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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无父无母的废物,也配跟本小姐谈教养?”吴含玉冷冰冰地反击,“如果你是想以此引起我的注意,那你就错了。像你这种垃圾,我吴含玉就算死,也绝不会嫁给你。你只配娶街上的女乞丐!”
叶风听对方说的刻薄,登时大怒,他“嘿嘿”一笑道:“今天才算见识了,什么叫‘恬不知耻’,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你以为自己是谁?天下第一美人吗?自我感觉还真是良好,就算我是乞丐,也绝对不会对你有兴趣。”
“你找死!”
吴含玉勃然大怒,身形猛进,地面尘土飞扬,纤纤玉手拍向叶风胸口。人未至,一缕劲风已到。作为武徒五重的强者,吴含玉的实力还在叶振英之上!
叶风眼中闪过一缕寒芒,经历过培元,步入炼血之后,他的体质极大提升,反应超快。吴含玉的动作虽快,可在他眼中却清晰无比,他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于是,对方攻来,他的身体微微一侧,就避开了对方含怒一击。而此时,他尚有时间做出其他动作,脑海中灵光一闪,肩膀便狠狠往前一撞,一下子就靠上了吴含玉右肩。
受过魔神力量的祝福之后,如今的叶风体能惊人,力量奇大,就算武徒五重的吴含玉也吃不消。
“砰!”
她感觉仿佛撞上了一道厚重的铁墙,惊呼一声,连忙运气抵抗,体表腾起一层淡淡的元气。即使如此,她还是被撞飞十几米,重重地砸到了院墙上,强烈的撞击使她闷哼一声,背部一阵剧痛。
“叶风你好大胆子,居然敢打含玉!”叶振雄似乎比吴含玉更生气,大叫一声,进身要打叶风。
叶风一招得手,信心大增,他也不闪避,不等叶振雄招式用老,就突然一脚踢出。修炼瞬步的效果立马显现,他腿脚上的力量异常强大,动作快若闪电。叶振雄闪避不及,他都没看清叶风怎么出腿,就感觉小腿上一阵剧痛,“咔嚓”一声,居然一下就被踢断腿骨。后者立刻惨叫连连,痛得额头上冷汗直流。
叶风脸色一变,心叫糟了,打伤了叶振英,他的家人只怕不会放过自己!他蓦然转首,厌恶地扫吴含玉一眼,道:“就算你脱光了躺下,我都没心情看,所以你千万别再自作多情了!”
说完,他一不做二不休,抬脚又把叶振雄另一条腿踩断。
“咔嚓!”
叶振雄惨叫连连,又痛又怒,狂吼道:“叶风,小畜生,我不会放过你的,哎呀”
叶风连东西也不收拾了,纵身离开了叶家。吴含玉则气得脸色青黑,恨恨地跺了几下脚,有心去追,可叶风眨眼就走远了。等到叶家其他人赶到的时候,叶风早已没了踪影。
叶风出走的当天晚上,山水镇,叶家议事大厅里灯火通明。
叶家正在召开一次小型的家族会议,叶家重要人物基本上都到了。叶风离开叶家不久,叶家高层就被惊动了。叶家族长叶万胜通过询问仆人,判断出叶风已然离开了山水镇。
头发微白的叶万胜大马金刀地坐在中央位置,他天生一张方脸,长须浓眉,此刻表情冷漠,严肃。大厅里也一片安静,没有人吭声。
“你们说,叶风他会去哪里?”叶万胜开口了,他在问他的两个儿子。
叶万胜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叶子元,是叶振英的父亲,他站了出来,道:“父亲,是不是太小题大作了?叶风那样的废物,即使走了又如何?”
叶振英也道:“是啊爷爷,以前他资质不错,确实让人担心。可后来,我不是照你们的意思,废了他的经脉吗?经脉被废,还怎么修炼?走就走好了,我叶家也少一个吃闲饭的废物。”
叶万胜冷哼一声:“他是不是废物倒在其次,可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让他进入枫叶城,并打听清楚当年发生的事情,甚至惊动枫叶城黄家,那种结果不是我们叶家能承受的!”
二儿子叶子烈脸色一变,他是叶振雄的父亲,顿时不满地道:“都怨你们当年妇人之仁,非要留下叶风!当初直接杀掉,现在岂非清静?如今倒好,那小畜生打断了振雄的腿,简直狗胆包天!”
“二弟,你说的轻巧,谁愿意轻易背上一个杀侄的罪名!”叶子元反驳道,“而且他一个废物小子,谁想竟敢离家出走!至于振雄受伤,要不是他为讨好吴家小姐故意撩拨叶风,叶风又岂会伤他?再说了,子辉妻子可没招你吧,还不是被你”
“闭嘴!”叶万胜狠狠瞪了叶子元一眼,“混账东西!你还有脸说子烈,要不是你在青楼里争风吃醋,杀死了黄家少爷,又岂会有后面这些事?”
