管府外的剑师还是府中的侍卫,谁又敢越过萧烈这位安国公爷去?
五年来,萧煜每天练习得都是这一套最基本的剑法。
“即使是三剑中最低的庶人之剑,也须得是剑仙的剑吧”萧煜看着这漫天飞舞的黄叶轻声自语道。
秋风涌起,将萧煜的低语连同满地的落叶带向未知的天空。;
第二章 匹夫之剑()
古有剑仙,可御剑千里,杀人无形。千军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传闻中剑仙有四种,一是身与剑合,人剑合一,手持长剑,却可飞天遁地,纵横之间,剑气可撕天裂地。
二是祭炼飞剑,飞剑无柄,只有剑身,以意驾驭飞剑,转瞬千里,杀人于千里之外。
三是以身体为鼎炉,以本身元气为真火,辅以西金jing气,在体内练出一枚剑丸。
剑丸练成之后,将口一张,剑丸化作白光而出,盘空飞击,斩人首级。
四是求无剑胜有剑,剑于无形,凝气成剑,挥手间,元气可化作剑气伤人,本身为剑,一指,一发皆为杀人利剑。
除了这剑仙之道,幼时练剑,萧自然还曾听闻有三剑之论。
分别是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和庶人之剑。
天子之剑,以天下国器为剑,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yin阳,持以夏,行以秋冬。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桀士为夹。
如若天子之剑不贤,则可以诸侯之剑击之。
这两把剑都不是萧煜可以奢望的,那么萧煜就只能用最后一把剑,庶人之剑。
庶人之剑也是匹夫之剑!
萧煜想要斩的人,实在太高太高了,高到他不可企及。
那人一怒,伏尸百万血流千里。
那人坐拥天下。
而萧煜有的只是手中长剑,萧煜母亲留给他最后的礼物。
一人一剑者,匹夫耳。
匹夫之剑!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可若是凡人之剑又怎能近那人身前五步?
要学那匹夫之剑,须得先学剑仙之剑。
萧自然收剑而立,默立于夹杂着片片黄叶的萧瑟秋风中。
现在萧煜的剑术已经到了极限,炉火纯青,却无再进一步的可能。
“这终究只是剑术而已,自己要怎么才能寻那剑仙之道?”萧煜心中苦恼。
正当萧煜沉思的时候,小院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