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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毕竟对江湖之事知之甚少,所以并未听过金陵山庄。
而见到周辰的这种反应,少女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道:“周少侠竟不知道金陵山庄吗?我大伯便是金陵山庄庄主,是全武林排在前三的用刀高手,名号霸刀。”
“全武林排在前三?”
周辰眉头一挑,心想这回要好好考虑了,究竟要不要带着眼前少女去金陵山庄。
自己的武力还不够,面对霸刀这种人物,总归底气不足。(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红马镇()
“周少侠?”
少女见周辰突然不说话,在那里沉思,就有些怕他不肯带自己去金陵山庄了,所以小心翼翼地试探。
周辰看了她一眼,道:“小姐不用担心,就算只为了那天石宝枪,我也会护你去金陵山庄的。”
他也是没办法,他若想得到天石宝枪,这一次的机会就不能错过了。
“多谢少侠,小女子名为沈君怜,少侠可以直接称呼我名字的。”
少女,也就是沈君怜,她知道要与周辰相处一段时间了,所以微红着脸,主动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你也别叫我少侠了,听得我别扭,直接叫我周辰就好了。”
周辰摆了摆手,望了望天色,道:“天黑之前,我们恐怕是走不出这树林了,得找个能躲雨的地方过一夜。”
之前,周辰是因为突下大雨才停下赶路,然后沈君怜所坐的马车赶到,并被其所牵连。
而在那劲装男子吕断风被杀死时,大雨就已经变小了,直到现在都只是下着小雨。
周辰和沈君怜都被雨淋湿了,不过后者作为大家闺秀,穿的衣物里三层外三层,倒不可能会出现走光这种事情。
先前周辰找到的那两棵大树中间,其实是个躲雨过夜的好地方,但那片地方发生了交战,还有死人倒在那里,显然不能再用了。
主要是因为留在那里,会有再次遇敌的危险。
周辰之前一掌打死了一名黑衣人,可另外三人并未当场死亡,他们最多受到重伤,性命应该是无碍的。
他们很可能已经回去通风报信了,又或者隐藏在某处,总之周辰两人应该离这片区域远些。
“周……周大哥,我想把吕师傅的遗体埋起来。”
沈君怜见周辰与自己差不多同龄,也不知谁更年长,干脆就如此称呼周辰了。
“好吧,我们先走过去。”
周辰同意了。
反正根本不远,他们之前没跑出多少路,就被黑手老鬼追上了。
等回到原先的地方,正如周辰所料,只伤不死的三名黑衣人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了那劲装男子和另外两个黑衣人的尸体。
说要将人埋起来,沈君怜显然没有那个力气,周辰也见不得让如此漂亮的姑娘干粗活,所以就用手中宝刀挖了个坑,把劲装男子的尸体埋了进去。
剩下的两个黑衣人,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周辰才懒得帮他们入土为安。
反而,他又做起了摸尸的勾当,只不过收获为零,两具尸体上连个钱袋都没有,周辰连一个铜子儿都捞不着。
接着他又找到了先前被他丢掉的刀鞘,天石宝刀太碍眼了,就这么暴露在外只会惹来麻烦,还是重新入鞘让人看不出来才好。
与此同时,沈君怜又重新钻回了她之前的马车中,很快她重新出来时,已经换了一身衣裙,手中也拿着一个包袱,应该是装着换下衣物。
因为还在下小雨的关系,周辰看不出她只是换了外面一层,还是里面都换了。不过料想该是前者,否则她也太大胆了,就不怕被自己闯入看光了?
但要是这样,她换衣服就没多大意义了,她里面的衣服还是湿的。
想来是女子的想法有些不同,她刚才一身除了被淋湿,也已经显得脏乱,现在换了身,至少看起来干净。
“走吧。”
周辰见天色又暗了一些,知道得抓紧时间了,率先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沈君怜没有说话,就这么跟在了他身后。
……
两天后,周辰与沈君怜来到了一个小镇上。
小镇名叫红马镇,因为离小镇不远就有一个马场,而且出产红马,所以以此得名。
两人想要到达目的地金陵山庄,需要向南方赶两个多月的路。而这里的两个多月,指的就是用马代步。若是真的凭人的脚力行走,就不是两个月的问题了。
所以,买上两匹马,是两人最先要做的事情。
他们倒不是刻意绕远路来买马,而是这个小镇正好在他们的路线上。自他们走出树林后,红马镇就是第一个出现的城镇。
周辰没有急着先买马,而是要找一家客栈落脚。
在遇到沈君怜之前,他就已经在野外过了两三天了,现在需要在客栈休息一晚,第二天去买些干粮补充些水,最后再买了马赶路。
只是,等到他带着沈君怜进入了那名为福来客栈的大门后,才知道自己来错地方了。
这客栈里的人居然出奇的多,大堂里能坐的地方统统被占,那些没有抢到座位的人就干脆坐在地上。
他们个个都带着刀枪棍棒等兵器,有九成的人都是男子,只有极个别的女子混在其中,同样也是武者打扮拿着兵器,看着也不会比那些男人好惹。
其中一个妇人更是满脸横肉,坐在那里,周围一圈的人都隐隐与她拉开着距离。
这一群江湖中人,显然不是来照顾客栈生意的,反而像是在等着什么到来。
在周辰推门而入后,这些人齐齐将目光投了过来,在看到来者是一名年纪不大的少年,和一名纱巾蒙面的少女后,都纷纷露出了不同的神色。
有的人显得失望,要等的人还没出现,反而进来一对少男少女,自然引不起他们兴趣。
还有的人则是饶有兴致,多半是看在那少女的身上。虽然少女蒙着脸,但光是这身段,和一对大眼,就能断定是个美人。
有些人只是看看,而其中几个,则心中发痒,忍不住行动了。
啪!