叶子元仍不满地嘀咕道:“父亲你可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子圣”
“够了!”叶万胜大怒,“子圣他比你们强一万倍!我叶家的未来,全在他身上,你们行吗?”
叶子元和叶子烈立刻就闭嘴了,因为他们知道叶万胜说的没错,叶家未来全要靠远在天河门的三弟叶子圣。
这时另一位老者说话了,此人是叶万胜的三弟叶万林,他笑道:“大哥,以前事情都过去了,就不要再提。依我看,叶风那小畜生应该翻不起什么大浪,你不必过于担心。再说咱们叶家对他这个旁支可不薄,养了他这么多年,不算亏待他。”
叶万胜叹息一声,道:“可惜啊!叶子辉资质很好,他原本可以助我振兴叶家。要不是他非要加入被各大势力严厉封杀的‘天捕’,我也不会痛下杀手。哼,他太不自量力了,凭他那点实力,也想成为‘天捕’?”
叶子元听了后,立刻道:“父亲当年待子辉可不薄,他替咱们卖命,也是应该的。而且父亲也说了,子辉当年万一加入天捕,咱们叶家可就完了。我听人说,凡天捕成员的族人,往往会被可怕的势力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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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不说了。”叶万胜冷漠地摆摆手,“你们马上派出人手,全力寻找叶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叶子烈忙问:“父亲,如果找到叶风,是否把他带回来?”
叶万胜沉默了许久,叹了口气,道:“找个村寨安置下去,让他活完剩下的时光吧。他毕竟是子辉的血脉,我们也不好太绝情。”
叶子烈立即心领神会地点头道:“是,我明白了,那就打断他的腿,让他在村寨里躺一辈子!”
叶风并不知道,叶家已对他做出冷酷无情的决定。离开叶家之后,他连件上衣都没穿,光着膀子在街上狂奔。他深知山水镇不能待下去了,便调转方向,朝山上奔去。
山水镇之所以叫山水镇,就是因为它依山傍水。山的名字叫黑林山,山高千米,占地百里。山中长满了黑松,经常有野兽出没。
大冷天的,没衣服可不行,叶风逃跑途中,向一户农家讨要了一身破旧的棉衣,也不管大小合不合适,胡乱地套在身上,继续向山中狂奔。
日上三竿时,他已经到了大山深处,没必要再往里走了。
“今天太冲动了,实力没有足够强大之前,真不该对叶振雄下手。”他微微皱眉,“我无亲无故,身上也没钱,以后只能露宿荒山了。”
想到这,他就认命了,喃喃道:“只能等我武徒四重,打通小周天之后再返回叶家了。露宿就露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一咬牙,就决定住在荒山上。
很快,叶风就找到了一个山洞,大小足够他容身。只是山洞好像被什么野兽住过,充斥着浓浓的刺鼻骚腥味。可也没办法,他又拔了些干草,胡乱铺出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开始继续修炼“瞬步”。他相信,至多再进行五十次训练,就可以完完整整地迈出第一步!
事实上,接下来的练习,流畅了很多。
“噗!”
步子迈出一半,叶风就喷出一口血,可是这一次,他稳稳站立,并未摔倒!经过多次的练习,他早已发现瞬步的某些规律,每一次失败,都让他的动作更加协调,精准!
当然,别人是不可能像他这般玩命训练的。训练一次,就重伤一次,换个人怎么也要休养十天半月才能恢复。这么一算,练习五十次,只怕要经历两三年之久!任谁都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在一门武技上。而叶风不同,他有生机之力恢复伤势,可以不断重复练习,直至成功。
第七十次!
第九十次!
“咔嚓!”
“刷”得一声,他的身形鬼魅一般,出现在十米开外的地方。
他终于完整地迈出了第一步!当然,他也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脚趾骨粉碎,腿骨断掉,数十条血管爆裂,整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地,一动不动。可他却一边痛得直抽冷气,一边哈哈大笑。
“成功了!我成功了!”
瞬步第一步的效果,让他震惊无比。瞬间就到了十几米之外,奇快无比,犹如鬼影,无迹可寻。他有种预感,在这一步面前,就算是武徒九重的人遇到了也要吃亏!
北冥再度修复他的伤势,短短一刻钟不到,他又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
不知不觉,五天时间过去了。连他自己都不记得练习了多少次,伤了多少回。三百次?五百次?总而言之,他现在可以完整地迈出一步,而且毫发无损!
“呼!终于练成了!虽然还算不上熟练,可起码能够用来对敌。”叶风很满意自己的进步。为了迈出这一步,他吃了不知多少苦头,然而都值了!
接下来,第一步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快。伴随着瞬步的修炼,他的气血开始发生显著变化,施展瞬步时,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坚韧的皮口袋,而血液就是装在皮口袋里的水银,奇重无比。他手臂一晃,手臂上的力量就能通过血液,传导至腿上。他的腿再一动,同样可将力量传导于手臂上。
于是北冥开道:“恭喜主人达到了炼血如汞。”
“这就是炼血如汞吗?果然奇妙!”叶风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