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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内尔摇摇头,将杯里的酒一口喝光:“教廷内部的那些破事理该由他们自己处理,我一直不想插手,就是生怕惹出一些麻烦,但现在看来,大麻烦没有,小麻烦倒是不少。”
克利斯笑了笑:“按照教廷的一贯作风,会将这事拖了这么久,我有点奇怪——他们不怕拖得越久,信徒流失得越多吗?”
达内尔重新给自己倒上酒,想了想,拿出另一瓶酒倒满,一口气喝了大半,再倒满,然后才说:“所以我怀疑是教廷内部拖了后腿。”
克利斯想了想,了然地点了点头——假如现时在基布镇的这位大主教正在升任考核期,他的竞争对手——或许是另一位大主教无疑是巴不得基布镇内的事一直没查清最好。
达内尔低声道:“我觉得,这事快要结束了——他不是个傻瓜。”
克利斯不解地看着父亲。
达内尔道:“要将一件事从头到尾解释清楚,有时候不是那么必要,甚至只需要一个替罪羊。”他将脸上的微笑敛去,看着儿子沉声道,“这就是政治的肮脏!”
克利斯想了想,有点迷糊地灵感,眨眨眼,拿起酒杯小小地喝了一口。
达内尔道:“我们假设这事中存在凶手,那么上报上去时何必要将他杀人的经过完完全全、仔仔细细地说清楚?譬如他是如何将教区主教在夜间诱骗至钟楼处、又如何用那块石头将其杀害的经过说得那么明白?”
“或许,也可以将之前教廷中死亡的那几人一齐推到他身上,如何下的手也完全可以含糊其辞。”
“教廷里不能有丑闻,有的,也只能是其中的一个。”
克利斯皱起眉头。
达内尔微笑起来:“你是未来注定的贵族,也是这个基布镇未来的领主,政治这个东西你始终是躲不开的,”他看看儿子的表情,“你是不是觉得这世上所有的坏事都该被公布于众?所有的坏人都该被绳之于法?”
克利斯想了想,勉勉强强道:“虽然不完全是,但大致是这样。”
达内尔摇头笑道:“你去兰蒂斯学院前一晚,我就对你说过:很多人甚至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能简单地判定为好人或坏人,也许他只做过一次好事却被人看到,而没被人看到的时候都做坏事,或者恰恰相反。”
“所以现在的这件事,贵族不能简单地将它划归为好人或是坏人,而是要看:它能给予我什么好处,又如何去避免坏处。”
达内尔再喝了一杯酒:“告诉你这些,不是希望你成为这样的人,这样的贵族。而是要告诉你,我们在危险的处境里,应该站在怎么样的立场去思考问题,然后保护自己和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离开父亲的书房,回到自己的卧室里时,克利斯只觉得自己有点头晕脑胀。
也许是父亲的那杯酒害的!
政治!
这就是政治!
前世的一个升斗小民这辈子居然要卷入这该死的政治?
这就是父亲一再要求自己和帝都里的贵族们保持距离的原因吗?
第八章 克利斯的婚事()
果然,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光明神殿宣布了教堂凶案的凶手——教堂执事。
据说,从第一名修女开始到教区主教的死全都是此人一手策划,所用的手段就是——下毒,据说此人还是个高级炼金师,自行配置了一种能致人幻觉的药剂,此药剂就是教堂一系列凶案的最主要物证。
他觊觎第一名修女的美貌并遭到拒绝之后就下了毒,第二名修女的死是因为在整理第一名修女的遗物时发现了该修女的日记本,故此该执事只能再下杀手;第三名死者,那名修士则是趁其不备将其勒死后伪装成自杀假象,原因是两人平时就发生矛盾,该执事一直怀恨在心;第四名修女则是之前就被其强暴,碍于其地位却一直不敢声张,但被迫与其在告解室中幽会时,从其口中无意说出的几句只言片语引起了该修女的好奇,多问几句后引起了该执事的疑心,于是用烛台扎破了她的手心,并用身体压制使其无法挣扎从而流血至死;最后,教区主教的到来,并在日间的查询中发现了一些疑点,已成惊弓之鸟的该执事就在晚间被教区主教召唤询问时下了毒,并且算好致幻剂发作的时间,先行到达钟楼,等到已经进入幻觉状态的教区主教到达时将其推下台阶,杀死了教区主教。
至此,一系列凶案完美告破。
该教堂神父因为监管不力、其余修士及修女也因对身边该执事恶行的不查一同被带回光明神殿总殿述职,然后凶手马上就被判以火刑以告之天下。
而基布镇的教堂内又重新派遣了一批神职人员进驻。
信徒们欢欣鼓舞,几天内流失的大半信徒又重新回归。
坐在窗口的书桌前,克利斯看着手里的这份案件报告,嘴角浮起了讥笑。
光明神殿做事确实是滴水不漏,如果所料不错的话,原基布镇教堂的神父和那一批修士修女在回到光明神殿之后,也就被秘密处决了。
而手里的这份案件报告,看起来似乎完美,但许多地方却完全经不起明眼人的推敲。
当然,这份对外的报告,只是用于对普通民众的交代,而民众中虽然不乏头脑清醒者,但却不敢声张。所以光明神殿将神父等相关知情者处理之后,想得知真正案情经过的人也无从着手。
还有一点就是,假如真正的凶手要针对的就是该教堂里的所有人,那么神殿这一步就像是和凶手在没有对话的情形下达成的一个默契:我帮你杀了你想杀的人,那么以后,你就不要再来找神殿的麻烦了。
这只是在光明神殿不知凶手的情况下,如果知道了之后,双方的这一份默契会立刻被光明神殿单方面撕毁。
克利斯嘿嘿笑着,将这份案件报告丢在了一旁。
门响了,还没等克利斯应声,艾琳就冲了进来。
“哥哥,你准备好了吗?”