一名皮肤黝黑的高大壮汉,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指着周辰叫道:“小子,你……”
“抱歉了各位,我走错地方了。”
壮汉才说了三个字,周辰直接打断了他,并自顾自说了一句后,就拉起沈君怜的手,要往门外退去。
“大胆!给我留下!”
壮汉被周辰这么无视,脸色立刻就红了,愤怒地咆哮一声,将桌上装筷子的竹筒一把抄起,朝着周辰丢了过去。
嘭!
周辰哪会被他砸中,直接就是一拳甩出,将竹筒打了回去。
而竹筒中的数十根筷子也从中散落而出,落到了其他人的身上。(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魁陵与子仲()
“小畜牲,敢把筷子朝老子脸上打,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你跟熊黑子对上我不管,现在把东西打到我身上,是不是该有什么说法?”
“小子,交出你身后的女娃,本大爷饶你不敬之罪!”
周辰只是随手一拳,把飞向自己的竹筒打回去,其中掉出的筷子散落在他人身上,一下子就把这些人给惹到了。
在场的这群人,显然都不是白道上的,一个个都蛮横霸道,根本不讲什么道理。
他们哪管周辰是不是故意的,只是见到这一对少男少女势单力薄,以为可以随意拿捏,便一个个叫嚣起来。
而这些人多半都看上了蒙着面的沈君怜,一个个磨拳擦掌,面露淫光。甚至他们还互相警惕起来,似乎已经开始暗中较劲,人人都想争到第一口头汤。
“哈哈哈,小子你可真不懂事,惹了老熊我一人也就罢了,居然还敢引起众怒,看来你不把身后那美人叫出来,让兄弟们泄泄火,是休想站着离开了。”
熊黑子,也就是刚才把竹筒扔向周辰的那名壮汉,他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并分开众人,朝着周辰这边走来,显然是想好好教训周辰一番了。
“哼!恕不奉陪!”
周辰冷哼一声,一脚将客栈的大门踢开,拉起沈君怜就跑。
“小子哪里跑!”
当即,距离周辰最近的几人就追了出去。然而等他们刚刚追出门口,就齐齐停下了。
周辰和沈君怜,也同样停在了客栈外,没有继续逃跑,因为他们面前出现了两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两人都是在十七八岁左右的少年,穿着普通,身材中等。其中一人皮肤略黑,脸型粗旷。另一人则是较为白净,略显秀气,有些书卷气息。
周辰见到两人就停下了逃跑,是因为他从两人的脚步中,看出了他们有不俗的功夫在身。而且那皮肤略黑的少年刚一接近,就用色眯眯地眼神盯在沈君怜身上。
要是周辰不管不顾拉着沈君怜往前冲,恐怕是要遭到对方攻击的。
不过这都算是周辰的猜测,他也无法肯定,于是他站定后,就对着前面两人道:“请两位让开路,我们要离开客栈。”
周辰说了个“请”字,算是比较客气。
但是,他在心底却是想到,自己还是实力不够,至少缺了一门轻功在身,否则他现在根本不用废话,直接瞅准了左右两边的空隙,就可以带着沈君怜离开了。
哪像现在,还要先做一下试探,才能决定如何应对。搞不好最后还是要往侧面硬跑,但前后都有敌人被夹击的状态下,不会轻功的自己很难带着一人逃脱。
“哈哈哈,子仲,你听到没有?这小子让我们把路让开呢。”
“我听到了,魁陵,那我们到底让不让路呢?”
“子仲,我觉得让路当然可以,不过得要这小子交出买路钱才行。”
“说的对,魁陵,是这个道理,但我看他也不像有钱的样子。”
“子仲,你的眼光一向很好,你说他没钱,那肯定是没钱了,那