克利斯站起身,显露了一身的马装,笑着抱起了艾琳,亲昵地在艾琳的脸上亲了一吻:“艾琳今天真漂亮。”
艾琳喜悦地咯咯笑着,一边挣扎下地:“哥哥,我们走吧。”
骑马装包括马靴、便服、马裤、背心、帽子,马靴就像是前世的高筒皮靴,但靴尖却有着一小段不算尖锐的金属刺,用于催促马匹加快速度。便服为长袖外扣,对称三角形宽折高翻领,除了腋部宽松外,其余部分都非常贴身,前扣自腹部而止,然后呈流线型向后延伸至后摆,没有前襟,这是为了骑马时身体不受拘束而制成,和前世的燕尾服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帽子是为了束住长发以免遮住眼睛或以防灰尘染上头发。
两兄妹穿的都是白色内侧,黑色主调的马装,两相搭配起来,显得极有精神也极富活力。
两兄妹从楼梯上走下,一直来到门口,牵起门口准备好的马匹,向城外走去。
十名护卫跟在两兄妹马后。
艾琳身手灵活地跳上马背,克利斯冲着妹妹翘起大拇指,艾琳得意地大笑。
两名护卫拉着两兄妹的马匹向城外走,其余八名护卫也骑马跟在身后。
照常地在城中平民的注视下来到城外。
艾琳一提马缰,当先就走,口中还叫:“哥哥,来追我!”
带着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很快就跑远了,几名护卫连忙骑马跟上,克利斯双腿一夹马腹赶紧跟上。
追上艾琳时,这小丫头正在草坡上笑着。
克利斯道:“艾琳,和哥哥坐一起。”
不怪克利斯不放心,艾琳实在是太小了。
艾琳点头道:“好!”下马来到克利斯马边,举着手看着克利斯,克利斯左手握住艾琳的手,一用力就将艾琳提上马背,坐在自己身前。
艾琳很慵懒地靠在克利斯怀里,指着前方道:“哥哥,我们跑远点。”
克利斯宠溺道:“好!”
口中呵斥一声,一抖马缰,马匹快速地向前冲去。
普通市面上最常见的是波利马,体格虽然最大,但性格过于温顺,持久力较强,但疲劳回复慢,只适合短途奔波。
座下的这匹马,是北部地区特产的帕布温血马,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颈细长,稍扬起,耆甲高,胸销窄,后肢常呈现刀状。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俗称夜眼),蹄质坚硬,能在不甚坚硬的地面上奔跑如飞,和前世的哈萨克马极其相似,经过长期专门的训练,这种马已渐渐适应了战场,大多还能配合主人的意图辗转回身,不惊不乍,是战场上最优秀的战马。
它的速度最快时能达到一分钟两千米,一跑起来,迎面而来的风几乎让人睁不开眼,艾琳还没经历过这么快的速度,不由得尖叫起来,侧身揪着克利斯的胸口,不敢看向别处。
骑马其实不是一件舒服的事,尤其在马快速奔跑时,那时如果人将身体重量完全压在马鞍上的话,换来的绝对是巨大的反震力,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双脚踏在马镫上,臀部稍稍提起,弓起身,跟随着马蹄落下弹起的节奏放松和绷紧双腿。
艾琳很快就受不了了,将脸埋在克利斯怀里大声喊:“哥哥,我害怕,慢一点吧。”
克利斯一声长笑,应了一声,手里的马缰稍稍拉紧。
渐渐地,马儿慢了下来。
此时已到了一个平缓的小山坡上,绿草如茵。
艾琳道:“哥哥,我们休息一会吧!”
克利斯道:“这里不行,我们去阴凉一些的地方。”
身后的护卫也已跟了上来,渐渐靠拢。
克利斯抬眼望去,坡上尽头有片稀疏的小树林,用马鞭一指:“就去那里休息好了。”
艾琳点头。
众人来到树林处,几名护卫先跳下马,走进树林查探一番,向克利斯示意安全。
克利斯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